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茂公 于 2011-1-27 18:55 编辑
拍摄方向是指以被摄对象为中心,在同一水平面上围绕被摄对象四周选择摄影点。在拍摄距离和拍摄高度不变的条件下,不同的拍摄方向可展现被摄对象不同的侧面形象,以及主体与陪体、主体与环境的不同组合关系变化。拍摄方向通常分为:正面、斜侧面、侧面、背面。 1.正面:是指与被摄对象正面成垂直角度的拍摄位置,主要表现某对象的正面具有典型性的形象。例如建筑,无论古今在设计上都注重正面的样式与装修,如北京的天安门以及各展览馆、博物馆等。正面角度能够表现对像的本色。人物相貌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正面形象更具有人物相貌的特点。正面角度的构图,主要是表现对象多处在画面的垂直中心分割线上,常是对称的结构形式,一般说来正面的构图形象比较端庄。稳重。 正面---主体正面形象美,庄重威严 2.斜侧面:是指偏离正面角度,或左、或右环绕对象移动到侧面角度之间的拍摄位置。偏离正、侧面角度较小时,往往对正侧面的形象变化不大,可在正、侧角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拍摄位置,使之既能表现对象正或侧面的形象特征,且物体形象又有丰富多样的变化,往往能收到形象生动的效果。 斜侧面---透视效果明显、画面生动、突出主体,但不好把握 3.正侧面:一般是指与被摄对象侧面成垂直角度的拍摄位置,主要表现某些对象的侧面具有典型的形象。例如在人像摄影中,侧面角度能看清人物相貌的外部轮廓特征,使人像形式多样变化。在客观对象中,有许多物体是只有从侧面才能看清它的相貌的,例如人走动时的身影,各种车辆的外贸以及某些用具都有这样的性质,在这种条件下侧面角度就能更好地表现对象的特色了。侧面角度较之正面角度有较大的灵活性,在侧面垂直角度左右可有一些变化,以获得最能表现好对象侧面形象的拍摄位置。 正侧面---刻画轮廓,表现人物神态
4.背面:选择何种拍摄方向,不仅是主要被摄对象的形象有变化,构图的形式有变化,更主要是表现内容也可能有变化,因此考虑拍摄方向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被摄对象和主题表现的要求而变化。 背面---含蓄,引起联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