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建波 来源:乌有之乡
作者希望通过该文的刊发,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与争鸣,深化我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从而使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地接近真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对历史的反思中来谋划未来,使社会主义的大道在我国越走越宽广。
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
【按:为了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郭建波同志撰写了《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一书。在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前夕,作者将已经完稿的部分加以整理,作为该书第一卷《文革溯源》的上册交由我们发表,以纪念我们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毛泽东生前多次说过,他一生干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建立新中国,一件是发动文化大革命。对于第一件事,人们并没有什么疑问,对于第二件事,有人不禁会产生疑惑,为什么毛泽东将文化大革命作为他一生中所干的第二件大事呢?他又为什么发动文化大革命呢?正是因为这样,郭建波同志才发表了这部著作。
作者认为,文化大革命就其性质来说就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上层建筑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深刻分析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只有一个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巩固的,必须还要有一个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巩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否则的话,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还会得而复失。
正是因为这样,毛泽东才极为看重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将它视为中国能否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充分条件。由于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建立后,曾经有过一次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因而这次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叫作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由来。
作者从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注意到,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也在进行着艰辛的探索。他原先想通过党内整风的方式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化为泡影之后,才最终不得不选择了文化大革命的方式。作者希望通过对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的梳理,来勾画出毛泽东决策变化的轨迹,从而揭示隐藏在这个轨迹背后的深层历史原因。
作者把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放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背景下予以考察,又从新中国成立后前后三十年的比较中来进行论证,这种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中进行的考证,无疑会有助于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进一步走向深化。
作者还认为,对毛泽东最好的纪念并不仅仅是表达对毛泽东的尊敬和爱戴,更重要的是要践行毛泽东的路线,使毛泽东思想见之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完成毛泽东的遗愿。那种教条化、形式化毛泽东思想的作法,或者打着毛泽东的旗号,却背离毛泽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
作者指出,对于一场历时十年,波及亿万群众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应该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历史的角度进行科学的分析,全盘的否定和全盘的肯定都是有背于唯物辩证法的,因而也是片面的,错误的。要像列宁讲的那样,给婴儿洗澡,泼掉脏水,留下婴儿,而决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在泼水的同时连同婴儿一起扔出去。从这个角度上讲,毛泽东去世前对文革三七开的评价则给我们留下有益的启示。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作者希望通过该文的刊发,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与争鸣,深化我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从而使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地接近真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对历史的反思中来谋划未来,使社会主义的大道在我国越走越宽广。这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伟大的理论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
——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郭建波
第一卷《文革溯源》(上册)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第二节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一)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一次斗争—土地改革后,要不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1、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2、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二个回合—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的争论。
3、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的争论。
4、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进行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分析。
(二)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二次斗争—农业合作化后,办不办人民公社?
1、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2、 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历程。
3、 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采取的纠“左”措施。
4、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上的争论趋于激烈—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5、 庐山会议反右走偏方向,纠“左”无果而终。
6、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
(三)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三次斗争——三年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1、 经济严重困难局面的出现。
2、 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从我党成立以来革命斗争的曲折历程中来分析出现困难的原因,毛泽东主动承担了责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 毛泽东号召全党并带头进行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困难的方法。
4、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一,全面落实和坚决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继续进行纠“左”。
5、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二,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将纠“左”引向深入。
6、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二: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7、 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的认识上出现的分歧及其原因分析。
8、 以反对“三风”为标志,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拨正了发展的方向。
9、 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的事实证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困难的方法是正确的,毛泽东关于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的判断是英明的。
10、 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问题上两种方法的斗争,引发了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思考。
(四)斗争意味着什么?
前言
谨以此书纪念我们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同时也献给为了新中国的建立,为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壮烈牺牲的先烈和英勇奋斗的人们!
为了建立一个人民的政权,为了保持这个政权永不变质,为了把中国尽快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他们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迭破强敌,所向披靡,战天斗地,壮志凌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青春,付出了自己的辛劳和汗水,这是真正的人民英雄!而毛泽东则是这些人民英雄的统帅和导师!他们的丰功伟绩永远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毛泽东去世前,在回顾一生的时候说自己干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建立新中国;一件是发动文化大革命。[1]毛泽东把建立新中国作为他一生所做的第一件大事,自然人们无话可说,那么为什么他又把文化大革命作为自己一生所做的第二件大事呢?
要分析这个问题,就要从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说起。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2]
第一步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
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也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第二步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的成立,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被打倒,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下一步就转入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了。
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了,这标志着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的基本完成。但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终完成,因为还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有完成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才能不仅巩固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而且最终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全部任务,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否则的话,经济战线上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还会失去。[3]
毛泽东为什么要把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分成两步走,第一步进行经济战线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而且还说如果没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经济战线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也难以获得巩固甚至还会失去呢?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从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做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毛泽东进而指出,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起着决定性作用。[4]那么,这两对基本矛盾的关系又如何呢?我们知道,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两个概念是同一的。因而这两对基本矛盾实际上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这样在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就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是毛泽东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根源。
在中国要想使生产力迅速发展,将我国尽快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在社会主义制度也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要想巩固这个成果,就必须同时还要完成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的上层建筑。
由此毛泽东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是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步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上层建筑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的情况下,还是不巩固的。因为这仅是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必须同时要有一个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巩固经济基础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没有完成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不仅会瓦解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甚至还会使这种成果得而复失。如果一旦失去了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那么社会主义就会因为失去存在的经济基础而发生本质性变化,资本主义也就复辟了,这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
由于在一九四九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后进行了一次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这一次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叫做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由来。
由此可见,毛泽东领导了三次革命:第一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新中国;第二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次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就是要防止修正主义出现,避免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当然后两次革命也可以统称为社会主义革命。
毛泽东对这三次革命一个比一个看得重要。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的时候,毛泽东说就是三大战役的胜利也没有这么高兴。三大战役是新中国的奠基之战,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胜利的标志,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是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看得比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还重要。尽管这样,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又是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和基础,因而毛泽东就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新中国)作为他一生所做的第一件大事。
如果没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不仅难以获得巩固,甚至还会得而得失。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相比虽然性质相同却又不能不居于次要地位,因而毛泽东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看得比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要重要。因而毛泽东就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看作他一生所做的第二件大事。
其实,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也要分两步走的问题上,毛泽东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这种认识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因为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原先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来完成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只用了三年左右的时间就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当时毛泽东也一度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基本上完成了。这主要表现在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毛泽东也一度认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向自然界开战,以及在阶级矛盾是否还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所持的谨慎态度。[5]
一九五六年发生的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一九五七年中国发生的右派猖狂进攻及反右派斗争,使毛泽东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社会主义革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提出仅有一个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也是不巩固的,同时还要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前,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那么,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发生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到底是不是导致毛泽东提出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确定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决定性原因呢?
我们分析后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并不是由于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才使毛泽东提出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确立了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而是由于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后,毛泽东才以此为切入口,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国内外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后才得出的结论。因而我们认为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充其量不过是毛泽东提出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导火线,而并非决定性原因。
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呢?
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就难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又是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只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才能巩固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这两次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也是相同的,都是属于社会主义革命。主要矛盾又是相同的,都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分两步走,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标志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基本解决了。但是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仍然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只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后,才能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这两个领域的矛盾,才能最终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而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前,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两次社会主义革命也是有着重大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革命的目的、对象及方式上。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革命的目的就是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奠定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革命的对象是社会的经济基础,主要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革命的方式就是在农业上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式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对民族资产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特点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和公私合营为特点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实现了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此相似。由此可以看到,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方式与苏联是不一样的,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从中国国情出发,探索出的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正是因为找到了这样一条正确的道路,所以才取得了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胜利,在我国比较顺利地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革命的目的就是破私立公,斗私批修,改造人的世界观,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指导地位,建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克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作风,防止修正主义的出现,避免资本主义复辟,保持人民政权永不变质,确保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手中。革命的对象是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
革命的方式,也就是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
正如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一样,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应该找到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这就需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进行艰辛的探索。从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斗争、一九五九年的反右倾斗争、一九六二年对党内出现的右倾的批评到四清运动期间“左”而实右的倾向,毛泽东最终采取了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通过反右派和反右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毛泽东看到党内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力量是多么强大,他们能够借机歪曲党的政策,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民主,甚至导致严重的灾难。同时,一九六二年出现的“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又显示出党内高层存在的严重右倾倾向,一九六四年四清运动中关于运动的性质及重点等问题的争论,进一步显示了党内高层存在着的“左”而实右的倾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通过整风的方式来实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希望已经破灭,毛泽东才不得不将希望投向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给他们以民主权利,发动他们起来监督干部,制约干部的腐败行为和在实践中产生的修正主义倾向,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的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强大制约力量。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在与阿尔巴尼亚代表团的谈话中曾说:“一九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五年的时间,为什么我们有不少工作没有做好?不是跟你们讲客气的,是跟你们讲真话,就是我们过去只抓了一些个别的问题,个别的人物。”“此外,还搞了一些在文化界的斗争,在农村的斗争,在工厂的斗争,就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些情况你们也知道。这些都不能解决问题,就没有找出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6]
毛泽东当然清楚群众运动的弊端也是可以显见的,他甚至还有失败的估计。但是他认为与其让资本主义复辟,广大的工农大众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中国发生严重的倒退,甚至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群众重新跌入苦难的深渊,那么在运动中的这点损失又算得了什么呢?因而他在遭到党内外势力的干扰、威胁、破坏的情况下,仍一以贯之地坚持文化大革命。直到生命的结束,他都没有动摇对文化大革命的坚定信念,始终认为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
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文化大革命要触动党内一些人的利益,这会导致他们的反对,因而他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说他是准备摔得粉身碎骨的,他也是准备被枪毙的。[7]从后来发展的事实看毛泽东的这一想法绝非杞人忧天。
一九八一年后,彭真曾说,毛泽东原来希望通过整风的方式来解决党内存在的分歧和矛盾,也就是用整风的方式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后来最终采取了文革的方式,他说这个原因他还不能说,直到去世彭真也没有将这个原因讲清楚。[8]在中央已经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全盘否定的情况下,如果这个原因是有利于否定文革的,彭真是不会有什么顾忌的。从彭真就是对自己信任的人至死也不肯将这个真实原因说出来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原因不仅不利于否定文革,反而却有利于进一步说明文革开展的必要性。这就与中央关于文革的定论背道而驰了。这才是彭真至死也不愿意讲清楚这个问题的真正原因。
毛泽东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上是慎重的,是经过反复思考后才决定的,决非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一种冲动。在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前夕,毛泽东于一九六五年五月千里来寻故地,重上井冈山,这是一次颇有象征意义的行动。
一九二七年十月毛泽东带领秋收起义的部队上了井冈山,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三十八年后,毛泽东重上井冈山就是要点燃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来巩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他与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关于包产到户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及国营经济影响的发人深醒的谈话,他对井冈山时期红军士兵委员会的深情回顾,对当时国内外出现的修正主义的深深忧虑,不论是在他的谈话还是诗词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下定了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决心。[9]
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七日,就在文化大革命发动之际,毛泽东又一次回到自己的故乡—韶山,在滴水洞住了十一天。据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讲,他没有与乡亲们见面,也没有游泳,而是在房间里看书、批文件,可以看出,他是有心事的,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思考问题,这是在面临重大决策时才有的现象。他在谋划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展大计。[10]在滴水洞他意味深长地说:以前我带你们长征,现在,我又要带你们“长征”了。[11]
七月八日,毛泽东给江青(时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写了一封长信,谈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和对文革发动的设想。这封信并非个人的通信,而是对当时形势的分析和展望,是为了给左派们敲敲警钟。因为这封信写好后,给正在武汉的周恩来、王任重看过。以后由周恩来把信带到上海交给江青。毛泽东还委托周恩来到大连去,向林彪讲了信中的内容。[12]
在信中,毛泽东提出要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又来一次横扫牛鬼蛇神的运动,以后还要进行多次扫除。这次文化大革命就是一次认真的演习。他想练练兵,使广大人民群众经受锻炼。[13] 形成这样一种制度,一旦他去世后,有人要走修正主义道路,人民群众就可以起来造反,将修正主义者消灭掉,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在信中他坦言自己并不赞同林彪鼓吹的个人崇拜,自己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认为这样做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但是林彪还是这么讲,当时广大左派也这样讲,考虑到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打击牛鬼蛇神,从发动文革的大局考虑,也就不得不同意了他们的意见。信中还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的意见在他一生还是第一次。对这种作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毛泽东也作了充分估计,他是准备摔得粉身碎骨的。[14]
从信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在个人崇拜风起云涌之际表现出的无奈的心情,他虽然并不赞同这种作法,但是在当时的形势下,左派的热情正高,又不能泼他们的冷水,从大局出发又不得不认可了他们的作法。他也清醒地意识到以后一旦右派当权,就会拿这件事来攻击文革和诋毁他本人,因而就以书信的方式,坦露了自己的意见,立此存照。
我们从文革高潮过后,毛泽东反对“四个伟大”,说当时搞一点个人崇拜的言谈中可见一斑。[15]我们也看到文革后在一九八○年四千老干部讨论历史决议期间,有一些人乘机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发起猖狂攻击,欲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我们还看到即使没有从根本上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却把毛泽东供奉起来,对他倡导的路线方针政策弃之如弊履,致使毛泽东生前历尽艰辛万苦要避免的结果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这真是被毛泽东不幸而言中。因而我们说这是毛泽东写的一封政治遗嘱式的通信。
文革晚期的毛泽东,虽然已经重病缠身,但仍然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他以惊人的毅力同疾病进行着顽强的斗争,在病中继续领导着全党全军和全国的工作,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毛泽东以他那深邃的历史眼光敏锐地发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遇到了重重阻力,不少领导干部对此很不理解,甚至还处于对抗状态,而广大人民群众则是处于蒙昧状态,他们虽然充满激情地投身于文革,却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没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认识,没有认识到文革与资本主义复辟之间的逻辑联系,有的人甚至在党内走资派的鼓动下成了维护他们利益的急先锋。
毛泽东担心,一旦他去世后,文化大革命就会失败,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失败,就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复辟,广大工农群众又会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下岗失业,农民失去土地的悲惨命运就会重现,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阴影又会在中国的上空徘徊。无数革命先烈和仁人志士为之付出的生命、心血和汗水也会随着付诸东流,他自己为之毕生奋斗追求的理想也会破灭,无产阶级的红色江山就会改变颜色。
因而文革晚期的毛泽东,遥望中国的未来,一种壮志未酬的悲情油然而生,眼中时常浸满泪水。可叹自己已是重病缠身,处于风烛残年,他不由得老泪横流,有时甚至是嚎啕大哭。[16]直到今天,当我们面对中国所处的严峻状况,理解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真实原因,读到这些悲愤的文字,也是禁不住潸然泪下,思念倍增,缅怀不已,感慨万端。
“时来天地皆同力,远去英雄不自由”。不管将来的历史如何发展,毛泽东确信自己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为中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设社会主义,开辟的一条新路。他已经将批判的武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武器的批判(文化大革命)留在了历史的长河中。他坚信,如果将来中国一旦出现赫鲁晓夫式的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实行资本主义复辟,那么经过文革洗礼的中国人民(其主体是工农大众)必然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红旗,拿起批判的武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去进行武器的批判(文化大革命),重新夺回领导权,使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永保其美妙之青春。
从历史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我们发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问题上,毛泽东和中央一线领导人并没有什么分歧,他们的分歧主要表现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还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余留任务和经济恢复的任务完成后就向社会主义过渡;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在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的情况下,阶级矛盾还是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要不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如何进行这种革命。
这样我们看到,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分歧,党内出现了一系列的斗争。
从对历史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党的核心领导层的分歧首先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上。这集中体现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上。刘少奇及华北局领导人反对山西省委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而毛泽东则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不过这次争论在毛泽东的说服下最终平息下来,后来通过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不过是认识的分歧,在通过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比较顺利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影响到党内核心领导层的团结。
如果我们再把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党内斗争联成一个线索,就可以看到:在一九五○年东北互助合作上的争论、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一九五五年在合作化发展速度方面的争论、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关于人民公社问题上的争论、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问题上的争论。这些争论是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
前三次争论是要不要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上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争论,是要不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而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争论,是要不要坚持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的问题。如果说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是对阻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严厉批判的话,那么一九六二年中央北戴河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则是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倒退行为的有力反击。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亲自召集座谈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终于确立了人民公社内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巩固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顺利地实现了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从一九五七年的整风到反右派斗争,确立了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这个时候一个明显的分歧表现在关于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判断上。有的中央领导人在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认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就自动成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了。毛泽东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虽然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知识分子从过去附着的资本主义的皮(生产资料私有制)转移到社会主义的皮(生产资料公有制)上了,但是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和思想意识还没有转变过来。因而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17]实践证明毛泽东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社会根源。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的斗争说明党内存在阶级斗争。
一九六○后,围绕对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形势的估计、产生困难的原因及克服困难的方法,中央领导层产生了重要分歧。这种分歧虽然在一九六二年七、八月间的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在毛泽东的努力下得到了消除,但是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一九六二年右倾的出现,不仅进一步印证了党内存在阶级斗争,而且在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进行深刻总结的情况下,提出了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在四清运动期间,毛泽东与刘少奇围绕运动的性质、重点、方式、依靠力量等问题进行了激烈斗争,这种斗争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推向了高峰,也使得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的分歧出现了质的变化,毛泽东认为刘少奇不适合再作接班人了。[18]
即使这样,从一九六五年初到一九六六年八月,刘少奇的地位并没有变化,仍然继续主持中央政治局的日常工作,作为文化大革命发动标志的《五一六通知》就是在刘少奇主持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的。这表明毛泽东在变动刘少奇接班人地位的问题上是极为慎重的,虽然他认为刘少奇已经不适合再作接班人了,但是他还要观察一番,在即将到来的文化大革命中看一看刘少奇的表现后再做出决定。这表明毛泽东对刘少奇还是寄于希望的。但是自从出现五十多天将矛头对准老师和学生、扭转运动方向的“工作组事件”后,毛泽东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的发表为标志,在党内公开了他与刘少奇的分歧,至此刘少奇接班人地位的变动已成定局。
这样我们看到,不论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上,还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上,从一九五○年东北互助合作到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争论,从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到四清运动的分歧,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了党内斗争的两条路线。文化大革命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走向激化的产物。
对当时负责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毛泽东是不满意的。他说道:“我多次提出主要问题,他们接受不了,阻力很大。我的话他们可以不听,这不是为我个人,是为将来这个国家、这个党,将来改变不改变颜色、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我很担心,这个班交给谁我能放心。我现在还活着呢,他们就这样!要是按照他们的作法,我以及许多先烈们毕生付出的精力就付诸东流了。”“我没有私心,我想到中国的老百姓受苦受难,他们是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我依靠群众,不能让他们再走回头路。”“建立新中国死了多少人?有谁认真想过?我是想过这个问题的。”[19]由此看来,毛泽东担心一旦自己去世后,如果按照负责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制定的政策走下去,就会使党和国家改变颜色。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尽管对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不满意,还是给他们留下了改正错误的余地和机会,只是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作为与毛泽东的想法背道而驰的情况下,毛泽东才不得不重返一线,并对一线的领导人进行了调整,以保证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20]胡乔木后来对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分裂的原因也“一直在思考”,但是却“得不到完整的答案”,[21],薄一波对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也是“一直在思索,至今尚未得到满意的答案”。[22]如果抛开他们路线方针政策的分歧,如果不从现实的视角来比较分析这两条路线对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影响,就无法找到他们分歧的根本原因,反而会跌入权力斗争的陷阱。
前面我们对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作了一定程度的分析,那么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呢?在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后,又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文化大革命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创举。给人民以民主自由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向着官僚主义猛烈开火,让人民群众自己来审查干部,选举和罢免干部,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以人民的公仆出现,成为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在自己教育自己和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中,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使他们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获得保障的根本途径。
共产党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战天斗地,降妖除怪,腾云驾雾,所向无敌。可是自从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后,就如同把一座五行山压在了中国共产党的肩头。所不同的是,孙悟空是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的,而共产党是自己为自己套上枷锁的,是自己把自己压在五行山下的。这使中国共产党就像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一样,被束缚起来,失去了自由。在国内外反共势力的攻击下,往往疲于应付,陷于被动,处于极大的困境。
文革后,三十余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证明了毛泽东的英明论断。本来苏联经济上的发展成就连西方老牌的资产阶级政治家们也感到了咄咄逼人的“威胁”,担心苏联会把西方列强“挤出世界市场”。[23]但是由于苏联在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后,没有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从赫鲁晓夫开始的修正主义道路到了戈尔巴乔夫的时候,终于造成了恶果,苏联解体东欧巨变的灾难出现了。而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失败,标志着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失败。既然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失败了,那么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又怎么能够巩固的了呢?
在改革开放中,我们看到,党员干部的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严重的痼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业已失去,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已经丧失殆尽,工人农民中的主体又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下岗失业,农民失地,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获得有效保障,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严重动摇;资本主义的发展突飞猛进,现已侵袭到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资产阶级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业已松动,发生了质变;为了扩大群众基础,共产党已经同意资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可以入党,从而对共产党的性质构成严峻挑战,严重影响了共产党的声誉和战斗力。
同时国际垄断资本也已经开始深入中国核心领域,掌控中国经济,并攫取了中国每年财富创造中的相当大份额,这不论是对中国的经济安全还是国家安全乃至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都构成了严重威胁。据二○○五年统计,中国开放的二十八个产业中已被外资控制了二十一个,中国经济的殖民化程度日益严重。两极分化空前加剧,基尼系数直逼国际警戒线。
这种状况的出现,从根本上说就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失败的必然结果,这从反面证明了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光辉。能否正确对待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是对今天中国共产党人的严峻考验,是中国共产党人能否摆脱困境,克服困难,脱离危机的根本途径,也是鉴别真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试金石。
《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这部书计划分四卷五章。这里发表的是第一卷《文革溯源》中的上册。
第一卷《文革溯源》,是第一章。主要论述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是一次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次革命是以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为基础的,没有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在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斗争,也必然要反映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中来,还要通过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来获得巩固和加强。因而我们在论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的时候,就必须先从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讲起。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生产关系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三大改造中,因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集中地表现在农业合作化方面,也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因而我们对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研究就集中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的问题上。至于生产关系的其他两个方面,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形势(资产阶级权利问题),还有毛泽东关于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将我国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论断,我们将在第二卷研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时候一并进行阐述。
在第一卷中我们还要对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研究,通过对这两个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研究来揭示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必要性。同时,我们还要对我党为反对赫鲁晓夫修正主义路线而进行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以及如何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动的和平演变和渗透等问题进行考察和评析,通过反修防修与反和平演变,来进一步认识中国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革命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样从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国际上反帝反修的斗争中来揭示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原因。
第二卷《理论曙光》,是第二章。主要论述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本卷运用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规律,以现已公开的理论文献资料为依据,立足于中国社会实践,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出发,深入分析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在生产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劳分配中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以及为什么还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等问题,从而揭示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原因,从理论上阐述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三卷《残阳血照》,是第三章。主要论述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走向高潮直至最后结局的基本历程。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通过对现实舞台上政治斗争的分析,来透射隐藏在这种斗争背后的经济内涵,从而揭示出这种斗争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走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来总结文革的经验与教训。
第四卷《世纪新生》,包括四、五章。第四章主要从文革后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状况出发,以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为指导,研究摆脱危机的方法和途径,探索如何走上复兴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第五章主要研究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对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必将为人类历史开辟出一条新路,这是一条消灭剥削和压迫,走向人类大同(共产主义)的光明大道。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滔风簸自天涯。如今直上神州去,天下归来是一家。试看将来之寰球,必是赤旗之世界。
这就是我们关于《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这部书构思的基本轮廓。
一九六五年秋,叶剑英在大连棒棰岛参加中共中央会议,有感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修正主义集团篡夺了苏联党和国家的领导权,背叛了共产党的宗旨,使十月革命的故乡—苏联走上了修正主义道路,遥望克里姆林宫的红旗已经飘然落下,同时又自豪地看到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反修防修,大力支持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正在社会主义大道上昂首阔步地前进。
两相对比,不由得使叶剑英心潮澎湃,激情迸发,于是提笔写下一首《七律·望远》,表达了对苏联出现修正主义的隐忧,展现了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修斗争的壮丽前景。毛泽东阅后,极为赞赏,将诗的题目《望远》改为《远望》,并亲笔书写此诗赠给毛岸青和韶华,教育、鼓励他们继续革命,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
今天我们重读这首诗,仍然真切地感受到叶剑英当年在反修防修的社会主义大道上展现出来的斗志豪情,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气魄是宏伟的,风格是豪放的,仍然是鼓舞我们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强大动力。
可是当我们把叶剑英在文革晚期的一些作为,与文革的结局及后来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的严峻状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思考的时候,我们又不能不对他的这些作为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他认识的局限呢,还是处于个人得失因素的考虑?
回望当年的反修豪情,反观他后来的一些作为,真是令人百感交集,痛断肝肠,栏杆拍遍,涕泪衣裳。恰逢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于是就步其原韵,吟诗一首,抒情言志,以示纪念:
七律
远望
霹雳惊天哭逝翁,
凄风苦雨卷悲空。
残阳遥坠千山没,
长夜重归万国踪。
两阵相逢先射马,
九天寻战又擒龙。
喜迎来日红旗普,
犹念当年盖世功。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必须从经济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说起。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出发,在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后,必须同时还要有一个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获得巩固,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并使生产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从经济、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及生产力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因而我们就先从两条路线的产生说起。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按照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我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只能是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土地革命,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仍然归个人所有。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动力,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统一战线对象,因而要保护民族工商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就是要把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可是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问题上,在中国共产党内出现了严重分歧。这种分歧产生于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层,在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鲜明地表现出来。我们先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在城市斗争中,我们依靠谁呢?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或者反过来,认为只要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了。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使他们保持中立,以便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作坚决的斗争,一步一步地去战胜这些敌人。同时即开始着手我们的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必须确定:第一是国营工业的生产,第二是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三是手工业的生产。”[1]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实际上讲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城市工业的发展方向上,主要是帮助国营经济,而不是私营经济。另一个是在城市恢复和发展生产上,要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其他阶层(包括资产阶级)。
毛泽东在报告中还说:“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的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2]
“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3]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容许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的,但是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等诸方面加以限制。在这方面既要反对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的右倾机会主义,又要反对禁止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左”倾机会主义。在这段话中,实际上将我党对资本主义的政策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实施起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对于资本主义存在的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再具体规定。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到,我党对资本主义的政策是利用和限制相结合,从长远上说是要通过限制资本主义,来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的。当前,还是要利用资本主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以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我们看到在工业发展的方向上是主要帮助国营企业,而这里强调限制资本主义,就是说经济恢复时期,在着力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在利用的同时,还要限制其发展,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毛泽东在报告中谈到建立农业、手工业的合作社时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可能使得我们遇到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4]
我们看到这里首先提出了不能放任农民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自流发展,而要逐步地积极引导它们向着合作社经济方向发展,建立集体经济,这是关系到能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大事。
以上我们所引的是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的话。这个报告是经过中央全会通过的,报告规定的方针政策指明了今后全党行动的方向,当然这更鲜明地体现了毛泽东的主张。由此我们认为,毛泽东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就要创造时机,适时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为此,在城市经济中,就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主要发展国营企业,严格限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便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农村个体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要通过建立合作社,走上集体经济的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关于刘少奇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观点,薄一波有一个较为详细的回忆,我们不妨引述如下:
1951年春天,少奇同志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曾对我说:看来新民主主义要继续搞一个时期。3月,他在为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准备的报告提纲中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共产党员“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他这年7月5日在中南海春耦斋的讲话(即马列学院一班学员的报告提纲《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以及其他一些文章、报告中,对这个构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1、“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是很长的。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曾使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认为“这个阶段”大略在10年到20年之间。
2、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他说:“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应当把使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都得到发展。五种经济成分中,“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经过这个阶段,“社会主义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比重要逐步增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个体经济的比重,要相对缩小,其作用也要相对缩小”。实际上,这就是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4、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之后,应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轻工业及必要的军事工业;然后建立和发展重工业;最后依靠重工业再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他认为,只有先发展农业、轻工业,才好安排生活,积累资金,“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他的这个主张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因为,没有一定的重工业作基础,没有工业原材料和机器、能源等重工业的发展,农业、轻工业就很难以发展起来,也谈不上积累资金。“一五”计划期间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已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5.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他认为,实行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要触动私有制。中国的产业落后,过早实行工业国有化,只会伤害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生产不利;在农村,国家拿不出机器、化肥等工业品以满足农民的需要,实行集体化也不可能。他说,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私有权在今天中国的条件下,一般地还不能废除,并对提高社会生产力还有其一定的积极性”。他主张,在过渡阶段,可以采取扩大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提高其比重,增加社会主义的因素,而不要“侵犯私人资本主义的财产”,“没收是打草惊蛇”。在农村对私有制“又动又不动是不对的。太岁头上动土。你去动摇一下,削弱一下,结果猪牛羊杀掉”,是对生产力的破坏。
6、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问题,他在政协讲话中说:“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很可以在将来加以讨论。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是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中国共产党在将来也愿意和一切愿意进入社会主义的人们一道,共同地进入社会主义”。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把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更具体化为:“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5]
从以上我们所引的史料中可以看到,刘少奇认为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因而要搞一段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要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在这个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成分都得到发展,在发展中增大国营经济和半社会主义经济的份额,不要过早地去动摇、消弱乃至否定私有制,要认识到私有制在今天还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先农业、轻工业,后重工业,要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等到以后中国的工业、农业发展了,经济实力更为增强了,再向社会主义过渡。
毛泽东对此显然是有不同意见的。他在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时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的错误。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中心。
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
‘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6]
我们看到,毛泽东与刘少奇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显然是有不同意见的。毛泽东对不愿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人(刘少奇是一个代表)提出了批评,并指出这样要犯右的错误。确保私有财产不过是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的必然结果而已,如果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不会提出这个口号的。
关于刘少奇与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薄一波也注意到了,他后来回忆道:“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少奇同志有些观点与毛主席也有不尽一致的地方。比如,对待私营工商业,毛主席在强调要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一面;少奇同志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以致在天津讲话中讲到‘剥削’问题时走了‘火’。在农民问题上,毛主席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少奇同志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不要怕农民冒富,党员也可以当富农。在实行工业化问题上,已如前所述,毛主席主张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安排好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少奇同志的主张则与其相反。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上,毛主席1952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少奇同志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等等。少奇同志的构想,虽然有许多合理的因素,但他在春耦斋讲话一开头就声明,他讲的只是“个人的意见”,“不是定见”,讲出来供大家“研究”、“批评”、“补充”。当有些观点受到批评以后,他就放弃,接受批评,甚至公开检讨。这表现了他的坦荡胸怀。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毛主席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他是同意和接受的。[7]
在薄一波的回忆中,他委婉地指出了刘少奇与毛泽东的分歧。至于刘少奇在天津关于“剥削有功”的讲话是不是走了“火”,是否属于个别用词问题,单纯从当时来看还真是难以作出准确判断。至于说刘少奇接受批评,公开检讨,接受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倒也确有此事,但是这并不表明刘少奇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把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前这一个时期刘少奇的观点重新加以梳理就会发现,刘少奇实际上对自己的观点是一直持保留态度的。后面我们还要论述,此不赘述。
一九五三年实行新税制,这个新税制是在薄一波主持下制定的。新税制在实行前既未经过充分讨论,也没有上报中央批准,有些具体条文修改得也不适当,宣传上又提出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结果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和波动。毛泽东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8]
新税制实行后,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商业)产生了不同的作用,陈云从经济的角度通过有理有据地分析,进行了批评。我们引述如下:
陈云说:“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公私可不可以一律,不可以。‘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是不同性质的。首先,国营商业的全部利润要上缴,私营商业只向国家缴所得税。另外,私营商业和国营商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不同。私营商业就是做买卖、赚钱,当然它也供应商场的需要。国营商业不仅是为了做买卖、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生产,稳定市场。”“对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提出‘公私一律’,看起来好像是很公平合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
变更纳税环节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呢?陈云又说:
“毛病在于批发营业税移到工厂缴纳,给批发商免了税,这样他就可以打击国营商业。为什么?因为他的进价和国营商业的进价一样,但是在卖价上他可以低于国营商业,现在他不怕营业额多,营业额越多,资金周转得越快,赚钱就越多。这样私营商业就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对国营商业打击很大。”[9]
我们看到,陈云从经济的角度对新税制实行后的弊端进行了批评。而毛泽东则从政治的角度指出了新税制的实行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发展问题。
毛泽东在一九五三年八月十二日的讲话中说:
“‘三反’‘五反’运动,是对党内资产阶级思想的很大打击。但是,当时仅仅给了贪污浪费这方面的资产阶级思想以基本打击,而对在路线问题上反映出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并没有解决。这种资产阶级思想,不仅财经工作中有,而且政法、文教和其他工作中也有,中央同志中和地方同志中都有。
对于财经工作中的错误,从去年十二月薄一波同志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开始,到这次会议,都给了严肃的批评。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
过渡时期,是向社会主义发展,还是向资本主义发展?按照党的总路线,是要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是要经过相当长期的斗争的。新税制的错误跟张子善的问题不同,是思想问题,是离开了党的总路线的问题。要在党内开展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
“薄一波的错误,并不是孤立的,不仅在中央有,在大区和省市两级也有。各大区和省市要开一次会,根据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和这次会议的结论,检查自己的工作,借以教育干部。”
“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
“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二中全会也讲得很清楚。决议上说,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要从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加以限制,不能任其泛滥。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限制和被限制,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现在,新税制讲‘公私一律平等’,这是违背国营经济是领导成份的路线。”[10]
毛泽东认为新税制背离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离开了党的总路线,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这种批评显然是严厉的,从今天的角度看,他的批评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七届二中全会确立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对资本主义采取限制的政策。总路线就是根据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制定的,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而薄一波在新税制中却提出“公私一律平等”,显然这是要发展资本主义,这样就离开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新税制在公布前没有报经中央批准,却征求了民主党派有关人士的意见,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不妥当的。如果再联系到薄一波在一九五一年对山西合作社问题上的否定态度进行综合分析,就会使毛泽东形成这样的判断。从毛泽东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并非针对薄一波一个人,在大区和省市还有持这种观点的人。毛泽东是把它作为一种现象来批判的,以期纠正这种错误观点。至于高岗利用新税制,借机“批薄射刘”,调拨离间,鼓动是非,那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
一九五三年八月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时写了一个批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顶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11]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主要内容之一。毛泽东在这个批示中又重申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及根据这个决议制定的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批评了许多同志违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行为。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这并非一两个人持这种态度,而是党内有相当多的人对社会主义改造有抵触情绪。毛泽东希望通过对这种右倾思潮的批判,以期引起全党的注意,使我们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由以上分析可知,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是薄一波一个人,而是很多人,这代表了一股势力。薄一波主张“公私一律平等纳税”,这实际上是刘少奇要通过“经济竞争”来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与资本主义经济成份的翻版。[12]从薄一波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合作社问题上持否定态度到这次新税制中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主张,实质上反映了他认为现在应该发展新民主主义,而不宜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与刘少奇的观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有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决议,但是在党的核心领导层中毛泽东与刘少奇却存在着分歧。毛泽东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就要适时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刘少奇则主张先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然后在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他们产生一系列具体分歧的源头。
这种分歧产生出对资本主义的不同政策。毛泽东主张限制资本主义,而刘少奇则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刘少奇对资本家“剥削越多越好”、“剥削有功”的天津讲话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毛泽东主张在农村通过农业合作化的形式使农民走上集体经济的道路,而刘少奇则主张先机械化后合作化,在没有农业机器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合作化的。毛泽东主张快速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刘少奇主张先发展农业、轻工业,而后再发展重工业。刘少奇的主张并非孤立的个人意见,而是代表着党内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
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这种分歧通过积极的党内斗争,刘少奇最终同意了毛泽东的意见。但是这并不表明刘少奇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在认识上发生了根本转变,这种分歧在以后还会表现出来。
这样看来,新中国成立后,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还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和刘少奇分歧的焦点。毛泽东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主张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刘少奇则主张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就要改变私有制,向社会主义过渡。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要使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成分都能够得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自然也会得到发展。这实质上就是允许资本主义的发展,搞一个时期的资本主义。这样是发展资本主义还是消灭资本主义就成为毛泽东和刘少奇分歧的本质。围绕这种分歧逐渐形成了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两条路线。此后这两条路线的斗争进行了几十年,或隐或显,或激烈或平稳,一直持续到现在。这种斗争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第二节: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予以没收,将官僚资本控制下的企业直接转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性质。这样国家就掌握了经济命脉,奠定了人民政权存在的经济基础。
由于建立了人民政权,国营经济控制着经济命脉,民族资本主义在原料来源、产品销售等方面又与国营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本家的生产又处于工人阶级的监督之下,因而这时的资本主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国家资本主义。
通过“银元之战”、“米棉之战”后,民族资本家再也无力发起进攻,已经处于守势。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通过“三反”、“五反”暴露出来的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已经触目惊心,资本主义对经济基础(指国营经济)和上层建筑的侵蚀作用日益显现,这使它对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方面更显得暗淡无光。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后,进一步压缩了资本主义的生存空间。农业合作化的实施又进一步隔断了资本主义与农民的联系。这时的资本主义不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和阶级力量对比上,都已经处于监控之下。国民经济又已经得到恢复和发展,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时机日益成熟。
鉴于此,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除了前述几次争论外,没有遇到什么大的波折,这样就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特征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公私合营为特征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同时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掀起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通过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顺利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这样,此不赘述。
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工农业产值中占主导地位,农民占中国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因而进行农业合作化,难度之大,情况之复杂,在三大改造中居于首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能否实现农业合作化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造的成败,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工业化的命运。这样在是否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争论就首先并多次表现在农业合作化上,最终通过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的高潮,顺利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因而我们这里就重点分析在农业合作化上进行的三个回合的斗争,并进一步分析农业合作化后,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问题上进行的斗争以及这种斗争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一次斗争—土地改革后,要不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进行农业合作化的任务就历史性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在是否立即进行合作化及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我们党内产生了严重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了三个回合的斗争,最终在毛泽东的坚强领导下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1、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我们知道,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时期反封建的任务之一,就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将地主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耕种,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样土地虽然从地主手中转移到了农民手中,但土地制度仍然是私有制,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农村仍然是个体经济,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因为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土地,给人当雇工。有的富裕农民就乘机买地,添置骡马、大车和犁等生产工具,开始雇工。这样新的阶级分化又重新出现在农村中。
面对农村中的阶级分化,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还是积极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建立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就鲜明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
一九四八年东北大部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土改后大部分农民生活上升,新的阶级分化就较早地出现于东北地区。因而关于互助合作的争论就首先于一九五0年春在东北出现了。
一九五0年春关于东北互助合作的争论,薄一波有一个详细的回忆,我们引述如下:
东北局常委、辽东省委书记张闻天与东北局书记高岗有不同认识。
闻天同志经过调查研究之后,于1949年5月间,分三次打电报给东北局并转呈毛主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5月17日电,重点谈农村的阶级分化问题。闻天同志认为,东北农村土改后,“阶级分化趋势已经开始,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土地的所有与使用有更趋于合理的新调整,这是农村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要求向上发展的不同表现。”对此,“既不要粗心大意,熟视无睹,也不要过分夸大它的危险而表现恐慌,或采取不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他的意见是:凡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工矿事业和农村副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分业分工的租佃、买卖及移居,我们不应反对;但要发展供销合作与劳动互助,从各方面帮助雇农,解决其生产中的困难,使之免受新富农过分的剥削;同时对不愿从事生产的地主富农分子和二流子加以监督,使之在劳动中得到改造。
5月22日电,专谈互助合作问题。中心思想是:反对强迫命令和急性病,反对那种以为要农村不走资本主义道路,就必须把所有的农民都依照我们的愿望组织在生产互助组内的“左”的观点。认为在当时的农村,主要是因时因地组织农民乐意接受的各种换工组和供销合作;农民最关心的是供销合作,因此,我国农业集体化道路,先是供销合作,然后才是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是当前农业集体化的中心环节。
5月23日电,重点谈富农党员问题。大意是:教育农村党员坚决为农村合作化的方向奋斗,凡农民党员有向富农转化趋势时,给以事前的警告,使其转变;如不可能,允许自由退党或开除党籍。
从这三封电报的内容摘要中可以看出:闻天同志对所谓阶级分化趋势的估计比较冷静,认为党在农村互助合作等问题上,应坚持新民主主义政策,防止“左”的偏向。
高岗1949年12月10日在东北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观点。
面对土改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和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高岗的回答是:“我们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使绝大多数农民上升为丰衣足食的农民。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又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面发展’。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高岗虽然也批评了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但重点是批评各种各样的“要求单干,对单干、对旧式富农感兴趣,对组织起来感苦恼”的思想;虽然也提出允许单干,允许拴独犁,允许雇工借贷,原则上允许土地买卖、出租,但重点是强调限制,强调加强领导,组织起来。高岗提出:现时的互助合作,“在获得生产工具的改进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与发展”;以小型为主的变工互助组,根据当地农业与副业生产的需要,根据群众要求与干部强弱等条件,“逐步地提高为联组”。会后,《东北日报》关于互助合作的宣传报道,就把高岗的这些思想概括为“把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高岗宣布了五条奖励互助合作,实际上也是歧视单干的具体经济政策,例如:农贷,除水利、防疫等贷款外,全部贷给好的、但生产上有困难的变工组;新式农具,应首先贷给变工组,或变工组自购时给予优待;各种优良品种及国家可能的农业扶助,一切变工组有优先权;劳模的奖励基本上应奖好的变工组等。关于党员雇工、单干问题,高岗说,从原则上讲,党员是不允许剥削的,党员要雇工时,要说服他不雇工,党员不参加变工组是不对的,但这些问题主要是采用教育的方法解决,非在必要时,不采用组织手段。高岗的总结表明,他实质上主张土改后立即起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无须有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
高岗的总结发言,发表在1950年1月4日的《东北日报》上。在这次座谈会后,东北局就有关党员雇工问题,写报告向中央请示。
少奇同志于1950年1月23日,即高岗总结发言发表的20天后,签发了中央组织部答复东北局的信,并于当晚与安子文等同志谈了他对东北农村土改后出现新富农等问题的意见(1949年秋,少奇同志访苏归来,途经哈尔滨时,曾对东北农村的新情况作过调查了解)。
中组部复信提出:“党员雇工与否、参加变工与否,应有完全的自由,党组织不得强制,其党籍亦不得因此停止或开除。”“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党员变成富农怎么办的提法,是过早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据安子文同志整理的记录,大意是:
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将来70%的农民有了三匹马,互助组就会缩小,因为中农更多了,他能够单干了。这是好现象。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这是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现在对富农雇人买马不要限制,三、五年之后再限制,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有剥削也还是可以做社会主义者的,圣西门是一个资本家,但他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虽然当时是空想的。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将财产交公也交不出去,将来在实行集体(化)时,将自己的财产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因此,即使东北将来有了1万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因为过几年,东北可能有100万党员,这1万人若都不好,被开除也不要紧。认为(当)党员便不能不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
少奇同志的上述谈话表明:他认为,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要实行新民主义政策。东北土广人稀,情况与关内不同,处理东北农村问题,更应考虑东北的特点。看得出来,少奇同志不同意高岗的观点,而比较接近张闻天的观点。但对闻天同志在合作社问题上的独到见解:先供销合作,后生产合作,少奇同志是不赞成的。这从他7月3日批语和7月5日讲话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两位在供销社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我在建国前后就有所察觉。
记得有一次中央开会,讨论供销合作社可不可以给社员分红问题。闻天同志认为应当分红,少奇同志反对分红,争论得很激烈。在去吃饭的路上,毛主席对少奇同志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洛甫(张闻天)的意见,不能同意你的意见。”
据高岗说,他收到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记录后,在北京面交毛主席,毛主席批给陈伯达看,对少奇同志谈话的不满,形于颜色。后来,这个谈话记录就成为高岗反对少奇同志的重要藉口。[13]
以上这个回忆给我们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我们看到,面对东北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张闻天、高岗和刘少奇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张闻天认为不必去阻止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主张通过供销合作社来帮助雇农,而不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领导农民通过生产合作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主张富农党员不能留在党内。
高岗主张要对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不仅要采取限制措施,更重要的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从经济政策上提供帮助,通过变工互助组,提升为联组,将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走集体化道路。对党员参加变工组和雇工问题,主要采取教育手段,一般不采取组织措施。关于党员雇工问题,高岗表示要向中央请示。
刘少奇认为不要干预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以后可以通过政策予以限制,等到进行集体化时再解决这个问题。在没有机器设备的情况下,通过变工互助是不可能走上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因而反对组织合作社。他认为不能强制要求党员参加变工组,对富农党员雇工不要干预,更不能停止或开除党籍。
富农党员能不能雇工,这就涉及到共产党员究竟能不能有剥削行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可是刘少奇却明确表示富农党员可以雇工,这是与党的性质不相容的。我们从薄一波的回忆中可以看到他也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有剥削行为,这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教条主义’”[14],这表明薄一波也并不赞成刘少奇富农党员可以雇工的意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刘少奇与张闻天的观点比较接近。这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们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态度,而不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农民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予以解决。在反对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上他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分歧在于张闻天主张组织供销合作社。在党员雇工问题上,张闻天反对党员雇工,刘少奇则主张富农党员可以雇工。
高岗认为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变工互助组,将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走上集体化道路,以此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问题。虽然在组织供销合作社方面高岗与张闻天具有一致性,但在组织农民生产互助合作方面高岗与刘少奇、张闻天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在党员原则上不能雇工方面高岗与张闻天观点较为接近,而与刘少奇却存在分歧。
这样看来,他们三人之间的分歧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究竟要不要组织农民,将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富农党员可不可以雇工,有剥削行为。这种分歧的实质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有剥削行为的人究竟在党内能否存在。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也关系到党的纯结性乃至党的性质与未来。
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就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在这个精神的指导下,结合当时中国农村的发展状况以及党的性质的要求,我们发现刘少奇的观点是错误的。当东北局党委向中央请示关于农村互助合作及党员可不可以雇工这些关系到农村发展方向及影响到党的性质的问题时,刘少奇在未向毛泽东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答复。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不妥当的。由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因何毛泽东在看到刘少奇的谈话后产生的不满态度了。
这样我们看到,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方面毛泽东与刘少奇是存在严重分歧的。这方面的分歧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上又一次表现出来。
2、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二个回合—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的争论。
土地改革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村中产生了阶级分化。在阶级分化面前,是将原有的互助组向前推进一步,组织农民进行生产互助合作,还是无动于衷,放任自流,就历史性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这是关系到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大事。
一九五一年春夏,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出现了一场争论。争论是由中共山西省委的一份报告引起的。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报告,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
山西省是革命老区。长治专区在晋东南,原是太行山革命根据地腹心地带,抗战时期就推行互助组,又是较早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这样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就出现在这个地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九五一年三月下旬中共长治地委召开了长治专区互助组代表会议,地委书记王谦作了报告。华北局调查组列席了会议。在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华北局调查组强调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讲话,与长治地委产生了严重分歧。华北局调查组将他们与长治地委的分歧报告了山西省委。山西省委不同意华北局调查组的意见,支持长治地委的意见。这样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起草了《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请示报告。[15]
报告提出:“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报告的结论是:“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和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里所说的增强新的因素,是指在互助组织内部增加公共积累和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报告认为,这些因素“虽然没有根本改变了私有基础,但对私有基础是一个否定的因素。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消弱它,直至否定它。”报告中所说的“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主要是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山西省委的报告送到华北局和中央。刘少奇和华北局不同意报告中的观点。
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在华北五省农业互助会议上,山西省委代表与华北局有关同志进行了激烈争论。会议开了四五天,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最后华北局按照刘少奇的意见作了会议结论,山西省委代表明确表示保留意见。五月四日,华北局批复了山西省委四月十七日的请示报告,明确否定了山西省委的意见:“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方法来逐渐动摇、消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刘澜涛要山西省委为试办初级社作一个检讨。山西省委不同意华北局的批复意见,并决定以中共山西省委的名义向华北局申诉,省委书记赖若愚起草了申诉报告,再次表达了省委的不同意见。而后,刘澜涛找到尚留在北京的山西省委第二副书记陶鲁笳进行谈话,继续要山西省委进行检讨。陶鲁笳又一次陈述省委意见,明确表示四月十七日请示报告,是经过多年农村调查实践产生的,反映了老区农村的实际情况,也反映了我党几十年来发动农民组织农民的一条红线,山西省委没有错。刘澜涛看谈不下去了,就再次强调刘少奇也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让山西省委再考虑考虑。 [16]
五月七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报告中,也批评了山西省委提出要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做法。他认为,用合作社、互助组的办法,使中国的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
六月三日,刘少奇在同薄一波、刘澜涛、陶鲁笳等人的交谈中,又进一步提出:“在农业生产上,不能发动农民搞生产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组。”“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它。”“农业集体化要机器,不要机器不妥当。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使农业能用机器耕种和土地国有为条件。”
薄一波根据刘少奇谈话的精神,于六月三十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纪念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一文,提出:“没有强大的国营工业,就不能有全体规模的集体化。”“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来达到农业集体化,这样的农业集体化道路,是一种完全的空想。”“此外,在目前的互助组内逐步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也是错误的。这要直接破坏互助组。这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今天的互助组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自愿和等价交换的一种组织,一般地保护私有财产而不是消弱和否定它。”[17]
七月三日,刘少奇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中写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
当时,刘少奇等的想法是,先让农村个体经济再发展一段时间,富农也让他发展,这样有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等到国家工业化建设能提供大批农业机器的时候,可以依靠政权力量,下个命令剥夺它,一举实现集体化。同年七月五日,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耦斋,向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作报告说:“农业集体化要经过一个大的运动来达到,而不是零碎地、慢慢地建立,十几年后,就发动一个运动,经过两三年搞起来。”“农业集体化不是逐步进行的,不是单纯依靠农村条件,而是依靠城市,依靠强大的工业。”
刘少奇的这种意见,当时在党内有相当的代表性。这种认识,同对于怎样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总体设想是相联系的。当时的设想就是,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先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阶段,到条件成熟了的时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国家工业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再采取严重步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18]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指导下,山西省委要求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一个关于农村发展方向的大事。刘少奇却在既未经毛泽东批准,又没有经过中央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就在多种场合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且否决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即使抛开他的观点不论,就是从组织程序上来说也是不妥当的,至少是不慎重的。薄一波后来在回忆时也有这种看法。[19]
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发生在山西省长治地区,地委书记王谦曾经参加了华北五省农业互助会议的激烈争论,他在农村调研过程中深深感受到由互助组发展为合作社是当时中国农业发展的一条光明大道。这样在刘少奇多次对山西省委试办合作社进行了严厉批评,华北局也根据刘少奇的意见否决了山西省委报告中的观点,要山西省委就此事进行检讨,并且山西省委的申诉意见再次遭到否定的情况下,王谦等人于七月下旬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后面附有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一年上半年《中共长治地委关于组织起来的情况与问题》几个报告,长治地委书记王谦和长治地委分别写的两份材料,一份是王谦初夏时节写的《关于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汇报了十个农业合作社春耕的综合发展情况。
在《关于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的一文中,王谦以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感,以一个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关系到农民是否走向社会主义的大事,他以饱含深情的笔调阐述了党对农业领导的重要性:“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是极其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一环。没有这一条,就谈不到党对农业生产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领导。说的远一点,也就难以设想党领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而党加强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就要注重与新的生产技术结合起来,这不仅是互助合作运动新的发展方向,也是加强党在农村领导的重中之重。”[20]
毛泽东在知道了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后,明确表示不赞成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而赞成山西省委的报告。他找刘少奇和主持华北局工作的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把自己的态度告诉他们。还要有关同志准备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
对这次谈话的内容,薄一波有一个回忆:“毛主席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21]
这样在毛泽东的干预下,刘少奇和华北局领导收回了他们的意见。这场争论也就结束了。尽管薄一波说毛泽东讲的道理把他们说服了,那么从今天的角度看,刘少奇、薄一波到底主要是组织上的服从,还是从思想上真正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呢?我们从后来薄一波主持的新税制改革和刘少奇对包产到户的态度上可以得出结论。当然这是后话。
我们看到,刘少奇认为是先机械化后合作化,在没有实现机械化的情况下是搞不成合作化的。在没有机器设备的情况下,从互助组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实现集体化,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实现集体化的。而毛泽东认为在暂时难以实现机械化的情况下,通过互助组发展到以统一经营、土地入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而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可以实现集体化的。毛泽东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出现前,工场手工业可以通过合理分工形成新生产力的史实,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明在实行农业合作化后,可以通过合理分工,进行生产协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提高农业生产力。
这一次围绕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是一九五0年春东北发展互助合作争论的继续,对此薄一波有一个评论,我们引述如下:
“1951年的争论所以是1950年争论的继续,主要是因为1951年争论双方的观点同1950年争论双方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两次争论的实质,都是涉及老区农村或土改后的农村要不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从前引高岗总结发言和《东北日报》报道看出:1951年山西省委报告,“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这一口号的基本内容,就是东北1950年提出来的;增加公共积累的措施之一:“一人一票,出组不带”,则是东北1950年某些地区“净身出组,车马留互助组”的翻版。少奇同志1950年初的谈话的中心思想是: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不能立即动摇、削弱或否定私有制基础。因此,少奇同志在四中全会作自我批评时,把1950年初同安子文等的谈话、中组部给东北局的复信和1951年关于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以及给马列学院学生的讲课等看成同一性质的问题。就我个人来说,情况也是一样。1951年批评山西省委过早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聚,原因也是认为,我们当时是搞新民主主义;不动摇私有制,允许富农经济发展,是新民主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22]
由此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的争论是一九五0年争论的继续,其实质是土改后的农村要不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刘少奇等人之所以反对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主张不要动摇私有制,允许富农经济发展,是因为他们认为应该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因而不必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原因所致。
我们通过进一步分析还可以看到,刘少奇的主张固守的是一种书本上的苏联走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之路。他只看到了机械化是农业合作化的物质基础,而没有意识到在土地改革后,依靠我党在农村奠定的领导基础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劳动分工,仍然可以大大解放生产力。而毛泽东则从土改后中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历史经验,认为通过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分工合作,仍然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样就冲破了苏联的教条限制,走上了一条中国式的农业合作化之路。这样看来他们之间的分歧似乎仅是一个认识问题。我们通过前面的引文可以看到,刘少奇的这个认识是建立在建国后中国还要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而毛泽东则主张中国应该向社会主义过渡,因而我们认为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是否进行农业合作化方面认识上的分歧根源于他们在中国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发展新民主主义的矛盾。下面我们还要分析这个问题。
毛泽东从理论上论述了通过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可行性,那么在具体实践上到底又能否行得通呢?
