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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0月5日电(记者艾福梅)中国古语说“父母在,不远游”,但现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人求学、就业半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离开父母寻找发展的机会。“常回家看看”常常因工作繁忙、假期难以保障、路费高昂等原因成为不少在外打拼年轻人的“奢望”。
这个“十一”黄金周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订后的第一个国庆长假,而且10月1日还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老年人日”,不少中秋没来得及回家看望父母的人也趁着这个难得的假期回家看看。
记者在宁夏银川火车站采访时偶遇正从银川赶回西安老家的张先生。“平时的假期太短,只有‘十一’有时间回家。”
在银川上学最后留在这里工作,张先生说,虽然知道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但因为工作等种种原因,一年回去的时间很有限。这次国庆回家也是早早计划。由于还不太会网络购票,他在售票窗口排队只买到了回西安的站票。
“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虽然站着很累,但也要回家。”张先生说。
“国庆我都不用想,肯定要回家的。每年满打满算,加上春节和国庆两个长假,能够在家陪伴父母的日子也不超过半月,心里很内疚。父母熬白了头发好不容易把我们拉扯大,可等他们需要的时候我们却不能陪在身边。”老家在四川的深圳白领兰春告诉记者。
诚然,受“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触动,从微博、网络以及媒体报道来看,这个国庆“回家看看”的人多了。
网络上一则名为“‘十一’回家为父母做的七件小事”的长微博也被众多网民转载,很多人表示“一定要将这些事情做个遍”。该微博写到:‘十一’长假一定要回家看看父母,他们要的并不是钱,而是儿女的关爱,而列举的七件事情包括:带父母下一次馆子,听父母一个小时的唠叨、帮父母咨询一个好大夫……
目前,中国老龄人口已经接近两亿,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空巢”老人的数量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经达到49.7%,预计到“十二五”末(2015年左右),全国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
事实上,与老人翘首盼儿女一样,很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也盼望着“常回家看看”,只是无奈背负太多压力,以致陷入“有假不能休”、“放假回不起”的尴尬。
据报道,一家公司在“常回家看看”入法之后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家在外地的同事,一年中除春节以外,还可由单位提供路费,再回家看望一次父母;家在本地的同事,每年可带父母外出旅游一次,路费由单位“埋单”。
然而,现实社会中,能够出台如此人性化政策的单位又有几个?
专家认为,“常回家看看”不仅要靠个人自觉和法律约束,政府和社会也应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让子女能够回得了家。应严格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回家探亲”的权益落到实处,通过工会监督、法律保障等方式维护劳动者探亲休假权益。
“我们期盼有更多实实在在的政策,以让更多的儿女能与父母享受到团圆的快乐。”一名在外打拼白领的话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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