|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余晓洁 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8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按照国家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均占用土地600万亩,但全国计划投资建设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远超规划,特别是公路、铁路的建设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国家工业、城镇化加速,耕地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乌云其木格强调,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已是当务之急。一些地方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征收土地,“以租代征”、未批先用、非法圈地时有发生;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存在挪用、截留、不公开等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多以货币安置为主,农民的发展权和长远生计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重视和保障,存在着重大隐患。
报告建议,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征地程序,特别要加强对占用耕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大程度上少占耕地。新农村建设中要从实际出发,注意节约用地。
报告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实施8年,目前还有少数地方,主要是一些城郊地区没有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全国约有3.5%近800万农户没有签订家庭承包合同,9.2%近2100万户承包户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的地方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频繁调整承包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2.29亿农户承包了耕地,签订承包合同2.2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6亿份。
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07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签订流转合同2258.8万份,签订率为60%;集体林地流转1.45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5.73%;全国已勘界确权25.24亿亩集体林地,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
检查组建议,认真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服务。
检查组还建议,加大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基层仲裁庭建设,各级财政要依法保障仲裁工作经费,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起实施,是中国落实农村基本政策和巩固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部重要法律。今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湖南、安徽、吉林、河北、山东、甘肃六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