薄一波在华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考察报告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一九五三年秋,薄一波在华北城乡进行了四十天的考察,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讲到:华北区初级形式农业生产合作社,45%左右办得很好,50%左右一般好,5%左右不好甚至垮台。1953年合作社的产量,一般均超过1952年水平(灾区例外),也超过当年同样土地的单干户和一般互助组的水平。“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如劳动效率高,使用土地合理,能首先采用新技术,能充分发挥党所提倡的各项事业如兴修水利、改良土地和步犁、改良品种、密植等的效益,是单干户望尘莫及的,已为一般农民所理解。”[23]
从考察报告中我们看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而且提高了粮食产量,已经初步显示了它的优越性,被广大农民所接受。这也就说明了毛泽东主张的正确性。
这样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以刘少奇等人接受毛泽东的意见为标志,在党内基本上解决了是否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那么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速度问题上又在党内产生了新的分歧,形成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
3、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的争论。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基本上解决了我国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当时只是在土地改革较早的老区,通过互助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可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了一九五二年底,土地改革在全国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稳定,这样进行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机业已成熟,于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及时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我们党在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进程。
这个时期围绕农业合作化速度进行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冒进”与“下马”的分歧、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缩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数量上。
(1)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一—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冒进”与“下马”的分歧。
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邓子恢认为合作社发展速度快了,出现了一些问题,因而主张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反“冒进”,要对合作社进行整顿,要“下马”一些合作社,毛泽东却对此持有不同意见。那么,他们在合作社问题上关于“冒进”和“下马”的分歧是怎么产生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自一九五二年九月第二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以来,各地农民对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互助合作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但从秋收开始,在一些地区程度不同地出现急躁冒进倾向,主要是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的高级形式,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贪多贪大,将耕牛农具变相地无偿归公,盲目强调增加社会主义因素。由此引起农民主要是中农的不安,影响了生产。与此同时,在农村中比较普遍地出现了对农民干涉过多的现象,即所谓“五多”(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积极分子兼职多)。中央农村工作部和邓子恢发现了这些情况,向毛泽东汇报,并代中央起草了几个纠正互助合作急躁冒进的文件,下发实施。经过一段工作,这一倾向得到克服,农民生产情绪趋于安定。但在纠正冒进时,一此地方又出现了不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现象。也有一些由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发办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称“自发社”)不被承认,被视为非法。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合作社”,“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为非法的”。总的说来,毛泽东对一九五三年纠正急躁冒进的批评,还是比较平和的。但是,这件事给毛泽东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24]
应当说,在农业合作社问题上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倾向后,及时进行整顿是必要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制定后,在农业合作化的背景下,这个时候的整顿就不应妨碍有条件搞合作社的地方继续发展合作社。就是整顿也仅仅是限于有问题的合作社,其他合作社还可以正常发展。就是对需要整顿的合作社,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可是邓子恢所在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却只是笼统地提出“冒进”和“下马”的口号,没有对合作社的不同发展状况做出明确的政策界定,这样在整顿过程中就致使一些合作社被解散,一些具备条件应当发展的合作社也受到了限制,影响到了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进程。
毛泽东和邓子恢一九五三年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关于“冒进”与“下马”的争论,到底是事处偶然,还是一种必然的结局呢?我们下面还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2)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二—如何收缩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村全面开始合作化后,一九五五年春,面对农村紧张情况和在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强迫命令现象,毛泽东经过多方调研后,决定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步子。三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等人谈话。说道:“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他提出,现在有些地方要停下来整顿,如华北、东北,有些地方要收缩,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发展,如新区。“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25]应该说,在这个时候邓子恢和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发展上的看法还是一致的。
他们之间的分歧首先出现在关于合作社的整顿问题上,这突出地表现在浙江合作社的收缩上。
一九五四年春,浙江省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零点六,秋天也只占百分之一点九,一九五五年春,突然增加到百分之二十八。这样在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下,浙江省委执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浙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五万三千多个减少到三万七千多个。压缩下来的一万五千多个合作社,大部分转为互助组。在收缩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把一部分不该收缩的社也转退了,个别地方甚至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解散了,成为空白乡。因为在此前,杜润生曾说过要求浙江对合作社要“必须赶快下马”,“下粮食之马”,“下合作之马”,不然会“影响工农联盟”,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批评有些同志要“从目前合作社的道路上‘赶快下马’”的由来。[26]
在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缩上,毛泽东和邓子恢所在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究竟表现出怎样的不同意见呢?
三月二十五日,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将《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电告浙江省委:“据已知材料,你省农村紧张情况仍在延续与发展着,农民生产情绪很不稳定,除粮食工作之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猛,步子迈得过大过急(由千分之六发展到百分之三十几),也是促成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此,特建议你们对合作社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就主动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估计你们在加强了领导的情况下,能巩固好三万个社,保持百分之十以上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继续合作下去,虽然走了一小段曲折的道路,仍应承认是很大的收获,而不是什么失败。”[27]
从电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巩固三万个合作社就是很大收获,这实际上是明确要求可以减少二万多个社。关于什么叫收缩,又如何进行收缩,邓子恢进行过解释,但讲得比较含混。他说:“收缩是指那些确实没有办好的社,对它们已花九牛二虎之力还没有办好,这些社就应该丢掉。”“问题很多的社,群众有意见的,只有少数人愿意,大部分不愿意,那又何必留下呢?干脆退社(解散)好了。好来好去,不一定拖到八月十五以后再散伙。”这段话,给人两个印象:一是收缩就是解散;一是一个社该不该“收缩”,即该不该解散,由多数社员决定。[28]
由此看来,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对合作社进行整顿的过程中,没有从政策上给予具体的指导,什么样的合作社可以整顿后继续存在,什么样的合作社才可以解散退回到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而只是指出了浙江农村形势紧张是由于合作社发展过猛过急造成的,建议他们没有条件巩固的合作社就退回到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讲得比较笼统。
那么,毛泽东在整顿合作社方面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我们应当爱惜农民和干部的任何一点微小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而不应当去挫折它。我们应当同合作社员、合作社干部和县、区、乡干部共命运,同呼吸,不要挫折他们的积极性。
要下决心解散的合作社,只是那些全体社员或几乎全体社员都不愿意干下去的合作社。如果一个合作社中只有一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那就让这一部分人退出去,而留下大部分人继续干。如果有大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只有一小部分人愿意干,那就让大部分人退出去,而将小部分人留下继续干。即使这样,也是好的。河北省有一个很小的合作社只有六户,三户老中农坚决不想再干下去,结果让他们走了;三户贫农则表示无论如何要继续干下去,结果让他们留下,社的组织也保存了。其实,这三户贫农所表示的方向,就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一切个体经营的农民,终归是要走这三户贫农所坚决地选择了的道路的。
浙江由于采取所谓‘坚决收缩’的方针(不是浙江省委决定的),一下子就从五万三千个合作社中解散了一万五千个包括四十万农户的合作社,引起群众和干部的很大不满,这是很不妥当的。这种‘坚决收缩’的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这样一件大事不得中央同意就去做,也是不妥当的。并且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中央就提出过这样的警告:‘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可是有些同志不愿意听。”[29]
从毛泽东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他对邓子恢所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要求“坚决收缩”的方针提出了严厉批评,那么毛泽东的这种批评到底有没有事实根据呢?
薄一波后来曾对此进行过评论:
至于杜润生同志在浙江讲的“下合作之马”、“砍合作社”等用语,其不妥之处就更明显了,因为它容易引起误解。林乎加同志在电话汇报中讲到的浙江把收缩“当成了运动”,“收缩得很草率”,“伤害了部分农民的积极性”,也是确有事实依据的。后来的一些调查发现,有些农民对解散合作社很不满意:“叫办是你们,叫散也是你们。”有的农民甚至说:“‘坚决收缩’的仇恨,三年也说不完,一世也忘不了。”这说明:在解散15000多个合作社过程中,也是有强迫命令的。这些发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强迫命令,同邓子恢等同志某些不尽适当的说法,不能说没有关系。从这点上说,我认为,毛主席对子恢等同志的批评是有他的道理的,不能因为我们要总结那次批判中的教训而一概否定。[30]
由此我们看到,邓子恢等人在浙江农村合作社的整顿过程中是存在缺点错误的,毛泽东对他们的批评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从毛泽东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他要求不要挫折农民和干部中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对于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大小他都是尽心培育的。即使是只有三户贫农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也主张满腔热情地去支持它发展,并且豪情满怀地指出这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他根据合作社在整顿过程中遇到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明确指出什么样的合作社才可以解散,其宗旨就是要尽可能多地使能够办下去的合作社保存下来,而不是像邓子恢等人那样“坚决收缩”,一味解散了事。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与邓子恢等人在整顿合作社方面具有明显地不同:一个主张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尽力发展农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解散合作社;一个主张“坚决收缩”,对解散合作社处之草率。这里我们要深思的是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看到一九五五年三月中旬,毛泽东在和邓子恢等人的谈话中提出了“停、缩、发”的方针,可是为什么他又对邓子恢等人在浙江收缩合作社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呢?
应该说,当时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快,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其加以整顿当然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三月二十五日指示电及邓子恢的相关谈话只是对浙江省委过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了批评,提出了“坚决收缩”的方针,但是却没有对如何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出相应政策上的规定,这导致了在整顿过程中浙江省委解散了一万五千多个合作社的后果。从后来调查的情况看,在整顿过程中,只要政策措施得当本来是不致于解散这么多合作社的。这种作法是与当时全国进行农业合作化的潮流背道而驰的。这自然会引起毛泽东的不满。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出现这种后果的原因是什么呢?是邓子恢等人的政策水平问题呢,还是思想意识问题呢?如果是政策水平问题,就是说邓子恢等人是迫切希望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过是由于具体政策指导上的失误才导致了这种后果。如果是由于思想意识问题,就是说当时邓子恢等人认为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因而不要着急,慢慢来,这种思想意识上的原因才导致了政策指导上的失误。如果把一九五五年解散浙江合作社与邓子恢一九五三年解散合作社的事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看到这决不仅仅是政策水平问题,而是在思想意识上存在着深层的原因。这也就成为毛泽东进行严厉批评的主要原因。
(3)围绕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三—如何确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第二次争论—关于浙江合作社的收缩问题,六月下旬以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第三次争论—关于合作社的发展数量问题。
我们知道,一九五五年三月,毛泽东在约邓子恢等人的谈话中在合作社问题上提出了“停”、“缩”、“发”的方针。他甚至还说,发展合作社一九五五年春就停下来,到明年秋收再看,停止一年半。[31]可是随后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九五五年四月间,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感到在外地看到、听到的情况,和在北京接触到的材料有很大不同。他沿途看到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的只是小部分。他在上海听柯庆施说,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反映农民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意搞社会主义。他认为,这种情况,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毛泽东根据新近了解的情况重新思考,作出新的判断。他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估量开始发生变化。[32]
我们看到,一九五五年四月,毛泽东外出视察,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农村形势的深入了解,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而邓子恢等人却仍按原先商定的方针指导农村合作化运动。这样就产生了他们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又一次争论,这种争论集中体现在合作社发展的数量上。
五月五日晚,毛泽东对邓子恢说:“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邓子恢对这个警告未引起重视,第二天作总结的时候,没有向会议传达毛泽东的这个话。他在总结中,仍按照三月间毛泽东同他谈话的精神,说;现在根据主席决定,今年一般停止发展,有少数省份秋后还可以酌量发展。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决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地区停止发展一年半,全力进行巩固。[33]
在毛泽东向邓子恢发出警告前,应该还有和邓子恢关于农村合作化形势的谈话。毛泽东是在邓子恢坚持己见的情况下,才向他发出警告的。但是我们看到,邓子恢并没有接受毛泽东的意见,而是仍然按照三月份毛泽东同他谈话的精神来安排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九五五年五月九日晚,毛泽东问邓子恢:“到一九五七年化个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邓子恢还是坚持三月间毛泽东与他商定的数字,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毛泽东也不勉强,说:“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说:“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是有矛盾的。农民是要‘自由’的,我们要社会主义。”一九五五年春季以来农村中出现的紧张情况,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粮食征购过多,一是农业合作社的步子过快。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和邓子恢有着不同的思路。毛泽东的主张是,在粮食问题上向农民让步,减少征购数量,以缓和同农民的紧张关系,以便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加快步伐,增加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用毛泽东的话说,以减少粮食征购换来个社会主义。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增加粮食生产。邓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张在合作化问题上向农民让步,以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生产,解决粮食问题。他认为,造成农村紧张,当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粮食问题,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出乱子主要是在合作化方面。从这时开始,毛泽东同邓子恢等在对农村形势估计和农业合作化方针上,发生了意见分歧。[34]
我们进一步可以看到,毛泽东根据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的变化了的农村形势,决定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这样就突破了原来的限制,要求多办一些合作社。他甚至同意以减少粮食征购的方式来换取早日实现合作化的目标。而邓子恢则认为造成农村形势的紧张,出现粮食问题,主要还是由于合作化运动过快造成的,因而要控制合作化的发展速度。
五月十七日召开的十五个省、市委书记的会议上,有的省委书记说中央农村工作部压抑了地方办社的积极性,显然有些怨气。毛泽东虽然重申了三月间提出的“停”、“缩”、“发”方针,但是重点放在“发”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态度。这同三月间的精神有了明显的变化。毛泽东特别强调,在农业合作化中必须实行自愿互利原则。国家要从信贷上扶持贫农,贫农不要在生产资料上揩中农的油,不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而且还特别指出农业合作社要增产,把农业合作社增产与否作为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准。[35]
我们看到毛泽东已经改变了三月间提出的“停”、“缩”、“发”的方针,下定决心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了。他把是否增产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准,这对于合作社的顺利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正是由于毛泽东根据农村形势的变化决定要大力发展合作社,而邓子恢仍停留在三月份拟定的发展水平上,因而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就在发展多少合作社的问题上表现了出来。
六月十四日,刘少奇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到一九五六年秋收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一百万个的计划。毛泽东觉得少了,建议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某些边疆地区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七月十日毛泽东与刘少奇单独谈话后,十一日毛泽东召集邓子恢等七人谈话,毛泽东听完汇报后,严厉批评邓子恢,说邓子恢自以为了解农民,又很固执。邓子恢作了检讨,还说,主席啊,我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毛泽东说,你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我就放心了。我的话说得挖苦一些,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今后注意。
后来,邓子恢对于一九五六年发展合作社要翻一番,始终放心不下,经过反复考虑,于七月十五日向刘少奇反映,说一百三十万不行,还是一百万为好。邓子恢的意见又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很顽固,要用大炮轰。”并且提出要召开全国地委书记会议。邓小平把事情缓和了一下,说是不是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接受了邓小平的建议。
毛泽东对即将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极为重视,后来把它称作中国农业合作化事业乃至中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决胜负的一次会议。为召开这次会议,他做了精心准备。毛泽东调阅了四、五月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全部材料,其中包括邓子恢的总结报告。又派身边的几名警卫战士回到自己的家乡作调查,亲自批阅他们的调查报告,连续三天听取他们回乡的调查汇报,同他们座谈。七月二十六日,他单独找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汇报山西农业合作化问题。
毛泽东在七月二十六日中央农村工作部报送的一份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简报中,写道:“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农民的两面性—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两种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优势?”这个问题实际上从一九五一年起草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时就提出来了。他的回答和判断是:“随着宣传和合作社示范,集体经营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优势,最后在全体人民中占优势,我们应当逐步地(经过十五年)造成这种优势。”毛泽东又带着批评的口气写道:“要有坚定的方向,不要动摇。要别人不动摇,就要自己首先不动摇。要看到问题的本质方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导或主流方面,这样才能不动摇。事物的非本质方面,次要方面必须不忽略,必须去解决存在着的一切问题,但不应将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十分引人注目的是,毛泽东写了这样一段话:“增加生产:必须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增产指标,决不能减产。是否能做到?我们党是否在这个问题上要犯一次大错误?苏联的犯过的错误我们是否能避免?”[36]
我们看到毛泽东和邓子恢在发展一百万个还是一百三十万个合作社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当然控制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将合作社的发展规模限制在一百万个之内,这并非邓子恢一个人的意见,和他观点相似的还有一批人,代表党内一股势力。这说明在合作社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上党内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因而毛泽东想通过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合作化的进程。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开好这次会议,毛泽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了大量材料,进行了艰苦的工作,为起草会议报告作了充分的准备。从他在简报中的批示中可以看到,他认为存在着大力发展合作社的可能性,因而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党内有些人没有认识到广大农民群众存在着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因而没有充分利用农民群众的这种热情,去发展合作社,而是批评冒进,这种作法是错误的。要通过宣传和示范工作,使集体经营的思想逐步地在全体农民中占据优势。在合作化过程中,既有成绩,也会出现错误。既不能因为成绩,而掩盖错误,也不能因为错误,而否定成绩。要认清本质和主流,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地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因而要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不要迷失方向。必须确保合作社能够增产,否则就会重犯苏联的错误。
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举行。毛泽东在七月三十一日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一开始就把主张控制合作社发展规模的邓子恢等人形象地比喻为“小脚女人”,迈不开步子,老是埋怨别人走快了,没有看到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即将到来。然后这个报告根据调查研究的成果,着重讲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以及怎样搞农业合作化,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这是我们党进行农业合作化的经典文献。这次会议与五月十七日召开的十五个省、市委书记会议及十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标志着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观点被全党所接受,由此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
当全党已经行动起来,我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出现的时候,毛泽东却对合作化运动更为谨慎,他将办社质量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十月十一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说:“以后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我们要比什么呢?要比质量,比规格。数量,或者速度,有前面所说的那个规定就行了,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有这几条,我看就可以使合作社的质量比较好,就可以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关健在今后两年,主要在今后五个月,就是今冬明春。从今年十一月到明年三月,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37]
由此我们看到,为了保证办社质量,毛泽东提出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全面规划,灵活指导,把生产增加和不死牲口作为检验办社质量的重要标准,告诫全党要警惕苏联集体化的教训,特别强调今后两年特别是今后五个月将是出现问题的危险期,要求全党予以高度注意。
这个时期全国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事件,各地将这些典型事件整理成文,上报中央。毛泽东亲自动手,将地方上报的这些典型材料进行修改,并为其中的一百零四篇文章写了按语,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这样就在全国更进一步推动了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深入发展。到一九五六年底,全国百分之九十六的农户入了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高达百分之八十七。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薄一波也注意到了毛泽东和邓子恢之间在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分歧,认为这是由于他们在合作化发展上的两种指导思想的不同所致。[38]
那么,他们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争论,到底谁的主张更适合农村形势的发展要求,是正确的呢?
我们应该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对他们之间的争论进行评价。我们知道在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上,毛泽东的观点占了主导地位,进而掀起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直至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那么,在毛泽东主导下的农业合作化对中国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通过考察发现,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时候,农村并没有发生苏联集体化时大批屠杀耕牛的事件,中国农村的耕牛等农用牲口在合作化后保存了下来。一九五六年(合作化后第一年)受灾,全国仍增产粮食一百七十六亿斤,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继续增产或稳产。这些事实有力地说明,农业合作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39]
在农业合作化期间及其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稳定,大批耕牛等农用牲口得以保存,粮食实现增产或稳产,这就在客观上说明了毛泽东主张加快合作化发展速度的观点是正确的。同时这也是与毛泽东制定的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分不开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期间提出了一些适合农村发展情况的观点,他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主张,也确有合理之处。为了农业的稳定发展,他兢兢业业,确实费了不少心血。这种精神是可贵的,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他没有看到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事实上已经出现的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因而没有站在时代大潮的潮头去因势利导,反而担心会出现混乱,想限制这股潮流的发展,这样他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制定的政策又往往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招致了毛泽东的多次批评。这到底仅仅是一种工作上的具体认识问题呢,还是有着深层的思想意识根源?这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这不禁使我们想起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毛泽东对邓子恢提倡“四大自由”的批评:
“过去邓子恢同志有过依靠商人(就是依靠资产阶级)和‘四大自由’这种纲领性的提法,那是错误的,确实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资本主义性质的纲领,不是无产阶级性质的纲领,是违背七届二中全会限制资产阶级的决定的。我们现在对于城市的资产阶级、农村的资产阶级(富农)是用限制的政策。那种对于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加限制的‘四大自由’,就有问题了。我说是‘四小自由’。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资产阶级这些自由是有那么一点,小得很。我们要准备条件,把资产阶级这个小自由搞掉。对于城市资产阶级,我们叫做利用、限制、改造。要利用,但是它那个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我们就要限制。这样的政策是又不‘左’,又不右。根本不限制,那就太右了。限制死了,根本不准他们搞什么东西,那就太‘左’了。列宁说过,一个政党如果在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就想把资本主义一下子统统搞掉,那不仅是愚蠢,而且是自杀。但是邓子恢同志的提法是不对的,因为他不提限制,跟中央的提法不同,跟二中全全的提法不同。”[40]
我们看到,对于邓子恢提倡的“四大自由”,毛泽东是反对的。提倡“四大自由”,自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而毛泽东则主张限制资本主义发展,这与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是一致的。这样看来,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四大自由”问题上的分歧,实际上就是在限制资本主义和发展资本主义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认识。因而毛泽东提出邓子恢提倡的“四大自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不是无产阶级性质的纲领,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定不是没有理由的。
如果我们把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四大自由”上的分歧,与毛泽东对邓子恢在一九五三年解散合作社的批评及他们在浙江合作社收缩和全国合作社发展数量上的这两次争论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就不能不说他们的分歧并非是由于一时认识上的差异,事处偶然,而是存在着必然性的。
他们之间的分歧与争论实质上是由于他们对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的认识的不同所致。也就是邓子恢认为当时中国应该多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对向社会主义过渡持谨慎态度,而毛泽东则认为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局计,应该创造条件,及早向社会主义过渡。正是由于他们在中国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及早创造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的矛盾,才产生了他们之间这一系列的分歧。这个矛盾就是造成他们之间分歧的根本原因。
4、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进行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分析。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三个回合,这不禁使我们作出进一步思考,新中国成立后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呢?在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呢?在进行合作化的过程中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激烈的斗争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1)农业合作化是在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和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接着就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从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要求和快速实现工业化的经济需要出发,就必须在农村进行合作化。
① 农业合作化是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保障农民生活,消除两极分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举措。
土地改革后,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土地回到农民手中。但是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没有变化,仍然是私有制。这样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有些农民,由于天灾人祸,入不敷出,为了生存的需要,不得不卖房卖地,苟且偷生,农村中出现了阶级分化。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富裕中农出现,这就进一步加速了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在这种阶级分化面前,中国共产党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进行处理呢?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党内是有不同意见的。刘少奇主张发展新民主主义,放任其发展,待以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再剥夺它。而毛泽东则认为如果共产党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无动于衷,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势必会引起农村社会矛盾的激化,刚刚推翻了那个旧的社会经济制度必然卷土重来,革命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因而为避免这种状况的出现,共产党人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实现农业合作化。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农业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带一点,应加研究。互助组也要帮助鳏寡孤独。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户。在大社之下设几个分社,这也是一种创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所谓办好,也不是完全都好。各种经验,都要吸取,不要用一个规格到处套。”[41]
这样我们看到,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在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从法律上还是无法阻止农民卖地的。因而只好做工作,劝阻农民不要卖地。互助组只是发展互助合作,没有触动所有制,因而也不能阻止农民卖地。只有办农作社,才能做到这一点。办了合作社,不仅解决了农民卖地问题,而且通过合作社可以解放生产力,提高粮食产量,帮助鳏寡孤独,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农村中出现的贫富分化问题。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不要施小惠而不及大义。大义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合作化。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够提纲挈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临的问题。离开社会主义,不搞农业合作化,所实行的惠农措施,只能是小恩小惠,不及大义。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反对五多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主题,克服‘五多’以及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内社外都有矛盾。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社外的个体农民是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农民在供销社入了股,他这一部分股金的所有制也有了变化,他也有一点社会主义),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互助组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在这个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42]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小农经济是难以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的,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最终过渡到高级社,建立起集体经济,才能迅速提高粮食产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到农村去,建立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结成巩固的同盟,通过武装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土地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维护工农联盟的因素业已失去,这就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奠定工农联盟的基础,以保持人民政权的性质,实现社会的稳定。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如何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呢?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
“大家知道,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工农联盟,这是建立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从地主手里取得土地分给农民、使农业从封建所有制解放出来这样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基础上的。但是这个革命已经过去了,封建所有制已经消灭了。
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他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的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和农民的同盟能够继续巩固下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这个联盟就有被破坏的危险。劝我们‘下马’的那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想错了。”[43]
这样我们看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过去用来维系工农联盟的因素业已失去作用,必须创造新的条件来维持并加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联系,使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能够获得巩固,否则的话,就是国本动摇。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中出现了严重的阶级分化。在这种分化面前,富农及富裕中农要求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占农民主体的贫农、新老下中农则要求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帮助他们扭转经济状况恶化的局面,使他们能够摆脱贫穷,实现共同富裕。这就只有组织起来,实现农业合作化,走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成为巩固工农联盟的必要条件。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合作化,是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实现社会稳定,保障农民生活的政治要求。
② 农业合作化是为了保持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使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料、资金和市场,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工业化发展的历程来看,工业化发展需要巨额的资本积累。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往往通过不正当途径来进行资本积累。海外殖民掠夺、殖民贸易、黑奴贸易、圈地运动、战争赔款则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方式。他们通过这些方式为工业化发展积累了雄厚的资本,为实现工业化创造了必要条件。
苏联和中国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进行积累资本的。苏联和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又面临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孤立、封锁和制裁,当时也难以通过国际市场来积累资本。这样实现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额资本就主要依靠国内市场来进行积累。
由于苏联和中国都是落后的农业国,这样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资本积累的任务就主要由农业来完成。在这方面彻底的民主革命为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苏联和中国都是通过革命方式掌握国家政权的。政权建立后,通过革命手段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将过去地主阶级通过剥削获得的地租的较大数额直接转化为工业化发展的资本积累,而将其中的一部分转移给农民,以利于农业的休养生息。这样不仅没有加大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当然在这方面中国要比苏联搞得更好些。这成为苏联和中国能够迅速推进工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加速资本积累,还需要压缩消费,将尽可能多的资源用之于工业化建设,这就要求全国人民长时期内节衣缩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牺牲个人的消费来为国家工业化建设作出贡献。
这种资本积累,不仅表现为国家直接征收的农业税,也表现为农业上用来和国家工业产品进行交换的粮食和工业原料的多少及这种交换中的“剪刀差”,还表现为实现工业化期间人民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生活水平增长缓慢。
这样在压缩消费以后,工业化的速度,主要取决于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的资本积累的多少,以及如何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来把农业上提供的资本积累(表现为粮食和工业原料)转移到工业上来。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迅速增加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的资本积累。在工业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工业是不可能为农业提供机器设备的,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尚不具备。这样就不可能通过农业机械化的方式而不得不采取农业合作化的方式来提高农业生产力,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资本积累。同时,农业的合作化,土地的集中,又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充分条件。农业机械化,又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进一步推动了工业的发展进程。农业合作化是农业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的有效途径。农业合作化后,国家就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将农业上的资本积累转移到工业上来,及时满足工业化的发展需要。这样就形成了工业和农业这两大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
下面我们引用当时的史料来分析这个问题。
土地改革后,个体农业增产是有限的,发展互助合作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有效办法。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44]
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发展,需要农业为工业提供尽可能多的积累。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比较落后,国家工业化尚未实现,又难以为农业提供机器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要提高农业生产力,就只有发展互助合作,实现农业合作化,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粮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45]
我们还可以从陈云在七届六中全会的发言中看到农业合作化对粮食增产的作用。陈云在谈到农业合作化同解决粮食问题的关系时说:增加我国农业产量的方法是很多的,例如,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等。但是,大规模的开荒、大量增加灌溉面积,目前还不可能。“就目前的需要与可能来说,增加农业产量的主要办法,无疑是实现农业生产的合作化。只要把分散的小农经营组成几十户或者更多户的联合经营,就能使个体农民难于单独进行的多种增产措施得以实现。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建社的头一二年内,没有拖拉机,仍旧使用畜力和现有的农具,一般可以增产百分之二十的话,那么,单单这一顶,在全国组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就可以增产粮食六七百亿斤。在目前,这是一种投资最少、收效最大、收效最快的农业增产办法。也只有把小农的经营组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有可能在具备条件以后,使我国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46]从陈云的发言中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农业合作化不仅有利于快速增加粮食产量,同时还可以为将来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
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机械化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工业和农业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毛泽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反复思索,以战略家的深邃眼光,首先给予了一个精辟的回答。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中说:
“有些同志不赞成我党中央关于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应当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的方针,而这种方针,曾经在苏联证明是正确的。他们认为在工业化的问题上可以采取现在规定的速度,而在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则不必同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而应当采取特别迟缓的速度。这就忽视了苏联的经验。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
首先,大家知道,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的一般产量很低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问题,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曾经遇到了的,苏联是用有计划地领导和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法解决了,我们也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解决它。
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苏联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也给我们指出了方向,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孤立地互不联系地去看这些问题。
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这种经验,苏联也已经提供给我们了,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47]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个讲话中,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原理,透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需求更多的粮食和原料。要生产更多的粮食和原料,只有在农业大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取得。要使农业大发展,在工业尚不能为农业提供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农业合作化是迅速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这是工业化的发展对农业合作化的要求,同时农业合作化又会进一步推动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这种推动作用不仅表现在农业合作化会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为工业化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原料,同时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也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充分条件。农业机械化又为工业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成为推动工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就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是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这两大产业之间的辩证原理。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大计。这也是后来毛泽东提出的工农业并举,两条腿走路的先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农业合作化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状况。而工业的发展状况,又决定着工业国有制(即全民所有制)的命运。从这里我们看到,农业集体所有制与工业国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就是农业集体所有制一旦瓦解,由于原料和市场的变化,工业国有制就会动摇,工业国有制终究有一天也会变。从后来历史的发展来看,毛泽东的认识是相当深远的。
农业为工业提供粮食和原料,如何能够有效地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将农业上的粮食和原料及时转移到工业上来呢?
当时为了解决粮食危机问题而采取的统购统销政策就是一个重要的措施。毛泽东把统购统销政策不仅看作一项解决当前粮食供求困难的应急措施,更重要的是把它当作改造个体农业不可缺少的环节。他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可以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又有利于粮食统购工作的进行。国家同几十万、上百万个生产合作社打交道比起同一亿多个体农户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48]
由此我们看到,实施统购统销政策后,组建农业合作社,国家同合作社打交道要比同个体农户打交道便利得多。这就容易把农业上的粮食和原料以较低的成本提供到工业上来,满足工业化的发展需要。这是从组织措施上使农业生产的粮食和原料向工业迅速转移的一个重要保证。
因而我们说农业合作化是工业化发展的经济需要。
以上我们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分析了为什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要实行农业合作化,那么,在当时的中国到底能不能实现合作化呢?
(2)社会主义之花到底能否在当时农村的土地上凌寒绽开—在农村社会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
在农业尚未实现机械化,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实现农业合作化呢?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有不同意见。毛泽东认为可以实现合作化,而刘少奇等人认为没有农业机械化,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情况下,实现不了合作化。那么,在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呢?毛泽东的主张有没有合理性呢?
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具有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经济条件。
这里说的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经济条件,就是说合作社必须要增产,合作社的单位面积产量要高于单干户和互助组,否则的话这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办不下去的。毛泽东对于合作社的产量极为重视,还制定了合作社增加农作物产量的具体办法。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上,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已经建立健全起来了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都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这是极好的情况,证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是高的,合作社胜过互助组,更胜过单干户。
为了要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就必须:(1)坚持自愿、互利原则;(2)改善经营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等);(3)提高耕作技术(深耕细作、小株密植、增加复种面积、采用良种、推广新式工具、同病虫害进行斗争等);(4)增加生产资料(土地、肥料、水利、牲畜、农具等)。这是巩固合作社和保证增产的几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9]
这里问题的关健是,生产合作社到底能否增加粮食的产量呢?
我们前面说过,当刘少奇、薄一波否定了山西省委在创办合作社的意见后,毛泽东曾约他们谈话,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们的意见,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当时毛泽东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也是可行的。[50]这样毛泽东就从理论上解释了在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合作社,在生产上进行合理分工,也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比小农户个体经营能够较快地提高粮食产量。有人计算过,合作化后一般可以增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51]从全国来说这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农业收入。合作化后中国农业的持续或稳定增长的史实就说明了这一点。[52]这就从经济上回答了合作社能否办成的问题。
从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化出发,具有实现农业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开始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富裕农民则乘机买进土地,或者租地,在农民中间又出现了新的分化。在这种分化面前,占农民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的利益受到危害,他们迫切希望共产党能够采取措施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这就形成了进行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作为党的领袖的毛泽东则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他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53]
虽然占农民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对这种分化不满,希望共产党能够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这个时候他们还处于不觉悟之中,没有认识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使他们摆脱困境的一条光明大道。这就需要共产党首先组织他们中间的积极分子,试办合作社,提高广大贫农和下中农的觉悟,最终使他们走上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因而毛泽东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这几部分中间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地拉进来。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对于合作社感到兴趣了,然后再分批地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这几部分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或者还是困难的(贫农,他们分得了土地,比较解放前是好多了,但是还因为人力畜力和农具的不足,生活仍然感到困难),或者还不富裕(下中农),因此, 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虽然如此,他们中间的积极性的程度,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是不同的,有些人很积极,有些人暂时还不大积极,有些人还要看一看。因此,我们对于一切还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罢,要有一段向他们教育的时间,要耐心地等待他们的觉悟,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54]
这样我们看到,农村中的贫农、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由于社会分化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他们就会成为进行农业合作化的主要依靠力量。这就是农业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从中国农村的社会实际出发,找到了农业合作化的正确途径。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提倡在革命根据地内开展生产互助合作。土地改革完成后,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农业合作化呢?
长期以来,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模式给人们以深刻的影响。这种模式,就是先搞机械化,后搞集体化;依靠政权力量,强制消灭富农经济,一举实现全盘集体化。如今,毛泽东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突破苏联的模式,为中国农业社会主义走出一个新的路子。[55]
毛泽东没有照搬苏联模式,而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互助合作,通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最终实现农业合作化。这就是中国式的合作化道路。
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合作化制定的正确政策,以及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实现合作化的政治条件。
土地改革后,共产党只有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他们的利益,这是大义,而非小惠。这就需要一套正确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农民找到了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正确途径;在合作化过程中,将贫农、新老下中农作为主要依靠力量,先在他们中间培养积极分子,试办合作社,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增产是合作社优越性的主要表现,要千方百计寻找增产的方法;在发展农业合作社上要比质量,质量就是增产和不死牲口;利用政权的力量从多方面为合作社提供便利。等等。
毛泽东号召勤俭办社,抓住合作化运动中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大力推广,提高广大农民办社的信心。前面我们说过毛泽东曾经大力支持和讴歌的河北省安平县南王庄仅有三户贫农组成的合作社,并充满豪情地指出,“这三户贫农所表示的方向,就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56]毛泽东在《书记动手,全党办社》一文的按语中写道:“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时间内,从‘山上取来’了大批的生产资料,使得有些参观的人感动得下泪。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57]
像这些在合作化运动中从白手起家,经过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典型事例,将他们办社的经验加以整理,在全国宣传和推广后,就会引发人们的思考,既然这样穷困的贫农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都能够办起合作社,那么比他们条件好的地方又有什么理由办不成合作社呢?这样就不仅会起到示范作用,还会推动合作化运动的深入发展。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是办社会主义。各级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会的人,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58]
由此可见,要实现合作化,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深入实践,调查研究,通晓党的方针政策。在合作化过程中,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不仅难以制定出正确的合作化政策,为合作化的发展指明方向,甚至就连合作化的实施也会遇到很大困难。这就是实现合作化的政治条件。
以上我们从经济、阶级、合作化的途径及政治等几个方面对合作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看到当时确实存在着农业合作化的可能性。农业合作化后,中国农业的长期稳定增长也从史实上说明社会主义之花可以在当时中国农村的土地上凌寒绽开。
(3)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透射出来的两条路线的斗争。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我们党内进行了三个会合的争论。这三个回合的争论,从实质上说是中国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应该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由于新民主主义不否定私有制,因而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不仅不要动摇私有制,反而还要继续允许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而要向社会主义过渡就必然要消灭资本主义。
固然在共产党的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国营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方面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有着相似的一面,但是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存在着本质性差异。这种本质性差异在所有制的组成上就主要表现在是否允许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方面:主张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必然要求发展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在这种背景下个体经济发展的前途必然是资本主义);主张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就必然要消灭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因而不论是主张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主张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从社会发展的性质上来说就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刘少奇的“剥削有功”论、薄一波的新税制下“公私一律平等纳税”和农业合作化争论的三个回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我们注意到,坚持发展一个时期新民主主义的人,他们打的旗号还是将来要发展到社会主义的。他们主张要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再向社会主义发展。而要发展新民主主义就必然会容许资本主义在农业、工业和商业等领域有进一步的发展。
关于资本主义在农业的发展,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59]
我们看到,在农业发展问题上面临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资本主义也可以造成农业的增产,却会产生剥削,造成两极分化,是一条漫长的、痛苦的道路,因而毛泽东在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道路。”[60]这里毛泽东批评了那些主张保护个体经济的人们,明确主张要走社会主义道路。
毛泽东主张要创造条件来实现农业合作化,针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有人提出的合作社“下马”的主张,毛泽东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有些同志,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错误地观察了工农联盟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他们认为目前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很危险,他们劝我们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他们向我们提出了警告:‘如果不赶快下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我们认为恰好相反,如果不赶快上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下马,一个要上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61]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在合作化问题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分歧的说法。
从农民有着发展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的两个积极性出发,农村又面临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党应该领导农民果断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第二个决议说,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反映农民(主 要是中农)本身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两重性质。“从农民是劳动者这种性质的发展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可以引向社会主义;从农民是私有者和农产品的出卖者这种性质所发展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的自发倾向是资本主义。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农村中产生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而由于农业经济的恢复和逐渐上涨,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就越来越带有明显的、不可忽视的性质。我们的政策是在于积极地而又谨慎地经过许多具体的、恰当的、多样的过渡的形式,把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到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的轨道上来,从而克服那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倾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62]
全面开始合作化后,这个时候仍然有人对合作化的迅速发展心存忧虑,毛泽东总结了在合作化问题上的争论,从合作化高潮已经出现的现实状况出发,从两条道路斗争的角度批评了在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观点,揭示了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这表现在毛泽东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所写的一批按语中。
在新写的按语中,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是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和论述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内容。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几乎带普遍性地在许多地方存在着的、阻碍广大的贫农和下中农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社会上的资本主义势力互相呼应着。对于这样一种情形,这一篇文章算是描写的恰好。作者以极大的愤怒斥责了机会主义者,支持了贫苦农民。有些人虽然顶着共产主义者的称号,却对于现在要做的社会主义事业表现很少兴趣。他们不但不支持热情的群众,反而向群众的头上泼冷水。”在另一个按语中,他写道:“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几乎到处都有,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把一切绊脚石抛在自己的后头。”
对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要算为《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所写的按语了。他说:“在中国,富农经济很弱(在土地改革时期,征收了他们半封建的那部分土地,老富农大多数已无雇工,他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又很坏),富裕和比较富裕的中农的力量却是相当强大的,他们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在中国的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斗 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贫农和下中农同富裕中农实行和平竞赛中表现出来的。在两三年内,看谁增产:是单干的富裕中农增产呢,还是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增产呢?在开头,只是一部分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同单干的富裕中农在竞赛,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还在那里看,这就是双方在争夺群众。在富裕中农的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他们是有时公开地有时秘密地支持富裕中农的。在合作社的这面站着共产党。”
说到农村的两条道路斗争,必然要涉及农村的阶级政策。毛泽东写了一个最长的按语,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他提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这个条件,中农和贫农就不能团结,合作社就不能巩固,生产就不能发展,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实现。”“因此,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一)现在还处在困难地位的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们,首先分别分期引导他们加入合作社,并且选择他们中间觉悟程度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组成合作社的领导骨干,特别是注意从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里面选择这种骨干分子。”他同时又强调:“在合作社的指导方针方面,必须实行贫农和中农的互利政策,不应当损害任何人的利益。”[63]
《怎样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一开头就这样提出问题:“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是:基本上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同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恢复时期的三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在我们党内,对于这个总路线的提法和时间的规定,从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实际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在目前主要表现在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同意见的分歧,超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中的提法。[64]
我们从今天的角度,重读毛泽东在半个世纪前从两条道路斗争的角度对中国农村发展所写的文字,真是百感交集,发人深思。当时,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果断决定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就为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石。毛泽东顶着党内外的巨大压力,带领全党不仅发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而且还以饱含深情的笔调热情讴歌了中国农民的合作化壮举,领导中国农民在农村消灭了剥削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从过渡时期斗争的历史看,如果没有毛泽东,就没有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还是遥遥无期,中国社会发展的前景必然是黯淡无光。
我们看到,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存在的两条路线的斗争,那么,毛泽东的观点到底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呢?
