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24|回复: 0

女儿与已婚男发生关系 父亲上门理论将人打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3 06: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女儿与已婚男发生关系父亲上门理论将人打伤

徐某认为女儿在微信交友中被已婚男子骗财色,上门找对方理论并将对方打成轻伤。近日,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据徐某称,今年3月,他的女儿小徐通过微信交友认识了已婚男子邢某。邢某隐瞒已婚事实与小徐通过微信见面交往数月,甜言蜜语哄骗小徐,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小徐还赠送给邢某一条黄金项链。

后来,邢某不再与小徐联系,小徐痛苦异常,写日记发泄情绪,徐某和爱人看到日记碎片得知此事后,决定去邢某家找其理论。第一次邢某出差离家,他们找邢某的爱人索回了黄金项链。

今年8月,他和爱人第二次到邢某家理论此事时,邢某态度恶劣,说是小徐勾引他两人才交往。徐某认为邢某逃避责任,双方发生争吵,徐某殴打了邢某面部,致邢某鼻子受伤流血,经鉴定构成轻伤。案发后,徐某积极赔偿邢某经济损失3万元,并获得邢某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裴晓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2-22 14: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