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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国新闻网
2013年6月26日 6月26日,澳大利亚控告日本以“科学研究”为名而进行商业捕鲸的诉讼案在国际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支持澳大利亚立场的新西兰也将在审理过程中申明自己的观点。预计,这场“官司”的审理将至少持续几个月的时间,但法院的最终裁决将具有约束性。
澳大利亚司法部法律顾问坎贝尔(Bill Campbell)代表原告一方进行听证陈述。在今后的四天当中,国际法院的法官将集中听取澳大利亚一方的陈述,然后在下个星期将依次听取日本和新西兰的陈述。
澳大利亚在2010年5月31日正式将日本“告上法庭”。它在向国际法院提出的控告中称,日本根据所谓的“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而持续进行的大规模捕鲸活动违反了《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的相关规定,未能履行保护海洋哺乳动物和海洋环境的义务。澳大利亚在诉讼书中要求日本停止“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取消所有允许进行相关捕鲸活动的授权、许可证或执照;在其捕鲸活动明确符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之前,做出保证不再根据“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从事新的捕鲸活动。
1946年,美国等15个国家在华盛顿签署《国际捕鲸公约》,公约于1948年生效。根据该公约而设立的“国际捕鲸委员会”在1986年通过《全球禁止捕鲸公约》,禁止商业捕鲸,但允许捕鲸用于科学研究。1986年国际《禁止捕鲸公约》生效后,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宣布放弃商业捕鲸。
1988年日本推出“鲸类研究项目”,每年在南极洲海域大约捕杀1000头鲸。日本坚称捕鲸活动是为了科学研究目的,但鲸肉被用来在商业市场出售。日本同时表示,每年的捕鲸活动还有其深层的文化原因。
按照安排,国际法院此次“捕鲸案”听证将会持续到7月16日。但法院最后裁决结果预计需要在几个月后才能做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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