首先我们要弄清的是,党内的不同认识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
毛泽东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65]
由于当时社会上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思想和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这种斗争必然会影响到党内来,从而成为党内认识分歧的社会根源。
应该说,在合作化问题上,党内出现不同意见,认识上产生分歧也是正常的。由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这里应当区分开那些是属于一般性的意见分歧,那些是属于两条路线的斗争。区分的主要标准就是看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还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从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在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党内确实存在着不同意见。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必然要容许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这样在是否发展资本主义问题上就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这显然就不是一般认识的分歧,而是关系到中国社会的性质及发展状况,具有两条路线斗争的性质。因而我们说毛泽东的说法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我们注意到,在前两个回合的争论中,毛泽东并没有使用两条道路斗争的术语。他使用两条道路斗争的术语主要集中在一九五五年,就是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把这种斗争与历史上的路线斗争相提并论,这鲜明地体现在这三个回合争论中涉及的人物他们的政治地位没有什么变化。刘少奇后来事实上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薄一波在经过严厉批评后,在八大上仍然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后来担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在被严厉批评后,也肯定了他的工作,以及他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功绩。[66]
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不说当时的斗争确实带有路线斗争的色彩。这种斗争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当着一九五六年,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是多么的兴奋啊!他对田家英说,他很高兴,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都没有这样高兴。[67]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九四九年的解放,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虽然建立了人民政权,但是广大的工农大众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剥削。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与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没有什么两样。而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废除了剥削制度,广大工农大众真正摆脱了剥削制度的奴役,翻身当家做了主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毛泽东的激动之情才会溢于言表。这才是人民领袖的真正心声。
(二)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二次斗争—农业合作化后,办不办人民公社?
农业合作化后,随着高级社的普遍建立,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农村建立起来了。这时的农村集体所制经济还不巩固,这种不巩固一方面表现在农业生产尚未实现机械化,基本上处于手工生产的水平,同时也表现在农村工业尚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既有向前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巩固的可能性;也有向后退却,直到退回到一九五三年农业合作化前的可能性。况且,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获得巩固,而农村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前途和方向。这样,为了促进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高级社的基础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就应运而生,在中国农村的大地上出现了。
1﹑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人民公社是在农业合作化完成后,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发现后,认为创办人民公社,不仅可以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而且还可以巩固人民政权,这是促进社会主义在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有效途径,因而就在全国发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应该说,人民公社的产生也是有着现实原因的,是在当时农业大跃进的要求下出现的。当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不同区域的农民进行协作施工,这样在生产大跃进的同时,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在酝酿着一次重大的变化。成都会议以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各地很快试办了一些千户以上的大社。
一九五八年四月下旬,毛泽东在广州期间,曾和刘少奇﹑陆定一议论过未来中国农村的组织形式。据陆定一说:“毛主席和刘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被超过。我们的教育方针和其他文教事业,也将朝着这个目标去发展。”
毛泽东对试办中的公社采取积极扶植的态度。六月底七月初,谭震林在郑州召开的晋﹑冀﹑鲁﹑豫﹑陕五省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上,介绍了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的经验。毛泽东看了这个介绍材料,立即要《红旗》杂志社派人调查,总结经验,写成《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八月十七日,毛泽东审阅修改了这个章程,并指示印发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九月一日,《红旗》杂志第七期全文刊登了这个简章。
在这以前,《红旗》杂志在七月十六日出版的第四期上,发表了陈伯达在“七一”前夕北京大学庆祝党的生日大会上的讲话,题为《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讲演中引用了毛泽东最近的一段讲话,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他还解释说,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正在使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提出的“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对立逐步消灭”,“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这两项措施逐步明朗化。
这样一来,人民公社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就从毛泽东等中央少数领导人对未来农村的一种设想,经过一些地区的试办和毛泽东的肯定,很快变成中国农村的现实发展方向。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央北戴河会议前夕,毛泽东用一个星期视察了河北﹑河南和山东的农村。毛泽东这次三省视察的重点题目之一是关于并大社﹑办大社。说社大好办事,可以更好地调动劳动力,可以很好地使用土地,有农业,有工业,有文化,有学校,有戏院。
八月四日和五日,毛泽东视察河北的徐水﹑定县和安国,肯定了徐水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做法。六日到八日,视察河南的新乡、襄城、长葛、商丘,看了棉田、粮田、社办工业、托儿所、幸福院和食堂。在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看到人民公社的牌子,点头称赞:“人民公社名字好。”九日,到山东视察,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汇报说历城县北园乡准备办大农场,毛泽东说:“不要搞农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和政府合一了,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正在逐步形成。他视察三省农村的情况,新华社很快作了报道,“人民公社”的名字立即传遍全中国。
八月十九日上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在谈到人民公社问题时说:“名称怎么叫法?可以叫人民公社,也可以不叫人民公社,我的意见是人民公社。这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要过分强调共产主义。人民公社,一曰大二曰公。人多,地大,生产规模大,各种事业大。政社是合一的。搞公共食堂,取消自留地,鸡、鸭、屋前屋后的树还是自己的,这些到将来也不存在了。粮食多了,可以搞供给制,还是按劳付酬。工资按各尽所能发给个人,不交给家长,青年﹑妇女都高兴,这对个性解放有很大好处。……不论城乡,应当是社会主义制度加共产主义思想。我们现在搞社会主义,也有共产主义的萌芽。学校、工厂、街道都可以搞人民公社。”[68]
八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说,人民公社决议发下去以后,每一个县搞一﹑二个试点,不一定一下子都铺开,要有领导有计划地去进行规划。同时又说,现在不搞不行了,不搞要犯错误。[69]
八月三十日,毛泽东在最后一次会议期间以欣喜的心情谈到人民公社。他说:“人民公社这个事情是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提出来的。因为我们提倡不断革命,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改做,群众就干起来了。不仅南宁会议没有料到,成都会议也没有料到,八大二次会议也没有料到。”“我们的人民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搞起来的人民公社,不是空想的。……但是把这个问题条理化,说清道理,那就需要我们,需要在座的同志们,需要各级党委,需要中央。现在,我们作了一个决议。”
他说:“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两个,一为大,二为公,叫大公社。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大,地大物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农林牧副渔,农业合作社原来就有的,工农商学兵,是人民公社才有的。这些就是大。大,这个东西可了不起,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公,就是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的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可以逐步取消。”“人民公社是最近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出现的一个新事情。看起来,只要一传播,把章程﹑道理一讲,发展可能是很快的。今年一个秋﹑一个冬,明年一个春,可能就差不多了。有个同志(指柯庆施。—引者注)提出,可否明年放个‘人造卫星’,全国办个公共食堂,人民在食堂吃饭不要钱。吃饭不要钱要有一个过程,明年看看,后年以后再考虑。”
他说:“这个决议上有一句话,是不是妥当,请同志们考虑一下。就是讲,快的地方三﹑四年,慢的地方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 [70]
那么,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八月在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稿上到底加写了什么样的话呢?我们引述如下:
“人民公社建立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企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71]
从毛泽东加写的这段话中我们看到,他提出要创造条件由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而后他又提出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原则和条件。虽然毛泽东在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时间问题上设想得太快了,有不足之处,但是他实际上明确划分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明确指出人民公社的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制。可惜毛泽东加写的这段话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没有被切实遵循,才酿成了共产风的严重泛滥。
尽管中央北戴河会议在人民公社发展问题上要求搞好试点,但是一经发动,在全国农村立即就出现了一个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完全突破了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的先做试点的要求,突破了他关于明年春天实现公社化的规划,其来势之迅猛,远远超过当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到九月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全国成立了二万三千多个公社,平均每社近四千八百户,还出现了以县为单位的人民公社或县联社。人民公社取代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中国农村唯一的生产组织,同时又具有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职能。[72]
这样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就在当时中国的广大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公社化。
2﹑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历程。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毛泽东发动起来的。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人民公社就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其发展速度之快,超出了毛泽东的预料。那么,毛泽东又是如何看待人民公社的发展呢?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表明了他的看法。他说:“一九五八年,在全国农村中普遍地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了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的农民,尤其是贫农和下中农,对于人民公社表现了热烈的欢迎。广大干部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他们表现了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极大的积极性,这是非常宝贵的,没有他们的这种积极性,要取得这样伟大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不但有伟大的成绩,也有一些缺点。”[73]
毛泽东还是从人民公社快速发展的浪潮中,首先发现了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于是他通过与地方干部谈话,派人深入一线,进行调查,又召开会议,统一认识,着手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业已出现的错误,以期将人民公社化运动纳入正确发展的轨道。
下面我们对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十月至一九五九年七月间进行的纠“左”历程作一简单的回顾。
(1)敏锐发现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次郑州会议拉开纠“左”的序幕。
一九五八年十月,人民公社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但是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毛泽东是党内首先发现这些问题的领导人。于是他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以便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九五八年十月十四日下午,毛泽东到达天津,同天津市委和河北省委负责人谈话。第二天下午,再次同他们谈话。谈论的话题,都是人民公社和钢铁生产问题。
十月十六日下午和十七日下午,毛泽东又找来河北省委和天津地委、保定地委负责人,徐水、安国、唐县、正定四个县的县委负责人,听取他们汇报。他要河北省省长刘子厚到徐水作些调查,二十一日向他汇报。十七日下午六时,毛泽东回到北京。
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他需要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十月十九日一清早,写信给陈伯达,要他和张春桥、李友九立即去河南省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作调查,为杭州会议(即后来的郑州会议)准备意见。并要他们带上《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边读书,边调查。
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
十月二十三日,陈伯达到河南以后,毛泽东又写给他一封信,要他们在卫星公社搞一个星期调查,包括调查团(社)、营(大队)、连(队)的各项问题。然后再找遂平县级干部座谈几次,研究全县各项问题。
十月二十六日,毛泽东决定派吴冷西、田家英去河南调查。他选了两个地方。一是新乡地区的修武县,是个小县,十三万人口,以一县一社而闻名。一是七里营公社,是全国第一个打出“人民公社”牌子的,位于豫北平原,为新乡县的一个乡。
出发前,毛泽东找吴冷西、田家英谈话。对于这次谈话,吴冷西曾回忆道:“毛主席说,大跃进是他发动的,公社化是他提倡的。大跃进和公社化,搞得好可以互相促进,使中国的落后面貌大为改观;搞得不好,也可能变成灾难。你们这次下去,主要是了解公社化后的情况。北戴河会议时我说过公社的优点是一大二公。现在看来,人们的头脑发热,似乎越大越好,越公越好。你们要去的修武县,全县已成了一个公社。我还要派人去了解寿张县,听说那里准备苦战三年进入共产主义(按:后来派陈伯达到遂平调查,因为陈已去过寿张了)。
毛主席说,我们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现在并不是人人认识一致,甚至在高级干部中也各说各的,其中有不少胡话。因此公社化过程中的具体做法,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你们这次下去调查,要带两本书,一本是中国人民大学编辑的《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本是斯大林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出发前要把这两本小册子通读一遍,至少把人民大学编的那一本看一遍,要你们的助手也这么办。
毛主席郑重地说,他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搞本本主义,按图索骥,对号入座,也不是要我们照本本去宣传,而是想使我们对马、恩、列、斯关于共产主义说过什么话有个大致的了解,下去调查中面对眼花缭乱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特别当记者的,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心中有数,头脑清醒,做冷静的促进派。报纸宣传影响大,人家头脑发热,搞报纸的也头脑发热,那就坏事了。
这是在大跃进中我第一次听到毛主席说要做‘冷静的促进派’。回想从1958年初的南宁会议起,毛主席的多次谈话,给我强烈的印象就是报纸要促进,不要促退。”[74]
二十八日凌晨四时,毛泽东复信陈伯达,告诉他,如果遂平调查已毕,可以去附近某一个县再做几天调查,以资比较。于十一月二号或三号回到郑州即可。
十月三十一日傍晚,毛泽东乘专列离开北京。十一月二日到达郑州。一路上,不断召集当地负责人座谈,如饥似渴地了解公社化以来的情况。
十一月二日至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来被称作“第一次郑州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是逐步增加的。开会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专列上,有时在省委招待所。
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他召集郑州会议,本来是想研究人民公社性质问题,先派陈伯达、张春桥,吴冷西、田家英分别到遂平、修武、七里营研究一下,再请几位省委书记来。
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召集九个省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河北的林铁、河南的吴芝圃、陕西的张德生、甘肃的张仲良、湖北的王任重。山西的陶鲁笳,山东的舒同、安微的曾希圣,湖南的周小舟,还有陈伯达等人。主要是听他们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汇报。毛泽东一面提问,一面发表意见。
十一月四日下午,继续在专列上开会,毛泽东听取新四十条起草情况的汇报。
十一月五日,会议继续举行。新增加的李富春、柯庆施、欧阳钦、史向生、吴冷西,出席了会议。
十一月六日、七日两天晚上,继续开会。开会地点从专列改到河南省委招待所。刘少奇、陈云、邓小平、谭震林、杨尚昆等都来了,出席这两天的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三个问题要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
九日上午,会议在河南省委招待所继续进行。毛泽东主要就纲要四十条问题发表意见。经过七天讨论,毛泽东纠“左”的思路越来越明晰了。他主要围绕家庭问题、商品问题、资产阶级法权问题、高指标问题和工作方法问题发表了讲话。这天毛泽东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写了《关于读书的建议》这封信,提议大家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践,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和苏联编的那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这次郑州会议形成了《郑州会议纪要》,毛泽东修改过两遍,把文件名称改为《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
十一月十日上午和下午,毛泽东两次讲话,谈他对这个决议的修改意见,和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看法,着重批评了混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和取消商品的错误观点。
十一月十二日,毛泽东给邓小平写信,为慎重起见,建议将《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带到武昌会议上讨论,修改后作为正式文件发出。
第一次郑州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在郑州又停留了几天,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离开郑州,十五日凌晨一时许到达武昌。在郑州期间和去武昌途中,毛泽东继续向一些地委、县委、公社的负责人作调查。
在离开郑州那天,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对在北京召开政治局会议通报贯彻第一次郑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建议。[75]
我们看到,第一次郑州会议前毛泽东通过与省、地、县领导人谈话,派人到人民公社进行调查,掌握一手材料,号召人们读书,加强理论指导,减少实践的盲目性。在这个时候,他明确提出公社要发展工业,要搞商品生产,他提出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两个过渡问题供全党研究。郑州会议为即将召开的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作了重要准备。
(2)“划清两个界限”—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迈出重要一步。
既然郑州会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这就为武昌会议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
在武昌,毛泽东一面批阅文件,一面找人谈话,了解第一次郑州会议贯彻的情况和下面的反映。找来谈话的,有一些省委书记,还有湖北省的一些城市和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
十一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武昌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会议围绕人民公社问题和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问题,着重讨论了高指标和浮夸风问题。
二十一日的会议上,毛泽东讲话,谈了八个问题。一、过渡到共产主义问题;二、十五年规划问题;三、这次会议的任务问题;四、划线问题;五、消灭阶级问题;六、商品经济问题;七、减少任务问题;八、人民公社整顿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前后反复考虑的。
武昌会议是郑州会议的继续,同时又为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到十二月十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在武昌举行。按照毛泽东的意见,全会的重点放在分组讨论和修改两个文件上,即《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草案)》。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是在《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的基础上,重新改写的。决议集中针对两个突出的倾向,一个是急于向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过渡。另一个是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着重阐述了几个重大政策和理论问题。
六中全会闭幕的前一天,十二月九日,毛泽东作长篇讲话。
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毛泽东到广州住了十多天,十二月三十日返回北京。[76]
由此我们看到,从第一次郑州会议到八届六中全会,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三次中央会议,历时一个多月。他是在用心研究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力图从理论上、政策上解决这些问题。这次会议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纠“左”最主要的成果就是划清了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和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这两个界限,明确了人民公社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纠“左”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对于遏制共产风和防止盲目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3)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郑州会议在纠“左”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只是就两个过渡问题划清了界限,但是并没有解决人民公社内部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在人民公社内部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一平二调”问题。毛泽东在调研中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上着手予以解决。
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一九五九年一月十九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一月二十六日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讨论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轻工业和市场问题、农业问题、劳动力调配问题等。为了准备这次会议,毛泽东一月十八日召集陈云、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彭德怀、谭震林讨论经济问题和工业问题。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日,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在中南海召开。毛泽东在二月一日和二日发表讲话。
一九五九年二月,毛泽东从广东省委发来的关于瞒产私分的报告中敏锐地发现在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
二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带着这个问题登车南下。当天晚上,在停靠天津的专列上,同河北省负责人刘子厚、解学恭、张明河,天津市负责人万晓塘、李耕涛等谈话,谈了三个钟头。毛泽东在调查中逐渐把注意力集中到所有制问题上来。他感到,那种高度集中、统得过死的大规模公社存在严重问题,必须调整。
二十四日晚,毛泽东抵达济南,在专列上同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秘书长吴健谈话。随后,前往山东省委交际处会议室,又同山东省和济南市的负责人谈话。他要李先念参加了这两次谈话。第二天,继续谈话。为了更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还找了历城县委第一书记和几名基层干部:一个公社党委书记、一个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一个生产队队长。毛泽东对这个座谈会很满意。在吕鸿宾合作社里发生的故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二月二十六日,毛泽东来到郑州。当天晚上,与河南省委负责人吴芝圃等谈话。二十七日上午,又增加河南省四位地委负责人一起谈。这时,毛泽东所考虑的问题已经逐渐成熟,心里有了底。
二月二十七日晚到三月五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关于这次会议的召集,毛泽东这样说过:“‘右倾’不是我一个人,山西同志也相当‘右倾’。山西我没有去。我一到天津,天津同志也‘右倾’,刘子厚跟我差不多。到了山东,就听说吕鸿宾先‘左倾’,后来‘右倾’了。还有李先念,他也觉得过去‘右倾’不够。我一到河南,河南同志赞成我这个‘右倾’。我二十六号晚上就见了他们,跟他们一吹,我就有劲了,我才敢于下决心召集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的参加人员是逐步扩大的。第一天的与会者为: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彭真、李先念、胡乔木,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河北省委书记刘子厚,山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鲁笳,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毛泽东发表了长篇讲话。
二十八日的会议,毛泽东找来另一批省市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上海的柯庆施、广东的陶铸、湖北的王任重。湖南的周小舟、安徽的曾希圣、江苏的江渭清、四川的李井泉、甘肃的张仲良等。讲的内容跟上一天大致相同,不过有些话讲得更鲜明,更尖锐。
这一天的会开得不大顺利,不少人思想上没有准备,对毛泽东提出的一套主张想不通,一时转不过弯来。三月一日上午八时,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等,建议会议再延长两天。他写道:“听了昨天十位同志的意见,我感觉有一些同志对我讲的那一套道理,似乎颇有些不通,觉得有些不对头,对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感觉我的道理有些不妥。当然还待商量。我可以这样说,同志们的思想有些是正确的,但是我觉得我的观察和根本思想是不错的,但是还不完善。有些观点需要同志们给我以帮助,加以补充、修正及发展。”他还说:“我的这一套思想,是一月二月两个月内逐步形成的。到天津、济南、郑州,跟三省同志们交换意见,对我有极大的启发。因此到郑州,就下定了决心,形成了一套,虽然还有些不完善,还有些不准确,还有些需要发展和展开,需待今后再观察、再交换意见,再思再想。”
三月一日下午,将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分别参加会的人合起来,继续开会。毛泽东讲话,再次强调所有制问题,等价交换、按劳分配问题,肯定瞒产私分的合理性,并且作了自我批评。
三月二日凌晨四时半,毛泽东再次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等:“鉴于河南六级干部会的开法有极大利益,不集中开一次,领导不会很强,全省、区不能迅速作出一个统一的决定,而这种统一的决定是十分必要的。已是三月了,春耕在即,这个大问题不在三月份半月解决,将遇到大损失,我担心苏联合作化时期大破坏现象可能在我国到来。我国过去几年合作化讲步骤,无破坏。这次公社化,仍然必需讲步骤,避免破坏。”上午八时,毛泽东又写信致刘、邓等,说:“我已请恩来、陈云、陈毅、德怀、富春、一波、萧华、定一、康生等九同志于今日到此,到即参加你们今日下午和晚上会议,共同审定我的讲话稿和你们议定的十二句话,以昭慎重。”讲话稿是指由胡乔木整理的毛泽东在二月二十七日会议上的讲话。十二句话,指当时议定的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二句话。原来有一句“多劳多得”,毛泽东认为,“多劳多得,并不等于等价交换,可以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后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把“多劳多得”改为“按劳分配”,又加了两句“物资劳动,等价交换”,变成十四句话:“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这十四句话,成为制止“共产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基本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队为基础(即以原高级社为基础),等价交换,按劳分配。
三月二日晚,继续开会。周恩来、陈云、彭德怀等几位中央领导人都参加了。毛泽东发表第四次讲话,因新到会的人都看了二十七日讲话稿,没有再重复那些内容。这次会议开得比前几次显得轻松一些,主要是研究如何传达文件和如何开好六级干部会。
关于这几天开会的情况,王任重在日记中记录道:“二十八日下午到了郑州,晚上主席找我们七个人去谈话,柯庆施、陶铸、曾希圣、江渭清、周小舟和我,还有李井泉。主席的谈话像丢了一个炸弹,使人一惊,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来。一日上午继续开会,由小平同志主持讨论。看来大家还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怕变来变去影响生产。当天下午主席又找大家一起去谈,从下午四时谈到晚上九点多钟。就在这一天的午饭后,我睡了一觉起来,思想就开朗了,觉悟到主席抓到了根本问题、关健问题,而我们是直线,抓的是枝节问题,是改良主义的修修补补的办法,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这次主席谈话,我们几个人跟他唱反调,再一次证明我们自己的思想水平低,相差太远。”“二号晚上主席又找大家去,当面宣布几项结论,征求大家意见。大家都同意了,是真同意了。他为了察言观色,让我们坐在他的对面。在这两天主席写了三封信,申述了他的主张,要各省开六级干部大会,看来主席抓得很紧。”
三月五日,毛泽东主持最后一次会议。出席的又新增加了一些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北京的刘仁、内蒙古的乌兰夫、黑龙江的欧阳钦、吉林的吴德、辽宁的黄火青、福建的叶飞、浙江的江华、江西的邵式平、广西的刘建勋、云南的谢富治、新疆的王恩茂等。毛泽东在长篇讲话中,又说了一些分量很重的、简直是不留余地的话,强烈表达了他纠正“共产风”的决心。他说:“我现在代表五亿农民和一千多万基层干部说话,搞‘右倾机会主义’,坚持‘右倾机会主义’,非贯彻不可。你们如果不一起同我‘右倾’,那么我一个人‘右倾’到底,一直到开除党籍。”[77]
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通过有些地方瞒产私分这个现象,发现了一个带根本性质的问题,即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并且很快提出一套解决问题的方针、办法和理论。在从中央到地方许多干部头脑仍然发热的情况下,毛泽东比较冷静,走在纠“左”的最前列。他克服重重阻力,作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坚决贯彻自己的主张,包括纠正有些他自己曾经认可的看法。会议关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四句话,就是根据他这些思想提出来的,这是第二次郑州会议的集中成果。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确定以生产队即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在公社内部实行等价交换原则,取消一县一社的体制等等,这一系列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是对原来设想的那个“一大二公”的大公社在一定程度上的否定。在纠“左”的问题上,第二次郑州会议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4)确立生产小队部分所有制—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第二次郑州会议虽然结束了,但是有的省对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仍然存在不同意见,毛泽东继续在紧张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第二次郑州会议结束的当天(三月五日)晚上,毛泽东在河南省交际处会议室,同出席六级干部会议的省、地、市委的一些书记谈话,了解会议情况,七日凌晨又在专列上听取省委领导人的情况汇报。八日,他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转发了《河南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关于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分配问题、穷队富队问题和几个具体政策意见问题的综合材料》。九日凌晨,又在专列上约吴芝圃、胡乔木,谈他对《河南省委六级干部会议总结提纲》和根据综合材料制定的《河南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的规定》的修改意见。
谈完意见,已是凌晨两点。毛泽东听说湖南省委要到三月十六日才开六级干部会议,觉得太迟了,又提笔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催促他们尽快召开本地区的六级干部会议。他要求各地召开的六级干部会议都应通过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决议,第一书记还要作一个总结性的讲话,“以便又深又透地解释人民公社当前遇到的主要矛盾和诸项政策问题”。
三月八日至十日,毛泽东先后批转湖北、安微、湖南、广东省委关于贯彻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报告,再次强调六级干部大会宜早不宜迟。“把方针一放,几天工夫,情况就会明白了,思想就会弄通了。会议早开早结,于农村有利。”
三月十一日,毛泽东来到武汉。当天下午,在专列上向王任重了解湖北六级干部会议的情况。十四日和十五日,又两次听王任重汇报。十七日,在洪山饭店接见参加六级干部会议的全体人员。
毛泽东这时陆续收到一些省市自治区关于六级干部会议的报告。尽管在郑州会议上规定以生产队(即原先的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但是河南却提出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而湖北仍然坚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毛泽东本来是倾向于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但是他对河南提出的问题非常慎重。在武汉他找来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同王任重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周小舟表示赞成河南的办法。在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毛泽东认为还需要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们商量,就于三月十五日又写了一个《党内通信》,就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向他们征求意见。不久,毛泽东收到河南省委三月十八日报告,报告说经过反复征求基层意见,决定仍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毛泽东迅即将这个报告转发全国。这样才最终确定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三月十七日,毛泽东写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三封《党内通信》,进一步提出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于三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一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工业问题、人民公社问题、国家机构的组成问题。
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会议在上海锦江饭店礼堂开始。毛泽东就人民公社问题讲话,提出了十二个问题要大家讨论,其中就有生产小队部分所有制和旧帐要不要算的问题。
上海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的讲话和会议讨论,形成《关于人民公社的十三个问题(修正案)》,作为这次会议的纪要。这个文件在八届七中全会上原则通过。正式下发以前,又将其中讲到的有些问题单独列出,成为《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这个问题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纠“左”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前进,主要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不但肯定了以大体相当于高级社规模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又承认了大体相当于初级社规模的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这样做,从“一大二公”的观点来看,无疑是后退了,但实际上,是前进而不是后退。
八届七中全会最后一天,四月五日,毛泽东以“工作方法”为题发表讲话,一共谈了十几个问题,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经验教训。
面对当时有些地方领导人仍然头脑发热,固执己见,听不得批评,毛泽东在八届七中全会的讲话提纲中写道:“都是好同志,我无偏心,但要批评,使同志们找一个较好的工作方法,如果你们不投我的票,拉倒。”[78]
八届七中全会结束的当天下午,毛泽东从上海来到杭州。第二天,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谭震林、陈伯达、胡乔木、杨尚昆,还有田家英、吴冷西、李友九,也来到杭州。毛泽东在这里主持讨论、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关于人民公社的十三个问题(修正稿)》。四月十二日,毛泽东离开杭州,剩专列经济南、天津回到北京。
在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夕,四月十五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最高国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这是他最后一次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主持最高国务会议。
这时,反映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微五省缺粮的报告送到毛泽东那里,这五个省,都是产粮大省,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分外关注。同时送来的,还有中央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五个省春荒统计表。毛泽东迅即批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当时春耕在即,为了解决好春耕的有关问题,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又提笔写了一封《党内通信》。这封信很特别,写给省、地、县、社、队、小队六级干部,一直捅到最基层。信写好后,先征求了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陈云、林彪、朱德、谭震林、彭真的意见,又征求了在北京参加人代会的几位地方负责人柯庆施、曾希圣、周林、刘仁的意见。他在信中提出了六个问题:第一,包产问题;第二,密植问题;第三,节约粮食问题;第四,播种面积要多的问题;第五,机械化问题;第六,讲真话问题。
六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工农业生产和市场问题。周恩来、李富春、李先念、廖鲁言等在会上汇报了有关情况。这次会议正式决定,将一九五九年的钢产指标降到一千三百万吨,对基本建设项目也作为较大幅度的压缩。毛泽东就高指标等问题讲了话。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报刊宣传对浮夸风和“共产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纠“左”势必也要总结这方面的教训。毛泽东在十三日的会议上,已经提出这个问题。根据他的提议,刘少奇于六月二十日下午在中南海西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报刊宣传问题。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在住处听取了彭真、胡乔木、吴冷西关于这次会议情况的汇报。毛泽东说:我们不能务虚名而得实祸。现在宣传上要转,非转不可。
听完汇报,已到晚上八时三十分。次日(六月二十一日)零时三十分,毛泽东登上南下的专列离开北京,下午到达郑州。他打电话给北京,提议在庐山召开省市委书记座谈会,征求政治局常委意见。当天晚上刘少奇召开会议,同意这个提议。
毛泽东又经武汉来到长沙。他准备回故乡韶山看一看,然后上庐山开会。
六月二十八日,毛泽东从长沙给正在武汉的周恩来打电话,商量庐山会议召开的具体问题。他说,人们的头脑有些发热,需要冷静下来学点政治经济学。这次会议不要搞得太紧张,要适当注意休息。他还告诉周恩来,他出了一些题目让与会者讨论。 [79]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后,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权。尽管在人民公社化的纠“左”问题上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但是却已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鉴于从去年十一月份以来,连续召开的一系列纠“左”会议,工作比较紧张,因而毛泽东在征得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同意后,决定在庐山召开省市委书记座谈会,并且关照会议不要搞得太紧张,有放松休闲之意。按照毛泽东的本意,庐山会议基本上还是要沿着半年多来纠“左”的路子,继续克服和解决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不料,在庐山会议期间,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进而出现了严重的斗争,致使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中断了纠“左”的进程。
3、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采取的纠“左”措施。
通过前面我们引用的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纠“左”历程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曾经多次与地方省、地、县、公社领导人谈话,派人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开始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这个时候,毛泽东的日程安排是紧张的,工作是超负荷的。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他朝乾夕惕,兢兢业业,日夜操劳,夜不能寐,奔波于全国各地。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仰的。
从上文对毛泽东在纠“左”历程上的回顾中,我们对毛泽东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的纠“左”有了一个宏观的认识。那么,在纠“左”过程中,他又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1) 关于人民公社的规模问题。
从当时农村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人民公社到底应该保持怎样的发展规模,这是在纠“左”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人民公社的规模,目前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为宜。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有可能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80]
在公社化运动中,山东济南东郊人民公社,二万一千户,十二万人。还有不少县建立了县一级的人民公社。
九月二十九日,全国农村已基本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外27个省市区共建立人民公社2338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0.4%,其中有12个省达到100%;平均每社4797户,其中河南吉林等13个省,已有94个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县人民公社或县联社。[81]
我们看到,在公社化运动掀起后,出现了四、五千户的大社,有不少县建立了县级人民公社,这远远超过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要求的“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的发展规模。人民公社规模过大,超出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给生产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因而就需要适度缩小规模。这从后来毛泽东对徐水的批评中可以看出来。
(2)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及过渡问题。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严重的“共产风”,给人民公社化运动带来极大混乱。出现“共产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够纠正这股“共产风”呢?毛泽东在调研中认识到,“共产风”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以及对由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向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认识的错误所致。这就要在纠“左”过程中使广大干部明确认识到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划清两个过渡的界限。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专列上开会。当时毛泽东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饶有兴味。他说:“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大体看了一下,可以找几十本在这里发一下。我们现在看,跟发表的时候看不同了。发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想这些问题。”“我看,他那个东西是有些问题,但是还很可以值得研究,不要轻易全面否定那个东西。”[82]
参加会议的史向生提出十年内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修武一县一社,它的东西在县的范围可以调拨,但河南省去调就不行,国家调更不行。修武的粮,七十营的棉,是要交换的,不能调拨。不能把修武、徐水、遂平与鞍钢、上钢、上海国棉一厂混同了。(史问:到底是什么所有制?) 总不能说是全民所有制,可以说是县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大集体所有制。把全民、集体混起来,恐怕不利。好像我们现在差不多了,共产主义已经来了。这么快,太快了!奋斗太容易了!把它们提得过高,跟鞍钢一样,而实际上不是,就不好了。这是客观规律。”这时,毛泽东联想到他在北戴河会议决议上加的那句话。他说:“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一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北戴河决议要有点修改才好。”[83]
这里毛泽东强调了党的领导干部要通过读书从理论上来弄清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混乱问题。在调研中初步提出了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指出了中央北戴河会议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对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说得时间太短了。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六日郑州会议上,毛泽东提出问题供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毛泽东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关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他提醒大家,“我们不要冒险”。对山东范县提出的“三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他半信半疑。他再一次批评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说法,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84]
这里毛泽东提出了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多长时间?提出这些问题来,就是要求党的高级干部来思索这些问题,不要盲目过渡。他明确表示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否定了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方法,也就是肯定了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说:“现在有一种倾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山东范县提出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派人去调查一下。现在有些人总是想在三五年内搞成共产主义。”[85]
毛泽东在这里指出实行共产主义是有条件有步骤的,批评了范县提出的盲目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设想。
在毛泽东改过两遍的《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中,肯定了人民公社是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两个过渡的最好的形式,强调要不断提高公有化的程度,提高产品国家调拨的比例,同时又在划清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这个问题上,迈出了纠“左”的重要一步,明确指出现阶段仍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毛泽东在十一月二十一日的武昌会议上说:我们乡以上的干部,没有一百万,也有几十万,就是要过渡得快,越早越好,抢先于苏联。他说:我们现在是一穷二白,五亿多农民人均年收入不到八十元,是不是穷得要命?我们现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实,没有反映客观实际。苏联一九三八年宣布社会主义建成了,现在又提出,从现在起十二年准备进入共产主义的条件,因此,我们就要谨慎。我们有说两年的,也有说三年的,也有说四年的,也有说五年的,就要进入了,哪有那个事呀?范县说两年进入共产主义,我派了几个同志去看了看,他们说“难于进”。[86]
由于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不高,在这个条件下是难以实行共产主义的。这里毛泽东又一次批评了范县盲目提出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
毛泽东通过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调研,在两个过渡的问题上,比中央北戴河会议时期更谨慎了。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关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问题的批注中写道:“至少在二十年内,不是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不可能这样快。在大约五年至十年内,也还不是在整个国家内就能完成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过渡问题,而是只能看情况,逐步地完成由基本的小集体所有制首先过渡到以一个乡为范围的大集体所有制。然后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情况表示确有可能又有必要的时候,才可再考虑实行过渡到以一个区为范围的更大的集体所有制。过渡的时候,一定要使每一个小集体都不吃亏,而且都感到比较不过渡对于第一个小集体每一个个人都更为有利些,要是出于各个小集体和大多数社员的要求,否则谈不到这种过渡。不管过渡到乡或区的大集体,目前生产队这种小集体总还是一级核算单位。”[87]
这个批注中毛泽东对两个过渡的问题作了一些设想,提出了过渡的时间和条件。指出过渡要循序渐进,在大约五至十年内,首先从小集体所有制过渡到以一个乡为范围的大集体所有制,而后再逐渐过渡到以一个区为范围的更大的集体所有制,是否过渡,取决于各个小集体和大多数社员的要求,在过渡比不过渡更为有利的时候才可以过渡,也就是过渡时是小集体共大集体的产,而非大集体共小集体的产。
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信中批注,关于改变集体所有制体制的几条原则:“(一)不得群众同意不变;(二)变的时候,一定要以有利于生产队,不使生产队、小队、群众任何一个单位一个个人吃亏为原则;(三)以公社级大发展和穷队大发展为基础,这是从不使富队吃亏反而有好处这样一个原则出发的具体措施;(四)先变乡,后变区。三、五、七年之后,群众要变的话,先变到乡。何时变到区不能定,现在设想,大概要在十年、十五年或者二十年之后,才有可能变。因此,不要怕。”[88]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在小集体所有制向大集体所有制的过渡问题上,设想得时间更长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过渡规定。这对于纠正当时在公社化过程中出现的共产风具有重要意义。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从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的“共产风”中,敏锐地发现这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当时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及在两个过渡问题上的错误所致。因而在纠“左”过程中就首先从明确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入手,同时又对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通过深入调查,提出了过渡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样就在纠“左”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3)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及过渡到社一级集体所有制问题。
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和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上,解决了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问题,但是在人民公社内部仍然存在着以“一平二调”为标志的严重的“共产风”。毛泽东在领导全党纠正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共产风”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产生“一平二调”的根源是由于公社内部的体制(即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造成的,因而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才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并且在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上又进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① 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人民公社内部出现以“一平二调”为标志的“共产风”,其根源就是因为公社内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造成的,过早地以社一级为基本核算单位。因而毛泽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确立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结构形式,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只有在所有制的关系理顺后,才能阻止任意调拨,在生产队之间、生产队与公社之间进行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就要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毛泽东最初注意到人民公社内部的所有制问题,还是从农民瞒产私分引发的。他从农民的瞒产私分中,认识到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由于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因而对瞒产私分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肯定。这与地方领导人一味地批判与反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毛泽东在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与河南省委与地委的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说:公社有穷队、中等队、富队三种。现在的公社所有制,基本上是队的所有制,即原来老社的所有制。现在的公社,实际上是“联邦政府”。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是要逐步形成的。调多了产品,瞒产私分,又对又不对,本位主义基本合法。一个公社,有那么多管理区、生产队,有经营好坏、收入多少不同,分配不能一样。穷队挖富队不好,他们都是劳动者。人为的抽肥补瘦,就是无偿地剥夺一部分劳动者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给穷队。多劳的多得,少劳的少得,就都积极起来了。“瞒产是有原因的,怕‘共产’,怕外调。农民拼命瞒产是个所有制问题。本位主义是怕调,这种本位基本上是对的。”[89]
毛泽东认识到,瞒产私分出现的原因就是由于公社内部的所有制问题。农民瞒产私分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就在于人民公社还是基本的队有制,因而产品归生产队农民所有,反对任意调拨。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中说:目前的问题不是本位主义,而是领导者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否认生产队应有的权利,任意把生产队的财产上调到公社来。”“上述两种倾向,都包含有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思想在内,这当然是不对的。”[90]
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从对瞒产私分这种现象的分析中认识到,应当从生产队和个人之间存在的实际差别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承认生产队的所有制。而导致农民瞒产私分,恰恰是由于破坏了生产队的所有制造成的结果,因而当时应当反对的不是本位主义,而是平均主义。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六中全会的决议写明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经过的发展阶段。但是没有写明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也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缺点。因为那时我们还不认识这个问题。这样,下面的同志也就把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模糊了,实际上否认了目前还存在于公社中并且具有极大重要性的生产队(或者生产大队,大体上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的所有制,而这就不可避免要引起广大农民的坚决抵抗。”[91]
毛泽东的话表明,由解决两个过渡问题,到承认人民公社内部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所有制,特别是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的所有制,在纠“左”过程中,是一步一步地在深化认识的。
毛泽东又说:“目前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向广大干部讲清道理,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使他们得到真正的了解,然后我们和他们一起,共同妥善地坚决地纠正这些倾向,克服平均主义,改变权力、财力、人力过分集中于公社一级的状态。公社在统一决定分配的时候,要承认队和队、社员和社员的收入有合理的差别,穷队和富队的伙食和工资应当有所不同。工资应当实行死级活评。公社应当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并且以队的核算为基础。在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公社的积累应当适合情况,不要太高。必须坚决克服公社管理中的浪费现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地去克服那种确实存在于一部分人中的本位主义,巩固公社制度。”[92]
这里就明确说明了人民公社所有制,应该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公社要适当积累,克服浪费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平均主义,改变人、财、权过分集中于社一级的状态,克服实际存在于一部分人中的本位主义,巩固公社制度。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对山西省委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决议的批示和注文:“必须承认,目前实际上还是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 [93]
这也就否定了人民公社可以任意调拨生产队的人、财、物,否定了人民公社社一级的所有制,肯定了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队有制。
三月一日下午,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要从所有制方面解决问题,现在是一平、二调、三收款,这样一来,统统违反按劳分配原则,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毛泽东指出:“基础是生产队,你不从这一点说,什么拉平,什么过分集中,就没有理论基础了。得承认队是基础,跟它作买卖。它的东西,你不能说是你的,同它是买卖关系。”他说:“六中全会到现在,两个半月,根本没有实行。人民公社决议没有阻止一平、二调、三收款这股风。开头我放炮,一定要那样做,要紧张一天半,不然扳不过来。原先心里想共产多了,想个人少了,就是这个弯子。(李先念插话:二十七号以前是反对本位主义。)要去掉本位主义的帽子,要恢复农民的名誉。(吴芝圃插话:他们[指参加河南省委正在召开的六级干部会议的人。—引者注]来的时候就谈本位主义,他们估计就是反本位主义。)现在我们是取消本位主义的帽子,反对平均主义思想、过分集中思想。这两个东西是很冒险的,它的性质是冒险主义。”又说:“瞒产私分不是本位主义,瞒产私分极其正确,那股风一来,他幸得瞒产。(王任重插话:“省委的责任就是政策不明确。”)我的思想就不明确。主要责任中央担,没有说清楚这个事,以为一篇决议就可以解决了。”[94]
毛泽东从人民公社出现的“一平、二调、三收款”和农民瞒产私分的现象中发现,其根源是由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出现了问题。只有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确立后,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进行商品交换时,才能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要取消本位主义的帽子,反对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思想。毛泽东在这里承担了责任,作了自我批评。
一九五九年三月五日,通过了《郑州会议纪要》,其中规定了当前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同时,起草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95]
这样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就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制实现形式,同时就积累、分配和商品交换等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取得了实质性成就。
第二次郑州会议后,为了迅速将第二次郑州会议形成的纠“左”精神贯彻下去,毛泽东给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指导和推动他们迅速落实会议精神,早日打开局面。
一九五九年三月九日,毛泽东在致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的通信中写道:“各省、市、区党委根据此次郑州会议决议精神,以讨论人民公社为主题而召开的六级干部大会,大约需要开十天左右。因此,应当立即召开。……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方针,把六级干部迅速找来,把方针即刻放出去,三几天内就会将大小矛盾轰开,就会获得多数人的拥护。我们取得主动,观潮派算帐派无话可说。当然会有一部分人想不通,骂我们开倒车。这些人会有几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但也不过几天而已,三几天后,就会相通的。总之,慢了不好,要快。”[96]
在贯彻执行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从地方上报中央的报告中毛泽东发现,在以生产队还是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为了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意见,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五日,毛泽东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河南、湖南两省均主张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湖北、广东两省均主张以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究竟哪一种主张较好呢?或者二者可以并行呢?据王任重同志说,湖北大会这几天正辩论这个问题,两派意见斗争激烈。大体上,县委、公社党委、大队(管理区)多主张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即原高级社)支书绝大多数,或者全体主张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我感觉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关系到三千多万生产队长小队长等基层干部和几亿农民的直接利益问题,采取河南、湖南的办法,一定要得到基层干部的真正同意,如果他们觉得勉强,则宁可采用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不致使我们脱离群众,而在目前这个时期脱离群众,是很危险的,今年的生产将不能达到目的。河南虽然已经作了决定,但是,仍请省委同志在目前正在召开的县的四级干部会议上征求基层干部意见,如果他们同意省的决定,就照那样办,否则不妨改一改。《郑州会议记录》上所谓‘队为基础’,指的是生产队,即原高级社,而不是生产大队(管理区)。总之,要按照群众意见办事。无论什么办法,只有适合群众的要求,才行得通,否则终久是行不通的。究竟如何,请你们酌定。”[97]
由此我们看到,尽管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生产队,但是在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仍然具有相当大的阻力。尽管毛泽东是赞成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令持有不同意见的省委必须执行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而是就这个问题继续征求意见。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原则性的主张,如果生产队支书、队长一致主张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那么就要按这么办。从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的意向是明显的,作风是民主的。
后来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样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方面才取得了一致意见,第二次郑州会议的精神最终能够得以贯彻实施,纠“左”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② 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确立了人民公社内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
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队后,生产队下面又有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小队,毛泽东在调研中发现,应该承认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毛泽东在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七日致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的信中写道:“应当讨论除公社、管理区(即生产大队)、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三级所有、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之外,生产小队(生产小组或作业组)的部分所有制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王任重、陶鲁笳两位同志提出来的。我认为有理,值得讨论。”[98]
我们看到,王任重、陶鲁笳向毛泽东提出了应该重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这引起毛泽东的重视。他认为有道理,于是就这个问题在党内征求意见,以期将纠“左”再推进一步。
一九五九年三月,毛泽东在同江西省委和部分地、市委负责人谈话提出: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是有道理的。食堂在那里,土地在那里,耕牛农具在那里,小队不负责任、没有积极性怎么行![99]
同年三月,毛泽东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提纲》中写道:“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是否应当承认?不承认,怎样?”[100]
毛泽东在这里讲了为什么要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提醒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思考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的利弊得失,使纠“左”向深入发展。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上海就人民公社问题发表讲话。他说:“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有几个省充分注意了,有些省现在还没有充分注意这个问题。小队搞不好,公社也不行,因为事情都要通过小队去办。”[101]
由于生产小队直接管理生产,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就便于调动小队的生产积极性,否则就会影响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通过上海会议及八届七中全会,在承认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上终于达成共识,取得了一致意见。
一九五九年七月,毛泽东在《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中提出:“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四川省的同志说,生产、分配在一个核算单位较好,现在改,影响生产,如何办?”[102]
毛泽东提出的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中,其中就有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他还设想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又进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半核算单位地位,在人民公社体制方面将纠“左”活动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③ 关于人民公社内部集体经济的过渡问题。
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确立后,在生产队、生产大队如何向社一级经济的过渡问题上,毛泽东也进行了探索。这种探索对于认清“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保持这个体制的相对稳定性,在过渡问题上谨慎对待,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现在有许多人还不认识公社所有制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有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他们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因此,他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103]
在这段讲话中,毛泽东指出公社成立后,实行“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农民的很大恐慌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混淆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公社内部不同级别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界限。在公社内部,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要过渡到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条件还不具备,还要经过几年时间。这也有利于保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稳定性。
