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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龄男童溺亡事件系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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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上海8月24日电(记者朱翃)经过3天调查,8月21日发生在上海游泳馆的六岁男童溺水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于24日公布。由体育部门和游泳协会、救生协会组成的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当值教练员、救生员严重失职引发的责任事故,决定取消涉事4人的从业资格,上海游泳馆青少年游泳培训班立即停业整顿。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主管部门吊销了当值教练员、救生员的教练员证和救生证;吊销泳池负责人、救生组长的上岗证书,取消上述人员的从业资格;责成上海游泳馆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成上海游泳馆以最大诚意全力处理善后事宜,妥善做好理赔工作;责令上海游泳馆青少年游泳培训班立即停业整顿,学员可以退班。另外,市社体中心还要求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8月21日18时许,六岁半男童“初初”(孩子乳名)由外公带领进入上海游泳馆参加游泳培训班。由于馆方规定孩子家长不能入内陪同,故“初初”外公没有进入泳池区,而是在大厅内跟其他家长一起等候。19时10分许,男童被发现在0.8米深的泳池水下闷水,被叫时也没有反应,救生员把他捞起来,然后紧急施救,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男童被紧急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尽力抢救,仍不幸身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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