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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最初,和我聊起这件事的是一位母亲。
这起事件里的主角,是常山人民法院刚刚宣判的一起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位漂亮姑娘,还未成年,叫小美,正上初中。
讲述这件事的母亲,自己也有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儿,她不停地叹气,说心痛。(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2012年7月的一天,傍晚6点钟光景,阿苏和阿云骑电瓶车回家路上,在村子里遇上了小美。小美和阿苏是同村人,本就相识。阿苏说带她去玩,小美便跟着去了。
当晚8点左右,三人到当地镇上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标间,进入房间后将两张床合并。阿苏和阿云言语引诱小美躺上床,并脱去她的上衣,两人分别躺在小美两边。接着,阿云和小美发生了性关系,阿苏就在一旁目睹全过程。
他们把小美安置在房间休息,然后离开了。
第二天上午,阿苏和阿云带了朋友阿飞再次来到房间。阿飞和小美也是同村人,认识。阿飞、阿苏又言语诱使小美将阿云的裤子脱掉,后来两人又发生了性关系。
这期间,阿苏和阿飞用手机拍摄了两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
小美一晚上没回家,家人再三询问,得知此事,报了警。
此案定性,女孩年龄是关键。可是连她的母亲也记不清楚小美到底几岁了。
小美妈妈来自湖南乡下,全村只有几十户人家。跟村里其他年轻人一样,初中一毕业,她就收拾行囊,来到城市打工。
体会到了城市的喧嚣和繁华,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与不易,也体会到了爱情的甜蜜与苦涩。她结识了一个同样出来务工的帅小伙,很快两人坠入爱河,在爱情最甜蜜的时候,她意外得知自己怀孕了。男朋友让她安心回老家养胎,承诺等孩子生下来,他们再结婚。
她回到老家养胎,和男友一直保持电话联系。但就在快要生产的时候,却怎么也联系不上男朋友了……
小美一满月,妈妈就迫不及待又出去打工了,把襁褓中的孩子留给了奶奶抚养。
后在朋友介绍下,小美妈妈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小美喊叔叔),结了婚,婚后育有二子。后来又将小美接来同住。
小美妈妈陪女儿的时间十分有限。给我讲这件事的母亲感叹:“如果在小美成长过程中家长给予更多关心和教育,也许不会有此案的发生。”经鉴定,小美骨龄符合女性15岁标准以上,未达到16岁。
常山县人民法院分别于今年3月5日和7月18日对阿苏、阿云和阿飞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三人均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判处阿苏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阿云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阿飞有期徒刑一年(曾因抢劫罪入狱,系累犯,此案中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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