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还说:“公社成立了,我们有了公社所有制。如北戴河决议和六中全会决议所说,这种一大二公的公社有极大的优越性,是我们的农村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最好的形式,也是我们由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的形式。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完全肯定了的。如果对于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发生怀疑,那就是完全错误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问题是目前公社所有制除了有公社直接所有的部分以外,还存在着生产大队(管理区)所有制和生产队所有制。要基本上消灭这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把三级所有制基本上变为一级所有制,即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发展成为完全的、基本上单一的公社所有制,需要公社有更强大的经济力量,需要各个生产队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趋于平衡,而这就需要几年时间。目前的问题是必须承认这个必不可少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什么向农民让步的问题。在没有实现农村的全民所有制以前,农民总还是农民,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总还有一定的两面性。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脱离较小的集体所有制,通过较大的集体所有制走向全民所有制,而不能要求一下子完成这个过程,正如我们以前只能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脱离个体所有制而走向集体所有制一样。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的生产队的生产水平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因为公社年年可以由队抽取积累,由社办企业的利润增加积累,加上国家的投资,其发展将不是很慢而是很快的。
关于国家投资问题,我建议国家在十年内向公社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帮助穷队发展生产。我认为,穷社、穷队,不要很久,就可以向富社、富队看齐,大大发展起来。
公社有了强大的经济力量,就可以实现完全的公社所有制,也就可以进而实现全民所有制。”[104]
毛泽东在这一大段讲话中,指出人民公社是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形式,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对此加以否认,那就要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后来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就是因为有些人要否认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这是后话。
在人民公社内部还存在着三级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差别,这在当时是必要的。要消灭这种差别,由三级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就要大力发展社办工业,大力发展穷队,缩小穷富队之间的差别,为过渡创造条件。
由于队为社提供的积累,社办企业提供的利润,国家的大力帮助,社有经济会很快发展起来,穷队也会很快发展起来。当社有经济发展壮大起来,已经超过队有经济的时候,穷富队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失的时候,也就是队向社一级的经济开始过渡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过渡当然是队共社的产,而非社共队的产。
虽然当时社有经济还比较弱小,但是毛泽东分明看到了人民公社发展的契机,因而才充满豪情地指出:“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问题的批示中写道:“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不但1958年是如此,1959年及往后几年还是如此。要翻过来,变为基本的社有、部分的队有制,需要多年时间,这是一个由小集体所有制(队有)到大集体所有制(社有)的过程。不认识这个客观真理,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不能说服人。”[105]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再次肯定了当时确立的人民公社体制,并且又一次指出由基本队有过渡到基本社有,需要多年时间。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在领导全党纠“左”的过程中,经过广泛调研,从人民公社的体制入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变革,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权下放到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队,并进一步又确立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小队的半核算权,还就人民公社内部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向社有经济的过渡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样就在人民公社运动的纠“左”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4)关于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经济,重视价值规律问题度。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当时人民公社的现实状况出发,在纠“左”过程中,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确定了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这就说明人民公社并非全民所有制,也非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既然这样,那么在人民公社各生产队之间,生产队与公社之间,不同公社之间,公社与国家之间,就不能随意调拨,而要进行商品交换。要进行商品交换就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由此看来,商品经济的存在是由于当时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三级所有的体制和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而其根源则是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决定的。这个问题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最终获得解决。因而人民公社要通过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来提高公社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经济向社一级经济过渡,集体所有制经济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的专列上召开的九个省市第一书记的会议上说:“必须使每个公社,并且使每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指一九五八年十月在西安召开的农业协作会议。会上有人提出取消商业﹑消灭货币的意见。)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只好交换。” [106]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六日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又一次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107]
这里毛泽东明确要求人民公社要生产粮食,生产经济作物,要搞工业,制造商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批评了那种认为人民公社是自给自足的观点。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商品问题时说:“许多人避而不谈商品和商业问题,好像不如此就不是共产主义似的。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曾经大力提倡发展商业,因为苏联那时城乡商品流通有断流的危险。我们在一九五0年也曾有过这种危险。现在运输情况不好,出现半断流的状态。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不能提高生活。”“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 [108]
这里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指出了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的必要性。
十一月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讲话时说:“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这样看,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有的同志读马克思主义教科书时是马克思主义者,一碰到实际问题就要打折扣。”“于是谨慎小心,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第三十六条(指根据《十五年建设社会主义纲要四十条(1958—1972)》重新改写的第三十六条)的写法就是证据,尽量用不明显的词句,来蒙混过关,以便显得农民进入共产主义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我们没有宣布土地国有,而是宣布土地、种子、牲畜、大小农具社有。这一段时期内,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全民所有制。”
他又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了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
他还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109]
毛泽东在讲话中申明,要划清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以及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的体制是发展商品生产,进行商品交换的基础。人民公社必须发展商品生产,通过发展商品生产来不断壮大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经济,以促使两个过渡的早日实现。
一九五九年三月五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最后一次会议上说:“因为我要把问题讲彻底,所以一些不好听的话也都讲出来了,比如什么抢产之类。整社五个月,时间过去了三个月,做了一些改良工作,没有搞出根本彻底的办法。谢谢五亿农民瞒产私分,坚决抵抗,就是这些事情推动了我,我就想一想。现在的问题是跟公社特别是公社这一级,要使他们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个客观规律,违反它,要碰得头破血流。我们对农业唯一的办法是等价交换,买卖关系。公社内部买卖关系,三级之间买卖关系,社与社,队与队,买卖关系,做生意,等价交换。”[110]
毛泽东通过农民的瞒产私分,发现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问题,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从这种体制出发,就要发展商品经济,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
一九五九年三月九日,毛泽东将湖南省委的报告印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他在批语中先肯定了湖南省委的工作,然后写道:“很多同志做了几个月的调查,开过不少的大会小会,结果对于大量存在的事物,却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原因是方法不对,找不到主要矛盾在什么地方。大家都读过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办起事来却在长时间内不认识公社的集体所有制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到质的变化过程,几乎普遍否认价值,价格和等价交换的经济法则。这不是很奇怪吗?但却是事实。现在已有了郑州会议的方针,只须将六级几千人召集在一起,把方针一放,几天工夫,情况就会明白了,思想就会弄通了。会议早开早结,于农事有利。”[111]
这里毛泽东批评了在纠“左”过程中,由于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性质,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内部实际存在的三级所有制,没有认识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形成要经过一个过程,这样会导致否定商品生产,否定价值规律,因而就难以抓住主要矛盾,使纠“左”取得实质性成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已经确立方针的情况下,毛泽东要求省市自治区党委要迅速召开六级干部会议,予以贯彻执行。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时人民公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人民公社只能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是进行商品交换的前提和基础。而商品交换必须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样人民公社只有在不断发展公社工业化,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才能最终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人民公社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才可以逐渐使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过渡到社一级所有制,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5) 关于人民公社的积累问题。
在人民公社创办初期,社办工业乃至社办经济的积累来源,主要是公社内各队提供的积累。这种积累包括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等项。毛泽东认为,国家收的农业税占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七左右,公社积累一般应在百分之十八左右为宜。可是有的省连国家税收及公社积累竟然高达农业收入的一半以上。毛泽东对这种高积累的作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毛泽东在二月二十六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公社办工业不要太多,批评银行将贷款统统收回是错误的。[112]
银行将贷款急忙收回,导致公社在资金上出现严重缺口,这就不得不扩大调拨和积累来解决这个问题,导致积累率过高,因而遭到毛泽东的批评。公社扩大积累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办工业太多的缘故。
毛泽东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这样一来,共产风就刮起来了。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113]
我们看到,毛泽东批评了公社高积累的政策,并把它作为共产风的风源之一。这种高积累挫伤了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毛泽东在这次讲话中还说:“一般说来,一九五八年公社的积累多了一点。因此,各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一九五九年公社积累的一个适当限度,并且向群众宣布,以利安定人心,提高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人民公社一定要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一定要反对浪费。”[114]
毛泽东意识到一九五八年积累多了,因而主张一九五九年要适度积累,同时要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反对浪费,力求节约,从而安定民心,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积累和消费是一对辩证的关系。如果公社的积累太多,不仅影响到农民的消费,同时也会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到农业的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到工农业之间的平衡发展,影响到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因而公社积累要保持适当的比例。
(6)关于人民公社内部劳动力的分配问题。
我们知道,人民公社是农林牧副渔和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基层单位。如何在人民公社内使劳动力在不同行业中能够合理分配,确实是关系到人民公社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家工业化还需要农业提供积累,农业尚未实现机械化,自身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基本上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全国六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情况下,公社内的劳动力要首先满足农业的发展需要,首先保证农业的发展。只有在满足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公社才有可能搞工业及其他事业。这不仅是公社发展,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除了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以外,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分配也有很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用于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劳动力一般太少,而用于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的人员一般太多。这后面三种人员必须加以缩减。公社人力的分配是一个重大问题。争人力,是目前生产队同社、县和县以上国家机关的重要矛盾之一。必须按农业、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各方面的正当需要,加以统筹,务使各方面的劳动分配达到应有的平衡。公社和县兴办工业是必要的,但是不可一下子办得太多。各级工业企业都必须节约人力,不允许浪费人力。服务业方面的人员,凡是多了的,必须减下来。行政人员只允许占公社人数的千分之几。文教事业的发展应当注意不要占用过多的劳动力。公社不允许有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等等。”[115]
我们看到,这里毛泽东明确提出公社要将劳动力在各行各业合理分配,必须将劳动力优先用于一线农业。县和公社兴办的工业不能过多,避免与农业争抢劳动力,影响到农业的发展。要节约劳力,裁减行政人员,解散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以充实一线。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对山西省委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决议的批示和注文:“必须承认,目前实际上还是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农业应放在第一位,要占有最大部分劳动力,在没机械化以前,应当如此。”[116]
毛泽东明确指出在没有实现机械化以前,公社应该将主要劳动力用于农业。这是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浪潮中,毛泽东要求全党要将农村的劳动力主要用于一线农业,公社内兴办的工业和其他事业要量力而行,这在当时全党上下头脑较热的情况下,是富有远见的。可惜,毛泽东的这个主张后来没有被贯彻下去。
(7)关于算旧帐和退赔问题。
对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无偿调拨的东西,毛泽东一开始是不主张算帐和退赔的。后来,在调研中发现,算帐更有利于纠正业已出现的“共产风”,调动小队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使人们重视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等价交换,因而才主张算旧帐,将无偿调拨的东西进行退赔。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上海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关于算帐问题时说:“我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讲一般不算帐。实际上是某一些不算,另有许多非算不可。主张不算账的是什么人呢?第一是公社党委,第二是穷队,第三是县委。这些是得便宜的。而下面就要算。我是站在算帐派这一面的。算帐有个好处,就是能训练我们的干部。”[117]
算帐有利于使广大干部得到训练,在商品交换中,重视价值规律。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调研中,根据对情况的深入了解,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予以纠正。
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鲁笳在山西省五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关于人民公社运动中的旧帐一般要算等问题)上批注道:“有些地方不是这样,他们怕鬼,不敢将郑州要点立刻一杆子通到生产队、生产小组和全民中去。他们怀着无穷忧虑,怕天下大乱,不可收拾。”“旧帐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帐一般要算。算帐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个公社竟可以将原高级社的现金收入四百多万元退还原主,为什么别的社不可以退还呢?不要‘善财难舍’。须知这是劫财,不是善财。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是不许可的。”[118]
毛泽东批评了有的省委在纠“左”问题上,缩手缩脚,不敢大张旗鼓地纠正业已出现的错误,不敢提算帐,没有果断退赔。并再一次说明了必须进行算帐和退赔,因为这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到,算帐和退赔问题的提出,不仅可以维护基层群众的利益,缓和社会矛盾,而且还可以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重视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认识到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这是将纠“左”引向深入的一个重要举措。
(8)关于废除家庭问题。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的人不明究里,竟然提出了要废除家庭问题。毛泽东及时予以纠正。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专列上召开的九个省委第一书记的会议上,在听到吴芝圃反映:有的干部提出,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就消灭家庭。毛泽东说:“现在不是消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他又重复一遍:“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119]
家庭制度在当时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家长制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是家庭内部人与人不平等的一种表现,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和道德观念相冲突的,是有害无益的。因而毛泽东明确表态,当时是废除家长制,而不是废除家庭制度。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家庭问题时说:“针对公社化运动中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拆散家庭的极左做法,他主张在纲要里写进这样的话:“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120]
当时还是要以家庭为单位,使每个家庭中的男女老幼和睦相处。因而毛泽东要求纠正公社化运动中的极左做法,将重点放在废除家长制方面。
我们看到,毛泽东纠正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家庭问题上的极左做法,将废除家长制作为变革的重点,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家庭中的发展。
(9)关于反对浮夸风问题。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改做的同时,也出现了吹牛、说大话、放卫星和盲目攀比的浮夸风。这严重破坏了党的作风,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因而也就成为纠“左”的重点。
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当时出现的浮夸风,一亩地白薯产量不过两千斤,却虚报成八千斤;把几个村的肥猪集中起来,让人参观,弄虚作假。关于浮夸风,毛泽东说:“要实事求是。把猪都并到一起,就不实事求是了。初看可以,经不起细看,经不起分析。要告诉县里,叫他们不要搞这一套。”“对虚报的人要进行教育,进行辩论,不要讲假话,是多少就是多少。”[121]
毛泽东主张对出现浮夸风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要他们懂得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工作方法时说:“第四十条,一大堆观点,使人看了不满意。中心是要解决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要捆人、打人、骂人、辩论人,罚苦工,动不动‘辩你一家伙’。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人民日报》最好要冷一点。要把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当成重点,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122]
当时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浮夸严重,毛泽东主张干部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群众利益着眼,实事求是,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干部的浮夸风问题。
十一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武昌会议上针对大跃进中的浮夸风,专门讲了一个“作假问题”。他建议在人民公社的决议里把反对作假的问题专门写一条。他说:“建议跟县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切实谈一下,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本来不行,就让人家骂,脸上无光,也不要紧。不要去争虚荣。比如扫盲,说什么半年、一年扫光,我就不太相信,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扫除了就不错。绿化,年年化,年年没有化,越化越见不到树。说消灭了四害,是‘四无’村,实际上是‘四有’村。上面规定的任务,他总说完成了,没有完成就造假。现在的严重问题是,不仅下面作假,而且我们相信,从中央、省、地到县都相信,主要是前三级相信,这就危险。如果样样都不相信,那就变成机会主义了。群众确实做出了成绩,为什么要抹煞群众的成绩,但相信作假也要犯错误。”他强调说:“希望中央、省、地这三级都懂得这个问题,有个清醒头脑,打个折扣。”[123]
毛泽东在这里举了几个例子,提醒党的高级干部基层反映上来的问题并不都是真的,这里面有水份,要注意其中的作假问题。毛泽东是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要求县、社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不要作假,不要去争虚荣,要老老实实办事。
一九五九年四月三日,毛泽东在谭震林关于省的六级干部会议和县的五级干部会议情况给毛泽东的信中批示道:“还有一个必须随着解决的矛盾,生产队干部和生产小队干部、全体社员群众间的矛盾,小集体与社员的矛盾。这个问题,如麻城县那样大规模解决,是最近几天才提出来的,才进入我们的认识领域。这是一个以贪污形式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问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也是一个历史的问题,并非最近才发生,但只有在1959年才能解决,只有在现在才能建立真正的群众监督。像这样一个群众性的大问题,没有省的决心、县的直接领导,我看是不能解决的,因此我建议五月的会到县里开。是否如此,请你们委员会讨论一下。”[124]
毛泽东从反映上来的情况中,注意到当时在公社内部业已存在的贪污问题。他要求建立真正的群众监督,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这是关系到人民公社生存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引起全党的高度注意。
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在给省、地、县、社、队、小队六级干部的通信中写道:“讲真话问题。包产能包多少,就讲能包多少,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到的假话。收获多少,就讲多少,不可以讲不合实际情况的假话。对各项增产措施,对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同现在流行的一些高调比较起来,我在这里唱的是低调,意在真正调动积极性,达到增产的目的。如果事实不是我讲的那样低,而达到了较高的目的,我变为保守主义者,那就谢天谢地,不胜光荣之至。”[125]
毛泽东在通信中,又一次要求不要作假,要讲实话,表示自己“在这里唱的是低调”,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惜“变为保守主义者”。他将讲真话和假话提到对人民事业和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同时也指出基层干部讲假话,跟上面也有责任,好多假话是上面逼出来的。对假话产生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不仅认识到浮夸风的大量存在,而且也是坚决主张纠正浮夸风的。他要求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方法,使犯错误的干部提高认识,制止浮夸,纠正错误,将纠“左”引向深入。
(10)关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的处理问题。
对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毛泽东指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要引导他们明辨是非,纠正错误,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同时,毛泽东也多次作了自我批评,为他们分担了责任。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九日,毛泽东在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提纲中说:“保护劳动热情问题。对犯错误的干部90﹪以上,耐心说服,不予处分,叫他们作些自我批评就够了。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干部,1—2—3—4—5﹪,则要加以轻重不同的处罚。对谎报也如此,90﹪以上,说服,1—2—3﹪,分别处罚。总之,处罚的极少,教育的极多,就能保护广大干部的劳动热情。”[126]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对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的处理原则。要求犯错误的干部作些自我批评,处罚极少,教育极多,保护广大干部的生产积极性。
六月下旬,毛泽东在从武汉到长沙的路上,与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谈话时,讲到春秋时期秦穆公的一个故事。秦穆公用大将孟明伐郑失败,他主动承担责任,继续重用孟明,后在讨伐晋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他对王任重说:“决策错了,领导人要承担责任,这是取得下级信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他还说:“国乱思良将,家贫念贤妻。陈云同志对经济工作是比较有研究的,让陈云同志来主管计划工作、财经工作比较好。我们有的同志思想方法固执,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不大用脑子想大问题。”他对封锁消息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说:“有的部门、有的部长不大向我反映情况。”王任重说:“大概他们怕主席太累。”毛泽东说:“不向我反映情况,我才最累。你把湖北的真实情况告诉我,我就不累了。”[127]
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批评了地方党委不向他如实反映情况的事情。其实,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不少问题,是与此有密切关系的,当然也与干部的浮夸风存在着重大关联。但是毛泽东在批评犯错误的干部时,侧重于教育,并且自己多次作了自我批评(下面还要分析这个问题),并且主动承担了领导责任。
毛泽东在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是重在批评教育,认为百分九十以上的犯错误的干部作些自我批评就可以了,不予处分,要保护他们的劳动热情。同时,毛泽东也多次作了自我批评,并且为他们分担了责任。
(11)关于自留地问题。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本来是将农民手中的自留地收归队有的。后来毛泽东在调研中发现,自留地在当时的情况下,还有存在的必要性,于是又给农民分了自留地。
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中共中央发出两个重要文件,一是《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一是《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的指示》。两个文件出台了两项重要政策:明确家畜家禽“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规定“仍然按照原高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自留地不超过也不少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毛泽东在审定《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稿时,加写了一句话,强调恢复自留地的必要性:“没有自留地不能大量发展私人喂养的猪鸡鹅鸭,不能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128]
有了自留地,有利于农民饲养家畜,搞好副业,调剂农民生活,因而在调研后,从当时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又向农民分了自留地。
以上我们对从一九五八年十月至一九五九年七月毛泽东采取的纠“左”措施的回顾中看到,毛泽东自己或者派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调研中,不断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出现的错误,修正自己原先提出的观点,制定适宜的措施。他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鉴于公社规模过大的情况,在纠“左”过程中,要求基本上恢复一九五八年八月北戴河会议决议中要求的一乡一社的规模;面对出现的共产风,毛泽东强调要划分两个限制,明确人民公社是集体所有制,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进而又确定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人民公社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工业,在人民公社内部、公社与公社以及公社与国家之间实行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等价交换;要算旧帐和坚决退赔,维护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利益,保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公社要适度积累,要合理调整劳动力在公社各行各业的分配,首先要确保用于农业的劳动力需要;坚决反对出现的浮夸风,同时也要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对犯错误的干部重在教育,同时也多次通过自我批评,为他们分担了责任;主张要废除家长制,同时也纠正了废除家庭的错误作法;根据具体需要,又恢复了农民的自留地。
我们看到,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制定的这一系列纠“左”措施,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人民公社有了一个明晰的认识,初步遏制并纠正了迅猛发展的“共产风”和浮夸风,纠“左”已经初见成效。这与后来人民公社六十条比较起来,除了食堂和供给制问题,以及基本核算权下放到生产小队外,人民公社的制度基本形成,纠“左”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如果按照召开庐山会议继续纠“左”的设想,本来纠“左”是可以顺利实现的。可是我们看到,庐山会议却发生了重大变动。
4、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上的争论趋于激烈—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在党内是毛泽东首先发现了存在的“左”的错误,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的。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的错误。同时对大跃进以来制定的以钢产量为代表的一九五九年生产指标也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从北戴河会议一九五九年计划钢的生产指标为三千万吨,调低到武昌会议的一千八百万吨,又调低到上海会议的一千六百五十万吨,再调低到六月份北京颐年堂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一千三百万吨,毛泽东还表示来年的工农业生产指标还可以低一点。[129]应该说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下面的工作将是如何将纠“左”进行下去,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1)在纠“左”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左”的错误,这是毫无疑义的。在纠“左”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这种斗争在庐山会议上显现出来,并趋于激化。应该说,这两条路线的分歧,并不在于纠“左”的具体措施上,而表现在是否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上。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纠“左”路线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中的问题,纠“左”应该在肯定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我们注意到,毛泽东在纠“左”的时候,始终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可以从毛泽东十二月九日在武昌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得到证明。他在这次讲话中说:“人民公社的出现是没有料到的。这是一件大事,找到了一种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便于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也便于由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便于办工农商学兵,规模大,人多,便于办很多事。”他说:围绕人民公社,党内外有各种议论。一种是性急一点,纷纷宣布进入全民所有制,两三年就进入共产主义。这次决议的锋芒,就是对付性急的。也有少数人认为,搞公社,搞社会主义建设太急了,内心有忧虑,怕我们跌跤子。这个决议也可能说服他们。[130]
同时,也可以从毛泽东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得到验证:
“一九五八年,在全国农村中普遍地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了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的农民,尤其是贫农和下中农,对于人民公社表现了热烈的欢迎。广大干部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他们表现了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极大的积极性,这是非常宝贵的,没有他们的这种积极性,要取得这样伟大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不但有伟大的成绩,也有一些缺点。”[131]
由此看来,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左”的错误的纠正,是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的。后来,庐山会议上出现分歧,就是因为有些人在纠“左”问题上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另一条纠“左”路线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只有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才能真正纠正“左”的错误,因而纠“左”就应该在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主张这条路线的人在当时是打着“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旗帜来行事的。他们虽然没有直接说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但是这条路线的实质却是如此,不过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我们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后,单纯的攻击和指责只会使矛盾激化,而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如果他们真正认识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个时候就应该冷静下来,分析犯错误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可是他们却没有能够这样做。他们只是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作了痛心疾首的陈述,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纠“左”力度小,不民主,纠“左”受人压制,不能畅所欲言地讲话,根本无视在庐山会议前毛泽东召开会议,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创新体制,为纠“左”做的大量工作,无视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
通过前面我们对纠“左”的历程和措施进行的分析可以知道,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可是他们却无视纠“左”已经取得的实质性成效,在庐山会议期间仍然持有这种意见,这就说明他们认为前一个时期的纠“左”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而前一个时期的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对前一个时期纠“左”的不满,也就表明他们对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前提下的纠“左”的不满。这种不满也就在客观上说明,他们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不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难以彻底纠“左”的。这种对前一个时期的纠“左”表示不满的态度,认为纠“左”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认识,也就在客观上表明他们要求的纠“左”实质上就是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从这里我们也就能够找到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真正原因。
庐山会议最终由纠“左”转为反右,实质上是这两条路线的斗争趋于激化,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路线占主导地位的必然结果。
(2)党内外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在执行过程中,有的领导人头脑发热,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推行,出现了不少问题。对此,党内外议论纷纷。在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就把其中的一些材料印发会议参考。
下面我们就简要介绍一下当时的一些议论。首先我们看右派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
章伯钧、罗隆基、龙云等,发表了许多尖锐、讽刺性的意见,即许多右派反动言论。章伯钧说,1958年搞错了,炼钢失败了,食堂办不起来了,大办水利是瞎来。罗隆基说,物资供应紧张是社会制度造成的。私营工商业改造有毛病。现在人民怨愤已达极点。共产党说唯物,实际上最唯心。龙云说,解放后只是整人,人心丧尽。内政还不如台湾。全国干部数量,比蒋介石时代成百倍增加。陈铭枢说,供求相差惊人,几年之内也难恢复正常供应。要是过去发生这种情况,早就该“下诏引咎”了。他们实行的不是列宁主义,而是斯大林主义。于学忠说,共产党的政策忽冷忽热,大跃进的成绩全是假话。天安门的工程,像秦始皇修万里长城。[132]
对于右派的这些言论,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七月十日和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均提到过。[133]除此之外,还有国家机关党外人士的议论。
六月间,国务院所属工业、农业、财经、文教十几个部委的党外人士,听了国内经济情况解释后,统战部作了一个综合反映:少数人对于这个解释,仍有怀疑和不同看法。例如,地质部副部长许杰说:“1958年的成绩,说大也大,说没有也没有。”有的说:“去年大跃进,还不如前几年没有跃进。”有的甚至说:“现在物资供应紧张情况,比日本统治时期还要严重。”一机部的工程师说:“去年接近了精神第一性,有人说产量可以翻一番、两番、甚至七番、八番,只要群众说行,群众是多数,你说不行也不行,走群众路线的结果走错了。去年发生的错误,没有经验是一半,另一半是思想问题,有些人不懂装懂。”一机部一位人大代表说:“我在思想上有一个矛盾没有解决,就是如何对待运动。我很怕运动。对有些意见,我思想不通,但也得干。”轻工业部副部长王新元说:“不说真话,怕说真话,都是怕戴帽子。”[134]
这个材料反映了国家机关党外人士对国内经济情况有不同看法,对去年大跃进有怀疑,认为去年全民炼钢的口号不正确,认为去年的群众运动有偏差,认为人民公社运动的速度太快了,对现行政策发生怀疑等等。七月五日,毛泽东将这个材料印发会议。[135]
党内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也有不同看法。我们先看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提到的江西省委党校的议论。
一九五九年五月间,当讨论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巩固公社方针时,江西党校八十多个县委一级干部初步鸣放后,对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有如下看法:1、大跃进是吹起来的,是浮夸、谎报的结果;2、大炼钢铁是劳民伤财,是得不偿失;3、粮食、副食品供应的紧张,就是农副业没有大跃进的证明。对公社化运动提出这样一些问题:1、是“早产儿”,“群众不是自觉入社,是被风刮进来的”;2、违反了客观必然性,“是根据上级指示人为的产物”;3、没有高级社优越,“农民只说高级社好,没听说人民公社好”;4、搞人民公社根本没有条件,“公社的缺点大于优点,现在是空架子,金字招牌”。[136]
同时还认为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两大决议是“心血来潮”,是“左”倾思想的复活,其中许多提法是错误的,给下面造成了困难等等。这个材料在七月二十七日经毛泽东批准印发会议。[137]
在国务院直属机关中也存在着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
六七月间,国务院秘书厅的干部在自由议论学习中,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看,认为办人民公社的条件根本不成熟,发展也太急太猛。要算政治帐,但也应算经济帐,全民大炼钢铁得不偿失,赔的钱可以进口好多钢。经济效果不好,也使政治影响不好。“以钢为纲”的口号有问题,满足不了经济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五个并举”成了百废俱兴。“两条腿走路”成了多条腿走路。[138]
在军队中也存在着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我们看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提到的广州军区的材料。
广州军区据四十二军政治部反映(这个材料是彭德怀提供的),“少数营团干部对经济生活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经济紧张是全面的,长期不能解决的。有的人讲怪话:“现在除了水和空气以外,其他一切都紧张。”有人甚至认为我们的事业后退了,说:“1956年好,1957年较好,1958年成问题。”他们否定成立人民公社的必然性和优越性,说“公社成立得太快了,太早了,不合乎规律”。“人民的觉悟没有跟上来,工人、农民和军官都对成立公社有意见”。“公社的优越性是宣传出来的”。他们认为经济生活紧张是路线有错误。说:“去年不仅是工作方法上有问题,而是带有路线性质的错误,中央要负责任。”在少数连排干部中,也有类似情况,有位排长听战士唱《社会主义好》这支歌时,不耐烦地说:“算了,不要唱了,我看这支歌非修改不可。”海南军区一个指导员说:“什么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我看社会主义建设倒是一年不如一年!”有位排长讲怪话:“在公社劳动,还不如给地主干活,给地主干活有饭吃,还给钱。”[139]
这个材料来自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秘书处编印的《政治工作简报》,这个简报中的材料又是来源于四十二军政治部和海南军区政治部的报告。我们看到在这个材料中,少数营团干部对经济生活紧张表示抵触和不满,认为经济生活紧张是全面的,长期不能解决的,否定人民公社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攻击地方干部,对党在经济生活方面的各项规定也有不满,认为经济紧张是由于路线上有错误。在少数连排干部中,也有这种情况。七月五日,毛泽东批示将这个材料印发会议。[140]
在地方一些省市区也有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我们看下面这份材料。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批示将《天津一些同志对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看法》,印发会议参考。这个材料来自于中宣部编印的《宣教动态》,否定大跃进,说工业跃进了,农业没有跃进,政治跃进了,经济上没有跃进,国家赔了二十三个亿,劳民伤财,很不合算,人民公社“走得太快了,带来了副作用。”[141]
就是苏联也对中国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赫鲁晓夫也对中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说三道四,指手划脚。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将《苏联一些同志对我大跃进议论纷纷》的材料印发会议。[142]
由以上材料可以看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党内外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批评和指责的话不少,有的甚至说犯了路线错误。毛泽东将这些材料及时印发会议,提供给出席会议的高级干部参考。希望他们正确对待这些意见,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在讨论的基础上,对形势的认识达成一致意见,以利于将纠“左”工作进行下去。可是事与愿违,庐山会议在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严重分歧,矛盾趋于激化,终于迫使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我们在考察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时,不能不注意这个背景。
(3)庐山会议期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
前面我们说过,由于前一段时间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出现的“左”的错误,连续开会,搞得比较紧张,从毛泽东的本意讲,召开庐山会议,带有休闲之意。因而前期的会被称为“神仙会”,气氛轻松。毛泽东还写了《七律·到韶山》和《七律·登庐山》两首诗,在会上传播开来。可知,毛泽东当时的心情是平静的,也是愉快的,不然的话,他是没有兴致写诗的。他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起后,虽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是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只要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会前毛泽东提出了《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作为会议讨论的主题。这十八个问题是:一、读书;二、形势;三、今年任务;四、明年任务;五、四年任务;六、宣传问题;七、综合平衡问题;八、群众路线问题;九、工业管理问题;十、体制问题;十一、协作关系;十二、公共食堂;十三、学会过日子;十四、三定政策;十五、恢复农村初级市场;十六、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十七、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作用问题;十八、团结问题。[143]
后来,又加上国际问题,构成十九个问题。七月二日夜,毛泽东把十九个问题重新修改一遍,要杨尚昆印发会议,并将原发件收回。这十九个问题,归结起来,是三大问题:怎样看待形势?前段工作中经验教训有哪些?今后怎么办?这些都是带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在与会者中间,看法并不那么一致。[144]
毛泽东召开庐山会议,实际上还是要继续纠“左”的。他已经注意到当时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党内出现的不同认识,因而在这十八个问题中,提出了形势问题。他说:“国内形势是好还是坏?大形势还好,有点坏,但还不至于坏到‘报老爷,大事不好’的程度。八大二次会议的方针对不对?我看要坚持。总的说来,像湖南省一个同志所说的,是两句话:‘有伟大的成绩,有丰富的经验。’‘有丰富的经验’,说得很巧妙,实际上是:有伟大的成绩,有不少的问题,前途是光明的。”“今年这时的形势和去年这时的形势比较,哪个形势好?去年这时很快地刮起了‘共产风’,今年不会刮,比去年好。明年‘五一’可以完全好转。去年人们的热情是宝贵的,只是工作中有些盲目性。有人说,你大跃进,为什么粮食紧张?为什么买不到头发夹子?现在讲不清楚,促进派也讲不清楚。说得清楚就说,说不清楚硬着头皮顶住,去干。明年东西多了,就说清楚了。”[145]
在谈到团结问题时,他说:“要统一思想,对去年的估计是:有伟大成绩,有不少问题,前途是光明的。缺点只是一、二、三个指头的问题。许多问题是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看得出来的。过去一段时间的积极性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样看问题,就能鼓起积极性来。”[146]
要维护党内的团结,就必须统一思想;要统一思想,就必须在形势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因而党内只有首先统一了对形势的认识,才能够统一思想;统一了思想,才能协调一致地行动,完成下一步的任务。这次会议就是要在形势方面在党内取得一致意见,维护党的团结,把纠“左”工作进行下去。这样毛泽东就在十八个问题中特别提出了形势和团结问题。
毛泽东在这里还提出“许多问题是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看得出来的”,这句话里面闪耀着真理的光芒。时间越长久,我们越觉得这句话是正确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这是有目共睹的。这里面有缺乏经验的因素,也有干部的作风造成的。毛泽东认为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就轻易地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只有在纠正了这些问题之后,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够验证这条路线是不是正确的。
七月十日,毛泽东召集会议并作长篇讲话。他说:“对形势的认识不一致,就不能团结。要党内团结,首先要思想统一。党外右派否定一切,说我们‘人心丧尽了’,‘修天安门前面的工程,如秦始皇修万里长城’;说‘过去历代开创的时候,减税薄赋,现在共产党年年加重负担’。所谓丧尽了,就是不仅资产阶级、地主,而且农民、工人都不赞成了。天津有些局长、科长议论,去年大跃进是‘得不偿失’。是不是这样?有些同志缺乏全面分析,要帮助他们认识。得的是什么?失的是什么?比如说,为什么大跃进之后又发生市场大紧张。不要戴帽子,不要骂一顿了事。”
“去年北戴河会议的时候,人心高涨,但埋伏了一部分被动。不论谁批评,都要承认当时有一部分缺点错误。简单来说,就是三千万吨钢,基本建设一千九百项,粮食增产一倍,办公社中刮‘共产风’。这四件事搞得很被动。对农业生产的确估计过高,并且据此安排生活,有浪费。工业基本建设是搞多了,金木水火土分散了,工业生产指标过高,缺乏综合平衡。为了三千吨钢,引起了各方的不满。现在我们有些被动,但也不是完全被动,不会因此垮台。我不相信公社会垮,可能垮一部分,以后再办。食堂即使垮了三分之一,也是好事。食堂准备留它一半,也是好事。垮了和坚持下去,我都赞成,两边都支持。其实,公共食堂在公社化之前就有了。”
谈到总路线,他说:“党内要团结,就要把问题搞清楚。有人说总路线根本不对。所谓总路线,无非是多快好省,多快好省不会错。过去搞一千九百项基健,现在安排七百八十八个,这还不是合乎多快好省的方针的?一千八百万吨钢不行,现在搞一千三百万吨,还是多快好省。去年粮食没有翻一番,但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是有的。多快是一条腿,好省又是一条腿。”
他对人民公社的评价是这样说的:“现在证明一条,社会主义国家中过去总是说农业合作化以后要减产,但是我们的经验证明,合作化也好,公社化也好,不减产。人民公社叫大合作社,或者说基本上还是高级合作社,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是把公社看得太高了。”
他承认搞经济建设没有经验,认为路线正确与否还要看十年:“我总是同外国同志说:请你们给十年时间,再来看我们是否正确,因为路线正确与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的问题,要有时间,从实践的结果来证明。我们对建设应该说还没有经验,至少还要十年。我们过去建国的十年中,第九年在北戴河开会,第十年在庐山开会。这一年经过了许多会议,我们总是把问题加以分析,加以解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内有些同志不了解整个形势,要向他们说明。从具体事实来说,确实有些得不偿失的事。但是总的来说,不能说得不偿失。取得经验总是要付学费的。全国大办钢铁,赔了二十多亿,全党全民学了炼钢铁,算是出了学费。炼钢铁的小土群转化为小洋群,否定了小土群,但小洋群不要否定,要注意缩短提高质量的过程。”[147]
从毛泽东的这个讲话中可以看到,他认为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三面红旗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但不能由此就说这条路线是错误的。这条路线对不对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证明。当前的形势总体上还是好的,纠正了这些错误后,前途是光明的。这是毛泽东的一个总体判断。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个判断还是能够站得住脚的。如果沿着纠“左”的方向继续下去,损失当然要小得多。可是会议并没有按着毛泽东预想的方式发展,在会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不满的意见不断涌现,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发生了怀疑。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警觉。
从七月三日开始,按协作区分成六个组进行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成绩伟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三句话。议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形势问题、农业特别是粮食问题、综合平衡问题等。小组讨论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比如,有人建议不提“以钢为纲”,还是提有计划按比例;有人则不同意,仍然主张“以钢为纲”。又比如,有人主张不提“大搞群众运动”,有些人认为否定大搞群众运动的看法是不对的,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常范围内的讨论。朱德在小组会上讲了一个比较尖锐的意见,“食堂即使全部都垮了,也不一定是坏事”,显然与毛泽东说的“积极办好,不要一哄而散”的意见不同,但也没有引起多么大的反应。[148]
尽管毛泽东不论是在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还是会议讲话中,都表示成绩很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正确与否,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证明。因而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事实上,毛泽东从会议的讨论和看到的材料中已经感到,在对形势的估计和存在问题的看法上,党内高级干部中间有相当多的不同意见,有些意见还很尖锐。 [149]
由此我们看到,庐山会议本来是沿着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八届七中全会)、北京颐年堂会议的轨道来继续纠“左”的,这种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是,毛泽东从庐山会议的发言中与这方面的材料中发现,党内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不解决这些分歧,在形势的看法上就难以取得一致意见,党内就不能团结起来,协调一致地行动。这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为毛泽东必须要解决的一个迫切任务。
(4)彭德怀上书,庐山会议关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
彭德怀上书后,庐山会议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争论又是如何一步一步地趋于激烈的呢?我们下面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① 彭德怀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给毛泽东写信的?
一九五八年八月以后,彭德怀曾到东北、西北和湖南湘潭等地视察,了解到不少真实情况。这次开会,他一直在西北组,几乎每天都发言,直言不讳地对大跃进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批评,如头脑发热,得意忘形;“左”的东西压倒一切,许多人不敢讲话;不是党委决定而是个人决定。还直接谈到毛泽东的的责任问题。他始终对会议的气氛感觉不满意。
七月十二日,彭德怀从周恩来那里开会回来,对身边的人说:这次会议开了十多天,味道不大。小组会上尽讲些一般性问题,听不到思想性问题。我在西北小组讲了一点,简报上还没有看到,恐怕还不会引起大家注意。我有些问题不好在小组会上讲,想给主席写封信,让主席讲一下才有作用。
第二天中午,彭德怀把拟好的提纲交给随行的参谋,还口述了要写进去的内容。七月十四日,他又仔细修改整理出来的信稿,要参谋抄正,自己在信上署了名,然后让参谋直送毛泽东的秘书。
据彭德怀说:“为什么给主席写信?因截止十三日小组会中对经验教训方面探讨得很不够,从简报上看不出反面意见,空气有些沉闷,思想上有点急躁情绪,担心缺点重犯。为了提起主席注意这个情况,就在十三日晚写了一个供参考的信。那时又听说小组会十五日就要结束,使我的心情更加急切。写信当时只考虑供主席参考用的,不合逻辑、字句不妥之处甚多。”
彭德怀后来在他的自述里,也讲到当年给毛泽东写信的情况。他写道:“到七月十二日晚,在我的思想上已形成目前国家计划工作严重比例失调,毛主席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没有贯彻到各个方面实际工作中去的看法。这也就是我七月十四日那封信的主要内容。本决定十三日晨向主席反映。去时,警卫员说,主席刚睡。我就去西北小组参加会议去了。十三日晚饭后,就开始写那封信(实际上,七月十二日晚腹稿已成),七月十四日晨将写成的信,送给主席亲收。”“我当时对那些‘左’的现象是非常忧虑的。我认为当时那些问题如果得不到纠正,计划工作迎头赶不上去,势必要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我想,这些问题如果由我在会议上提出来,会引起某些人的思想混乱,如果是由主席再重新提一提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些问题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纠正。”“那封信,只概括地提出了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并没有论述那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我也论述不出许多的原因,我想,横直是给主席自己参考的,他会斟酌的。”
彭德怀事先也不是没有估计到。信送出以后,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估计有向种可能:主席可能找我去谈一谈;也许会找常委同志先研究一下;也可能要印发大会,如果印发,就会伤一些人,印发也好,会刺激各地都作点检讨。他还说,信中有些问题讲得过火一点,如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就可以不写,不过讲得重一点,刺一下主席有好处。
七月十七日,黄克诚上了庐山。据他回忆:“上山后刚进住房,彭德怀就拿着他写给毛主席的信给我看;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说:这封信提的意见我赞成,但信的写法不好,语言中有些提法有刺激性,你那样干什么?他说:实际情况那么严重,会上没有人敢说尖锐的话,我就是要提得引起重视。我说:你总是感情用事,你和主席共事多年,应该互相了解较深,这些话何不与主席当面交谈,何必写信。”[150]
从上面引述的资料中我们看到,尽管彭德怀去与毛泽东交谈时,恰巧遇到毛泽东睡觉,致使交谈失之交臂。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偶然事件,从后来的事态发展来看,就是那次他们见了面,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他们也是难以在短时间内谈得拢的。如果谈不拢,而持这种意见的人又相当多,党内在对形势的认识上,思想难以统一,又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呢?
从彭德怀的话来看,他对毛泽东收到他的信后,采取的处理方式,是有心理准备的。他也意识到信中用的一些过激性语言,可能会起到负面的影响,尽管这样他还是写了进去。看来,他对会议纠“左”很不满意,想通过这封信,敲打一下犯错误的人,从而在纠“左”问题上取得他料想的结果。
② 彭德怀这封信又写了那些内容呢?
我们将彭德怀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甲、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成绩是肯定无疑的。”
“……这样的增长速度,是世界各国从未有过的。突破了社会主义建设速度的成规,特别是象我国经济脆弱,技术设备落后,通过大跃进,基本上证实了多快好省的总路线是正确的。不仅是我国的伟大成就,在社会主义阵营也将长期的起积极作用。”
“一九五八年的基本建设,现在看来有些项目是过急过多了一些,分散了一部分资金,推迟了一部分必成项目,这是一个缺点。基本原因是缺乏经验,对这点体会不深,认识过迟。因此,一九五九年就不仅没有把步伐放慢一点,加以适当控制,而且继续大跃进,这就使不平衡现象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增加了新的暂时困难。但这些建设,终究是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在今后一两年或者稍许长一点时间,就会逐步收到效益的。”
“一九五八年农村公社化,是具有伟大意义的,这不仅使我国农民将彻底摆脱穷困,而且是加速建成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正确途径。虽然在所有制问题上,曾有一段混乱,具体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这当然是严重的现象。但是经过武昌、郑州、上海等一系列会议,基本已经得到纠正,混乱情况基本上已经过去,已经逐步的走上按劳分配的轨道。”
“在全民大办钢铁中,多办了一些小土高炉,浪费了一些资源(物力、财力)和人力,当然是一笔较大损失。但是得到对全国地质作了一次规模巨大的初步普查,培养了不少技术人员,广大干部在这一运动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虽然付出了一笔学费(贴补二十亿)。即在这一方面也是有失有得的。
仅从上述几点看,成绩确是伟大的。但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教训,认真地加以分析,是必要的有益的。”
“乙、如何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据我看,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中所出现的一些缺点错误,有一些是难以避免的。如同我们党三十多年来领导历次革命运动一样,在伟大成绩中总是有缺点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现时我们在建设工作中所面临的突出矛盾,是由于比例失调而引起各方面的紧张。就其性质看,这种情况的发展已影响到工农之间、城市各阶层之间和农民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此也是具有政治性的。是关系到我们今后动员广大群众继续实现跃进的关健所在。”“过去一个时期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缺点错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客观因素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不熟悉,没有完整的经验。对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体会不深,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没有贯彻到各方面的实际工作中去。”
“过去一个时期,在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也暴露出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主要是
“1、浮夸风较普遍地滋长起来。”
“浮夸风气,吹遍各地区各部门,一些不可置信的奇迹也见之于报刊,确使党的威信蒙受重大损失。当时从各方面的报告材料看,共产主义大有很快到来之势,使不少同志的脑子发起热来。在粮棉高产、钢铁加番的浪潮中,铺张浪费就随着发展起来,秋收粗糙,不计成本,把穷日子当富日子过。严重的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容易得到真实情况,直到武昌会议和今年一月省市委书记会议时,仍然没有全部弄清形势真象。产生这种浮夸风气,是有其社会原因的,值得很好的研究。这也与我们有些工作只有任务指标,而缺乏具体措施是有关系的。虽然主席在去年就已经提示全党要把冲天干劲和科学分析结合起来,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看来是没有为多数领导同志所领会,我也是不例外的。”
“2、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使我们容易犯左的错误。
在一九五八年的大跃进中,我和其他不少同志一样,为大跃进的成绩和群众运动的热情所迷惑,一些左的倾向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总想一步跨进共产主义,抢先思想一度占了上风;把党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作风置诸脑后了。在思想方法上,往往把战略性的布局和具体措施,长远性的方针和当前步骤、全体和局部、大集体和小集体等关系混淆起来。如主席提出的‘少种、高产、多收’、‘十五年赶上英国’等口号,都是属于战略性、长远性的方针,我们则缺乏研究,不注意研究当前具体情况,把工作安排在积极而又是稳妥可靠的基础上。有些指标逐级提高,层层加码,把本来需要几年或者十几年才能达到的要求,变成一年或者几个月就要做到的指标。因此就脱离了实际,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纠正这些左的现象,一般比反掉右倾保守思想还要困难些,这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所证明了的。去年下半年,似乎出现了一种空气,注意了反右倾保守思想,而忽略了主观主义左的方面。经过去年冬郑州会议以后一系列措施,一些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这个胜利既教育了全党同志,又没有损伤同志们的积极性。”
“现在对国内形势已基本上弄清楚了,特别是经过最近几次会议,党内大多数同志的认识已基本一致。目前的任务,就是全党团结一致,继续努力工作。我觉得,系统总结一下我们去年下半年以来工作中的成绩和教训,进一步教育全党同志,甚有益处。其目的是要达到明辨是非,提高思想,一般的不去追究个人责任。反之,是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事业的。……属于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已经有了这次深刻教训,使我们较易觉醒和体会了。但要彻底克服,还是要经过一番艰苦努力的。”[151]
我们看到,除了一些刺激性的言词外,这封信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认为“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反映的问题也是属实的。至于他批评的这些问题,毛泽东以前在纠“左”的会议上不仅讲过,而且还透过现象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予以纠正。
信中对冒进的干部称为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实为不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到底主要是没有经验造成的,还是干部浮夸造成的?这是需要认真分析的。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将重点放在纠正共产风上,这就在事实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分析了共产风产生的原因,制定了纠正的措施,划分了两个界限,在人民公社内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承认了生产小队的半核算地位,使纠“左”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浮夸风盛行确实是造成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的重要因素。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多次对于犯“左”的错误的干部特别是干部浮夸提出了措词严厉的批评,同时毛泽东也主张要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领导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对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犯错误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处分。彭德怀作为政治局委员,他应该是知道的。
既然这封信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认为“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反映的内容也是属实的,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给中央主席写信,从方式上讲也是正常的,那么后来又为什么掀起那么大的波澜呢?
③ 毛泽东最初是如何看待彭德怀这封信的?
那么,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这封信后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当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据毛泽东的卫士说:“毛主席下午起床后看到桌子上放着彭德怀的一封信。他浏览了一下,当时并没有大惊小怪,认为是个意见书。
时间往后拖了一下,毛主席在卫士们陪同下还是游了泳。回来后,对秘书说:‘彭总尽给我消极材料。你看基层给我的就是积极材料。这封信送给常委们传阅一下。”[152]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并没有感到大惊小怪,而是照常去游了泳。作为一个中央政治局委员,给中央主席反映问题的信,毛泽东送给常委们传阅也是正常的。
关于毛泽东当时对彭德怀的信的态度,吴冷西后来有一个回忆,我们不妨引述如下:
“彭德怀的信印发出来的当天晚上,毛主席同乔木、家英谈话时,仍然说,现在‘右倾机会主义’的头子就是我。我嫌‘右倾’的朋友太少了。‘现在事实上就是反冒进。反冒进的司令就是我。”[153]
我们看到,就是在彭德怀的信已经印发会议的情况下,毛泽东的主旨仍然是纠“左”,而非反右。这也客观上表明当时毛泽东对彭德怀的信并没有看得有多么严重,没有因为这件事就决定反右倾。
对此,吴冷西还回忆道:“家英还说,从今晚上(指七月二十八日晚谈话—引者注)谈话看,主席并不是一开始就要批判彭老总。我问为什么?家英说,主席今晚谈到彭老总时说,他开始并没有觉得彭的信有什么问题,所以批了几个字印发给大家参考,当时并没有别的意思。因为既然有这些意见,而且他在小组会上的发言也登在会议简报上了,把这封信给大家看看也是可以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更没有打算在23日讲那番话。主席说,那番话是在22日听了大区区长汇报时想到的。当时有两位区长都说,现在小组会反对三面红旗的话多了,有些人开小差了。我该出来讲话了,否则队伍就散了,没有兵了。这才使我感到问题严重。想了一夜,第二天(23日)才讲了那么一篇话。”[154]
从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不论是收到彭德怀的信,还是将信印发会议的时候,当时毛泽东都没有决定反右。毛泽东也没有觉得彭德怀的信有什么问题。毛泽东从彭德怀的信中可以看到,当时他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有不同意见的,当然彭德怀在小组发言中也讲过这样的话。毛泽东之所以印发会议,主要还是想通过讨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至于后来出现的问题事出有因。
这还可以从李锐的一个回忆得到验证。李锐说:“7月19日或20日,晚上跳舞时,我坐在周恩来的旁边,我有意问道:你看彭总的信怎么样?周恩来说:那没有什么吧。意思指这是一种正常的情况。”[155]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来在这时仍然认为彭德怀的信没有什么,是一种正常情况,说明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之间对彭德怀的信还没有形成定性,也没有在常委间讨论这封信的性质,否则周恩来是不会那样说的。
七月二十日凌晨一时至三时半,杨尚昆向毛泽东汇报各组讨论时,毛泽东讲了四点意见:一、欠债是要还的,不能出了错误,一推了之。去年犯了错误,每个人都有责任,首先是我。二、缺点还没有完全改正,现在腰杆子还不硬,这是事实。不要回避这些事情,要实事求是。三、有些气就是要泄。四、准备和那些“左派”,就是那些不愿意承认错误,也不愿意听别人讲他错误的人谈一谈,让他们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156]
从毛泽东这个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又一次表示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承担了责任,这个谈话的主旨仍然是纠“左”,而非反右,也就是说,从收到彭德怀的信以及将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主旨还是要纠“左”,而非反右。这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要注意到的。
由以上我们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虽然印发大会,但是当时也并没有认为彭德怀的信有多么严重,更没有决定反右。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的主旨还是在纠“左”,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改变了会议的进程,由纠“左”变为反右的呢?
