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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背景资料: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
1960年11月25日,三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贝尔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惨遭杀害。为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确定为反暴力日,并决定每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举行相关宣传活动。
1993年11月25日,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为上伤害和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核准了由多米尼加共和国提交的草案,正式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们的家庭成员。针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根源在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男女权利不平等,以及在公共场所和私人生活中对妇女的歧视。这种行为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仅可能造成婚姻解体、家庭破裂,还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今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致辞中指出,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对受害者个人造成直接影响,同时也伤害了我们全体人类。因此,他呼吁,全球民众都应再次作出承诺,坚决防止并制止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的行为。(完)
中国近四分之一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李菲 翟玉珠)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表示,中国有24.7%的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全国妇联系统每年接到家暴投诉在5万件左右,家暴是社会发展的癌细胞,对社会的全面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全国妇联26日举行中澳项目国家级“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启动研讨会,成立中国首个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
谭琳表示,家庭暴力是一个受到国际社会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中国政府已将反家庭暴力的工作目标写入了2011-202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纳入了各级政府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规划,中共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写入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反家暴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谭琳强调,中澳项目依托中华女子学院设立的国家级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要发挥高校的专业优势和学科资源,组建多部门、多地域、跨学科的专家学者团队,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搭建致力于中国家庭暴力危机干预服务和研究的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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