④ 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
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经常委传阅,然后印发大会。
七月十六日,毛泽东将彭德怀的信加了一个标题—《彭德怀同志的意见书》,“印发各同志参考。”[157]
七月十六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周恩来、杨尚昆:“建议北京来的同志参加各大区小组的,即日改换一下,例如,参加华东小组的,改为参加中南、华南联合小组或他区,参加西北小组的改为参加华东或他处,如此类推。今日立即排出一个新表,明日起,照新表办事。这样做,见闻将广博多了,可能大有益处。至于各区省委书记,是否也应有一部分人(例如一半或三分之一),也照此样,必入他区,以广见闻,请你们酌定,我无定见。是否由你们找各大区区长及中央少数同志,座谈一下,以利决定!”[158]
同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周恩来、杨尚昆:“在北京的人,例如彭真、陈毅、黄克诚、安子文,若干部长,三委若干副主任,(不要太多,十人左右即可。)是否可以请他们来此参加最后一星期的会议?主持北京的工作,则由此间调动几位同志回去,或以在京二把手顶住几天。以上请酌。又陈云病情如何,是否有可能请他来此参加七天会,请征询陈云意见,能来则来,不能则不要来。此点也请酌。”[159]
原先,毛泽东在七月十日讲话中说,会议初步安排到十五日结束,延长不延长到时再定。[160]可是我们看到,毛泽东在将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的同时,又提议会议延期,将参加会议的一部分人员重新编组,留守在北京的人员也参加会议,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因为毛泽东从会议简报和汇报中觉察到,当时参加会议的高级干部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看法还存在着严重分歧,而彭德怀的信更进一步凸现了这种分歧的严重性。如果思想统一不了,又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呢?
对于彭德怀的信,毛泽东没有表态,小组会上讨论中,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很快就表现出来。不少人赞成,认为彭德怀的精神值得学习,赤胆忠心。信中提出的缺点错误,实际是存在的,提出来有好处,只是有些问题的提法和分寸需要斟酌。也有不少人提出批评,主要集中在这几个观点上:“由于比例失调引起各方面的紧张,是具有政治性的”、“小资产阶级狂热性”、“有失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作风置之脑后”、“浮夸风吹遍各地区各部门”、“纠‘左’比纠右难”等。有的人说,彭德怀的信,不在个别措词用字不当,而在于总的看法上有问题。还有人提出,彭德怀曾说过:“如果不是中国工人、农民好,可能要请苏联红军来。”[161]
在彭德怀写信前,会议上就存在着不同意见。当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这两种意见的交锋就异常激烈。支持彭德怀信的一方,活跃起来,因为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作为依据,更显得有理有据。这种事态无疑会进入毛泽东的视野,成为他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七月十九日,彭德怀根据大家的意见,在小组会上对七月十四日的信做了解释。大意是:意见书是仓促写成,提供主席参考的,文字上难免有不正确的地方。对总路线的正确性他是一点也不怀疑的,大家不要误会他认为我们的党是小资产阶级的党,他是就过去一个时期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来源提出这个问题的。关于“小资产阶级狂热性”,他说:去年下半年,党内一些“左”的倾向确实有所发展,如:浮夸风气的滋长,以热情代替科学,一下子全国吃饭不要钱,有的地方几天内使拆了很多房子,三五天内要消灭文盲,等等。这些“左”的倾向的滋长,是有其社会原因的,这就是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162]
我们看到,彭德怀表示对总路线的正确性是一点也不怀疑的,他根据人们的质疑,又对他写的信特别是其中的小资产阶级狂热性问题作了解释。
七月二十一日,张闻天在小组会上作了三个小时的长篇发言,在肯定成绩是伟大的,总路线是正确的以后,系统论列了“大跃进”以来的缺点和错误,并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对彭德怀的信是肯定的,对其中一些受到非议的观点进行了辩护。张闻天的发言,引起了毛泽东的特别注意。[163]
后来有人对张闻天二十一日发言作了这样的统计,说9000多字的发言,讲成绩只有270余字,讲缺点错误却有8300多字。发言利用“但”字作文章,全篇共用39个“但”字,只有一个好“但”,其余38个都是坏“但”。[164]
张闻天在发言中,对彭德怀的信予以肯定,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为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辩护。作为一个政治局候补委员,在党的会议上作这样的发言,当然也是正常的。张闻天的发言虽然也承认总路线是正确的,但是却主要谈得是错误。应该说,他在发言中讲得这些错误也是有事实依据的。但是他无视前一个时期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无视前一个时期在纠“左”过程中毛泽东对犯“左”的错误的干部的严厉批评,无视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犯错误的干部是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还是处分的问题,也没有认识到如果像他要求的那样去纠“左”,就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后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找几个人谈话。柯庆施、李井泉对纠“左”不满。柯庆施说,现在很需要毛主席出来讲话,顶住这股风,不然队伍就散了。他认为,彭德怀的信是对着总路线,对着毛主席的。当天晚上,毛泽东与刘少奇、周恩来商量准备着第二天开大会。[165]
我们看到,七月二十二日谈话,左派已经明显表示对会议纠“左”的不满,认为彭德怀的信是对着总路线的,请求毛泽东出来讲话,与二十一日张闻天的发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之间,在纠“左”问题上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
那么,是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左派人士护短,犯了错误不承认,有了伤疤不让人揭,妄图掩盖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呢?
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主观随意的判断,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似乎还不能这么说。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左派人士对纠“左”不满有个人得失因素的考虑,但是作为积极投身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产阶级政治家,难道他们就没有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而仅仅是对个人的地位患得患失,是为了沽名钓誉才这样做的吗?显然以上的判断是不客观的,也是欠公正的。
我们在评析柯庆施、李井泉等人对纠“左”表示不满的时候,不能忽视从第一次郑州会议以来一直在纠“左”,并且纠“左”业已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不能忽视党内外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的事实,也不能忽视庐山会议期间存在的不同意见。如果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就容易做出以上的判断。
本来会议就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存在不同意见,当彭德怀的信印发后,会议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争论更趋激烈。既然彭德怀、张闻天这样的政治局委员(张为候补委员)也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了这样的意见(虽然他们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提出的),那么在他们的影响下,再这样搞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我们认为正是由于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这些左派人士担心像这样搞下去将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才是他们对纠“左”表示不满的主要原因。
正是在这一点上,左派人士与毛泽东的忧虑不谋而合。因为毛泽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即使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错误,这些错误也是能够得以纠正的。出现的这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中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因而即使出现了不少问题,也没有动摇毛泽东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信念。毛泽东反复讲,检验路线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实践,要经过十年的时间才能检验一个路线是不是正确的。因而纠“左”就应该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毛泽东认为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要妥善处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毛泽东本来已经注意到了庐山会议上党内高级领导干部中间出现的不同意见,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这种争论更趋激烈。鉴于前一个时期着重纠“左”,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党内外又议论纷纷,会议仍然存在严重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继续大讲错误和缺点,如果再继续这样搞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与左派人士在纠“左”问题上的认识相契合,这成为推动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发表讲话的决定性因素。
这里令人迷惑的是,彭德怀的信和张闻天的发言至少在表面上都是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怎么在后来被毛泽东批评为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动摇了呢?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他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缺点和错误的认识上,在庐山会议前纠“左”取得的成效上和对犯错误的干部的责任追究上存在重要分歧而导致的结果。
虽然彭德怀在信中表示“左”的现象基本纠正过来了,但是不论他的信,还是张闻天的发言,实际上主要谈得还是缺点和错误,而对前一段时间纠“左”取得的成效认识不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的缺点和错误当然应该受到批评,也是能够克服的。但是对这些缺点和错误讲到什么程度,也是要考虑的。因为讲得重了就会导致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怀疑和动摇。对犯错误的绝大多数干部,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还是要追究责任,这关系到保护干部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问题。尽管彭德怀和张闻天肯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但是他们的作为使庐山会议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进一步激化,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可能要导致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
至于有人说,据说别的常委也是临时得到通知,才去开七月二十三日大会的,纯粹是望文生义,无端猜测,不足为训。我们从文献资料中看到,毛泽东是在与刘少奇、周恩来商议后才决定七月二十三日召开大会,发表讲话的。鉴于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对彭德怀等人的观点要进行定性,按常理判断,毛泽东也会将这个问题去征求刘少奇、周恩来两位常委的意见,在常委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发表这个讲话。至于刘少奇、周恩来当时是什么态度,他们说了什么话,只有待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公布后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⑤ 毛泽东发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到底讲了那些话呢?
其一,批评了两种倾向。
毛泽东在讲话中批评了两种倾向:一种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犯了错误的人,这些人听不进批评;一种是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动摇的人,这些人看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生了怀疑。
我们看毛泽东下面的讲话。
“你们讲了那么多,允许我讲点把钟,可不可以?吃了三次安眠药,睡不着。”
“我看了同志们的发言记录、文件,和一部分同志谈了话,我感觉到有两种倾向,在这里讲讲。”
“一种是触不得,大有一触即跳之势,因之有一部分同志感到有压力,即不让人家讲坏话,只愿人家讲好话,不愿听坏话。我劝这些同志要听。好坏话都是话,都要听。话有三种:一是正确的;二是基本正确或不甚正确的;三是基本不正确或不正确的。”“不论什么话都让讲,无非是讲得一塌糊涂。这很好,越讲得一塌糊涂越好,越要听。我和这些同志讲过,要顶住,硬着头皮顶住。为什么不让人家讲呢?神州不会陆沉,天不会掉下来。因为我们做了些好事,腰杆子硬。我们多数派同志们腰杆子要硬起来。为什么不硬?无非是一个时期蔬菜太少,没有头发夹子,没有肥皂,比例失调,市场紧张,什么都紧张,以致搞得人心紧张。我也紧张,说不紧张是假的。”[166]
毛泽东对第一种倾向的人,是劝他们对于不同意见要让人家讲话,要听人家讲话,要硬着头皮顶住。好坏话都要听,话有三种,要善于分析和鉴别,吸取正确意见。
“第二方面,我劝另一部分同志,在这样紧急关头,不要动摇。据我观察,有一部分同志是动摇的。也说大跃进、总路线、人民公社是正确的,但要看讲话的思想、方向站在哪一边,向哪个方向讲的。这一部分人是第二种人,‘基本正确,部分不正确’的这一类人,但是有些动摇。有些人在关健时刻就是动摇的,在历史上大风浪中就是不坚定的。历史上四条路线,立三路线,第一第二两次王明路线,高饶路线。现在又是总路线。站不稳,扭秧歌。他们忧心如焚,想把国家搞好,这是好的。……这次他们不讲冒了,可是有反冒进的味道。比如说‘有失有得’,‘得’放在后边,是经过斟酌的。如果戴帽子,这是资产阶级的动摇性。”[167]
关于第二种倾向的人,毛泽东批评他们动摇,也说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正确的,但是在讲话的思想和方向上出了问题。毛泽东认为他们讲话的内容是基本正确的,部分不正确就是讲话的立场和方向上发生了问题。在讲话中驳斥了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又联系党史上的四条路线,很显然是批评彭德怀的。至于“有失有得”的批评,则是一个误会,因为彭德怀的原稿上是“有得有失”,是秘书在誊抄时的笔误。
毛泽东在批评了这两种倾向后说:
“我今天要闯祸,两种人都不高兴我:一种是触不得;一种是方向有点问题。不赞成,你们就驳。说主席不能驳,我看不对。事实上纷纷在驳,不过不指名。江西党校,中央党校一些意见就是驳,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168]
毛泽东批评了这两种倾向后,意识到这两种倾向的人可能都会不高兴,就说如果你们不赞成,就来驳斥我嘛!从对这两种倾向的批评看,毛泽东还是侧重于批评动摇的人。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是大公无私的,他没有从个人得失出发,而是从大局出发,那种倾向影响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发展就着重批评那种倾向。
其二,对彭德怀等人的观点进行了初步定性。
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动摇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问题呢?
毛泽东说:“我劝一部分同志讲话的方向要注意。讲话的内容基本正确,部分不妥。……这些同志,据我看不是右派,是中间派,不是左派。一些人碰了一些钉子,头破血流,忧心如焚,站不住脚,动摇了,站到中间去了。究竟是中间偏左偏右,还要分析。”[169]
毛泽东认为,从这部分同志的倾向看,他们既不是右派,也不是左派,而是中间派。他们是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后,才从左派的行列站到中间派去的,表现出了动摇。至于他们是中间偏左还是偏右,还要根据这些同志的态度,再作分析。
由此可以看到,对他们的定性是中间派。他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态度既不是反对,也不是支持,而是动摇。
其三,毛泽东对彭德怀等人的批评还没有批评反冒进的时候重。
在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毛泽东曾将彭德怀等人对待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态度与周恩来、陈云等人发起的反冒进来比较,说他们重复了反冒进中犯错误的同志的道路。我们看下面的资料。
毛泽东说:“重复了一九五六年下半年、一九五七年上半年犯错误的同志的道路。他们不是右派,可是自己把自己抛到右派的边缘去了,距右派还有三十公里,因为右派很欢迎这种论调。……这种同志采取边缘政策,相当危险。不相信,将来看。”[170]
一九五八年一月十一日,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批评反冒进时说:“右派的进攻,把一些同志抛到和右派差不多的边缘,只剩了五十米。”[171]
我们看到,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毛泽东说彭德怀等人距右派还有三十公里,而在南宁会议上批评反冒进的周恩来、陈云等人时说他们距右派只剩下五十米。显然这不仅只是一个数字的差距,而客观上表明当时毛泽东对彭德怀等人的批评还没有发起反冒进的周恩来、陈云严重。可是周恩来、陈云能够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以比较平和的方式解决了反冒进问题,而彭德怀等人却被打成反党集团,而后开展了反右倾斗争。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其四,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毛泽东认为经过前一个时期的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再去就这些问题纠缠下去,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看下面的资料。
毛泽东说:“说我们脱离群众,我看是暂时的,就是两三个月,春节前后。群众还是拥护我们的。我看现在群众和我们结合得很好。”
“‘共产风’主要是县、社两级,特别是公社一部分干部,刮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的。这是不好的,群众不欢迎。用了一个多月工夫,三、四两月间把风压下去了,该退的退,社与队的帐算清楚了。这一个多月的教育、算帐有好处,在极短的时间时,使他们懂得了平均主义不行,‘一平、二调、三收款’是不行的。”
“他们(指省和省以下地方各级干部。—引者注)不晓得做了多少次检讨了,从去年郑州会议以来,大做特做,省六级干部会上、县五级干部会上都要检讨。北京来的人哇啦哇啦,他们就听不进去:我们检讨多次,你们没有听到?我就劝这些同志:人家有嘴巴嘛,要人家讲嘛,要听听人家的意见。……我说就是硬着头皮听,无非是骂祖宗三代。这也难。我少年中年时,也是听到坏话就一股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先犯我,我后犯人。这个原则,我现在也不放弃。”[172]
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共产风已经基本纠正了,干部也已检讨了过去的缺点和错误,脱离群众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纠“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抓住过去的缺点和错误不放,就不仅无益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反而会起到危害作用了。
其五,毛泽东再次进行了严厉的自我批评。
毛泽东过去曾经就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作过多次自我批评,这次在愤激的情绪下,在大会上又对自己作了严厉的自我批评。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毛泽东说:“……去年八月以前,主要精力放在革命方面,对建设根本外行。在西楼开会时讲过,不要写‘英明领导’,管都没管,还说什么英明?但是,同志们,一九五八年、一九五九年主要责任在我身上,应该说我。过去说恩来、陈云,现在应该说我。……大办钢铁的发明权是柯庆施还是我?我说是我。我和柯庆施谈过一次话,他说华东搞六百万吨。以后我找大家谈话,有王鹤寿,也觉得可行。我六月讲一0七0万吨,后来去做,北戴河会议上有同志建议搞到公报上,也觉得可以。从此闯下大祸,九千万人上阵,搞了小土群,补贴四十亿,今年二十亿,明年十五亿,后年五亿,共八十亿。去年是小土群,今年是小洋群,‘得不偿失’、‘得失相等’等说法,即由此来。”
“我有两条罪状:一个是一0七0万吨钢,是我下的决心,始作俑者是我,主要责任在我。一个是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我无发明之权,有推广之权。北戴河会议决议是我建设写的。”
“如果讲责任,李富春、王鹤寿,有点责任,农业部、谭震林有责任,第一个责任是我。柯老,你有没有责任?(柯庆施:有)华东一个地区你就要六百万吨,我是全国一0七0万吨。同志们自己的责任都要分析一下。”[173]
毛泽东在大会上明确讲了,一九五八年、一九五九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责任主要应该由自己负责,并进一步说,自己有“两条罪状”,一个是一0七0万吨钢,另一个是建立人民公社,尽管别人也有一点责任,但是第一个应付责任的是自己。并且在愤激的情绪下,连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自己一个儿子被打死了,一个发了疯,应该断子绝孙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毛泽东说出这样的话来,可以反映出当时会上两种意见的斗争是多么激烈!毛泽东在讲话中,一开始就提出成绩伟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三句话,一再要求统一思想,就形势的看法要取得一致意见,增强党的团结。可是会议上两种意见的交锋极为尖锐,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批评和指责之声不绝于耳,就是难以达到这个目标,毛泽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讲出了那样的话。
其六,对当时形势的总体评价。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当时的形势到底怎么样呢?
毛泽东说:“我们现在的经济工作,是否会像一九二七年那么失败?像二万五千里长征时那样,苏区缩小到十分之一?不能这样讲。也不是大部分失败,是一部分失败。”[174]
毛泽东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与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两次巨大挫折相比较,说明当时出现的困难是暂时的,错误是局部的,而不是像那两次巨大挫折出现后导致了全局性的失败,这个判断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有利于人们能够正确看待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缺点和错误,并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通过以上对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要点的回顾与评析,我们看到毛泽东对当时会议出现的两种倾向都进行了批评,但是批评的侧重点转向了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动摇的人。毛泽东认为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虽然遭到了部分失败,但是形势从大局上是好的,他认为自己应该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负有主要责任。对于彭德怀等人,毛泽东认为他们属于中间派,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后,产生了动摇,当时对他们的批评还没有批评反冒进的时候严重。如果处置得当,本来是不置于造成那样的后果的。
⑥ 毛泽东又为什么发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呢?
通过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从彭德怀上书,乃至他的信印发会议,毛泽东起初并没有打算讲话。后来是由于两种意见争论升级,会议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动摇的情况下,才于七月二十三日发表讲话的。这次讲话也就成为纠“左”转为反右的标志。
参加会议的黄克诚后来回忆说:“我不明白主席为什么忽然来一个大转弯,把纠‘左’的会议,变成了‘反右’;反复思索,不得其解。”[175]参加会议的黄克诚当时难以搞清楚毛泽东因何提出了反右,后来参加会议的薄一波对这个问题进行过分析。
他说:“在庐山会议上,为什么会突然发生从纠‘左’到‘反右倾’的转向?这似乎很难理解。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也感到困惑。经过仔细思索,我认识到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毛主席和大家当时都认为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是不能动摇的。虽然从1958年11月郑州会议起就开始纠正‘大跃进’和公社化中的各种问题,但始终把这些问题看作具体执行中的问题,而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本身没有任何怀疑,不认识也不承认指导思想上有什么失误。”“彭、黄、张、周的‘右倾机会主义’,说到底,无非就是他们要求总结‘大跃进’、人民公社经验教训的深度和广度,超出了毛主席所允许的限度和范围。这是他不能同意和接受的。庐山会议的转向的原因,我想可能就在这里。”[176]
我们看到,薄一波认识到庐山会议之所以由纠“左”转为反右,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毛泽东和彭、黄、张、周等人在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分歧所致。毛泽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就是其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是执行中的问题。彭、黄、张、周等人要求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经验教训的深度和广度,超出了毛泽东所允许的限度和范围。正是这种分歧和矛盾才导致了庐山会议的转向。
这个评论揭示了庐山会议转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毛泽东与彭、黄、张、周等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分歧所致,是有见地的。同时这个评论也是有局限性的。因为薄一波的这个论断是建立在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指导思想正确性的基础上的,他没有说明如果毛泽东不讲话,提出反右倾问题,而是顺其自然,任其发展,不仅全党的思想难以统一,一旦彭、黄、张、周的主张成为会议的主流意见,就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又将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就是他的局限性所致。(下面我们还会进一步分析这个问题)
那么,毛泽东是不是像有人说得那样,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后,在纠“左”过程中,光批评别人,自己不认错,不去承担责任呢?
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引述下面的文献资料为证。
毛泽东在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稿中,有他作自我批评的话,他对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承担了责任。后来,在大家的要求下删去了这些话。[177]
我们虽然在现在公开发表的二月二十七日讲话稿中,见不到毛泽东作自我批评的话,但是在他讲话的原稿中他是作了自我批评的,对出现的问题是承担了责任的。
毛泽东在一九五九年四月五日八届七中全会上说:“北戴河会议决议是大会通过的,通过之后,我看了一下,我也有责任,我没有提出意见,因为我那个时候也在高潮,越多越好,三千万吨。但到武汉,我就改了,我说不行了。我经过河北,经过河南,特别是经过河南郑州会议,形势不对了,我就提出降低一千万吨,只搞两千万吨,或者还少一点。”[178]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八届七中全会的讲话中,公开承认自己是有责任的。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二日至十三日,毛泽东在颐年堂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据吴冷西回忆:“毛主席还说,大跃进本来是好事,但四大指标(钢、 铁、粮食和棉花指标)定高了,结果天天被动。经济工作我们究竟有没有经验,群众路线究竟怎么样,都值得我们重新考虑。过去一年头脑发热,现在冷静下来就是了,人不要不如猪,撞了墙就要转弯。我们搞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经验,一定会出现许多新问题,应当有充分思想准备。我过去只注意人和人的关系,没有注意人和自然的关系。过去搞民主革命,忙不过来,打仗占了大部分时间。后来搞社会主义革命,主要精力是搞阶级斗争。去年北戴河会议才开始搞经济建设,特别是抓了工业。看来,我第一次抓工业,像我1927年搞秋收起义时那样,第一次打了败仗。不仅我碰了钉子,在座的也碰了钉子。现在不是互相指责、互相埋怨的时候,而是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赶紧把过高的指标降下来,尽快把生产计划落实。
毛主席在会上的两次讲话和多次插话,表明他对去年工作中的错误考虑得比较多,并且作了坦率的自我批评。我特别注意到他讲到第一次抓工业像秋收起义时那样,头一仗打了败仗。他详细地讲到他在秋收起义时竟在田里躲了一夜,第二天还不敢到处走动,因为四面都有地主的‘民团’,第三天才找到了起义队伍。他说,当时非常狼狈。因为从来没有带过队伍打仗,没有经验。抓工业也没有经验,第一仗也是败仗。据我记忆,从去年十一月郑州会议到武昌会议到上海会议,毛主席曾多次作过自我批评,但像这次会议上这样的自我批评还是第一次。这两天会议开下来,大家心里都比较舒畅,而且开始有一种感觉,认为毛主席已经作了这样的自我批评,我们自己也得承担自己那一部分的责任,周总理和富春同志发言时就有这样的表示。”[179]
我们从吴冷西的回忆中看到,毛泽东是勇于承认错误和承担责任的。毛泽东从第一次郑州会议开始,就做过多次自我批评,这一次又是公开承认,第一次抓工业,像秋收起义时那样打了败仗。毛泽东进行自我批评时的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真诚的。
可能有人又要说,既然像秋收起义时那样打了败仗,那不就说明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错了吗?为什么还要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不改变呢?
其实,作个简单的类比就可以很容易说明这个问题。秋收起义是失败了,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秋收起义的失败,就武断地说我党制定的武装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路线是错误的。同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出现了不少问题,我们也不能就武断地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这个时候,应该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一九五九年六月下旬,从武汉到长沙的路上,毛泽东和王任重谈起春秋时期秦穆公用大将孟明伐郑失败主动承担责任的故事,他表示:“决策错了,领导人要承担责任,不能片面责备下面,领导者替被领导者承担责任,这是取得下级信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180]
毛泽东的话是有寓意的。他这样讲,旨在说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出现了问题,不要过多地责备下级干部,上级领导要替他们承担责任。这可以从毛泽东的多次自我批评中,也可以从他对犯错误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不予处分,给予批评教育的政策中看到这一点。
六月二十五日,在回韶山的路上,毛泽东谈起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时候,政策很“左”,自己就曾经亲手烧过一家地主的房子,对陪同人员说:革命才开始的时候,没有经验是难免要犯错误的。去年刮“共产风”,也是一种“左”的错误。没有经验,会犯错误,碰了钉子。不要碰得头破血流了还不肯回头。[181]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以民主革命时的错误作类比,批评去年刮“共产风”是一种“左”的错误,希望大家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纠正错误,走上正确的轨道。
七月二十日凌晨一时至三时半,杨尚昆向毛泽东汇报各组讨论时,毛泽东讲了四点意见:一、欠债是要还的,不能出了错误,一推了之。去年犯了错误,每个人都有责任,首先是我。二、缺点还没有完全改正,现在腰杆子还不硬,这是事实。不要回避这些事情,要实事求是。三、有些气就是要泄。四、准备和那些“左派”,就是那些不愿意承认错误,也不愿意听别人讲他错误的人谈一谈,让他们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182]
就是在七月二十日,彭德怀的信已经印发会议以后,毛泽东又一次表示自己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承担责任,要继续纠正“左”的错误。
以上我们引用了毛泽东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若干作自我批评的文献资料,可以说在当时的中央领导人中又有谁能够像毛泽东那样在不同的会议上一次又一次地作自我批评呢?况且有的人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负有直接责任,对这些错误的出现和进一步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什么在同一个时期却见不到他们作这样的自我批评呢?
既然毛泽东多次作了这样的自我批评,为什么在彭德怀给他写信后,却又最终导致了由纠“左”变为反右的呢?难道这是毛泽东自己可以作自我批评,却不能容忍别人对他的批评吗?
下面进一步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先引用薄一波的一个评论。
薄一波说:“要正确地进行党内斗争,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地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真正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本来是毛主席一贯提倡和主张的。他曾不知多少次地讲过,在党内要畅所欲言,敢于讲真话,领导者要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并总结党内斗争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党内矛盾必须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应该说,毛主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从1935年遵义会议成为党的领袖起一直到建国后五十年代前期,在这方面,都是做得好的。然而,在庐山会议上这些优良传统却遭到了破坏。如前所说,彭德怀同志作为政治局委员给中央主席写信,这是完全正常的。按党章规定,这是每一个党员都有的权利。怎么彭德怀同志一写信就成了‘下战书’?他的信上明明写着‘供参考’,怎么能说他的目的是‘争取市场,组织队伍’?这样的政治判断,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毛主席虽然一再表示,‘一九五八年、一九五九年,主要责任在我的身上’,并讲:‘说我是主席,不能驳,我看不对’。而庐山会议的事实表明,毛主席有错误自己讲可以,别人讲,就听不进去了,特别是过去有些积怨的同志讲就更听不进去了,这应该说是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庐山会议期间,7月4日,毛主席在他的住处同王任重等同志谈话时,念起明代杨继盛(号椒山)的两句诗:‘遇事虚怀观一是,与人和气察群言。”并说这是椒山先生名句,他从青年时代就喜欢,且照此去做。遗憾的是,在庐山会议上,他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共产党人有了缺点、错误,自己讲出来,作自我批评,诚然可贵,同时也应让别人讲,欢迎别人进行批评,应该有让人‘面折其过’的政治雅量。当然,这是需要有很高的党性修养的,要做到、做得好是很不容易的,要始终坚持做到、做得好就更不容易了。毛主席的党性原则、党性修养不可谓不高,大家对此都是景仰不已的。何以到了庐山会议上,却未能实践‘遇事虚怀观一是,与人和气察群言’?究竟还有些什么思想原因和社会历史原因?我一直在思索,至今也尚未得到满意的答案。大家还可继续研究。
毛主席历来提倡尊重实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且在他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在这方面也是躬自力行,实践得好的,为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做出了榜样。直到50年代末,他还在不同场合强调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比如,据周谷城同志回忆,当时有一次在中南海游泳池边他和毛主席进行交谈中,毛主席谈到西汉的赵充国时说:赵充国主张在西北边疆实行屯田,这个人很能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主张。他的主张在开始,赞成的人不过十分之一二,反对的人达十分之八九;到后来,他的主张逐渐被人接受了,赞成的人达十分之八九,反对的却只是十分之一二。真理要人接受,总要有个过程,无论是过去和现在都是如此。又比如,1958年4月27日,毛主席给田家英的一封信中,建议他读一读《汉书·贾谊传》,并说:贾谊的《治安策》一文‘是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贾谊于南放归来著此,除论太子一节近于迂腐以外,全文切近当时事理,有一种颇好的气氛,值得一读’。贾谊给汉文帝的《治安策》,又名《陈政事疏》,它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出一些谋策,虽措词激烈,但切中时弊,毛主席称它为‘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足见他是很赞赏贾谊的居安思危,痛陈弊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精神的。毛主席称颂赵充国‘能坚持真理’,称颂贾谊的上书为‘切中当时事理’的‘最好政论’,是对的,很有道理的,确属真知灼识。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几乎就在他赞扬这些古人,推崇他们上书的同时,当彭德怀同志把他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大跃进’中存在的问题和流弊写成信件,并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居安思危的忧虑和意见,送给毛主席后,毛主席却没有称赞彭德怀同志‘能坚持真理’,像看待赵充国那样,也没有称赞他的‘上书’是‘切中当时事理’的‘政论’,像看待贾谊的上书那样,反而把彭德怀同志的信看成是‘反党的意见书’,并给他戴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政治帽子。毛主席评古人的话和评彭德怀的信两相比较,反差何以如此之大,这中间是何缘故?大家也还可以继续研究。不能说毛主席不重视不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据我了解,他是很注意这方面的修养的。我觉得,不能光从毛主席个人的思想、作风、性格等方面去寻找原因,更重要的是要从我们党的成长经历、党内制度、党内生活的整体来加以历史的探索和研究。”[183]
从薄一波的这个评论中可以看到,他认为毛泽东五十年代中期以后犯错误,是因为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所致。其实,这是文革后官方主流的观点。这里的关健问题是,毛泽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到底是不是在中央会议上经过集体通过的。如果是又怎么是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呢?
从薄一波的评论看,他也意识到毛泽东在称赞杨继盛、赵充国、贾谊的同时,却对彭德怀的上书是另一种态度,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作为一位与毛泽东接触较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对党史上的事件和人物评价的时候,没有像有些人那样,将彭德怀上书后,毛泽东对彭德怀的批评简单地归结为毛泽东听不进不同意见,刚愎自用,主观武断,缺乏容人之量。他也认识到:毛主席的党性原则和党性修养不可谓不高,大家对此也是景仰不已的;不能说毛主席不重视不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他是很注意这方面修养的。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呢?他承认自己也没有得出满意的答案,建议大家继续研究。
我们认为,薄一波从历史史实出发,对党史上的重大事件,提出从党的成长经历、党内制度、党内生活的整体来加以历史的探索和研究,而没有简单地作出结论,这种态度是慎重的,也是令人赞赏的。
虽然薄一波在研究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时,揭示了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毛泽东和彭、黄、张、周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分歧所致,彭、黄、张、周要求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经验教训的深度和广度,超出了毛泽东允许的限度和范围。[184]但是薄一波的研究却就此止步,难以深入拓展,进一步解释毛泽东在评价古人和处理彭德怀信的问题上因何又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薄一波之所以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没有得出满意的答案,关健是因为他在认识上存在着致命的局限。这个致命的局限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评论和判断,恰恰是建立在他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从指导思想是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他也没有认识到庐山会议前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以及由于彭德怀的信引发了会议空前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进行下去,就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并且在否定这个方向后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分析。
我们前文引用吴冷西的回忆也可以看到,彭德怀的上书,以及他的信印发会议后,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这里关健的问题是,由彭德怀的信,引发了会议空前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的进一步发展可能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才引起了毛泽东的警觉,成为他采取措施的决定性因素。
我们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必须认识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错误,到底是具体执行中的问题,还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造成的。这就要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正确与否作出判断,这是我们分析问题的前提。在解决了这个前提以后,我们就要从毛泽东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本判断出发,立足于庐山会议前纠“左”已经取得的实质性成效,着眼于彭德怀写信前会内外出现的严重分歧,注目于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引发了空前激烈的争论,发展下去可能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的严重后果。只有作了这样的分析,我们才有可能对这个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应该说,后来对于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毛泽东对彭德怀信的处理作出不同的判断,其根源还是由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上的分歧所致。如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就会对此予以肯定的评价;如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那么就会对此予以否定的评价。如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就要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纠“左”,一旦纠“左”危及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要果断采取措施,由纠“左”转为反右。如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那就不仅要进行一般性的纠“左”,而且从指导思想上要根本改变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以图将纠“左”进行到底。这样问题的焦点就聚集在是否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上。
毛泽东认为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彭、黄、张、周为代表的一部分人的纠“左”, 虽然在口头上也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实际上他们的作为却可能造成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否定。
八月二日,毛泽东在庐山召开的八届八中全会上说:“我们的路线究竟对不对?现在有一些同志发生怀疑。去年八大二次会议所定的这条路线发生了问题。庐山政治局扩大会议已经一个月了。初上庐山还不清楚,有些同志要求民主,说我们现在没有民主,说话不自由,有一种压力,压得他们不敢讲话。当时就不晓得是什么事情,摸不着头脑。初上庐山,七月上半月那个时候有点神仙会议的味道,就是闲谈一顿,没有什么着重,没有紧张局势。后头才了解,为什么有些人觉得没有自由呢?就是他们要求一种紧张局势。那种松松垮垮的情况,在他们看来不得要领,不过瘾。他们要攻击这个总路线,想要破坏这个总路线。他们要言论自由,是要破坏总路线的言论自由,批评总路线的言论自由,批评去年下半年、今年上半年这一年的工作(重点还在去年)。对于去年十一月第一次郑州会议到现在九个月间中央的这些工作(批评‘左’的倾向,‘共产风’不刮了,公社实行三级所有制,指标逐步落实),他们看不到,他们看不进去,他们以为要重新议过。他们感觉到需要有一种空气,需要有一种民主,并且认为过去就是不民主,许多问题没有彻底讨论。因此我们感觉政治局扩大会不够了,这个民主还小了,现在就请同志们,大家来开中央全会,这个民主大一些。他们还可能要求扩大,我们还有一个办法,有党代表大会,准备明年春季开党代表大会。……现在要求民主,又是一九五七年那个大民主,大鸣大放大辩论,这么一种形势。开头几天,我摸不着头脑,现在看来,是这么一件事。”[185]
那么,毛泽东这个分析到底对不对呢?是不是毛泽东利用职权给他们扣的帽子呢?
我们认为不是这样。毛泽东的这段话是属实的,基本上反映了当时会议斗争双方的实际情况。因为在庐山会议前为纠“左”进行了大量工作,虽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但是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提出这些问题,其意图是什么呢?
毛泽东八月十六日下午在八届八中全会闭幕会上的一段话可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从一九五八年十一月起,落实指标,反对“共产风”,不断地批评,就产生了一种右的倾向。“而我们这几位犯错误的同志,他们不仅不在北戴河对那种高指标提出意见,也不在去年十一月郑州会议提意见,也不在十二月武昌会议提意见,也不在今年一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意见,也不在今年二月底三月初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提意见,也不在今年三月底四月初上海会议、中央全会上提意见,而到庐山会议来提意见。他这个气候搞得不好。问题都解决了,或者剩下尾巴,情况好转了,我说,这些同志不会观察形势。他们为什么在那个长时间不提意见,而在这个时候提呢?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他们的一套。”“等到问题大部分解决了的时候,他们来提,就是认为这个时候如果不提,就没有机会了。再过几个月,时局更好转,他们就不好办事了,他们的扩大队伍、招收党员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186]
从这段话里可以明显地看到,毛泽东认为庐山会议进行的纠“左”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此前,他们不提出意见,而在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情况下,却提出了这些意见。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呢?
毛泽东的说法有没有道理呢?
联系我们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从第一次郑州会议以来,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纠正“左”的错误,且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多次作了自我批评,承担了领导责任。他主张对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犯错误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处分。这样就使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绝大部分干部解脱了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彭德怀的信引发的关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在庐山会议上又掀起了新的高潮。在这种高潮中,在双方的激烈争论中,其中一方认为以前的纠“左”尚不彻底,对“左”的错误经验教训的总结尚不深刻,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是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指导思想所致。这样下去势必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而毛泽东则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是纠“左”的前提和基础。之所以出现后来那样的情况,是因为他们的纠“左”触动了这个前提。不管他们口头上怎么讲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的实际作为确已造成了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展方向的趋势。这样是维护还是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成为庐山会议争论的焦点。
总起来说,毛泽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纠“左”应该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进行。庐山会议前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庐山会议前期(这里指彭德怀写信前)毛泽东已经注意到会内外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引发了会议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继续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
5、庐山会议反右走偏方向,纠“左”无果而终。
前面我们对毛泽东为什么要发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以及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那么为什么后来人们对庐山会议的转向仍然议论纷纷,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① 拨开笼罩在庐山会议转向问题上的云雾。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这两种意见争论的激化,最终导致了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那么,为什么直到现在仍然对庐山会议的转向众说纷纭,评价不一呢?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人们在这样几个环节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分歧所致:
其一、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分歧。对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由纠“左”转为反右持肯定态度的人,是因为他们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而后来有人持否定态度,是因为他们对庐山会议转向的评价是建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基础上的。既然这个方向是错误的,那么庐山会议反右就是要维护这个方向,自然也就是错误的。由此看来,后来人们对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评价的不同,是因为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认识的分歧所致。
其二、对庐山会议前纠“左”成效的认知不同。
对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由纠“左”转为反右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庐山会议前的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左”的错误基本上被克服。而对此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纠“左”尚不彻底,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需要从指导思想上来解决问题。
其三、由彭德怀的信引发的庐山会议上的争论,会导致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否定上的认识的不同。
对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由纠“左”转为反右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庐山会议前的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会议内外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存在着严重分歧。由彭德怀的信引发的会议争论更为激烈,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此持否定态度的人,却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庐山会议前的纠“左”没有从指导思想上来解决问题,因而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由彭德怀的信引发的会议争论,有可能将纠“左”引向深入,从指导思想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使纠“左”贯彻到底。这不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其四、没有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本质特征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区分开来,也没有将庐会会议上彭、黄、张、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肯定性的言论与他们的实际作为可能会导致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区分开来。
在研究过程中,要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本质特征和在具体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区分开来,比如高指标、瞎指挥、共产风、浮夸风和特殊化风,“一平二调三收款”,为了大办工业进行的高积累,这本身就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庐山会议前毛泽东领导的纠“左”就是来纠正这些问题的。这些问题并不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本质特征,也并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必然结果。把这些问题当作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必然结果,自然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也就必然会对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持否定态度了。
彭、黄、张、周等人在发言中确实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持肯定态度。但是在庐山会议前纠“左”业已取得实质性成效,会议内外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已经存在严重分歧,而彭德怀的信又将这种分歧推向激化的情况下,如果像他们那样将纠“左”进行下去,势必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样不管他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真实态度如何,他们的行为本身实际上会导致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否定。因而在研究过程中,要将彭、黄、张、周等人在发言中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肯定态度和他们的实际作为起到的否定作用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看到他们在庐山会议上的作为可能会导致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否定,准确揭示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
其五、没有注意到毛泽东收到彭德怀的信以后认识上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我们通过前面的分析知道,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和将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彭德怀的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想到要就这封信发表讲话。实际上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的主旨还是在纠“左”,而非反右。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围绕彭德怀的信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争论趋于激化,出现了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引发了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不过,我们从讲话中仍然可以看到,他将彭德怀等人视为中间派,说他们对总路线动摇,说他们的话基本上是属实的,不过是立场和方向有问题。对他们的批评,还没有批评反冒进的时候重,离八届八中全会作出的决议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如果不是后来出现别的原因,很可能会与批评反冒进时,对周恩来、陈云问题的处理一样,本来是不致于导致那种结局的。正是由于在研究过程中,忽视了毛泽东认识上的这种变化,才导致了对彭德怀的信在会议转向乃至最终结局中的作用缺乏准确的界定。
其六、将对反右部署上的失误与反右本身的错误混为一谈?
庐山会议结束后,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在反右倾斗争中,又刮起了共产风和浮夸风,继续进行大跃进,其声势和规模比一九五八年更大,带来的损失也就更厉害。后来,毛泽东在评论这个问题时说,反右是必要的,但是应该将反右传达到县为止,不应传达到县以下,县以下还继续反“左”。[187]如果既在县以上反右,又在县以下继续纠“左”,当然情况就会好得多。可见这是反右部署上的失误。在研究过程中,将反右部署上的失误,看作反右本身的错误,这是在研究上走入误区。这样也就难以准确揭示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
由此看来,后人(包括不少当事人)之所以对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感到扑朔迷离,难以理解,是有原因的。这是由于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对庐山会议前纠“左”取得的成效上,对由彭德怀的信引发的庐山会议的争论可能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上,既没有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本质特征与具体执行中产生的错误区分开,也没有将彭、黄、张、周关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言与他们实际作为的影响相区分,也没有看到毛泽东对彭德怀的信的认识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更没有把反右倾斗争部署上的失误与反右倾斗争区别开来造成的。正是由于这些误区,才产生了庐山会议转向上的重重迷雾。而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源,还是由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否定造成的。
② 欲盖弥彰—庐山会议反右走偏方向。
我们从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可以看到,他对彭德怀等人的批评还没有批评反冒进时严重;同时我们以后还会看到,一九六二年的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竟然获得了当时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同意。这种作法是要否定农业合作化的成果,比彭德怀上书的事件更为严重。虽然这两个事件从性质上说都属于右倾,比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的问题还要严重,但是我们看到不论是对反冒进,还是对一九六二年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批评,最后都是采取了比较和缓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而彭德怀的信的内容是属实的,写信的方式也是正当的,毛泽东也承认他们是属于基本正确,部分不正确的那部分人,为什么彭、黄、张、周后来又被打成反党集团了呢?
通过对这个时期文献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彭、黄、张、周被定为反党集团,并非仅仅是因为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和他们在庐山会议上的发言。将他们后来被定为反党集团,说成是因为彭德怀写信和他们的发言造成的,这是将彭德怀写的信及他们在庐山会议上的发言与他们后来被定为反党集团划了一条直线,而忽略了其中的发展变化,采取了一种简单化的作法。实际上他们后来被定为反党集团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有些资料恐怕到现在也没有公布。
七月二十三日毛泽东讲话后,如果没有意外事件的发生,毛泽东还是希望把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的问题按批评反冒进时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
这表现在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我们从前文看到他在这个讲话中对彭德怀等人的批评还没有批评反冒进时那样严重。
同时也表现在毛泽东后来在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中央政治局汇报会上的讲话中。在这次会上毛泽东说:“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我是不满意的,尽是他们说了算,弄得我是没有办法的。” [188]
我们知道,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分为七月份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月份的八届八中全会。毛泽东这里明确说他不满意的是八月份的庐山会议,当然指的是八届八中全会。八届八中全会有两项议题:一项是改指标,一项是路线问题。在改指标问题上,不会有什么分歧。这样毛泽东的不满就表现在路线问题上。在路线问题上,一个是反右倾问题,一个是对彭德怀等人的斗争和处理问题。从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毛泽东始终认为当时进行反右倾是正确的,那么他对“五九年庐山会议”的不满就表现在对彭德怀等人的斗争和处理上。
毛泽东说的“他们”,从上下文来看,应该是指当时主持一线工作的领导人。“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的最终结果是处理彭德怀等人,将他们定为反党集团。也就是说,毛泽东对当时主持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在“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上的表现是不满意的。当然对毛泽东这段话的详细解读,还有待于更多的文献资料的披露。由此我们看到,如果没有意外情况的出现,彭德怀等人是不致于在八届八中全会上被定为反党集团的。
那么,七月二十三日毛泽东讲话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件使会议急转直下,导致了那样的结局呢?
由于这方面的文献资料有些尚未公布,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不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根据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进行分析。
本来在毛泽东讲话后,当时的情况还比较缓和,据黄克诚回忆:“23日主席讲话后,各小组下午就开始讨论主席讲话。那时发言尚较缓和,对彭信的批判虽轻重不同,均未离开信的内容,有人说得厉害些,有人则还作些自我检讨。”[189]我们看到就是在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发表讲话后,会议还比较正常,当时的气氛也不紧张,可是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件,使会议偏离了方向,导致了八届八中全会那样的结局呢?
在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前,贺龙在小组会上揭发说:“我记得彭总在火车上曾说过:‘如果不是中国工人、农民好,可能要请红军来。’这当然把问题说得更过火了”这就是毛泽东二十三日讲话中,关于“解放军不跟我走,我就找红军去”的由来。[190]这段文献资料出自于李锐的著作《庐山会议实录(增订第三版)》。在引用这段文献资料的时候,李锐故意在“红军”前删去“苏联”二字,并牵强附会地与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联系到一起,实在是偷梁换柱,别有用心。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毛泽东传(1949—1976)》里是这样记载的:还有人提出,彭德怀曾说过:“如果不是中国工人、农民好,可能要请苏联红军来。”[191]我们看到,李锐的书中在贺龙揭发的这句话中有意删去了“苏联”二字,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书中虽然恢复了这段话的原貌,却避讳了他的揭发者—贺龙。现在我们把这则文献资料恢复其本来面目。
看了这段文献资料,我们不仅要问,彭德怀这样说话的用意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国内出现问题,难道我们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处理吗?为什么要请苏联红军来解决呢?这不是公开请求苏联干涉中国的内政吗?当时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日益显露,已经出现危害中国主权的意图和行动,中苏关系也在不断走向恶化,这个时候,作为一位德高望重的元帅,主持中央军委工作的副主席,却说出“要请苏联红军来”的话,我们不仅要问他为什么要讲这样的话呢?如果与他在长征路上,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张国焘闹分裂时,主张“扣押人质”的话联系起来进行分析,难道这不值得人反思吗?即使没有别的意思,难道他能够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出口戏言,而不考虑说出这样的话的后果吗?这样的话在高级领导层中传播又会起到怎样的影响呢?
在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前,彭德怀在西北小组的讨论会上,曾说过华北座谈会“骂了我四十天娘”的话。[192]
有人责怪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不点名地批评彭德怀时,翻出了彭德怀的历史帐,其实是彭德怀先讲了华北座谈会,抱怨“骂了我四十天娘”,翻出了历史帐,毛泽东不过是就事论事而已。至于华北座谈会,确实对彭德怀批评得比较厉害,在方式上可能也有不妥之处,但是在批评的内容上,比如抗战初期彭德怀追随王明路线,百团大战这样在相持阶段具有战略反攻性质的行动,事先竟不报经中央批准,一九四三年关于民主教育问题的谈话等等,到底是否属实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对待同志之间的批评,却称作“骂了我四十天娘”,这种态度是不足取的。这显示出彭德怀事隔多年,仍然对此事耿耿于怀。他甚至还说出我骂你二十天娘还不行的话,就更显得意气用事了。这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会造成会议形势的紧张,使矛盾走向激化。
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后的当天晚上,李锐、周小舟、周惠又到黄克诚处聚会,快结束时彭德怀拿着电报到了他们的房间。他们出门时,正好碰见罗瑞卿。对此,黄克诚有一个回忆:“当晚(七月二十三日晚—引者注),周小舟打电话来说:他们想和我谈谈。我觉得这时应谨慎一些,不同意他们来,但小舟很坚持,我也就让步了,来就来吧。”“小舟问:主席这样突变,有没有经过政治局常委讨论?又问:主席有没有斯大林晚年的危险?我说:我认为不会。又说:有意见还是应直接向主席提出,我们现在这样谈论,不好。小舟才平静下来,又谈了些湖南的情况。”[193]李锐后来也回忆说,周小舟将斯大林晚年的话讲了,我自己也说了一句话:他(指毛泽东)不能一手遮天。[194]
我们看到,黄克诚是冷静的,他意识到在遭到批评后,这样来往可能会引起人的猜疑,当周小舟和李锐等人对毛泽东说出那样的话时,还告诉他们有问题可向毛泽东直接提出,这样议论不好。应该说,此前毛泽东曾几次与他们交谈,他们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毛泽东反映,不管说得对也好,还是错也好,毛泽东是不会责怪他们的,可是他们却在背后这样议论毛泽东。这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至少是不正当的。
后来在小组会上,他们七月二十三日晚的行动被人追问时。他们又遮遮掩掩,心存侥幸,结果弄巧成拙,反而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七月三十日晚上,李锐在胡乔木的建议下,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说明七月二十三日晚上他们在一起的情况,但是在信中却把他们议论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等要害问题的话给隐瞒了。李锐最后在信中写道:“请主席相信我是以我的政治生命来说清楚这件事。如不属实,愿受党纪制裁。”[195]这样到八月十日之前,在众人的追问下,他们谁也没有主动说清楚那天晚上他们在一起到底干了些什么。
可是问题却发生了变化。在八月十日会议追问他们那天晚上到底在一起谈论什么问题时,黄克诚见到罗瑞卿带着李锐到他所在的那个组来参加会议。他意识到那天晚上议论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的话被揭露了,只好如实地说了那天晚上的前后经过。黄克诚后来还回忆说,听说彭德怀和张闻天也这样议论过毛泽东。[196]可是李锐的那封向毛泽东用政治生命来保证,却隐瞒了他们议论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的信,已经印发会议。这就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使得这个事件变得更为复杂,最终酿成那样的结局。
那么,是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毛泽东是在听说他们议论自己像斯大林晚年的话后,才把他们打成反党集团的呢?
实际上并非如此。作为人民领袖的毛泽东,是一个大气磅礴、胸藏四海、气吞山河的人,根本不是有人想象的那样睚眦必报,小肚鸡肠。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看,毛泽东实际上对此是不满意的。我们知道,在七月二十三日毛泽东讲话前,由于彭德怀的信引发的争论已经趋于激烈,争论的双方一度旗鼓相当,当时形势的发展却有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趋势。七月二十三日,毛泽东讲话后,双方的争论仍然比较激烈,但是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方明显占了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当彭、黄、张、周等人攻击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的事被揭露后,自然也就成为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方的人手中的旗帜,要求清算他们的错误。而毛泽东认为他们议论自己像斯大林晚年的事无关大局,但是反右则是必要的。当他们的错误被揭露出来,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方,迫切要求解决他们的问题的时候,从反右倾的大局出发,毛泽东也只好有条件地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也就是虽然解除了他们实际担负的职务,但是仍然留在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内,政治待遇不变。)
这样我们看到,七月二十三日晚上他们在一起聚会的事,后来在会议上被追问时,如果他们能够主动而坦率地说清楚,可能也不致于闹成后来那个样子。可是他们先是反驳人们对他们的追问,不承认那天晚上他们在一块说了不当的话,李锐还信誓旦旦地在信中向毛泽东用“政治生命”来担保自己讲得是实话,但是却隐瞒了他们攻击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的要害内容。等到后来越闹越大,在人们的追问下,他们才不得不承认那天晚上的事的时候,这种被动地承认,已经是马后炮了,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火上浇油,终于酿成那样的结局。
③ 部署失误—庐山会议纠“左”无果而终。
我们知道,当彭德怀的信引发的会议争论趋向激化的时候,毛泽东发表了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当时毛泽东还是希望按处理反冒进时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问题的,但是会议的争论仍然比较激烈,特别是七月二十三日晚上他们的事被揭露出来以后,会议急转直下,最终通过了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决议,号召在全党进行反右倾斗争。这样就中断了纠“左”的进程,本来已经取得的纠“左”成果被搁置,共产风、浮夸风又卷土重来,掀起了比一九五八年的更大跃进,给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成为造成三年严重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中断纠“左”进程,毛泽东后来为此进行总结反思,多次讲过这件事。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州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在庐山会议之前,我们对情况的了解还是比较清楚的。但在庐山会议之后就不大清楚了。因为庐山会议之后一反右,有人讲真实话,讲困难,讲存在的问题,讲客观实际情况等等,都被认为是右的东西。结果造成一种空气,不敢讲真实情况了。相反就产生了另外一种情绪,不讲实际了,例如河南本来粮食产量只有二百四十亿斤,他们说有四百多亿斤,这都是反右反出来的。右是要反的,也不得不反,不反,对我们工作就不利。庐山会议是要反右的,但是接着就在群众中反右,这就坏了。郑州会议的召开,是为了反‘左’。凡是贯彻郑州会议精神比较彻底的省,工作就比较实一些。从三月到六月只反了四个月的‘左’,如果继续反下去,那就好了。谁知道彭德怀在中间插了一手,我们就反右。右是应该反的,反右是正确的。但是带来一个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这个教训值得我们吸取,这件事也教育了我们,反‘左’中间插了一个反右,在群众中间一反,结果就反出一个浮夸风。庐山会议反右这股风把我们原来的反‘左’割断了。”[197]
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庐山会议是应该反右的,但是将反右发展到群众中去,扩大化了,带来了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浮夸风盛行,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了严重问题。
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又一次回忆了自郑州会议以来的这段历史,他说:“两次郑州会议开得仓促。我那时对中国社会主义如何搞还不甚懂。第一次就是搬斯大林,讲了一次他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二次就是分三批开会,第一批一天,最后一批一天半。这怎么能解决问题呢?那时心里想着早点散会,因为三月份春耕来了。如果要把问题搞清楚,一天两天是不行的。时间短了,只能是压服,而不是说服。那时许多同志找我谈的,我打你通,你不通。一两天,怎么能打通呢?庐山会议后,我们错在什么地方呢?错就错在不该把关于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应该传达到县为止,县以下继续贯彻《郑州会议记录》、上海会议的十八条,继续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个假象,可好了,生产大发展呀,其实不是那样。彭、黄、张、周的问题,在十几万人的小范围内传达就行了,军队不搞到连队,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去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现在看是犯了错误,把好人、讲老实话的人整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198]
在这个讲话中,毛泽东又一次肯定了反右是必要的,但是又有错误,错误就是不该将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县以下应该继续反“左”。正是由于将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了县以下,进行反右,因而才中断了纠“左”进程,整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毛泽东明确指出这是犯了错误,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由此看来,毛泽东认为庐山会议反右是必要的,但是也有错误。错误就是不该在县以下进行反右,将反右扩大到群众中去,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共产风、浮夸风的泛滥,带来巨大损失。
那么,毛泽东的这个说法到底对不对呢?
我们看到,毛泽东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个辩证的分析。既肯定了庐山会议反右倾的必要性,又指出了反右倾扩大化,是一个错误。如果庐山会议不反右倾,不仅人们的思想难以统一,而且发展下去还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因而反右倾是必要的。反右倾的决议应该传达到县以上为止,在县以下社队中还应该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决议,继续纠“左”。可是,反右倾的决议却传达到县以下的社队中,结果反右代替了纠“左”,造成了反右倾的扩大化,中断了纠“左”的进程。这是一个错误。这样毛泽东就对反右倾作了一个辩证的分析,既说明了反右倾的必要性,又指出它的扩大化。后来有人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之所以陷入误区,就是因为他们是以反右倾扩大化造成的严重问题,来否定反右倾的必要性,而没有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问题的争论趋于激烈,发展下去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发表了七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严厉批评了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动摇倾向。从毛泽东的本意讲,他还是希望按照处理反冒进时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是彭、黄、张、周等人却对此采取抗衡态度,议论毛泽东像斯大林晚年,听不进不同意见。还由于其他复杂的因素,致使会议急转直下,斗争日益激烈,最终导致彭、黄、张、周等人被定为反党集团。
如果在会后像八届八中全会时那样,尽管通过了彭、黄、张、周问题的决议,但是却调低钢铁生产指标,将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上,而在县以下的社队继续贯彻郑州会议的决议,将纠“左”进行下去,那么损失当然会小得多。可是却将他们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并在全党开展了反右倾斗争,中断了纠“左”的进程。
这样看来,庐山会议将彭、黄、张、周等人打为反党集团,实际上是庐山会议反右走偏方向的开始,尽管这是由于彭、黄、张、周等人的作为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他们定为反党集团后,说明右的倾向已经非常严重,也就成为促使将他们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的重要因素,造成了反右倾部署上的重大失误。将他们的决议传达到社队后,反右代替了纠“左”,导致纠“左”无果而终,也就酿成了以后更为严重的困难。
6、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
毛泽东始终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大跃进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要变革生产关系,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质上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发展的规律。要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本质特征区分开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来纠正具体错误。因而毛泽东才以反对“五风”为突破口,不断调整大跃进的生产指标,纠正大跃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立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承认生产小队的半核算地位,力图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来纠正业已出现的“左”的错误,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在庐山会议转为反右后,七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写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的批语:“三篇印在一起,请同志们研究一下,看苏联曾经垮台的公社和我们的人民公社是不是一个东西;看我们的人民公社究竟会不会垮台;如果要垮的话,有那些足以使它垮掉的因素;如果不垮的话,又是因为什么。不合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掉,人为地维持不垮是不可能的。合乎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不了,人为地解散也是办不到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大道理。请同志们看一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近来攻击人民公社的人们就是抬出马克思这一个科学原则当作法宝,祭起来打我们,你们难道不害怕这个法宝吗?”[199]
毛泽东认为,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人民公社进行深入地研究,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人民公社到底能不能办下去,并将其原因搞清楚。如果人民公社办不下去,人为地去维持也是难以做到的;如果人民公社能够办得下去,人为地去解散也是办不到的。
八月一日,毛泽东又致信王稼祥:“我写了几句话,其意是驳赫鲁晓夫的。将来我拟写文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一个百花齐放,一个人民公社,一个大跃进,这三件,赫鲁晓夫们是反对的,或者是怀疑的。我看他们是处于被动了,我们非常主动,你看如何?这三件要向全世界宣战,包括党内大批反对派和怀疑派。”[200]
在这封信中我们看到,国内外、党内外有一些人是反对或怀疑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毛泽东为了维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要撰文和他们进行斗争,并要将这种斗争进行到底。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庐山会议上进行的争论,实质上就是在纠“左”过程中,是否要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就是在农业合作化后,到底办不办人民公社的问题。那么,在农业合作化完成后,到底为什么要接着办人民公社呢?这就是下面我们要分析的问题。
(1)人民公社是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并使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的有效形式。
有些人老是认为人民公社办早了,提前了,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断章取义,说人民公社是自给自足,反对发展商品经济,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把人民公社创办初期刮的共产风,“一平、二调、三收款”,施行过高的积累,当成了人民公社的本质特征。
事实果真是这样的吗?
创办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村发展的伟大战略构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别,坚持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两条腿走路方针的重要探索。现在积重难返的三农问题,就是人民公社被解散后出现的必然结果。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当年创办人民公社的必要性。
① 创办人民公社是巩固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可靠保证。
在我国农业合作化完成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虽然初步建立起来了,但是还不巩固。这时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沿着农业合作化的道路继续前进,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不断壮大,得到巩固;一是向后退却,退回到高级社﹑初级社直至互助组,进而否定农业合作化的成果,返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
我们知道,中国的个体经济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小农户个体经营的思想意识在我国根深蒂固,小生产习惯势力的影响极为严重。虽然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但是我国农业当时基本停留在手工生产的水平上,还没有实现机械化,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比较落后。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党内存在着尖锐的斗争。有的领导人不愿意进行合作化,想继续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待将来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由此看来,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出现退却的因素。
这些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出现退却的因素不仅存在,还在一些地区变为实际的行动。一九五六年六月,浙江省温州地区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在燎原社蹲点,试行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永嘉县委肯定了燎原社的经验,提出要多点试验,不仅推行到全县313个农业社,而且涉及到周围的乐清、瑞安等县。当时全温州地区约有1000多个农业社在17.8万个农户(占总户数的15﹪)中,实行包产到户。在此前后,四川江津地区,安徽芜湖地区和埠阳地区、山西榆次地区等地,也都有实行包产到户的社队。[201]一九五六年秋后,一些地方出现闹退社﹑分社的风潮。这是一种严重的动向。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在出现困难的时候,就极易发生波动,退回到高级社﹑初级社,甚至到社会主义改造前。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农业合作化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只有在发展中才能求得巩固。这样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就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和工业,只有在农业机械化和工业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因为农业机械化只有在较大的范围内才能实施,同时农业机械化和创办工业都需要大笔资金,这也只有在合作社较大的规模上才易于提供积累。这样原有的高级社就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显得不相适应,这就有必要进一步变革农村的生产关系,以求得在农业机械化和工业发展中来巩固农业集体化的成果。这就是创办人民公社的由来。
② 创办人民公社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农业合作化完成后,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冲破高级社的组织形式,建立更大规模的合作社,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获得巩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了。
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方面。
我们知道,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当时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农村缺乏必要的水利设施和灌溉系统,靠天吃饭,抗旱抗涝能力较差,因而严重影响了粮食产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集中力量,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要国家﹑地方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这种情况下,高级社的组织形式就难以适应这种要求了。对此薄一波回忆道:“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出现几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力,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而揭开了‘大跃进’的序幕。正是因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群众运动的发展,促使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想法。
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在大面积土地上统一规划,修建长达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较大工程的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资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体与受益单位的投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相适应,这就不仅涉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而且还涉及村与村﹑乡与乡﹑区与区,甚至县与县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可能也不允许根据商品经济的原则,按照各农业社投入的大小,与受益挂钩进行结算,只能从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和调整行政区划方面打主意。”[202]
“后来说,人民公社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就某些方面(例如水利建设)的现象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203]
虽然薄一波的观点是建立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基础之上的,但是他毕竟也揭示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联系。从薄一波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当时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从高级社发展到人民公社是当时农业生产发展的现实要求。这种现实要求还表现在农业机械化问题上。
农业机械化需要大规模的耕作,高级社也就由几百户组成,在它拥有的土地的范围内,进行机械化耕作仍然会受到限制。应该说,在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前,是没有可能为农业提供大量机器设备的,当时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并不成熟。既然这样,那么又为什么扩大合作社的规模,建立人民公社呢?由于实现农业的机械化耕作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充分条件,这样在当时国家无法对农业进行大量投资,为农业提供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就要由农业合作社自己动手,筹措资金,发展工业,生产直接适用于农业需要的机器设备。而由几百户组成的高级社不仅会妨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同时在当时也难以集中必要的资金来发展工业,这样创办人民公社,扩大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就成为早日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村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毛泽东提出在农村中的大农业发展思想。他认为“所谓农者,指得是农林牧副渔五业综合平衡。蔬菜是农,猪牛羊鸡鸭鹅兔等是牧,水产是渔,畜类禽类要吃饱,才能长起来,于是需要生产大量精粗两类饲料,这又是农业,牧放牲口需要林地﹑草地,又要注重林业﹑草业。由此观之,为了副食品,农林牧副渔五大业都牵动了,互相联系,缺一不可。”[204]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仅有几百户的高级社在发展时不论从资金﹑人力﹑物力的筹措上,还是发展的态势及前景上,就显得规模过小,难以对农林牧副渔进行全面协调规划,统一经营,发挥规模效益。这样为了从更广阔的区域来进行综合治理和规划,根据本地区的具体优势,使得农林牧副渔能够得到全面发展,于是创办更大规模的人民公社势出必然。
以上我们通过分析看到,当时在人民公社的创办上还是着眼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了兴修水利﹑为了早日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综合发展的要求。这种要求就成为高级社向人民公社出现的重要因素。
③ 创办人民公社是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不仅是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有支配地位,而且还意味着农村的工业产值在国家工业产值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社会主义工业化只有在农村工业化实现后才能够最终得以实现。
当时社会仍然存在着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主要表现为工人和农民收入的差别,工人的收入高于农民。城乡差别主要表现为城市工业发展水平要远远高于农村,文化教育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比农村好得多。这两大差别也只有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获得解决。
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则是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主要途径。农业机械化的过程,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过程。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后,是在农村就近创办工业将其予以有序吸收呢,还是让它无序涌入城市呢?试想,在当时五亿农民的情况下,就是有一半的农民涌入城市,城市又如何能够吸收如此庞大的人口呢?这样在没有稳定的足够的就业渠道将其吸收的情况下,涌入城市的农民就会在城市流浪,形成贫民窟,给城市的治安、环境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沉重负荷。
通过兴办农村工业就不仅能够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还会推动农村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为农村面貌的改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这种背景下,创办人民公社就成为推动农村工业化,吸收就业人口的必由之路。
毛泽东在创办人民公社的时候就多次说过公社要办工业,要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公社的社有财产,为使公社的三级所有制过渡到社一级的所有制创造条件。
我们知道,办企业需要资金。当然这可以来自国家的贷款,但是在国家工业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拿出过多的贷款来用于农村的工业化建设的。这样农村所办工业需要的资金就主要由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从内部来进行筹措。而仅有几百户的高级社,是难以提供工业发展的必备资金的。只有合并成较大规模的人民公社后,才便于筹措较大数额的资金来创办工业。同时,创办人民公社后,比在高级社时更便于国家的扶持和贷款的发放。
人民公社要办工业,要种植经济作物,要发展商品经济,不能自己自足。毛泽东在创办人民公社后,在纠“左”期间曾反复强调这一点。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召开的九个省市第一书记的会议上说:“必须使每个公社,并且使每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指一九五八年十月在西安召开的农业协作会议。会上有人提出取消商业﹑消灭货币的意见。)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只好交换。”“三国时候,张鲁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长的,因为他不搞工业,农业也不发达。”[205]
十一月九日,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的一次讲话中说:“人民公社
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206]
在这个讲话中,毛泽东批评了张鲁的‘社会主义’。后来,有人歪曲毛泽东的本意,说毛泽东脱离了科学社会主义的轨道,对张鲁的‘社会主义’津津乐道,通过对张鲁事迹的介绍与评价,要搞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真实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在此以前,毛泽东确实在武昌会议期间曾经印发了《三国志· 张鲁传》,并为这个传记写了按语,对张鲁的事迹作了介绍,说五斗米道与黄巾农民起义的太平道,是一条路线的运动。“我国从汉末到今一千多年,情况如天地悬隔。但是从某几点来看起来,例如,贫农、下中农的一穷二白,还有某些相似。”批语对五斗米道的某些纲领作了通俗的解释,对“义舍”解释说:“大路上的公共宿舍”,“吃饭不要钱(目的似乎是为了招徕关中区域的流民)”;对“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解释说:“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十二月七日写的另一条批语还指出:《张鲁传》中“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在对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农民战争作了评述之后,批语指出:“现在的人民公社,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207]
由以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显示,毛泽东在武昌会议期间确实印发了《张鲁传》,并且还亲自写了按语,向党内高级领导干部介绍张鲁的社会活动情况,也确实说了人民公社是有历史来源的话,毛泽东将张鲁的‘社会主义’与当时我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实践相比较,就好比拿空想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相比较一样。我们自然不能因为马克思、恩格期曾经称赞过空想社会主义者,就说马克思、恩格斯认同空想社会主义,就把科学社会主义降低到空想社会主义的水平。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毛泽东称赞过张鲁的一些活动,就说毛泽东要搞张鲁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主义。实际上毛泽东搞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就是公社里面要搞工业,要有发达的农业,否则是要垮台的。这是与张鲁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主义有着本质区别的。这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应该弄清楚的。
由此看来,毛泽东明确要求公社要创办工业,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商品经济,否则的话,公社是难以搞下去的。公社只有在创办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中才能使社有经济不断壮大,从而为三级所有最终过渡后社一级所有奠定经济基础。
我国工业化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必然会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越来越少,而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口越来越多,农业人口要逐渐转变为工业人口。转移出来的农村人口是涌向城市呢,还是在农村就地创办工业予以吸收呢?
对此毛泽东有自己的设想,他在一九五九年底至一九六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谈话中说:
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涌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
既然要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书上说是“本质差别”,为什么又特别申明并不是“降低大城市的作用”?将来的城市可以不要那么大。要把大城市居民分散到农村去,建立许多小城市。在原子战争的条件下,这样也比较有利。 [208]
在这段谈话中,毛泽东实际上阐述了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他认为,在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必然是从事农业的人口逐渐减少,而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不宜向城市盲目流动,而应该在农村创办工业,将转移出来的农业人口就近吸收,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公社要创办工业,公社创办的工业所在地,自然也就成为公社的经济中心,由于社办工业吸收了转移出来的农业人口,这些人口就由原来居住地向社办工业所有地集居,这样就会自然形成小城镇。由于公社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就可以根据公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搬迁并村,形成以社办工业所在地为中心,周围以星罗棋布的村庄相依托的小城镇建设布局。由于公社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国家支持下,就能够在公社内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农村的生活水平与城市的生活水平逐渐趋平,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逐渐消失,这也就事实上消除了农民向城市的无序流动。这才是毛泽东要创办人民公社,要求公社办工业的深意所在。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创办人民公社,要求公社发展工业,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强烈批评把公社办成自给自足式的“独立王国”,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壮大公社的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缩小乃至消除城乡之间和工农之间的差别,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农村的现代化。令人惋惜的是,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后人却轻易地给抛弃了,没有沿着他的设想走下去。现在出现的严重的三农问题,就是沉痛的教训。
④ 创办人民公社是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人民政权奠定的基石。
毛泽东在创办人民公社的时候,曾经多次指出人民公社要工农商学兵并搞,就是说公社除了发展农业生产外,要办工业、商业、学校,也要训练民兵,施行全民武装。这样的公社实际上是一个小社会。
我们知道,过去政府的行政机构没有在农村有效地建立起来,主要依靠家族势力进行统治,政府的税赋、徭役、兵役等相关事务主要由族长、保长来代为征收。由于中国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农村往往是血缘形成的家族势力,彼此间在进行你争我斗。农村的力量是分散的,难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能否将党和政府的领导真正落实到基层,这是关系到人民政权巩固的大事。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要在经济上消灭小农经济,通过公有制的方式,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然后逐渐壮大集体经济,扩大集体经济的规模,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奠定农村凝聚力的经济基础。这是第一步。
党不能放弃领导权,党政不可能分开。党政真正分开了,岂不是放弃了党对政府的领导吗?搞什么党政分开,将权力交给政府,使党居于监督地位,这必然会消弱党的领导。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不可能放弃经济而不管,任由市场来调节。党和政府如果放弃了管理经济的职责,那么党和政府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又如何能够行使领导权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及其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变革,最终还是要靠党来领导。为了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切实无误地落实下来,防止一些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取所需,软磨硬抗,就必须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在保证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前提下,党实际上是通过政府来具体管理经济的。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恰恰提供了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有效形式,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方式。
创办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就便于运用行政的手段来调配公社内的人、财、物,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平整土地,科学种田,创办工业,发展商品经济。这样不仅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领导和管理,而且还将政权建立在基层,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将党的领导放在坚实的基础上。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党和政府管理经济恰恰是防止经济发展走向邪路,保持发展成果为人民共同享有的可靠保证。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试想,如果是这样,又怎么会出现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呢,又怎么会出现黑砖窑事件呢,又怎么会有三鹿这样特大型的乳品企业倒闭的事件发生呢?(三鹿倒闭的根源是公司加农户这种私有化造成的恶果)
这样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就不仅能够通过集体经济将分散的农民凝聚起来,增强基层群众的凝聚力,而且还可以加强党和政府对基层的领导能力,使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及时贯彻到基层,保证中央的号令畅通。这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保证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对创办人民公社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从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公社的创办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当然在人民公社创办过程中,由于没有经验,对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认识的差异,有一些领导干部偏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导致了对人民公社的性质、公有制的实现方式、规模及分配方式等方面认识的错误,因而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就否定人民公社存在的必要性,实际上这些问题经过努力完全是可以得到纠正的,本来是不至于造成那么大的损失的。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村发展的战略构想,是以“集体化、工业化、机械化、城镇化”为目标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那么,这“四化”在毛泽东新农村建设中又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
集体化是基础。新农村建设只有在集体化的基础上,才能避免两极分化,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否则只能是资本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农村的两极分化,农民的流离失所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后,在当时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依靠成立合作社后农民劳动的合理分工所形成的新生产力,来积极推动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将集体所有制经济首先在农村建立起来,以奠定农村发展的坚实基础。
农村工业化引领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又促进农村工业化。在集体化建立后,实际上已经锁定了农村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这时农村的工业化和农业的机械化是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工业化引领机械化,机械化推动工业化。农村工业最先是由于服务于农业发展而创办起来的农具制造修理厂,农村工业吸纳农业过剩人口,因而农村工业的发展引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可以说,在农业机械化的物质条件具备以后,农业机械化推广的进度取决于农村工业(也包括城市工业)对农业剩余人口的吸纳程度。如果农业过剩人口难以大规模地被农村工业(也包括城市工业)吸收,仍然是难以快速推广机械化的。同时农村工业的发展,对农业原料的需求也会引领农业种植业的发展方向,使种植业能够及时调整品种结构,适应农村工业的发展需要。农业机械化又推动农村工业化,这种推动表现在农业为农村工业提供的积累,特别是农业机械化后,农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就会为农村工业提供更多的积累。同时还可以提供工业所需要的原料,为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因而我们说,农村工业化引领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又促进农村工业化。这两者之间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
城镇化是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农村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社办工业需要工人,农业机械化的推行会造成过剩的农业人口,这样农业过剩人口就自然向社办工业区转移集中。农村工业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壮大,也为实施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经济条件。这样城镇化就是农村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而非原因。我们不能倒过来,先发展城镇化,然后再进行农村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这种因果关系的颠倒,将会给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毛泽东的农村建设战略构想,是以集体化为基础,坚持农村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奠定农村发展的公有制根基,以工业化引领农业机械化,以农业机械化来促进农村工业化,不断壮大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此背景下,以集体经济所积累的雄厚经济实力,根据农业和工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将公社的村庄进行搬迁合并,规划布局,重点加强社办工业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城镇化也就自然形成了。
有人可能要问,毛泽东的这个农村发展构想,到底能否行得通呢?为什么直到毛泽东去世,中国农村的工业发展从总体上看始终没有出现本质性的突破呢?
我们认为,建国后在人口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农业生产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满足全国人口的吃饭需要,这是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在中国初步实现工业化之前,农业只能是在先为国家工业化发展提供积累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工业的发展要求。这就决定了农业只能是为农村工业的发展逐步提供积累,严重限制了农村工业的发展规模。我们不要忘记,农业为工业过度提供积累是造成三年严重困难局面出现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由于国家工业化尚未实现,这样国家投资的重点势必用于国家工业化,而不可能为农村提供更多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工业化只能是一步一步地发展,而不可能取得突飞猛进式的发展速度,难以在发展规模上取得本质性的突破。
毛泽东去世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长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上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化肥的大量使用,优良品种的培育成功并投入种植,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个时候已经基本解决了全国人口的吃饭问题。同时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实现,农业为国家工业化发展提供积累的任务基本完成,国家也有实力为农村工业化发展提供帮助。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工业在八十年代异军突起,发展迅猛,一度占了中国工业产值的“半壁河山”。这种发展态势,就令当时中央的领导人也感到诧异。
邓小平在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接见外宾时说:“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乡镇企业每年都是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率,持续了几年,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如果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有点功绩的话,就是中央制定的搞活政策是对头的。这个政策取得了这样好的效果,使我们知道我们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这是我个人没有预料到的,许多同志也没有预料到,是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效果。”[209]
从邓小平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到,他承认,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的发展,解决了农村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他在谈话中说,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持续了几年,他的谈话是一九八七年,也就是说在进入八十年代后,乡镇企业就已经进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邓小平只是把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简单归结为改革开放的政策好,而没有认识到这个时候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深层历史原因。乡镇企业就是人民公社的社队企业,他作这个谈话的时候,已经解散了人民公社。改革开放是从一九七九年才开始的,可是在进入八十年代后乡镇企业的发展就已经突飞猛进了。试问,七九年后,乡镇企业到底投资了多少,在这个时期产生效益的企业到底是七九年前投资的,还是七九年后投资的,这是有案可查的呀!投资和产出还有一个建设周期,即使从七九年后开始投资,能说一投资马上就产生了拉动农村工业发展的效应吗?这有一个滞后期啊!这又怎么能把八十年代后迅速发展的乡镇企业简单地归结为七九后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呢?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毛泽东多次反对人民公社搞自给自足,强调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要创办工业。正是由于人民公社时期社队企业打下的基础,到了八十年代当着全国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国家工业化初步实现,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的任务基本完成的背景下,才出现了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从人民公社创办工业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是农村工业(社队企业)的创业积累阶段。这是艰难的量变阶段,表现为逐步增长,发展缓慢,工业在农村工农业总产值中占据劣势。而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以后,是农村工业(乡镇企业)发展的黄金阶段。这是飞速发展的质变阶段,表现为突飞猛进,高度增长,发展规模迅速扩大。
对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邓小平本人及当时许多中央领导人是没有预料到的,他们感到是“突然冒出”来的。而毛泽东早在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的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到公社工业问题时就充满豪情地指出:“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因为公社年年可以由队抽取积累,由社办企业的利润增加积累,加上国家的投资,其发展将不是很慢而是很快的。”[210]毛泽东的这个预言到了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才终于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尽管这个时候乡镇企业的发展极为迅速,一度占了全国工业产值的一半,但是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背后,由于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包产到户)的施行,人民公社的解体,其衰落的阴影业已显现,这个时候的增长就成为其发展史上的“回光返照”。进入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势头逐渐放缓,开始走向衰落,直到最后随着所谓的转换机制,产权改革,作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镇企业在破产改制的浪潮中被瓦解,其财产最后落入私人的腰包。也就在这个时候,三农问题开始整装待发,粉墨登场,出现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舞台上,直到现在仍然是积重难返,迟迟难以解决。
(2)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一旦被否定,就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我们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庐山会议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争论,其实质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到底是不是正确的。而庐山会议之所以由纠“左”转为反右,就是因为在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进行的争论空前激烈,发展下去可能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方向。那么,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我们知道,在一五计划的时候,由于我们没有经验,基本上是照搬苏联的模式来进行中国的工业化建设,毛泽东对此是很不满意的。
在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起来了。这个时候,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式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照搬苏联模式;一种是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毛泽东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战略视野,否定了照搬苏联模式,作出了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战略决策。从一九五六年毛泽东提出《论十大关系》起,开始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211]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和命运的伟大决策。时间逾久,就越能够显示出毛泽东这个决策的英明与远见。特别是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后,更凸显了这个决策的正确性。
那么,为什么毛泽东要做出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决策呢?
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显示出力量,才能发挥理论的能动作用。中国和苏联的国情不同,因而在发展的具体道路上也不会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照搬苏联模式。
在中国革命斗争的长期实践中,毛泽东一再强调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探索中国式的革命道路。他反对“言必称希腊”,身先士卒地进行了这种探索,创造性地探索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王明主张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照搬苏联中心城市起义的革命方式,曾经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就是前车之鉴。
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毛泽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农业合作化中,通过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的方式来实现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比较顺利地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
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在昭示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根植于中国的大地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使社会主义之花在中国的大地上迎风绽开,放射出芬芳。
我们还要看到,苏联的发展模式在当时也已经暴露出了存在的严重问题。[212]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此更要慎重,既要清醒认识到它的弊端,吸取其教训,又要大胆借鉴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这就更不能不加分析,盲目照搬苏联模式了。
同时,我们又要看到,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还有利于抵制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侵袭,避免沦为苏联的“卫星国”,有效地维护我国的主权和国家安全。尽管照搬苏联模式,与沦为苏联的“卫星国”,并非一回事,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有着密切关系的。[213]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就使我国从苏联模式中摆脱出来,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维护我国的主权和国家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知道,由于缺乏经验和认识的局限,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其中必然是充满了曲折和坎坷,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出现一定程度的倒退,这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就是证明。
在这种探索中,正确的发展道路只能有一种。毛泽东以战略家的深邃眼光认为,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就应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纠正业已出现的错误,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能够顺利地向前发展。
可是在庐山会议上,当彭德怀的信印发后,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化,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实质上也就否定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探索。
在否定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探索后,中国的发展方向只能有两种选择:或者是照搬苏联模式,或者是倒退到一九五三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直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如果照搬苏联模式,虽然暂时可能会使中国社会主义出现平稳发展,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不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出来的社会主义,其发展的生命力是脆弱的。同时照搬苏联模式也难以摆脱苏联的影响,有效地维护我国的独立与主权,况且苏联的发展模式又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这样终究会出现严重的问题,给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直至社会主义的失败。
在不照搬苏联模式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倒退到一九五三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由于小生产的习惯势力还顽强地纠缠着我们,在政治战线和文化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未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经济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巩固。如果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在发展中得到巩固,同时还有其他复杂的因素,那么它就有可能转而向后退却,直到退回到一九五三年社会主义改造前。倒退到一九五三年前,也就否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而一旦否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也就难以得到维护,中国还有可能继续退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因而不论是照搬苏联模式,还是倒退到一九五三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直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都是毛泽东竭力避免的。要避免这两种结局的出现,就必须坚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的发展实践相结合,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也就是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由纠“左”转为反右的深层历史原因。
(三)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三次斗争——三年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中国出现了严重经济困难的局面。在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前,通过调查研究,党内出现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以毛泽东为代表,主张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探索和当时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人民公社体制,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另一种是以刘少奇、陈云等人为代表,主张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以此作为克服困难,恢复农业生产的方法。这种主张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赞同。这实际上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两种主张出现了尖锐的对立。最后是由于毛泽东进行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才在一九六二年的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以反对“三风”为标志,终于拨正了方向,维护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1、经济严重困难局面的出现。
庐山会议中断了纠“左”进程,在反右倾运动的影响下,又鼓起了新的跃进浪潮,进行了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大办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当时的经济形势又趋紧张。
一九六0年一月,上海会议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一九六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提出今后三年和八年的设想。会议认为,一九六0年还将是一个大跃进年,可能比一九五九年形势更好;确定一九六0年钢产量为一千八百四十万吨,粮食产量为六千亿斤。八年的总目标是,基本实现四个现代化,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同时要基本上完成集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过渡。会议还要求本年内大办公共食堂,试办和推广城市人民公社。
上海一月会议,是在继续大跃进的浓厚气氛中召开的,对形势的估计和指标的确定都不切实际。会后,全国又开始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大办食堂,大办养猪场等,一些原来确定减缩的基本建设项目重新上马,高指标、浮标风、命令风和“共产风”又严重地泛滥起来。这段时期,一九五九年冬与一九六0年春,是经济工作中“左”倾蛮干最厉害的一段时期。[214]
这个时候,毛泽东仍然对一平二调和“共产风”问题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不论在讲话中,还是在为中央起草的文件里,对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共产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各地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他也提出了农业要因地制宜,综合发展的重要思想。
一九六0年三月下旬,毛泽东在天津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通称天津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要与会高级干部讨论的十七个问题。其中在第四个问题中,就提出了“农村人民公社的五个问题。相当严重。一平二调,不守纪律,根本不问县委,自己就平、调。县委也不管,省委更不管。”第五个问题是“农业问题。主要是粮食问题。十二个字(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是一个农业布局,有计划地进行。这是农业,还有林、牧、副、渔。种植业同畜牧业要并重。”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听取汇报。汇报到人民公社的五个问题时,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虽然一平二调和盖礼堂之类并不是很多,但是跃跃欲试的不少。他说:“敢想、敢说、敢做,一定是同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做相对立的。如果什么都敢想、敢说、敢做,那就是不行的。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现在,敢想、敢说、敢做,没有范围了,那就是绝对的了,就不是辩证的了。”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提出“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做”的口号后,出了很多乱子。为此,他曾提出,破除迷信不能把科学也破除了。而对于“敢想、敢说、敢做”这个口号,从总体上作出这样的限制,在“敢”与“不敢”之间划个界限。
在汇报到农业问题时,毛泽东说:“有些地方不能搞粮。比如王任重同志告诉我,他们那个通山县,本来只有小部分地方种粮食,大部分地方的主业是林业,但是因为搞粮食成风,林业就不搞了,统统去搞粮食了。有些地方是搞渔业的,鱼也不打了,就搞粮食了,结果城里人没有鱼吃。这就破坏了社会原有的经济秩序。今年我们就要鉴于那个情况,不要搞得天下大乱。[215]
一九六0年三月下旬,毛泽东收到山东省六级干部会议秘书处编印的《会议情况》,这个材料反映一些县、社仍然存在着急于过渡和“一平二调”现象,存在着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
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将这个材料转发各地党委,并起草了《坚决制止重刮“共产风”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内指示。他在指示中写道:“在一些县、社中,去年三月郑州决议忘记了,去年四月上海会议十八个问题的规定也忘记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都刮起来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员很狂妄,毫无纪律观点,敢于不得上级批准,一平二调。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在发作,危害人民。什么叫做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他们全不理会。所有以上这些,都是公社一级干的。范围多大,不很大,也不很小。是否有十分之一的社这样胡闹,要查清楚。中央相信,大多数公社是谨慎、公正、守纪律的,胡闹的只是少数。这个少数公社的所有工作人员,也不都是胡闹的,胡闹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对于这些人,应当分别情况,适当处理。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对于那些最胡闹的,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平调方面的处理,一定要算帐,全部退还,不许不退。对于大贪污犯,一定要法办。一些县委为什么没有注意这些问题呢?他们严重地丧失了职守,以后务要注意改正。对于少数县委实在不行的,也要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对于犯错误而不严重,自己又愿意改正的同志,应当采用教育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照样做工作。我们主张坚决撤掉或法办的,是指那些错误极严重、民愤极大的人们。在工作能力上实在不行、无法维持下去的人们,也必须坚决撤换。”[216]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山东报来的材料中发现有些县、社竟然无视中央自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又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进行一平二调,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也发展起来,因而要求省市区委要查清楚到底有多少公社在犯这样的错误,对于犯错误的公社也要分别情况,将胡闹的工作人员与守纪的工作人员区分开来,对胡闹的工作人员要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实在不行的坚决撤掉。毛泽东起草的这个党内指示,后来实际上没有在各地得到贯彻执行,这样郑州会议制定的纠“左”措施仍然是留于形式,难以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
由此看来,毛泽东不论在讲话中,还是在起草的文件中虽然都讲到了要发展农业,反对一平二调,堵住“共产风”,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引起各级党委的注意,没有能够在全国各地真正贯彻执行。
由于毛泽东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没有在各地被贯彻执行,自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开始的纠“左”过程又被庐山会议中断,这样随着全党反右倾斗争的开展,从上到下,大讲一九六0年要持续大跃进,生产指标越提越高,工业规模扩大过快,基本建设项目上得过多,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需要提供的商品粮数量猛增,粮食征购任务一再加码,仍不能满足需要,农村和城市的缺粮状况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在一九六0年春其实已开始暴露,到四五月间局势已很紧张。计划完成的情况也很不好。这些问题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最初还被一些假象掩盖着,一旦发现问题严重,而且是大面积的问题,事情已很难办。到四月开人代会的时候,上海告急,纱厂停工,因为已经没有棉花可以供应了,这是新中国成立十年来所没有过的,也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年初没有料到的。 [217]
一九六0年已经过去半年了。这半年来,和原来的预期相反,生产计划完成得很不好。从四月以来,工业生产不断下降,农村中的“五风”和急于过渡的情况,虽有中央明文制止,但由于对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缺乏切实有力的具体措施,因而没有多少成效,加上一些地方严重干旱,粮食形势非常紧张。这是摆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面前十分紧迫而急需解决的问题。[218]
到了一九六0年十月,“共产风”和其他几股歪风,对农村生产关系和农村生产力,对农村经济以及人民正常生活造成的极大破坏和严重后果,大量地暴露出来。 [219]一九六0年刮起的“共产风”,其范围之广,危害之大,持续时间之久,都超过了一九五八年。[220]
这个时候又遇到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那么当年的自然灾害是局部的呢,还是波及到了全国呢?当年的自然灾害到底有多么严重呢?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五九年初春,在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十五省出现春荒,在河北、山东等五省出现严重缺粮情况。这一年的灾荒所影响的还是农村一部分地区,没有发展到全国规模,它的严重程度仍多少被掩盖着,容易被看作一时或局部的问题。到一九六0年,情况就大不相同,灾情比一九五九年严重得多。到这年秋后,情况就很清楚了:全国仅受旱面积共约九亿多亩,占全国十六亿亩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周恩来说:“这样大的灾荒那是我们开国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世纪记事起,也没有听说过。”而农村应付灾荒的能力已经十分虚弱。这一年的粮食产量原计划是六千亿斤,而实际上只有二千八百亿斤,比大跃进前的一九五七年还减少百分之二十六以上。[221]
由此我们看到,庐山会议中断了纠“左”的历程,开始了反右倾运动,随后又掀起了新的跃进高潮。这个时候又出现了连续多年的遍及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终于酿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局面。
在困难面前,是向困难低头,还是主动采取措施战胜困难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又是如何领导全国人民克服困难的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2、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从我党成立以来革命斗争的曲折历程中来分析出现困难的原因,毛泽东主动承担了责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出现困难后,毛泽东曾经多次回顾和反思了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调整政策,完善人民公社体制,探索克服困难的方法。其中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更为系统地回顾了这一纠“左”进程的发展状况。我们引述如下。
毛泽东在回忆郑州会议以来的这段历史时说:“两次郑州会议开得仓促。我那时对中国社会主义如何搞还不甚懂。第一次就是搬斯大林,讲了一次他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二次就是分三批开会,第一批一天,最后一批一天半。这怎么能解决问题呢?那时心里想着早点散会,因为三月份春耕来了。如果要把问题搞清楚,一天两天是不行的。时间短了,只能是压服,而不是说服。那时许多同志找我谈的,我打你通,你不通。一两天,怎么能打通呢?庐山会议后,我们错在什么地方呢?错就错在不该把关于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应该传达到县为止,县以下继续贯彻《郑州会议记录》、上海会议的十八条,继续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个假象,可好了,生产大发展呀,其实不是那样。彭、黄、张、周的问题,在十几万人的小范围内传达就行了,军队不搞到连队,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去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现在看是犯了错误,把好人、讲老实话的人整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当然,郑州会议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对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是讲得不正确的。一九五九年四月,我在北京召集中央常委和在京参加人代会的一些同志谈了一下,就给六级干部写了那六条。那六条等于放屁,因为我们各级干部中许多人不懂得社会主义是什么东西,什么叫按劳付酬,什么叫等价交换。一九六0年春看出‘共产风’又来了。先在广州召集中南各省的同志开了三个小时的会,时间这样短。接着在杭州又召集华东、西南各省的同志开了三四天会,议题不集中,将搞小高炉、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等等一些问题都插进去了,整一平二调没有成为中心。一次会只能有一个中心,一个中心就好。一次会发很多文件,没有一个中心就不好。后来又在天津召集东北、西北、华北各省同志开了会,也不解决问题。那时候提倡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县、社工业,大办养猪场,大办交通,大办文教。这五个‘大办’一来,糟糕!那不又是‘共产风’来了吗?去年七八月的北戴河会议,百分之七八十的时间是谈国际问题,只剩一下尾巴谈粮食问题、农业问题,也没有批评两个平均主义。一平二调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是从十一月发出十二条指示开始的。十二条指示,在执行中发生了一个错误,就是只搞了三类县、社、队,其他一类、二类放过了,没有动。河南用整整半年的时间搞三类县、社、队,一、二类不去触动,‘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没有普遍去整。一提‘五风’,说是一、二类可以放心,现在一查,那些地方‘五风’可厉害了。所以,今年的中央文件上规定,一、二、三类县、社、队都要普遍地整‘五风’,在却者难逃。现在干部中有一些人似乎摸到了一点‘规律’,以为整‘五风’大概整个年把时间,‘风’就过去了,就没事了。我们可不能这样搞。”[222]
我们看到,毛泽东系统地总结了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基本状况。他认为庐山会议反右是正确的,但问题是扩大化了,关健是传达到了县以下,这样由纠“左”转为反右,反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时庐山会议后又提倡“五个大办”,这样使以“共产风”为代表的“五风” 又重新刮了起来。干部不懂得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纠“左”又受到了国际问题的干扰,因而没有将纠“左”进行下去,将发展纳入正常的轨道。这里实际上是在肯定庐山会议反右是正确的前提下,指出了反右扩大化对中断纠“左”进程的消极影响。在没有纠正“左”的错误的情况下,提倡“五个大办”,进一步助长了“左”的错误,导致“五风”又泛滥开来。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为了使全党能够正确地对待当前出现的困难,不断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便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毛泽东又从我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发展的曲折历程中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
毛泽东又说道:“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教育干部也是长期进行的。陈独秀不懂得民主革命,实行的是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失败,五万党员只剩下万把人。上山打游击,打了十年。十年中间又犯了三次‘左’倾错误,万里长征教育了我们。然后是延安整风,编出了《六大以来》、《两条路线》等几本书,从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五年上半年,整了三年半。那是和风细雨的,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口号,个人写笔记、看文件,讲自己的思想。在七大召开以前,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七大成为团结的大会,实现了全党思想的统一。从一九二一年建党,到一九四五年七大以前,二十四年中我们党在思想上没有完全统一过,先是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后是三次‘左’倾机会主义。学派很多,各搞各的。主要有两派:一派是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一派是非教条主义。延安整风和七大以后,我们党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政策上、文化政策上、党的建设上都有了一整套统一的东西。为什么后来三年多的解放战争没发生错误呢?为什么有些东西过去反对它的人也赞成了呢?比如在军事上,过去有的人怕打烂坛坛罐罐,要御敌于国门之外,两个拳头打人,主张正规战,反对游击战,而这一时期对诱敌深入等都通了。这就是因为教育了干部,特别是延安整风教育了干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还没有搞过这样一次细致的整风。我看要从现在开始,用六十条长期教育干部,没有几十年不能教育好。
社会主义谁也没有干过,没有先学会社会主义的具体政策而后搞社会主义的。我们搞了十一年社会主义,现在要总结经验。我今天讲的就是总结经验,我下回还要讲。我们是历史主义者,给大家讲讲历史,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
民主革命从建党到胜利是二十八年。社会主义才搞了十一年,我看再加十一年,二十二年行不行?我在一个小册子里讲过:民主革命开始我们也没有经验,翻过斤斗,取得了经验,最后才得到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经验的时间是不是可以缩短一点。这是一种设想。现在看起来,我们大家都觉悟了,就可以缩短时间。民主革命是二十八年,如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搞二十二年,比民主革命减少六年,也还要十一年。是不是能够缩短?苏联的经验是苏联的经验,他们碰了钉子是他们碰了钉子,我们自己还要碰。好比人害病一样,有些病他害过就有了免疫力,我还没有害过就没有免疫力。”
“经过三月广州会议、这次北京会议,今年的形势跟过去大不相同。现在同志们解放思想了,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大为深入了。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呢?一个客观原因,就是一九五九年、一九六0年这两年碰了钉子。有人说‘碰得头破血流’,我看大家的头也没有流血,这无非是个比喻,吃了苦头就是了。”[223]
在这段讲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使他们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回顾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我们党经过了大革命和第五次反“围剿”这两次惨痛的失败,才终于找到了一条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又经过延安整风,全党才在思想上取得了一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由此看来,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理论是从我党领导的革命斗争的惨痛失败中产生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
回顾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就是为了使全党同志能够从中获得启迪,正确看待当前发生的困难,准确认识业已出现的错误,坚定人们克服困难的信心,提高人们克服困难的勇气,激发人们寻找克服困难的方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严重困难,犯了不少错误,但这是前进中的困难,所犯的错误也是可以纠正的。关健是对过去的错误进行反思,只要我们总结了经验,汲取了教训,我们就会找到中国式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道路,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可能会搞得更快更好。后来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又从民主集中制和认识论的角度进一步分析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以期引导全党同志能够尽快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出现的错误,毛泽东在领导全党进行克服困难,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过程中,曾多次作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前面我们曾经列举了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前做的多次自我批评,现在我们把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后所作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若干材料引述如下。
一九六0年六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写道:“我们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中间经过许多错误的认识,逐步改正这些错误,以归于正确。现在就全党同志来说,他们的思想并不都是正确的,有许多人并不懂得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特别是县、社、队的同志们。我本人也有过许多错误。有些是和当事人一同犯了的。例如,我在北戴河同意一九五九年完成三千万吨钢;十二月又在武昌同意了可以完成二千万吨,又在上海会议同意了一六五0万吨。例如,一九五九年三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主张对一平二调的帐可以不算;到四月,因受浙江同志和湖北同志的启发,才坚决主张一定要算帐。如此等类。看来,错误不可能不犯。如列宁所说,不犯错误的人从来没有。郑重的党在于重视错误,找出错误的原因,分析所以犯错误的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公开改正。”[224]
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中央转发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第四次报告的批语》中写道:“甘肃省委在作自我批评了,看起来批评得还算切实、认真。看起来甘肃同志开始已经有了真正改正错误的决心了。毛泽东同志对这个报告看了两遍,他说还想看一遍,以便从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他自己说,他是同一切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同命运、共呼吸的。他说,他自己也曾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例如,错误之一,在北戴河决议中写上了公社所有制转变过程的时间,设想得过快了。在那个文件中有一段是他写的,那一段在原则上是正确的,规定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原则和条件,是马列主义的。但是那一段的开头几句规定过程的时间是太快了。那一段开头说:‘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以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现在更正了,改为从现在起,至少(同志们注意,说的是至少)七年时间公社现行所有制不变。即使将来变的时候,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225]
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时说:庐山会议后,有些事情没有想到是刮“共产风”。去年几个大办,如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大搞商品基地,这些都是中央提出的,谁也没有想到他要一平二调,如果想到就不会那么办了。贵州省从农村调出来一百万劳动力,这就是一平二调的“调”嘛。北京大学五百多学生去修路,苦战二十天,回来后又不休整,结果一百多人发高烧,患浮仲病,后来下命令休息,病就好了。可见不要随便搞什么不断革命。
过去一搞就是几个大办。看来大办只能有一个,大办这个就不能大办那个。过去我们大办工业,现在要大办农业,由大办工业到大办农业,工业发展速度要压低。[226]
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当谈到“共产风”时,他再次承担了责任。在汇报中涉及省委作检讨的问题,毛泽东说:“刮‘共产风’,中央是有责任的,各省委把中央的责任担起来了。”廖鲁言说:“搞丰产田、大办水利是有关部门提的。”毛泽东说:“过去这些事情是专管部门搞的,可是我们看过的,批准的,如大办水利、大办副食品基地、养猪等。我们有责任,这样才能总结经验。”[227]
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对实际情况不太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我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点,这个会开完,我就去一个地方,做点调查研究工作。”[228]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毛泽东致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北三区会议各同志的信中写道:“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不是吗?我说错了吗?省、地、县、社和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样犯了的。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开三天会太少了,至少五天至七天才行。”[229]
一九六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在谈到调查研究时说:“这几年出现的高指标等问题,总的责任当然是我负,因为我是主席。我的责任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到现在才提倡调查研究呀?为什么早不提倡呢?而且我自己也没有下去,搞一个公社、一个工厂的调查。为补过起见,现在我来提倡一下。今年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过一次,九中全会上又讲了一次,这次会议还得讲一次,不然又说我没有讲。有些问题得当面交待一下。比如这篇《关于调查工作》的文章,发下去的时候要向同志们解释一下,文章主要是讲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民主革命阶段,要进行调查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还是要进行调查研究,一万年还是要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这个方法是可取的。”[230]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毛泽东提出召开七千人大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向全党交代,过去几年中央犯了错误。他说:几年来中央在工作上犯了什么错误,要讲。这几年各省只讲自己错,不讲中央错,这不符合事实,要用这次大会讲清楚。表示要承担责任。[231]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上,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开会。在谈到过去几年走弯路的责任问题时,毛泽东说:“对于过去走弯路的看法,应该首先由中央负责,然后是省委,然后才是地委、县委。我到下边一看,省委说错误主要由他们负责,也说到中央,但总是说中央总是正确的英明领导,这不符合事实嘛。这就不能真正得到经验教训。这几年的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和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场等,都是中央的。虽然材料是由你们来的,但是谁叫你相信呢?谁叫你购买呢?我们头脑这个加工厂,没有了解实情。四高,几个大办,供给制,食堂,这些都是错误的,做了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事,为人民服了不好的务。
服务服得不好,这是一方面。还要看到,有了这些错误,这是我们的宝贵财产。人的认识总有个过程。问题是认识得慢了一点,时间长了一点。比如,‘三包一奖’,今年我才看到耿长锁的信、山东的材料、广东大荔公社一个大队的材料,开始怀疑这个办法,找胡乔木、廖鲁言谈。他们都说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好,这是中国的创造,苏联没有的。胡乔木还给我举了韶山的例子。那时,河北的同志在北京、在广州都讲了他们的主张。但是经过了大半年,我们才了解。人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就是这样子奇怪。有了这样错误的经验,我们可以不再犯了。”[232]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在谈到会议报告时说:“不从群众中来,这个报告就搞不出来。全靠大家帮助,集体的智慧,共同创造了这个文件。至于这个文件是不是有缺点错误,过一两年总可以看得出来,到时候再修改。横直是有错误就要改,谁的错误谁就改。是我的错误我要改。中央的错误,有些我要直接负责,间接的我也有责任。你当主席嘛,谁叫你当主席?你怎么官僚主义?搞了这么多文件,煤炭部下了那么一个命令,直到这次少奇同志报告搞出来我才知道。可见我的官僚主义相当可观了。总之,要解决上下通气的问题。”[233]
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去年六月十二号,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我们的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直至区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既然作了第一书记,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就要担起责任。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234]
“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拿我来说,经济建设工作中间的许多问题,还不懂得。工业、商业,我就不大懂。对于农业,我懂得一点。但是也只是比较地懂得,还是懂得不多。要较多地懂得农业,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业部门,例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等;还有畜牧业,还有林业。我是相信苏联威廉斯土壤学的,在威廉斯的土壤著作里,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我认为必须要有这种三结合,否则对于农业不利。所有这些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我劝同志们,在工作之暇,认真研究一下,我也还想研究一点。但是到现时止,在这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235]
在原讲话记录稿中还有称赞其他中央领导人的话:“别人比我懂,少奇同志比我懂,恩来同志比我懂,小平同志比我懂。陈云同志,特别是他,懂得较多。”(一九六六年二月中共中央将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印发党内领导干部阅读时,经毛泽东同意,删去了这段话。)[236]
“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第一笔账,首先是中央负责,中央又是我首先负责;第二笔账,是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的;第三笔账,是地委一级的;第四笔账,是县委一级的;第五笔账,是算到企业党委、公社党委了。总之,各有各的账。”[237]
由以上我们所引用的毛泽东的若干自我批评的材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不论是在为中央起草的文件和自己写的文章里,还是在会议的讲话中,他曾多次对自己作了严肃的自我批评,这种自我批评是坦称的,深刻的,也是感人的,情真意切,读来催人泪下。这种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表现了毛泽东高度的党性修养,显示出人民领袖的宽阔胸怀,展现了他时刻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的大局意识。
毛泽东始终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就是在遇到严重困难的时候,他也没有动摇过这一信念。毛泽东不论是在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时,还是从民主革命历史的解析中来说明当前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错误,亦或他多次进行的严肃的自我批评中,毛泽东的这些行动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
后来有些人指责毛泽东纠“左”不彻底,在对“左”的错误的认识上不深刻,还说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存在个人得失的考虑,出现这些说法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没有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些说法到底对不对呢?我们下面还要分析这个问题,此不赘述。
那么,毛泽东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领导全党同志又采取了那些方法来克服困难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3、毛泽东号召全党并带头进行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困难的方法。
面对当前严重的困难,首先就要敢于面对困难,从中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出现当前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党制定的具体政策的偏差造成的。因而要克服困难,就必须制定适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政策。而适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政策,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能制定出来。这样调查研究就成为制定适合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
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多次的讨论、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决定一九六一年要在全党开展大规模调查研究的想法逐渐形成。在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中央工作会议最后的一天,毛泽东发表了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主旨的讲话。
他说:“这一次中央工作会议,开得比过去几次都要好一些,大家的头脑比较清醒一些。比如关于冷热结合这个问题,过去总是冷得不够,热得多了一点,这一次结合得比过去有进步,对问题有分析,比较摸底。当然,现在有许多情况,就中央和省一级来说,还是不摸底。”“我希望同志们回去之后,要搞调查研究,把小事撇开,用一部分时间,带几个助手,去调查研究一两个生产队、一两个公社。在城市要彻底调查一两个工厂、一两个城市人民公社。”“这些年来,我们的同志调查研究工作不做了。要是不做调查研究工作,只凭想象和估计办事,我们的工作就没有基础。所以,请同志们回去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没有把握就不要下决心。”
毛泽东提出,要做到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首先是要情况明。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要摸清情况,要做调查研究。他说:“今年搞一个实事求是年好不好?河北省有个河间县,汉朝封了一个王叫河间献王。班固在《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中说他‘实事求是’,这句话一直流传到现在。提出今年搞个实事求是年,当然不是讲我们过去根本一点也不实事求是。我们党是有实事求是传统的,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但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对实际情况不太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我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点,这个会开完,我就去一个地方,做点调查研究工作。”
毛泽东在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八日八届九中全会上再一次就调查研究发表讲话。他说:希望今年这一年,一九六一年,成为一个调查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要在实际中去调查,在实践中才能认识客观事物。[238]
一九六一年一月,毛泽东忽然见到他三十年前写的一篇文章《调查工作》。这篇文章早已散失,是中国革命博物馆在一九五九年从福建龙岩地委收集到的,由田家英亲自送到他手里。毛泽东十分高兴,他对这篇文章一直念念不忘,时下正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之际,真是来得恰逢其时。
一月二十一日,他给田家英写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田家英同志:
(一)《调查工作》这篇文章,请你分送陈伯达、胡乔木各一份,注上我请他们修改的话(文字上,内容上)。
(二)已告陈、胡,和你一样,各带一个调查组,共三个组,每组组员六人,连组长共七人,组长为陈、胡、田。在今、明、后三天组成。每个人都是高级水平的,低级的不要。每人发《调查工作》(一九三0年春季的)一份,讨论一下。
(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陈去广东。去搞农村。六个组员分成两个小组,一人为组长,二人为组员。陈、胡、田为大组长。一个小组(三人)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另一个小组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中间队不要搞。时间十天至十五天。然后去广东,三组同去,与我会合,向我作报告。然后,转入广州市作调查,调查工业又要有一个月,连前共两个月。都到广东过春节。
毛泽东
一月二十日下午四时
此信给三组二十一个人看并加以讨论,至要至要!!!
毛泽东又及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广东、湖南、浙江三个调查组很快组成,分别由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率领赶到调查地点。这是毛泽东直接领导的调查组,到实践的第一线,到最底层,去作系统的历史的调查研究。重点是农村。毛泽东带头作调查,在全党起了表率作用。三个调查组向毛泽东提供了许多具体的、生动的、有重要价值的第一手材料,成为毛泽东调整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239]
一月下旬,毛泽东离开北京到杭州,指导三个调查组的工作。他路经天津、济南、南京时,在专列上先后听取了河北、山东、江苏三省党委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毛泽东再三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他说:“今年这一年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没有调查研究是相当危险的。”“水是浑的,有没有鱼不知道。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把浮夸、官僚主义、不摸底这些东西彻底克服掉。过去几年不大讲调查研究了,是损失。不根据调查研究来制定方针、政策是不可靠的,很危险。心中也无数,数字也许知道,实际情况并不知道。”“成绩、缺点要两面听,两点论嘛。成绩、缺点,正面、反面,光明面、黑暗面,已经认识了的世界和未被认识的世界等等,一万年也是这样。”
二月六日,毛泽东听了田家英的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林乎加、李丰平的工作汇报。林乎加是浙江调查组的成员之一。在听取汇报时,毛泽东提出了缩小社、队规模问题,将基本核算单位是放在生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
二月八日,毛泽东再次与浙江省委负责人谈话,除江华、林乎加之外,还有薛驹和田家英参加。薛驹当时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自始至终参加了浙江调查。在这次谈话中田家英提出搞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被毛泽东采纳。
通过浙江调查,毛泽东对两个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意见,一是社、队规模要划小,生产小队的权力要扩大;二是食堂要多种多样,有的人也可以不参加食堂。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士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时,谈了社、队规模划小问题,食堂问题,整风整社问题。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听取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的汇报;二月十二日,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毛泽东在谈话中提出了社、队规模划小问题,基本核算单位是放在生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他建议在公社划小的基础上,将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确立新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所有制。在谈话中毛泽东虽然没有直接说出他主张将生产小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但是他的这个意向是明显的。同时,在谈到食堂问题时,他提出不要勉强要求群众吃食堂。也谈到了整风整社问题。
二月十二日晚,毛泽东与湖南省委和调查组的谈话结束后,就离开长沙,前往广州。他要在那里过春节,这一年春节(正月初一)是二月十五日。
春节一过,毛泽东即通知三个调查组组长各带一名助手去广州。二十二日,三个调查组在广州会合。
二十五日,毛泽东召集陶铸、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赵紫阳、田家英在鸡颈坑开会,讨论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问题。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即社、队划小以后,小队与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和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成为即将召开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人民公社条例的指导思想。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周恩来、朱德、林彪、邓小平、彭真、陈伯达、胡乔木、陶铸。毛泽东着重谈了人民公社体制问题。这是他对前一个时期根据调查研究关于人民公社体制变化的一个总结。会议开始时,毛泽东讲了一段话,回顾了郑州会议以来的这一段历史,带有反思和总结性质。
三月七日,毛泽东在鸡颈坑单独与王任重谈了一次话,了解湖北农村情况。毛泽东告诉王任重:要搞一个公社工作条例,公社没有一个章程,原来有的都废掉了。“十二条”解决了一些问题,就是不具体,并没有规定生产队这一级管些什么事,生产大队这一级管些什么事,公社这一级管些什么事。”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从三月十一日开始,东北、华北、西北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中南、西南、华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分别开会,讨论人民公社体制问题。前者称三北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少奇主持。后者通称三南会议,在广州召开,毛泽东主持。
为引起大家对调查研究的重视,在三南会议的第一天,毛泽东将他的《调查工作》一文印发会议。三月十三日清晨,毛泽东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以及参加三北会议的同志写了一封信,强调要认真调查人民公社内部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
在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的三南会议上,毛泽东又就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和调查研究问题发表讲话。他说:“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然后,他着重地讲了调查研究的问题。他强调,要做系统的由历史到现状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第一书记都要做这样的调查研究。他对三十年前写的那篇《调查工作》很有些偏爱。他说:“我对自己的文章有些也不喜欢,这一篇我是喜欢的。这篇文章是经过一番大斗争以后写出来的,是在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以后,一九三0年写的。过去到处找,找不到,像丢了小孩子一样。……文章的主题是,做领导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亲身的调查研究去解决问题。”“过去这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是因为情况不明。……最近几年吃情况不明的亏很大,付出的代价很大。大家做官了,不做调查研究了。我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但大多也是浮在上面看报告。”“我们要接受教训。报表有一点也可以,统计部门搞统计需要报表,可是我们了解情况主要不靠报表,也不能靠逐级的报告,要亲自了解基层的情况。”
三月十四日,参加三北会议的四位中央常委和其他与会人员乘专机抵达广州。当天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有各中央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毛泽东讲了话。他说公社工作条例太长、太杂、逻辑性不强,要修改。毛泽东在会上又重申了自己在人民公社体制上的观点,他确定这次会议讨论三个问题:公社体制问题、条例问题、粮食问题。周恩来又补充了一个商业和对外贸易问题。
从十五日开始,分组讨论。各组主要围绕公社体制问题、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进行讨论。在这些问题上,特别是食堂、供给制问题,意见很不一致。毛泽东印发了调整社、队规模和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几个材料,想引起与会者的注意,但议的结果,都不赞成。
三月十九日,开始修改条例第二稿,吸收了每个大区一至三人参加。当天中午,毛泽东同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田家英谈了一次话,主要内容是:
这个条例怎么样?没有危险吗?农业问题抓得晚了一些。这次一定决心解决问题。第二次郑州会议,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只开了三天会,而且是一批一批地开,开会的方法也有问题。庐山会议本应继续解决郑州会议没有解决的问题,中间来了一个插曲,反右,其实应该反“左”。一九六0年上海会议对农村问题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讨论国际问题。北戴河会议也主要是解决国际问题。“十二条”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只解决了“调”的问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只零碎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农村问题,在一九五九年即已发生,庐山会议反右,使问题加重,一九六0年更严重。饿死人,到一九六0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毛泽东可能觉得这个条例纠“左”的步子大,而且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不一致的看法,所以提出有无危险的问题。但他认为必须这样做,他十分后悔农业问题抓晚了,这次非下决心彻底解决不可。
三月二十一日,工作条例改出第三稿,印发会议。第二天,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这个条例共六十个条文,故称“六十条”。同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农村党支部和人民公社全体社员,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
信中指出,在农村人民公社方面,有以下五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在分配上,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社员和社员之间,都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平均主义现象。第二,公社的规模在许多地方偏大。第三,公社对生产大队一般地管得太多太死,生产大队对生产队,也一般地管得太多太死。第四,公社各级的民主制度不够健全。第五,党委包办公社各级行政的现象相当严重。
三月二十三日,广州中央工作会议闭幕。毛泽东再次讲话,主题仍是调查研究。这是自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以来,第三次讲述这个问题了。
会议闭幕的那天,通过了毛泽东修改审定的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把深入基层,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要定出制度,造成风气。信中有一个名句:“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这句话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增强了人们在调查研究中解放思想的勇气和力量。此信的发出,进一步推动了全党的调查研究工作。
毛泽东十分关注群众对“六十条”的反映,而且很急切。广州会议结束后他为什么一直到三月二十九日才离开广州,就是为了等陶铸、陈伯达从番禺大石公社回来,听他们下去以后群众对“六十条”有些什么意见。毛泽东听完汇报第二天就离开广州乘专列北上,准备到长沙再听湖南省委负责人和湖南调查组反映群众对“六十条”的意见。
三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停靠于长沙附近的专列上,听取张平化汇报。张平化说,在讨论“六十条”中,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的是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还有“三包一奖”问题,群众对奖励粮食很感兴趣。毛泽东谈话结束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第二天(四月一日)他要在武昌会见古巴青年代表团,立即赶赴武汉。他对张平化说,他在湖北停几天,接见几个客人就回来,并嘱咐张平化“以下乡为主”。
毛泽东在武昌呆了七天。四月一日,会见外国客人。三日,同王任重谈话(食堂问题和供给制问题)。六日,同周恩来谈今年的经济计划问题。四月八日下午,毛泽东离开武汉回到长沙。
四月九日,在长沙的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从晚上七时半谈到十一点二十分。他们俩都刚从乡下调查回来,带来许多具体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毛泽东听得津津有味,偶尔插几句话。
四月十四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并附有四份材料。四份材料中,最显眼的是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这是毛泽东收到的第一个主张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四月十五日,毛泽东把胡乔木的来信及四个附件批给张平化,请他印发湖南三级干部会议,予以讨论。十六日晚,毛泽东与刘少奇、陶铸、胡乔木、王任重开会研究这个问题。四月二十六日,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名义将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作为研究和解决食堂问题和有关问题的参考。
毛泽东四月十八日离开长沙,经南昌到达杭州,住在刘庄。浙江调查组的全体人员也都搬到刘庄,同毛泽东住在一起。
四月二十五日,毛泽东要邓小平与田家英起草召开中央工作会议的通知。会议定于五月在北京召开。毛泽东说:“此次会议的任务是继续广州会议尚未完成的工作:收集农民和干部的意见,修改工作条例六十条和继续整‘五风’,不讨论工业和城市整风问题,或者只在会议末尾略为讨论一下,这个问题留待七月会议上去讨论。为此,到会各同志,应利用目前这一段时间,对农村中的若干关健问题(食堂问题,粮食问题,供给制问题,自留山问题,山林分级管理问题,耕牛、农具大队有好还是小队有好问题,一、二类县、社、队全面整风和坚决退赔问题,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问题,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题,恢复手工业问题,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进行重点调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功夫,向群众寻求真理,以便五月会议能比较彻底地完成上述任务。”会议通知于当天晚上发出。
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负责人收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要求,纷纷到农村作调查。
五月初,毛泽东收到陈正人从四川简阳县一个公社写来的信,很高兴。他借复信的机会,再次催促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到农村去做调查。信是写给李井泉和陈正人的,其中写道:“井泉同志:你为什么不给我写信呢?我渴望你的信。你去调查了没有?中央列举了一批调查题目,是四月二十五日通知你们的。五月四日又发了一个通知,将会期推迟到五月二十号,以便有充分调查研究的时间,将那批问题搞深搞透,到北京会议时,比起广州会议来,能够大进一步。我在这里还有一个要求,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同志,请你们在这半个月内,下苦功夫去农村认真做一回调查研究工作,并和我随时通信。信随便写,不拘形迹。这半个月希望得到你们一封信。如果你们发善心,给我写信,我准给你们回信。”为了能够及时收到地方党委负责人的信,毛泽东在这封信后又特意注明:“你们来信,用保密电话直达我的住地及火车上,勿误为要。”[240]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不仅要求而且催促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还通过通信来了解他们的调研情况,检查他们的调研工作,在吸取他们与自己所派的调查组的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来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这时,毛泽东已从杭州到了上海。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毛泽东立即将周恩来的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五月八日,毛泽东收到胡乔木当天的来信,信中报告最近调查情况。五月九日晨三时,毛泽东将胡乔木来信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 、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
毛泽东已陆续收到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的来信。从五月十四日到十六日,连续转发了其中的四封。对张平化的来信还写了一个批语,强调调查研究。话虽不多,分量很重:“都要坚决走群众路线,一切问题都要和群众商量,然后共同决定,作为政策贯彻执行。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这个批语是在天津写的,不久,毛泽东回到北京,准备主持中央工作会议。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二日召开北京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取消了供给制,办不办食堂由社员讨论决定。这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果。
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庐山召开,主要议程是:粮食问题,市场问题,两年计划和工业问题,工业企业管理问题,高等学校工作问题,干部轮训问题。毛泽东在八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讲到,“不要迷信广州会议、北京会议搞了一套,认为彻底解决问题了”;“刚搞了一个‘六十条’,不要认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他又一次提出了生产队还是生产大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
庐山会议结束后,毛泽东离开庐山,九月二十一日到了武昌,准备在那里会见蒙哥马利元帅。毛泽东与蒙哥马利会见后,就乘专列北上。路经河北邯郸时,听取了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的汇报。毛泽东又一次提出了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
毛泽东回到北京后,九月二十九日就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各有关同志写了一封长信,阐明了他对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主张,并附有若干份材料。十月四日,毛泽东致信邓小平、彭真,要他们通知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到北京来谈一谈,“使这个‘队为基础’的大问题,弄个明白。如大家同意进行调查,使省、地、县三级在两个月内都有所酝酿,十二月就可作出决定。”
由毛泽东主持的中央局第一书记会议,十月六日晚召开,专门讨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会前毛泽东印发了胡耀邦报送他的《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村察看》报告,这个报告以自己的观感和大量生动的材料肯定和支持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主张。
十月七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后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县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内,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各级党委的有关负责同志,都要亲自下乡,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组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又一轮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全党兴起。毛泽东派田家英率调查组再次去农村调查。田家英选在山西长治地区的一个村庄,作为调查地点。这是老解放区,而且有良好的农业合作的基础。经过调查,他认为毛泽东的意见完全正确。邓子恢在福建龙岩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至少三十年不变的决定写入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这个指示后经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发出。以后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载入了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九六一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后人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毛泽东对怎样建设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241]
由此我们看到,当严重困难到来的时候,毛泽东要求全党在马列主义的指导下进行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毛泽东不仅要求全党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而且他自己也与各级干部谈话讨论,派了三个调查组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
他对调查材料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答案。在人民公社体制变革过程中关健性的政策措施,都是他提出来的。他从调研中提出了这些政策措施,又反复征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以期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比如将基本核算地位下放到生产队,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但是却遇到了重重的阻力。毛泽东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并且要求高级干部从调查中来认识这个问题,这样由开始多数干部不同意到最后接受并达成共识,整整经过了一年的时间,这充分显示了毛泽东的民主作风。
在社、队规模划小的基础上,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建立了新的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取消了供给制和食堂制度。这样经过调整的人民公社体制,就适应并促进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这样也就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找到了一条克服困难的正确道路。
4、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一,全面落实和坚决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继续进行纠“左”。
出现严重困难后,就要正视困难,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当时出现的困难,主要是由于反右倾运动后没有真正落实自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政策,实际上中断了纠“左”进程,又继续跃进造成的。这样为了克服困难,就必须继续进行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进程,将以前制定的纠“左”政策落实下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降低计划指标,制定纠“左”的具体措施,并且保证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1)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充实农业,降低计划指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反对“共产风”,夺取主动权,为克服困难创造条件。
一九六0年六月十日至十八日,在上海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主要讨论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三年补充计划。
在六月十四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就计划问题发表讲话,中心内容就是降低计划指标,把质量提到第一位。他说:“八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二五’计划,总理作的报告,最好的部分,就是指标订得低的那部分,现在谁说八大犯了右倾机会主义?八大有两条经验,第一,大多数项目,以钢为例,打得很低,以至给我们留下很大余地。第二,有些指标打高了,就是棉、油、糖。”他说,要按实际可能办事,还要打点回旋余地。毛泽东特别对基本建设不放心,怕失控。他说:“今年大型水利工程计划搞一百个,结果是三百六十个,搞那么大的规模,就要有那么多的人上阵,质量就不够标准,大水一冲就垮。所以要提出质量放在第一位。过去有个时期,包括我在内,想那个大数目字,比如一亿吨钢,实在有味道。多少年之后,我们有一亿吨钢,接近美国,那该多好啊!我看,现在不要着重那个东西,要着重门类样样都有,钢与钢材的规格很高,普通钢之外还有特殊钢,而特殊钢要达到世界水平。总而言之,这次会议要解决这个问题。报告指标要修改,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提到第一位,把数量放到第二位。”
根据毛泽东压缩指标的意见,国家计委六月十七日提出一个新方案交会议讨论。
毛泽东对国家计委提出的新方案仍不满意,认为这“后三年的指标,仍然存在一个极大的危险,就是对于留余地,对于藏一手,对于实际可能性,还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当事人还不懂得”,他说,昨天常委和几位管经济工作的同志交换了一下意见,认为这个调整方案还得调整。周恩来说:“这次搞得彻底一点,像主席《十年总结》说的,一次把这个主动权拿过来。”毛泽东说:“就是想得点自由,不然总是捆绑手脚,自己不得翻身。我当了这么多年解放军,结果自己又没有解放。”
这次会议,指标一压再压,会议的过程成了压指标的过程,用邓小平的话说:“我们这几天都是搞的改良主义。”
上海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对三年补充计划的十四项指标,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有的比第二个五年计划原定的指标还低。这次会议主要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快农业发展;二是强调作计划必须留有余地。这一切,都是为了从全局上改变被动局面,争取主动权。[242]
会议结束的时候,毛泽东在六月十八日写的《十年总结》中说:“一九六0年六月上海会议规定后三年的指标,仍然存在一个极大的危险,就是对于留余地,对于藏一手,对于实际可能性,还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当事人还不懂得。一九五六年周恩来同志主持制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大部分指标,如钢等,替我们留了三年余地,多么好啊!农业方面则犯了错误,指标高了,以至不可能完成。要下决心改,在今年七月的党大会上一定要改过来。从此就完全主动了。同志们,主动权是一个极端重要的事情。主动权,就是‘高屋建瓴’、‘势如破竹’。这件事来自实事求是,来自客观情况对于人们头脑的真实的反映,即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认识过程。我们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中间经过许多错误的认识,逐步改正这些错误,以归于正确。现在就全党同志来说,他们的思想并不都是正确的,有许多人并不懂得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特别是县、社、队的同志们。……我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实际工作也是基本上做得好的。有一部分错误大概也是难以避免的。哪里有完全不犯错误、一次就完成了真理的所谓圣人呢?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逐步完成的。我们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者,不是形而上学的认识论者。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是在一个长期认识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们已经有了十年的经验了,已经懂得了不少的东西了。但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243]
从中我们看到,毛泽东从认识论的角度告诫全党,犯错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关健是从错误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逐渐完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规律的认识。他认为造成目前困难、被动的原因,是由于丧失了主动权,丧失主动权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规律,制定的指标过高造成的。因而要克服困难,就必须把过高的经济发展指标降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被动,争取主动权。这就要召开会议,在压缩指标方面统一认识,取得一致意见。可是我们看到,在这个问题上,当时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经过了反复讨论才将过高的指标压了下来。
七月五日至八月十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国际问题(中苏关系)和国内经济问题。
本来这次会议需要充分讨论和解决国内经济问题。毛泽东在会议的第一天,召集政治局委员和部分地方负责人开会的时候,就讲到:国外争论的解决,取决于国内工作。现在我们的工业、农业都未过关,必须下决心,立志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纠正缺点,把各项工作做好。要缩短战线,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不能百废俱兴,争取在三年到五年内把过关的任务完成。但是,由于当时中苏关系在迅速走向恶化,中苏关系问题却始终吸引着与会着(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主要注意力,对国内经济问题没有深入讨论。
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在讲到国内问题时,他突出强调了要抓好粮食生产。他要求搞好田间管理,搞好秋收、秋种,尽可能地多打粮食,多种粮食。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条。针对农村人民公社急于过渡和刮“共产风”的情况,他提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至少五年不变,搞一个死规定,五年以后再说。一定要有个人所有制的部分,给社员一点自留地,过去批转贵州省关于食堂办得好的地方不要自留地的那个文件,是有毛病的。“大集体、小自由”,一九五八年武昌会议决议里写了的,不要忘记这一点。他说,今天我讲的这些,不是什么发明,也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而是我们过去共同决定的,中央都有指示的,今天重复一下。
毛泽东讲到的这些政策,是在郑州会议以后的纠“左”过程中逐步制定的,对制止“共产风”、稳定农村生产秩序曾起过好的作用,但是被庐山会议的反右倾运动冲掉了。事隔一年,毛泽东又重申这些政策,预示着党的农村政策将会有一个新的调整。
会议决定,坚决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集中力量保证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认真清理劳动力,充实农业战线,首先是粮食生产战线。这一切,都是为了解决当前国民经济中最突出的问题,扭转困难局面,而规定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办法。[244]
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虽然由于中苏关系的影响,国内经济问题没有能够成为讨论的重点。但是我们从会议采取的政策中还是可以看到,要调配劳动力,充实农业第一线,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在纠“左”过程中制定的人民公社政策,以便于克服困难,走出低谷。
十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毛泽东召集华北、中南、东北、西北四个大区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开会,听取他们关于农业情况的汇报,主要是讨论如何纠正和堵塞“共产风”的问题。中央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谭震林、李先念,以及廖鲁言、陈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讨论了问题严重而暴露比较早的山东、河南两省的问题。河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信阳事件,大家十分震惊。会议对他进行批评,指出他在政策上犯了严重的“左”倾错误。信阳事件的材料,二十六日送到了毛泽东手里。这是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第一次集中讨论反“共产风”的会议。[245]
通过以上我们引用的上海会议、北戴河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当出现困难的时候,毛泽东通过召开会议,来统一思想认识,反对“共产风”,降低计划指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来夺取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为克服困难创造重要条件。
(2)充实农业第一线,制定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
针对当时存在的严重困难,关健是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为工作的中心环节,及时制定政策,作出指示,使全党行动起来,齐抓共管,走出困境。
对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毛泽东认为,需要从纠正“共产风”和集中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下手。十月十日,毛泽东看到湖北省和福建省的两份报告,立即写信给李富春:“湖北沔阳县一平二调问题至今未解决、粮食减产、问题严重文件一件,福建闽侯县委第一书记在该县城门公社一个社即坚决压下2000多人(占劳动力45%)下去生产文件一件,以上两个文件极好。请你即令书记处某一位懂事、能文的同志日内即为中央起草一个有力的指示(要有几百字,几句话太少,不足以引起省、地、县、社的注意)。草好送我一阅为盼!”为中央起草的指示,经毛泽东审阅后十二日发出。这个指示强调指出:“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纠正强迫命令风、浮夸和某些干部特殊化的作风,坚持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是彻底调整当前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关健,是公社中贯彻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关健问题。”“同时,为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在各经济部门合理地安排劳动力,必须在农业战线上保持和配备足够的劳动力。”[246]
问题如此严重,“共产风”酿成的危机已是迫在眉睫,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加以纠正。中央委托周恩来主持起草《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毛泽东十一月二日收到指示信稿,三日早晨审改完毕,立即退还周恩来。他在写给周恩来的信中说:“作了一些修改,有几点是重要的。请你召集富春、震林、鲁言、正人、伯达谈一下,最后酌定。”“用电报发出,越快越好。”三日下午,周恩来召开会议讨论定稿后,立即发出。
毛泽东对指示信稿的修改,主要有以下一些。原稿中说,“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从一九六一年算起,至少五年不变。”“至少五年不变”,是毛泽东在八月北戴河会议上提出的,这次他将五年改为七年,并加了一句:“在一九六七年我国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完成的一年以前,坚决不变”。原稿中说,“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必须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毛泽东将“一定时期”改为“一个长时期”。原稿中说,各生产小队在分配上的差别,“对于发展生产是有利的”,毛泽东将“有利的”改为“极为有利的”。原稿中说,“社员户养猪也不可偏废”,毛泽东改为“应该鼓励”。原稿中说,“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分配原则还是按劳分配”。毛泽东在“在现阶段”之后,加上:“在很长的时间内,至少在今后二十年内”。[247]
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发出后,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各地贯彻执行的情况。各地的报告陆续送来。毛泽东特地嘱咐值班秘书:“这些电报我都要看。”[248]
由此我们看到,为了迅速解决农村中出现的严重困难,中央发出了解决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这个指示的成效还要从各地贯彻的反映中才能得到验证。毛泽东在密切关注着这个问题。那么,中央发出的这个紧急指示信的内容是什么呢?
这个紧急指示信的内容共十二条: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二、坚决反对和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三、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四、坚持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五、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六、少扣多分,尽力做到百分之九十的社员增加收入。七、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供给部分和工资部分三七开。八、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九、安排好粮食,办好公共食堂。十、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十一、认真实行劳逸结合。十二、放手发动群众,整风整社。[249]
我们看到,这十二条措施的基本内容实际上是去年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成果,而不是在这个紧急指示信中刚刚制定的。这个指示信不过是把这些成果具体概括了一下而已。现在关健的是如何将这些纠“左”措施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下去。
(3)采取果断措施,贯彻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使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出现困难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没有继续贯彻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造成的,因而在制定了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关健是如何才能够将“十二条” 的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毛泽东采取了多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既派遣大批干部下乡,又及时转发各地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报告,将各地的先进经验,经过总结后,及时在全党加以推广,推动着全党的纠“左”进程。
为了促使人民公社“十二条”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基层及早摆脱困境,中央抽调万名干部到农村去帮助工作。十一月十五日晨,毛泽东看了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实际上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当前农村形势作出严峻的判断。他说:“在讲大好形势、学习政策的过程中,要有一段时间大讲三分之一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农村工作极为艰苦,要有坚强意志决不怕苦的精神才能去,否则不能去。”他还对报告批注道:“全国大好形势,占三分之二地区;又有大不好形势,占三分之一的地区。五个月内,一定要把全部形势都转变过来。共产党要有这样一种本领,五个月工作的转变,一定争取1961年的农业大丰收,一切坏人坏事都改过来,邪气下降,正气上升。”[250]
由此可以看到,当时毛泽东意识到农村的形势是严峻的,他希望五个月内能够把形势转变过来,中央派大批干部到农村去,就是为了促使农村形势好转的一个重大举措。
一九六0年十一月十五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省委自己全面彻底调查一个公社(错误严重的)使自己心中有数的方法是一个好方法。经过试点然后分批推广的方法,也是好方法。省委不明了情况是很危险的。只有情况明了,事情就好办了。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自己起来纠正干部的五风不正,反对恩赐观点。下决心的问题,要地、县、社三级下决心(坚强的贯彻到底的决心),首先要省委一级下决心,现在是下决心纠正错误的时候了。只要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又把政策交给群众,几个月时间就可把局面转过来,湖北的经验就是明证。”[251]
毛泽东在起草的指示中,明确要求纠正以“共产风”为重点的五风,要求省委领导干部彻底调查一个问题严重的公社,在调查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来纠正干部的五风,他认为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把局面扭转过来,湖北的经验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
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转发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第四次报告的批语》中写道:“甘肃省委在作自我批评了,看起来批评得还算切实、认真。看起来甘肃同志开始已经有了真正改正错误的决心了。毛泽东同志对这个报告看了两遍,他说还想看一遍,以便从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从现在起,至少(同志们注意,说的是至少)七年时间公社现行所有制不变。即使将来变的时候,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又规定从现在起至少二十年内社会主义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坚决不变,二十年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所以说‘至少’二十年不变。至于人民公社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规定至少七年不变,也是这样。1967年以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也许再加七年,成为十四年后才能改变。总之,无论何时,队的产业永远归队所有或使用,永远不允许一平二调。公共积累一定不能多,公共工程也一定不能过多。不是死规定几年改变农村面貌,而是依情况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252]
我们看到,毛泽东主张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体制,至少七年不变,按劳分配至少二十年不变;到时即使变,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坚决不允许一平二调,在公共积累和公共工程方面要量力而行,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这些话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将锋芒直接指向了人民公社的体制和分配方式,这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六0年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时,不断插话,这些插话表明了毛泽东在落实中央制定的人民公社“十二条”纠“左“措施上的坚定态度。他在插话中主要讲了这么几个问题:
关于退赔问题。他说:“退赔问题很重要,一定要认真退赔。大多数都要由各地自己退赔,县、社一定要拿出一部分实物来退赔,现在拿不出实物的,可以给些票子,这就叫兑现。十二条已经向农民讲了,现在农民鼓着眼睛看着我们能不能兑现,不兑现不行。在两三个月内把兑现问题解决了,农民积极性就来了。
县、社宁可把家业统统赔进去,破产也要赔。因为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平调农民的劳动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资本家还要花点代价,只是不等价,平调却什么都不给。一定要坚决退赔,各部门、各行各业平调的东西都要坚决退赔。赔到什么都没有,公社只要有几个人、几间茅屋能办公就行。不要怕公社没有东西,公社原来就没有东西,它不是白手起家的,是‘黑手’起家的。所有县、社的工业,房屋,其他财产等,凡是平调来的,都要退赔,只有退赔光了,才能白手起家。县、社干部可能会不满意,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得到农民满意,得到工农联盟。”“退赔也要有界限,在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副食品基地等方面,要由国家退赔一部分。应当由国家退赔的,不能让县、社赔。退赔要让县、社两级干部思想上搞通,不通就不能改正。”[253]
这表明了毛泽东在退赔上的坚定态度。本来在一九五九年三月下旬的上海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了要算帐退赔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在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一九六0年春又刮起了“共产风”,不少县、社又重新进行一平二调,这样原先的旧帐还没有退赔完,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因而毛泽东要求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
建设要按步骤走,循序渐进。毛泽东:“这几年我们有些东西搞多了,搞快了,自己挨整是必要。现在看来,建设只能逐步搞,恐怕要搞半个世纪。”[254]毛泽东认识到,建设搞快了,要受损失,因而只能一步一步搞,恐怕要搞半个世纪。
抓住五风中的重点,切实纠正五风。毛泽东说:“首先‘五风’中最普遍、危害最大的是‘共产风’和瞎指挥风。首先要把他们整掉。究竟哪些是生产瞎指挥风要搞清楚,不然就会变成无指挥、无计划。”[255]毛泽东认为,纠正五风应以纠正“共产风”和瞎指挥风为重点。在纠风过程中,他特意提醒要弄清那些属于瞎指挥风,那些是生产指挥所必须的,不要矫枉过正,造成无指挥、无计划的严重后果。
严厉追缴贪污的赃款,坚决进行反贪污斗争。毛泽东说:“贪污赃款一定要退,一年退不起,两年,三年,不行十年也一定要退。东西赔光了,要以自己的劳动来偿还,不这样贪污现象消灭不了。”[256]这表明了毛泽东在反贪污上的严厉态度。
突破在成绩和错误上的思维定势,深入实际,查清错误,弄清原因,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毛泽东说:“现在这个时候不要讲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事实上有的地方的缺点、错误不是一个指头的问题,有的是两个指头,有的是三个指头。总之,把问题查清楚了,有多少,讲多少。有的同志提的,有右反右,有‘左’反‘左’,有什么反什么,有多少反多少,这几句话是好的。把问题弄清楚了,群众也清醒了,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也就明白了。”[257]
过去一说到成绩和错误的时候,往往说成绩是九个指头,错误是一个指头,毛泽东在调查中了解到,各地情况不同,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到处这样套用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评价,既不符合实际情况,更无益于认清现实,纠正错误,因而就要突破这种思维定势,只有这样才便于找到纠正错误,克服困难的方法。
理清混乱思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毛泽东说:“这几年说人家思想混乱,首先我们自己思想混乱。一方面我们搞了十八条(指一九五九年三月下旬上海会议纪要《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引者注),十四句话(指一九五九年三月上旬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规定的作为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的十四句话。—引者注),也搞了六条指示(指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关于农业问题给六级干部的信中讲的六条。—引者注),这些就是为了纠正‘共产风’,纠正瞎指挥风;另一方面,又来了几个大办,大办钢铁,大办县、社工业,大办交通,大办文教,又大刮起‘共产风’。这就是前后矛盾,对不起来。虽然我们没有叫大家去平调,但没有堵死漏洞。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很重要。以后不要前后矛盾,不要一面反,一面又刮;一面反,一面又提倡。现在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庐山会议后,估计今年是好年成。一以为有了郑州会议决议,有了上海会议十八条,‘共产风’压下去了,对一个指头的问题作了解决;二以为反了右倾,鼓了干劲;三以为几个大办就解决问题了;四以为年成逢单不利逢双利。没有料到,一九六0年天灾更大了,人祸也来了。这人祸不是敌人造成的,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今年一平二调比一九五八厉害,一九五八年只有四五个月,今年是一整年。敌人破坏也增加了,大办也不灵了,‘共产风’大刮了。问题最大、最突出的是大搞工业,县以上工业抽调了五千万劳动力。一九五七年是二千四百万,一九五八年是四千四百万,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0年又增加了六百万,合计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二千六百万。当然,劳动力不完全都是从农村调来的,但是不管从哪里调来,总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比如吃粮就增加了嘛!”[258]
“有几条经验教训:一、‘共产风’必须反,不能掠夺农民,这是马列主义不许可的。二、几个大办又刮起了‘共产风’,一说老风占的多,一说新风占的多,不管那个多,总之是大刮,看起来只能中办、小办。三、抽调了大批劳动力,县以上工业就调了几千万。这三条经验教训,是主要的。要承认这些经验教训,不然就改不了。新增加的二千六百万人不回去,怎么得了?压下去是有困难的,但一定要压下去。”[259]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段谈话中对当前困境出现的原因作了非常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庐山会议后对来年收成判断上的失误,这种判断上的失误才导致了“几个大办”的出现,才“没有堵死漏洞”。因而一九六0年的大办比一九五八年更厉害了,并用具体数字来说明大量调拨劳动力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这样一九六0年的“几个大办”就与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的贯彻执行出现了严重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才助长了“共产风”和瞎指挥风,导致了一平二调的重新出现,产生了目前的经济困境。虽然县、社两级也有重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这段谈话主要是从上级乃至中央指导上来分析问题的。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必须反对“共产风”,经济建设要量力而行,抽调劳动力要适度,动员新增加的二千六百万工人返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缩短工业战线,加强农业战线,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来渡过难关。毛泽东说:“陈云同志说的几条我都赞成。一是低标准、瓜菜代,今后几年都要注意。总之口粮标准不能高,好日子当穷日子过,有了储备,才能抗御灾害。二是人畜要休息。三是进口粮食。还要加上我刚才说的几条,把领导重点放在农业生产上,吃饭第一,市场第二,建设第三。总的说来,缩短工业战线,延长农业战线,把整风搞好,把抽调的劳动力压下去,把‘共产风’搞掉,把坏人搞掉,几个大办变成中办、小办。这样粮食多了,就可以多吃点粮了。还有,多产的要多吃一点,要有差别。”[260]
毛泽东在肯定陈云讲得低标准、瓜菜代,人畜要休养生息,进口粮食这几条措施外,还谈了要缩短工业战线,充实农业一线,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整风整社,反对“共产风”,地方发展经济要量力而行,实行按劳分配等问题。就是要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来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鉴于庐山会议后纠“左”进程中断的教训,制定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毛泽东最担心的是“十二条”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为此,他采取多种措施来把“十二条”规定的基本内容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以便及早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从以上所引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个时候为了克服困难而制定的政策,从总体上说并没有超过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范围,当时制定的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不过是为了落实以前纠 “左”措施的具体规定而已。
那么,就这些政策措施能否克服业已出现的经济困难呢?
曾经参加过广州调查组的邓力群后来回忆说:“这个时候(指一九六一年初,—引者注),中央领导同志对形势的认识还不太一致,有的同志(指邓小平、彭真等人—引者注)认为,情况在好转,有了‘十二条’就够了,还搞什么调查,还搞什么新的章程干什么?毛主席没有接受这种意见。事实上,我们到广州一调查,马上证明,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光有‘十二条’是不行的,还要进一步了解,进一步补充新的规定。”[261]
我们从邓力群的回忆中可以看到,制定“十二条”后,到底对克服困难怎么样,还要不要再进一步进行调查,调整政策措施,就是在中央领导层中也有不同意见。但是毛泽东却没有止步,仍然要求全党进行调查研究,以便制定适宜的经济发展政策,使经济早日摆脱困境。
毛泽东通过调查又制定了那些政策措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5、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二,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将纠“左”引向深入。
在贯彻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的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进一步认识到,原来建立的人民公社,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体制以及分配原则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全党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立足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有利于发展生产,调动群众积极性出发,进一步缩小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探索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民公社体制。
(1)要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
我们知道,郑州会议以后的纠“左”措施,其中一项就是要缩小社、队规模,但是却被庐山会议反右给中断了。这次就是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在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下,社、队到底保持多大的规模,才能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听取汇报时说:有些地方,县合并得太大了。从有利于抓好农业生产着眼,以小县制为好。[262]
由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小县合并成大县,实践证明这种县制不利于抓好农业生产,因而毛泽东要求还是要恢复到小县制为好。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讲到社、队规模时,毛泽东说,县、社规模太大,大了搞不好,管不过来。几年来并县、并社,都是从上面方便着想的,不是从群众要求、从生产有利出发的。浙江有六百个公社,一分为二,一千二百个就好办了。他说:“生产队的规模也大了。我们中央有几个调查组,在你们浙江就有一个,让他们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和一个最坏的生产队,不要只钻到一头,好就好得不得了,坏就坏得不成话,应该有好有坏,这样才能全面。关于生产队规模问题,他们反映,生产队管的小队太多。田家英同志调查的那个队就管十一个小队,有几十里宽。这里的农民不知道那里的农民在搞什么事情,这怎么行呢?我看一个生产队管不了这么多,太大了。”[263]
这里毛泽东明确讲了,划分社、队规模,要从群众要求和有利于生产出发,便于管理,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社、队规模过大就难以做到这一点,因而要从实际出发,划小社、队规模。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取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式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毛泽东认为,江西的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也都太大了,一个公社可以划分为两个或者三个,以乡为单位,一乡一社。他说,现在看来,只有四川一个省按中央的政策办事,他们的公社都是以乡为单位。河南一直想搞大的,公社也想搞大的,基本核算单位也想搞大的。公社应当一律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凡是以原来的区为单位的,给它一个不合法。[264]
这里毛泽东明确要求公社的规模应以乡为单位,指出原先公社的规模过大,要划成两个或三个。其实,以乡为单位办人民公社是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央北戴河会议通过的人民公社决议中要求的,可是许多地方却热衷于办大社,远远突破了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规模的要求。因而毛泽东在人民公社的规模问题上表扬了四川按政策办事,而对江西、河南提出了批评。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毛泽东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在谈到人民公社的规模时,毛泽东说:“我看,你们这个社也大了,队也大了。大体上一个社划成三个社比较恰当,就是以乡为单位。”胡乔木说:“开始提的是以乡为单位,后来不断加码,撤区并乡,小乡并大乡,几乡一社。实际上,还是小队的劳动为基础,大队作经济核算,加以联合,公社恐怕只是一个联络组合的形式。”
毛泽东问:“你们有多少生产队?(这里说的生产队,有时又称生产大队,都是基本核算单位。在谈话中,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往往是混用的。—引者注)”胡继宗答:“一万五千个。高级社时是五万个社,公社化后划成一万六千个大队。”毛泽东说:“你们还是大体上恢复到高级社的范围,五万个。”胡乔木说:“如果这样,对群众才说得上民主,大队干部才说得上领导管理,不然经营不了。”毛泽东说:“而且势必实行平均主义,吃饭平均,工分平均。”胡乔木说:“我去了一个好的生产队,在长沙县,叫天华大队,那个大队年年增产,一步一步地走上坡,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始终保持高级社的规模。公社的规模要缩小,它的权力也要缩小,权力跟责任都要缩小,这样,事情就好办了。过去几年湘潭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有个组在湘潭,到一个坏的生产队,它的特点是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起,一年比一年坏,根本就是破坏。”毛泽东说:“我看兴起来也快。恢复原状,也就是原来的高级社,由若干高级社组成一个公社。”
第二天再次汇报的时候,一开头就谈体制问题。张平化说:“昨天谈了以后,我们回去商量了一下,认为对体制调整决心下得不够。如果基本核算单位就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全省可能有五万多个大队;现有的一千一百个公社可能变成三千个公社或者多一点。春耕之前,先解决基本核算单位划小的问题,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毛泽东说:“我看是群众的要求。你们既然叫大队,底下就不要叫小队,就叫队。因为一讲小队,这个‘小’字就有个缺点,它职权小。其实这个小队有很多工作,有人计算有十五项工作。就叫生产队,上面叫生产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再上面是公社。公社、大队、队,不要这个‘小’字。”张平化说:“好,原来没有承认它是一级,现在承认它是一级,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级。”毛泽东说:“是啊!是很重要的一级。所以,有人怀疑,基本核算单位究竟是小队,还是队。所谓队为基础,哪个是基础?”这时,胡乔木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可以考虑把现在的公社变成区联社,恢复区委,大队变成公社。”毛泽东说:“那么小队变在生产队?”胡乔木说:“叫小队也可以,叫生产队也可以。”毛泽东立即纠正:“不要叫小队,叫生产队。”[265]
我们看到,毛泽东又一次提出要以原先的乡为单位,将社、队的规模划小,以适应管理和生产的发展要求。他提出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原先的高级社,再由若干高级社组成为一个公社。如果把原先的高级社叫生产大队,那么就将原先的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他在这里提出了基本核算单位到底是应该放在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大队,还是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的问题。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说:“我这次出来以后,沿途和河北的同志谈了一下,和山东的同志谈了一下,和浙江的同志谈了一下,也和江西、湖南的同志谈了一下。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和你们了解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普遍感到社、队大了,要求划小一点。我们搞了三个调查组,目前他们正在这里起草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初稿已经写出来了,准备让几个省来几个同志参加讨论修改。修改后再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提交中央工作会议。”
毛泽东坚持公社要划小。他说:“我的家乡湘潭,原来是二十一个都。以前对那个都还嫌大,分成了上七都、下七都。如果一个都一个公社,也要二十一个公社,但现在只有十三个公社。你们看,河南只有一千二百个公社,湖北只有六百个公社,都太大了。总而言之,要适合群众的要求,要反映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
最后,毛泽东再次强调,公社规模要划小。他说:“这个原则是肯定的,今年不划小,明年得划小,明年不划小,后年一定得划小,横直是要划小就是了。”这是毛泽东的性格,凡是他认定的事情,非坚持到底不可,谁都难以改变。[266]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在社、队规模问题上,不仅征求了地方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同时又派调查组到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他以自己家乡为例,进一步说明必须将社、队规模划小,以适合群众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三月十四日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党委扩大会议。毛泽东又一次重申:公社、生产大队划小这个原则,已经肯定了,过大了对生产不利。[267]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有利于生产出发,又一次重申了要划小社、队规模。
这样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就经过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一九五八年十月底,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3384个,每社平均4797户,其中不少是万户以上的大社。一九五九年春郑州会议以后,社、队数目有所增加,规模有所缩小,但一九六0年春在反“右”倾、“创造条件过渡”的思想影响下,刮起了第二次“共产风”,社、队数目又呈减少趋势,规模又呈扩大趋势。到一九六0年底,据27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全国农村共有人民公社25204个,生产大队483814个,生产队(原来的小队)2988168个。经过一九六一年《六十条(草案)》下发后,各地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总数55682个,比调整前增加30478个;大队708912个,比调整前增加225098个;生产队4549474个,比调整前增加1561306个。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一九六二年平均每个农村人民公社有9.4个大队,每个生产大队有7.9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有24.9户。[268]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社、队到底应该保持多大的规模才会有利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呢?是不是社、队规模越大,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呢?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前,还是没有人能够知道的。只有经过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试验,才会发现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分别保持在过去的乡、高级社和初级社的规模,才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社、队规模过大,不论是在生产管理上,还是分配上,都会带来不少困难,造成平均主义的泛滥,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反复征求意见,从有利于发展生产的需要出发,也从维护群众利益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的角度考虑,毛泽东果断决定缩小社、队规模。
这是前进中的后退。因为在缩小社、队规模过程中,保留了人民公社的社级集体所有制。这样就不仅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还预留了生产队向生产大队,并进一步向公社一级所有制过渡的通道。
(2)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本来在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中,就已经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相当于高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并进一步确认了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的半核算地位。但是在这种体制下,仍然存在着生产队下面生产小队之间和生产小队中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但是当时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毛泽东是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才逐渐发现了实际存在的这两个平均主义,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予以解决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毛泽东说:“田家英同志调查的那个队就管十一个小队,有几十里宽。这里的农民不知道那里的农民在搞什么事情,这怎么行呢?我看一个生产队管不了这么多,太大了。在一个基本核算单位里,有富的、中的、贫的,这就有问题,群众就不满意。小队就是过去的初级社。我看把小队改成生产队,把生产队改成大队,明升暗降。原来的小队变成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毛泽东要浙江省委研究一下,把核算单位(这里所说的核算单位,应当是基本核算单位)放在过去的初级社好,还是放在过去的高级社好?就是说,放在生产小队好,还是放在生产队好?
毛泽东关于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时,提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在当时对许多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响应者寥寥无几。这个问题的真正解决,是在过了一年以后的一九六二年二月。[269]
我们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而生产队管的小队又过多,各小队之间富裕程度也不同,这样不仅影响到生产经营,而且也会助长平均主义。因而他主张在生产队划小的基础上,把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并且首次提出了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并就这个问题征求意见。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他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毛泽东再一次提出基本核算单位放在那一级的问题。他说:“究竟是队为基础好,还是下放到小队为基础好,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因为现在队底下管的小队多,而小队就是过去的初级社。有三种方案:一种方案就是现在的这种方案,队为基础,比较大的队平均三四百户。这种方案在一些地方是否适宜还值得研究,这么大,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老百姓自己不清楚。小队里边又分三种情况,比较富的,比较自保的,比较穷的,统一分配,结果就是吃饭拉平,工分拉平。第二个方案,就是把现在这个队划成三个队,使经济水平大体相同的小队组成一个基本核算单位,不要肥的搭瘦的。肥瘦搭配,事实上就是搞平均主义,吃饭平均主义,工分平均主义。山区还要小,只要几十户,二三十户,三四十户一个生产队。”
从能查到的文献来看,到这时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中共领导人,包括负责农村工作的人在内,像毛泽东这样重视生产小队(相当原来的初级社)的地位与权力。毛泽东的目光,他的注意力,总是盯在生产小队这一级,盯在农业生产的最基层。然而,从浙江也好,还是湖南也好,都没有人作出反应。[270]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是在我们党内第一个重视生产小队地位和权力,要求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的领导人。他为了启发干部的发言,引发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往往不说这是自己的意见,而说是有人这样提出的。
经过调查,毛泽东发现了生产队规模过大,不仅不利于生产管理,而且还会导致平均主义,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他主张根据生产小队富裕程度的不同,将生产队规模划小,划分成几个队,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可是,毛泽东的主张当时在党内还是难以获得响应,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还面临着相当大的难度。
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召集陶铸、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等人在广州鸡颈坑开会,讨论起草人民公社条例问题。毛泽东说:“如果社、队划小以后,大队和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解决了,现在还存在两种平均主义没有解决,一个是小队和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平均主义。”
两种平均主义的提法,是对人民公社体制和分配弊端的重要概括。此前,毛泽东在二月六日杭州谈话中,继而又在二月十一日、十二日长沙谈话中,多次提出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指出在一个基本核算单位里,生产小队有富、中、贫之分,统一分配,就是搞平均主义,群众就不满意。广东调查组得知毛泽东的谈话内容后,表示同意毛泽东关于把生产小队一律改称生产队,生产队一律改称生产大队的意见。陈伯达在二月十九日报送毛泽东的《广东农村人民公社几个生产队调查纪要》中说:“我们同意主席的意见,把现在所称的‘生产小队’,一律改称生产队。现在的基本核算单位,有的地方叫做生产大队,有的地方叫做生产队,有的地方叫做管理区,以后一律改称生产大队。”“现在有的生产大队把富村和穷村勉强地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基本核算单位,原来收入较多的社员意见很多,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和群众意见,划分为不同的基本核算单位。”广东调查组调查的结果,同毛泽东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同时,《调查纪要》还说:“公社各级的关系,在解决了自上而下的刮‘共产风’问题以后,似乎应当注意更适当地解决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在分配问题上的某些平均主义。”广东调查组的这个意见,受到毛泽东的重视。他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这个问题成为即将召开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人民公社条例的指导思想。[271]
我们看到,毛泽东谈到社、队划小以后,虽然解决了生产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小队之间,生产小队人与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因而他明确提出要解决这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广东调查组不仅同意毛泽东将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的意见,而且他们的调查报告又给毛泽东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以新的启示。
作为陈伯达领导的广东调查组成员的邓力群在谈到当年他们在广东的调查时曾经回忆道:“广州提供了什么情况呢?我们到广州时,恰好遇上广东省委召开五级干部会,检查、讨论执行‘农村十二条’的情况。大家都说,有了‘十二条’以后,情况大为好转,一致认为,只要认真贯彻‘十二条’就行了,农村的问题就解决了。只有一个公社书记,不以为然,他大会也好,小会也好,都坚持说:‘农村十二条’解决了从上而下刮‘共产风’的问题,但是没有解决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生产队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刮‘共产风’的问题。无论大家怎么批他,驳他,他都不退却。一个人,孤立啊,很有一股反潮流的精神。
我们了解了这个情况,就找他谈。陈伯达立刻把这个公社书记的意见报告了毛主席。毛主席非常重视,他说,这个书记的意见好,我们这次调查要制定的政策,就是要解决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生产队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这是一个纲。
这件事传到了胡乔木那里,也传到了田家英那里,都引起了重视。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我们对毛主席的这个指示的了解更清楚了。这时毛主席叫胡乔木、田家英也都来到了广州,起草了一个条例式的文件,核心内容是把公社各级组织的职权搞清楚。文件草出后,由乔木统改了一遍,最后陈伯达又统改了一遍。这就是‘人民公社六十条’。”“在广州的会上,毛主席把他的信发给大家,并点名批评了有了‘十二条’就不要再进行调查的同志。毛主席说:你们看,只有‘十二条’行吗?‘十二条’只解决了调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这样,与会人员对‘六十条’草案又进行了讨论、修改和补充。毛主席说,我们大家经过调查,有了这个草案,这还只是我们的意见,对这些意见,究竟农民、基层还有什么意见,还要返回去征求他们的意见。”[272]
从邓力群的回忆中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只有“十二条”是不行的,要想进一步解决当前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广东这位公社书记的意见与毛泽东的这个主张不谋而和,毛泽东对这位公社书记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和支持。毛泽东要将人民公社内部划分三级职权,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通过条例的方式巩固下来,这就要调整和完善人民公社体制。为使这种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毛泽东要求及时征求农民和基层的意见。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说:“田家英同志在浙江调查了一个生产大队,二百多户。这个大队领导了十一个生产小队,这十一个生产小队里面有富队,有中等队,也有穷队,在分配的时候统统拉平,这么一来就发生问题了。现在他们建议将这个生产大队分成三个大队,把经济基础差不多的小队分在一起。这样,分配上就不拉平了,使得经济情况都差不多。这是队与队之间的拉平问题。还有一个队里面人与人之间的拉平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273]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田家英领导的调查组里面也发现了生产小队之间和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问题。
虽然毛泽东在调查中发现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就此直接做出决定,要求全党付诸实施,而是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参加三北会议的同志写信,希望引起他们的注意,以便在讨论的基础上来迅速解决这个问题。
三月十三日,毛泽东致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北三区会议各同志的信中写道:“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希望在北京会议上讨论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并指导各级第一书记认真切实调查一下。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不是吗?我说错了吗?省、地、县、社和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样犯了的。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开三天会太少了,至少五天至七天才行。”[274]
毛泽东这封信,在调查研究方面对党内干部进行严肃批评的同时,他又一次作了自我批评。鉴于当时党内高级干部没有认识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的严重性,因而毛泽东要求他们统一行动,深入实际,亲自动手,调查研究,通过调查不仅可以进一步证明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必要性,而且还可以使各级干部认识到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紧迫性,从而增强他们解决这一问题的主动性,以便及早解决这一问题。
三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三南会议上又就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发表讲话。他说:“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275]
这是毛泽东又一次强调要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他特别说明如果这两个平均主义解决不好,是无法调动群众积极性的。
三月十四日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他说:“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队里面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从开始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集体化、搞公社化以来,就没有解决的。现在这个条例就是要解决平均主义问题。”毛泽东从农业合作化到公社化一路讲下来,说它们一直存在着平均主义而没有解决。这是一个相当深刻的反思。他说:“穷富队拉平的问题,现在已经证明,对富队不好,对穷队也不好。必须对生产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区别对待。小队里头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也就是劳动力多的与劳动力少的社员户之间的矛盾。因为实行粮食供给制,劳动力少的户跟劳动力多的户吃粮都一样,他横直有的吃,所以就不积极。而劳动力多的户,他们想,反正吃粮都一样,我干也是白费了,所以他也不积极了。”
毛泽东举了浙江嘉兴县的例子,说明应当实行多产多吃的道理。嘉兴,是一个著名的产粮县,但是农民多产不能多吃,结果成了少产少吃了,所以粮食严重减产。毛泽东说,今后高产的地方农民一定要多吃。
关于基本核算单位究竟是生产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毛泽东又提出来,说还可以研究。可见,这个问题总在毛泽东的脑子里反复思考着。
毛泽东在会议期间印发了几个材料,有一个是三北会议印发过的河北省委关于调整社、队规模的意见。河北主张生产队改为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毛泽东印发时,在标题下面特别注明“主张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有一个是陕西省委关于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利弊的材料。毛泽东印发这些材料,想引起与会者注意,但议的结果,都不赞成。[276]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自从农业合作化以来就已存在,这是在提醒参加会议的高级干部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并非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才产生的,意在引起高级干部的注意,希望他们能够认真对待,果断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在讲话中用事实说明了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必要性,同时他还印发了地方关于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相关材料,可是会议讨论的结果却令毛泽东大失所望,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的主张在会上仍然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
广州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这个条例共六十个条文,故称“六十条”。关于人民公社三级的名称,过去各地很不统一。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那一级,有的叫管理区,有的叫生产大队,有的叫生产队,从“六十条”起,一律叫生产大队;过去的生产小队,一律改名为生产队。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其规模大体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277]
我们看到广州会议通过的人民公社“六十条”中,虽然在人民公社的三级名称方面有了统一的规范,但是生产大队(即原来的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位并没有变化。这说明在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确定问题上党内仍然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毛泽东在第二次庐山会议的第二天,同各大区第一书记谈话时,就曾讲到:“不要迷信广州会议、北京会议搞了一套,认为彻底解决问题了”;“刚搞了一个‘六十条’,不要认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事实确是如此,至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六十条”就没有解决,而毛泽东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念念不忘。九月二十一日到武昌,毛泽东同王任重又谈到这个问题。据王任重九月二十六日日记记载:“二十一日主席到了武昌,下午我去看了他,除了谈灾情以外,着重谈了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主席是主张生产队核算的。二十二日下午又找我去谈了这个问题。”“二十三日晚给主席送了关于生产队改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份材料。二十四日午后,主席对我说:按照这两份材料办就很好,没有话说。主席接见了书记处书记和地委第一书记,主席表示了他的看法。”
而后,毛泽东乘专列北上。路经河北邯郸时,听取了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的汇报。
谈话一开始,毛泽东问刘子厚:“你们想扯什么问题?”
刘子厚说:“还是上次谈的大包干问题。”
一提大包干,立刻引起毛泽东的兴趣:“这是一个大问题。不以脚为基础,以腰为基础,脚去生产,腰在分配,闹平均主义。”这里所说的脚是指生产队,腰是指生产大队,是一种形象的说法。
毛泽东问山东是怎么做的,周兴介绍了山东一些地方搞大包干的情况。毛泽东说:“噢!那就是交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还有征购粮。我过济南时说,河北唐县有一个公社几年来连年增产,并不闹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他们分配大包干,年年增产,生活好,也能完成征购任务,真正调动积极性靠这一条。三包一奖,算帐算不清,强迫命令定局,搞平均主义。三包一奖搞了六年之久,从来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
刘子厚说:“三包一奖太麻烦,保定有个调查,三十七道工序,四十九个百分比,一千一百二十八笔帐。”毛泽东:“这是烦琐哲学嘛。”刘子厚:“三包一奖年年吵个一塌糊涂,一年至少吵四次,一次吵多少天。”
毛泽东说:“广州会议时,河北要在全省实行小队核算。山东开了个座谈会,提出了这个问题:生产在小队,分配在大队,这不是矛盾吗?在广州开会时,我批了一个文件,让大家议一议,大家议的结果都不赞成。农村现在二十户左右的生产队,有人说规模太小。二十户不小了,山里头更小一些也可以,十来户,七八户搞一个核算单位。二十户有八九十人,三十个、四十个整半劳动力,不算少啦。生产队有四十来个劳动力,就是个大工厂嘛,再大了管不好。河北平均四十二户,有八十个到九十个整半劳动力,已经很大了,这个工厂难办,它是生产植物、动物的工厂,是活的,钢、铁是死的。”
刘子厚说:今春在北京开会讨论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时候,有人开玩笑说,你们退到初级社了;有人说对基本建设不利;第三是说征购辫子多了,头绪多了;第四是说有的队遭灾,不利于互相支援;第五是说不利于向机械化发展。毛泽东对这五个问题,逐个作了回答。他说:“整风整社,‘六十条’是根据,可是‘六十条’就是缺这一条。”
刘子厚又汇报到按劳分配问题。毛泽东觉得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顺口说来:“按劳分配就是搞嘛。还有什么问题?还讨论了什么?”刘子厚介绍了他们准备实行的实物分配办法。所谓实物,当然主要是粮食。毛泽东说:“唐二里那个地方,口粮按劳分配部分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太少了。湖北孝感规定每人口粮三百六十斤,这不行。有了这些基本口粮,就可以不做工了。最好定一百八十斤,吃不饱就得努力。看来基本口粮高了不行。”
刘子厚说,对困难户进行补助,人们是同意的。对投机倒把的,只搞自留地小片开荒的,懒汉、盲流,人们都不同意补助。毛泽东说:“基本口粮要减少。对只搞小片开荒的,给他算算帐,有的可以不给基本口粮,懒汉、投机倒把的人不给基本口粮,盲流也不给。基本口粮定多了不好,就没有积极性了。”
第二天,毛泽东把这次谈话的内容加以整理,形成《邯郸谈话会记录》,日期署为九月二十七日。[278]
我们看到,虽然广州会议通过的“六十条”中没有像毛泽东希望的那样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但是毛泽东却没有放弃自己的意见,仍然为争取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进行着调查和说服工作。在这个问题上,鲜明地体现出毛泽东的民主作风。虽然他认为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但是却也没有利用威望和主席的职权去压服别人,而是尊重了多数人的意见,暂时没有改变生产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
由于大包干中是将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征购粮进行包干,其余皆归生产队,这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了生产队。因而毛泽东对此是有兴趣的。三包一奖引来一年几次大吵,其根源还是由于生产在生产队,而分配却在大队造成的。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以后,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
关于生产队的规模问题,毛泽东主张二十户左右即可,山里面还可以再小一步,十来户、七八户也可以。毛泽东的这个认识是通过调查后,立足于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有利于生产管理和调动农民积极性来考虑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初级社的规模,是与毛泽东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的设想相一致的。
毛泽东主张要解决人和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就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这就要减少基本口粮的供给(五保户、困难户除外),否则是难以调动起农民生产积极性的。
这样毛泽东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与思考,认为解决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迫在眉睫,于是九月二十九日,毛泽东给中央常委及有关各同志写了一封解决这个问题的信。信中写道:“送上河北深县五公公社耿长锁的一封信,山东省委一九六一年三月关于大小队矛盾问题座谈会材料一份,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的报告一份,另有河北的一批材料,请你们一阅,并和你们的助手研究。然后我们集会讨论一次。这些材料表明:我们对农业方面的严重平均主义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还留下一个问题。农民说,六十条就是缺了这一条。这一条是什么呢?就是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即所谓‘三包一奖’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林、牧、副、渔的大发展即仍然受束缚,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仍然要受影响。如果我们要使一九六二年的农业比较一九六一年有一个较大的增长,我们就应在今年十二月工作会议上解决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所谓大队‘统一领导’要规定界限,河北同志规定了九条。如不作这种规定,队的八权有许多是空的,还是被大队抓去了。此问题,我在今年三月广州会议上,曾印发山东一个暴露这个严重问题的材料,并在这个材料上面批了几句话:可否在全国各地推行。结果没有被通过。待你们看了湖北、山东、广东、河北这些材料,并且我们一起讨论过了以后,我建议:把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发下去,并派有力调查研究组下去,作两三星期调查工作,同县、社、大队、队、社员代表开几次座谈会,看究竟哪样办好。由大队实际‘三包一奖’好,还是队为基础好?要调动群众对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几年,大量增产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类产品,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胡涂日了(一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279]
毛泽东在信中明确提出来了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并且还要限定生产大队的权力。这是关系到农村生产发展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重大问题。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他又附了若干材料,一起印发各位常委及有关同志,待他们研究后,再开会讨论一次,然而派调查组到基层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弄清楚这个问题的利弊得失,以便尽早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从历史的回顾中警醒党内同志,从高级社成立时起就过了六年糊涂日子,现在是应该清醒过来的时候了。从信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了。
十月七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后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县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内,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各级党委的有关负责同志,都要亲自下乡,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组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经过调查,进一步验证了毛泽东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的观点。这样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全党在这个问题上最终形成了共识,于是才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在这个指示中,主张基本核算单位以大体上相当于初级社的规模,就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来说,以二三十户为宜,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至少三十年不变。这个指示后经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发出。以后,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载入了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280]
这样我们看到,经过各级党委的深入调查,最终确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并规定至少三十年不变。至此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才最终确立。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发现在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后,虽然解决了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队里面的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之间,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内部的人与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于是,他提出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
但是,毛泽东的主张却遇到了重重阻力。从一九六一年二月毛泽东提出这个问题,到一九六二年二月才获得解决,前后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在不同意见面前,毛泽东既没有强制持反对态度的同志接受自己的意见,也没有因别人的反对就放弃自己的主张,而是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用事实来说服党内高级干部接受了他的意见,并最终确立了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
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后,解决了生产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小队内部还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要解决这个平均主义,就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取消供给制。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3)取消供给制。
供给制里面蕴含着共产主义因素,体现着人和人之间平等的因由。在战争年代,我们党搞的是供给制。供给制曾经显示出它的优越性,成为激励人们增强团结,艰苦奋斗,进而推动革命战争能够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人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无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现实状况,没有贯彻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却照搬了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分配方式,因而造成平均主义泛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在分配方式方面,有的是完全按供给制进行分配的,有的是把按劳分配和供给制结合起来,依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的。不论是完全按照供给制进行分配,还是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都没有真正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多劳多得。这就在实践中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要通过调查来进一步弄清这个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毛泽东在调查过程中就已经注意到供给制问题了,并将这个问题拿到一九六一年三月的广州会议上进行讨论。可是在讨论过程中,当时的意见很不一致。[281]我们党在历史上有过实行供给制的成功经验,可是为什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就行不通呢?可以想见,当时出席广州会议的不少高级领导干部对此是不解的,也是难以接受的,因而才形成了会议上在供给制问题上的不同意见。
毛泽东还要进一步通过调查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九六一年四月九日,在长沙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张平化汇报供给制问题时说:“现在初步地可以说,供给部分超过百分之三十,肯定不必要,过去搞那么多是错了。估计百分之十左右基本上就解决问题了。”毛泽东说:“如果只包五保户,补助困难户,百分之一、二、三就可以解决问题。百分之三十是多了,这不是真正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基本原则是两条:一个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一个是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将来所谓公,靠什么呢?靠积累,现在就困难了,现在公社就不要搞积累,恐怕两年、三年之内,新的公社就不要积累。新的公社老百姓又怕哩!现在划小,公社多了,它又去搞平调,这个你们要议一下,万万不能再平调。如果认为没有家底又去平调,那可不得了啦!”
胡乔林又汇报分配问题。他说:“食堂问题也跟分配问题连在一起,如果把食堂问题解决了,分配的问题也就好解决了。”毛泽东说:“现在不是顺三七的问题,也不是倒三七的问题,而是保五保户和酌量照顾困难户的问题,其他统统按劳分配。”所谓“顺三七”、“倒三七”,都是工资部分(按劳分配部分)与供给部分的比例。这样,毛泽东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供给制。胡乔木紧接着说:“多数的社员跟干部都倾向于这个意见。但是还有一种办法,大队三七开,小队全部按劳分配。这样做的结果,大体上就是一九开,这样五保户有了保障,一些人口多劳力少的户,也可以过得去。”毛泽东说:“这种户可以喂猪。”意思是说,对他们不必用供给制的办法照顾,但胡乔木仍继续申述自己的理由。毛泽东问:“他们赞不赞成呢?”胡乔木答:“这个意见可以得到多数的同意。”毛泽东又说:“还有另一种照顾的方法,湖北的办法,在分配工作时给他一些便利。”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总想不采取部分供给制的办法而采取其他办法,来解决困难户的困难问题,尽量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他再次强调:“基本原则是这么个原则,叫做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这里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生产,一个是分配。分配中又有交换,按照价值法则实行等价交换。”[282]
在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看到,除了在公社划小以后,毛泽东严令不得平调,两、三年之内不要积累以外,他主要谈的是公社内部的分配方式问题。从调查中发现,即使在分配方式上实行百分之三十的供给制,也会对按劳分配造成重大冲击,带来平均主义问题。毛泽东又讲了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两大原则。他说除了五保户和补助困难户以外,其余全部按劳分配。这实际上就否定了供给制,决定实行按劳分配制度。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了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在谈到供给制问题时,周恩来说:社员不赞成供给制,只赞成把五保户包下来和照顾困难户的办法。社员群众迫切要求恢复高级社时评工记分的办法。毛泽东将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地、区党委。[283]
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信中在谈到供给制问题时说,关于供给制,要求废除,只对五保户生活和困难户补助部分实行供给。凡是几年来年年增产的单位,多是大体上坚持实行“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制度。[284]
从周恩来与邓小平、彭真的调研中我们看到,他们也并不赞成供给制,要求废除供给制,主张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部分实行供给,恢复评工记分的方法,实行按劳分配。
这样在党内经过大量调查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在修正条例中,取消了供给制。 [285]
虽然供给制最终被取消了,但是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在战争年代行之有效的供给制,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造成了平均主义的泛滥呢?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并没有在农民中间进行实施,只是实行于党和政府机关以及人民军队中,而党政机关和人民军队业已经过战火的洗礼和思想改造,同时战争年代的紧张环境,严酷地生存条件,也易于推行这种供给制,使得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去争取革命的胜利。而在和平年代,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农民的思想意识也没有得到充分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制度,才能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即使这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方式,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必要的,但是在这种分配方式中体现出来的资产阶级权利仍然存在。这种资产阶级权利的存在,虽然在当时是一种必然性,但是这种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又蕴含着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仍然会给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以后毛泽东还会关注这一问题。我们也还要进一步分析这个问题。
因而我们说取消了供给制,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
(4)取消公共食堂制度。
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的产物。公共食堂的成立,最初是为了提高人民公社的公有化程度,使社员出工协调一致。这样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又方便群众生活,同时还可以解放妇女,并使她们能够走上劳动战线。在宣传过程中,有人将食堂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阵地,还喊出了“公共食堂万岁”的口号,这就使得食堂成为是否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重要标志。
那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公共食堂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公共食堂又是否是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标志呢?公共食堂对于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这就需要通过调查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田家英向毛泽东汇报食堂调查情况。他说:社员对公共食堂普遍不满,不愿意在食堂吃饭,食堂实际上是个造饭工厂,不做菜,社员将饭打回去,还得再热一次。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食堂划小为好,几户人家办一个,大了恐怕对生产不利。要多样化,有长期食堂,有农忙食堂,也有自己烧饭。办食堂一定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总而言之,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适合情况,适合情况了就能增产,适合情况了群众就高兴。”[286]
从田家英的汇报中我们看到,他调查的群众对食堂不满意,原因一个是食堂不做菜,社员打饭后,还得回家再热一次。这也就是说,社员自己还得开火,进行做菜、热饭。根据这个情况,毛泽东认为,可以将食堂划小,进一步将食堂分为长期食堂和农忙食堂,也可以自己开灶做饭。总之,办食堂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方便群众,这样食堂才能长久。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式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关于食堂,毛泽东说:办食堂要满足三种人的要求。比如没有结婚的单身汉,或者结了婚没有孩子的,他就愿意吃常年食堂,就办常年食堂;比如有孩子的人,农忙时愿意吃食堂,农闲时愿意在家里自己做饭吃,就办农忙食堂;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在食堂吃的,那就满足他,可以不参加食堂。[287]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将常年食堂、农忙食堂和在自己家里做饭结合起来,既要坚持食堂制度,又要因地制宜,使食堂形式多样化。这是他又一次阐述了对食堂的政策。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
当张平化、胡乔木汇报食堂问题的时候,毛泽东一开始就提醒说,吃食堂不能勉强,并问,你们这里是不是还勉强?胡乔木根据他们的调查,认为食堂这个制度现在还不算勉强的。他说:“我们原来很留神研究这个问题。长沙县的情况很特别,非常明了,食堂根本不可能散了,它把好多人家连到一起去了,一个食堂就是一个屋场,所谓屋场就是一个小队。”毛泽东问:“为什么弄成这个样子?”胡乔木说:“这是因为拆房子拆得多,搬房子搬得多,已经搞到这一步,再返回去就没有必要了,群众现在习惯了,他觉得这样有好处。我们问了一些贫农、下中农,他们对食堂都还是满意的。他主要是觉得痛快、干脆,不管那么多的闲事了,这个群众还是高兴的。”毛泽东又问:“这是并了的,没有并了的呢?要走那么远的路去吃饭,谁人来吃呀?”张平化接过来回答:“有这个问题。这次我专门回家看了一趟,在大山区里头。他们那个生产队原来有五个食堂,以后并成三个。这一次整社,群众要求再分成五个,还有个别较远的单家独户,允许他单独开伙。”毛泽东又问:“你们有没有农忙食堂?”张平化答:“没有。我们有个规定,冬天的时候,晚上可以回家做一顿,因为要烤火。”毛泽东特别嘱咐:“烤火问题要解决。”张平化说:“食堂办得好不好,柴火关系很大。”讲到柴火,毛泽东联想到浙江的调查,他说:“浙江同志讲,食堂实际上是一个造饭工厂,它不做菜的,社员把饭打回去吃,回去凉了,又要热一顿,结果柴火两头分散,家庭要烧柴火,食堂又要烧柴火。”张平化说:“我们也有这种情况,因为居住分散,回家他还得煮一次。”毛泽东说:“那何必呢?”胡乔木接着又谈起他们调查的情况:“我在一个小队里面,住了五六天的样子,他们那个大队食堂搞得好,食堂都有桌子,一桌一桌地坐,我们在那里和大伙一起吃饭。吃饭还是有保证,粮食、菜、油、盐这些都有保证,所有社员对这一点还是满意的。”张平化紧接着说:“食堂办得好,它是受社员欢迎的。办得好的食堂,把各家各户的特点都照顾到了。”毛泽东在湖南听到的都是对食堂肯定的话,这与浙江的调查正好相反。他进一步提问:“既然社、队有一、二、三类,难道食堂就没有三类的?”张平化说:“去年我们排了一下,办得比较好的占百分之十;办得差一点的占百分之二十。总的来说,垮食堂还没有成风。”胡乔木又补充了一句:“它遇到灾难的时候,还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样是食堂,同样是经过亲身调查和耳闻目睹,浙江调查组与湖南调查组反映的情况却这样不同。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浙江调查的是一个坏的生产队,湖南调查的是一个好的生产队。这样,对毛泽东来说就有一个比较。[288]
从上面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看到,由于胡乔木调查的是一个好的生产队,因而他通过初步调查还是对食堂持肯定态度的。在调查中他认为由于办食堂的时候,拆了许多房子,同一个小队的人集合到了一起,这样的话,食堂一般就难以散了。
张平化谈到他们虽然没有农忙食堂,但是为了方便群众,食堂就不是办得越大越好。他举了一个食堂合而又分的例子,同时还表示居住太远的社员也可以自己做饭。为了冬季取暖的需要,晚上社员还可以在家里做一顿饭。
毛泽东一再表示吃食堂不能勉强,同时还要注意冬季取暖的问题,对两头开伙提出疑问?从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并没有把食堂作为社会主义的阵地和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标志。他考虑食堂问题是从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群众生活着眼的。
三月七日,毛泽东在广州鸡颈坑与王任重谈起食堂问题时说:“参加食堂也是要大家愿意。如果不愿意就搞农忙食堂,不愿意吃食堂的也可以让他在家里吃。”但他又说:“我们办食堂这个制度是肯定了的。”王任重说:“食堂不办不行,肯定还是要办,因为妇女要参加劳动,还有一部分贫农确实要吃食堂。但有一部分中农也确实不愿意吃食堂,因为不如家里吃得好。”毛泽东说:“城市里头吃食堂的人才占百分之四十,农村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吃食堂就行了。”王任重说:“河南他们还是肯定吃食堂,现在就是一个烧柴问题。好多人去拾柴供应食堂,结果没有多少劳动力去搞生产。有的拆房子烧,有的拆桥烧,有的甚至把修好了的水闸拆了当柴烧。”毛泽东说:“那就非得改变不可!”[289]
从这个谈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是肯定食堂制度的,他主张在自愿的基础上办食堂。如果社员不愿意就让他在家里吃,只搞农忙食堂。关于办食堂就要解决烧柴问题,有的地方破坏现有建筑设施,干一些“砸锅卖铁的事”,来解决食堂的柴火问题,毛泽东对此提出了批评,说“非得改变不可”。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既要求办食堂,又在着手纠正办食堂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在三月十三日的三南会议上,毛泽东讲到食堂问题。他说:“有些食堂难以为继。广东有个大队总支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山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前三条都是讲的不利于生产,第四条是个总结。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没有柴烧把桥都拆了,还扒房子、砍树,这样的食堂是反社会主义的。看来食堂要有几种形式,一部分人可以吃常年食堂,大部分人吃农忙食堂。北方冬季食堂非散伙让大家回家吃饭不可,因为有个取暖问题。” [290]
这里毛泽东用一个基层支部书记的话,尖锐地指出了办食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就非散伙不可。鉴于这种情况,毛泽东在坚持食堂制度的同时,再一次重申了食堂的多样化,指出一部分人可以吃长期食堂,大部分人可以吃农忙食堂,北方冬天由于有个取暖问题,就要让社员回家做饭。我们看到,通过调查毛泽东对食堂制定了更为灵活的政策。
毛泽东通过调查,初步发现了创办食堂过程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他将这个问题提出来在党内进行讨论。可是在一九六一年三月的广州会议上,在讨论食堂问题时,意见却很不一致。[291]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更深入的调查,进一步在党内取得一致意见。
四月九日,在长沙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张平化反映,在讨论“六十条”时,争论比较多的一个是食堂。讲到食堂问题,张平化说:“讲食堂好的,讲得很多;讲食堂坏的,也讲得很多。我听了以后,觉得原来自己对食堂的看法有些片面,好像不喜欢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农。”毛泽东说:“才不是哩!”张平化说:“现在看来不见得。”毛泽东肯定地说:“不是。愿意参加食堂的是少数人。食堂的确存在这几个问题,所说用工太多,浪费劳动力嘛!浪费柴火,破坏森林嘛!还有浪费粮食,再一个就是社员不能养猪。得两头搞,一头是搞食堂,一头是家里开伙。”
毛泽东对张平化说,湖北在群众中讨论“六十条”时,食堂也是集中讨论的问题之一,毛泽东说:“食堂也是个平均主义嘛!”
胡乔木在汇报食堂时谈到:“食堂问题在目前特别突出。干部很敏感,群众也很敏感,一谈就是食堂。原来我在长沙看到的情况,是食堂搞得好的。同时还有这么个原因,就是过去省委一贯强调这个东西,干部不敢议论这个问题,群众也不敢议论,所以就没有发现怀疑的言论了。这回‘六十条’这么一说,好些大队反映,说念这一条的时候,群众欣赏的是末了一句:‘可以不办’。我们在韶山大队为着先试探一下,找三个小队长和这三个小队的一部分社员,一起座谈‘六十条’里面的主要问题。座谈会一开始,就对食堂问题展开了非常尖锐的争论。双方都举出理由,针锋相对。”毛泽东问:“你参加了?”胡乔木答:“我参加了。我们原来都没有这个思想准备。我原来对于食堂还是比较热心的,经过几次辩论以后,觉得他们提出不办食堂的理由是有道理的,是对的,应该考虑。”胡乔木列举了一些理由,肥料减少了,山林被破坏了。毛泽东说:“还有,浪费劳动力。浪费劳动力,破坏山林,不能养猪,就是广东提得那几条。还有一条,是不是浪费粮食的问题。”胡乔木说:“他们也讲到这个问题。家里吃饭,多一点少一点,他就是量体裁衣了;而吃食堂呢,有那么多定额,反正要吃掉,吃掉了还觉得不够,吃得不好。”毛泽东又说:“还有一条,在食堂吃饭没有在家里搞得好吃。”接着又问:“现在马上散行不行呢?”胡乔木说:“农村里头有些问题了。”毛泽东说:“锅灶、柴火、粮食。”胡乔木:“主要还有房子问题。根据韶山公社五个大队的统计,八十九个食堂,已经散掉五十个,讨论‘六十条’以后,估计还要继续散。”毛泽东又问:“他要维持干什么呢?”胡乔木:“有个思想没有解放,因为省委宣传部宣传得比较久,都说食堂是社会主义阵地。”毛泽东:“河北也是这么宣传的嘛,什么社会主义食堂万岁。”胡乔木:“人民日报写过社论,也说公共食堂万岁。我觉得,第一,现在解散有利;第二,现在可以解散。”毛泽东:“要看现在有没有锅灶,有没有粮食,有没有柴火,有没有房子。”胡乔木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说:“我们倾向于快一点解决为好。虽然有些困难,分过了之后,群众还是会陆陆续续自己去解决的。”
湖南调查组在食堂问题上态度的改变,说明要了解真实情况,特别是食堂这样的敏感问题,必须做深入的调查。走马观花不行,时间短了也不行,只调查一个地方也不行。胡乔木这次对食堂问题的汇报比上一次汇报,深刻得多,具体得多了。他的汇报,把广大群众对解散食堂的迫切希望和要求,活龙活现地展示出来,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毛泽东听完汇报后说:“听你这一讲,我现在到韶山去,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还不是你讲的这一套。”[292]
由此我们看到,胡乔木的这个调查报告与他上次对食堂的那个调查报告的结论几乎相反,上次是对食堂持肯定态度,而这一次经过深入调查后,却主张解散食堂,对食堂持否定态度。张平化也认识到不愿意吃食堂的不只是富裕中农,还有更多的贫下中农也对吃食堂有意见。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识到了食堂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是不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进一步看到了食堂用工太多、浪费劳动力、浪费柴火、破坏山林、浪费粮食、不能养猪、缺少肥料这些弊端,也注意到了社员打饭后,还得回去重新热饭,冬天又不能取暖,多数人对食堂已经有了怨言,不愿意参加食堂。从谈话中毛泽东问有没有锅灶、粮食、柴火和房子来看,他已经开始考虑是否要解散食堂了。但是这还要通过进一步调查,并在党内征求意见,取得各级干部的认同和支持。
四月十四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并附有四份材料。四份材料中,最显眼的是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报告说:“在韶山公社干部和社员讨论‘六十条’的时候,我们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共食堂问题。从群众反映看来,大多数食堂目前实际上已经成了发展生产的障碍,成了党群关系中的一个疙瘩。因此,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愈早解决愈好。”报告在列举公共食堂各种问题之后说:“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食堂势在必散,而且散了并没有损失,反而对整个工作有利。”湖南调查组根据韶山一个食堂的经验证明,“群众要求散的食堂不但应该散,而且可以散得很快很好。”
这是毛泽东收到的第一个主张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四月十五日,毛泽东把胡乔木的来信及四个附件批给张平化,请他印发湖南三级干部会议,予以讨论。十六日晚,毛泽东召集刘少奇、陶铸、胡乔木、王任重开会。会上,“谈到食堂问题,大家都认为这是脱离群众、最不得人心的一件事。办了公共食堂妨碍了生产的发展,对于救灾非常不利。”过了十天,四月二十六日,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名义将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作为研究和解决食堂问题和有关问题的参考。在文件标题下面加了一个副题“胡乔木同志关于公社食堂问题的调查材料”,以突出食堂问题。[293]
我们看到,胡乔木的报告认为食堂已经成为生产的障碍,党群关系的疙瘩,因而明确主张解散食堂。从毛泽东将胡乔木的报告及其附件批示给湖南三级会议来进行讨论,进而召开会议来研究食堂问题,并随后又将胡乔木的报告及其附件转发各地党委来看,毛泽东已经将是否解散食堂问题纳入了决策程序,只是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实施。
这是在食堂问题上的真正突破。曾几何时,“公共食堂万岁”,“公共食堂是社会主义的阵地”,“必须坚持公共食堂”等口号,喊得震天响。人们都把公共食堂看作人民公社的一项基本制度。况且,“六十条”对食堂的规定,总的精神还是要办。所以,在解散食堂问题上,要全党上下达到一致的认识,还需要一段时间,并且涉及修改“六十条”的问题。但从毛泽东的态度,特别是从转发胡乔木的调查报告来看,他是想在征求意见后就解决这个问题。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了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在谈到食堂问题时,周恩来说:绝大部分甚至全体社员,包括妇女和单身汉在内,都愿意回家做饭。毛泽东将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地、区党委。[294]
五月八日,毛泽东收到胡乔木当天的来信,信中报告最近调查情况。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韶山公社食堂已由原有的一百一十二个减为六个,其中五个不久都将不办。对于在短短的三天时间内基本解决全公社的食堂问题,群众反应热烈的程度难以想像,有的甚至说这是“第二次解放”。预计最近即可在湖南全省范围内解决。五月九日晨三时,毛泽东将胡乔木来信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295]
从毛泽东将周恩来的电话汇报记录和胡乔木的信件转发各地党委来看,毛泽东虽然是给各地党委决策提供参考的,是征求他们意见的,但是其解散食堂的意向是明显的。
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信中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关于食堂问题,比较复杂,不能像供给制一样一刀两断地下决心,要走群众路线,完全根据群众自愿。[296]
从邓小平、彭真的信中可以看到,他们主张是否解散食堂要根据群众自愿,不要像供给制一样一刀两断地下决心。毛泽东也将这个意见转发全党,希望经过各级党委的酝酿和讨论,以便使解散食堂这个问题,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到二十六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己管理、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实际上是取消了公共食堂制度。经过反复调查,充分酝酿,这两个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问题,终于彻底解决。[297]
由以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在取削食堂制度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重重的阻力。食堂的利弊在哪里,公共食堂制度到底怎么样,不是谁说了算,还是要通过实地调查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毛泽东在调查过程中,一直着眼于食堂对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食堂能否存在下去的主要标准。毛泽东在开始的时候无疑是支持食堂制度的,但是在调查中发现了食堂的种种弊端,特别是食堂制度里面潜藏着浓厚的平均主义气息,已经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并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于是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又经过充分的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实际上取消了食堂制度。
食堂制度的取消,不仅方便了群众生活,同时也进一步解决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平均主义问题,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了条件。这样就便于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从而保证人民公社沿着健康的道路继续发展。这是在探索过程中取得的又一个成效。
从以上我们对文献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毛泽东从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出发,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公社的体制。
立足于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同时也为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和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毛泽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了社、队规模。人民公社一般以乡为范围,生产大队相当于过去的高级社,生产队相当于过去的初级社,初级社一般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他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解决了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取消了供给制和食堂制度,进一步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解决了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样就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民公社体制。经过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并促进了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后来农业的快速恢复就是证明。
在人民公社体制的变革中,确立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条件下前进中的后退。因为这不仅保留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为以后人民公社由队有向社有过渡留下了通道,同时就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也不过是在规模上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有相似之处,而在本质上他们之间还是有着重大区别的。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虽然在规模上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都是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但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分配方式上却存在着重大不同。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由于以土地和生产工具入股为特征,并没有否定私有制,在分配方式上仍然是按照入股的生产资料和按劳分配的比例来进行分配,从性质上来说是半社会主义的。而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则是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在分配方式上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从性质上说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因而从形式上看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似乎是退到了初级社,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与初级社有着重大区别的。因而我们说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前进中的后退。
6、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二: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前面我们分析了当时农村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毛泽东不仅贯彻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又进一步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重新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克服当前困难的方法。
可是在这个时候,农村中出现了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呼声和行动。包产到户是一种统称,实际上包括六十年代初在我国农村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以家庭为主要单位的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最初出现在安徽农村,并得到省委的支持。不久,河南、广西、湖南、浙江、陕西、甘肃、贵州等省部分地区也相继出现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 [298]
当时搞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安徽全省达80﹪,甘肃临夏地区达74﹪,浙江新昌县、四川江北县达70﹪,广西龙胜县达42﹒3﹪,福建连城县达42﹪,贵州全省达40﹪,广东、湖南、河北和东北三省也都出现了这种形式。据估计,当时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约占20﹪。[299]
面对各地出现的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受毛泽东派遣的农村调查工作组负责人田家英,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在经过调查后,纷纷予以肯定和支持。他们希望把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在全国予以推广。这种想法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同意和认可。
(1)邓子恢主张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是怎样出现的呢?邓子恢对包产到户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在一位老农的启发下,安徽创造了在计划、分配、大农活、用水、抗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即“五统一”)的“责任田”,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的形式。这年三月,安徽省委作出决定,在全省普遍实行这种生产形式。因怕被人误解成是“单干”,他们把这种形式叫做“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制。
一九六二年六月十四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致函邓子恢并转谭震林说:安徽群众“特别强烈要求的”,是“‘责任田’三年不变,人大代表李有安(劳模)甚至代表群众说话,提出三年又三年不变”。六月,李富春也致函刘少奇、邓小平并书记处诸同志,说他本月十六日途经安徽一些地方,看到农民生活好了,没有浮肿病和逃荒要饭的了。同农民谈话,农民都说:“实行包产到户好,积极性比过去高了”,“现在自己种自己收,多种就多收,多收就多吃”。六月二十九日,他还致函正在湖南农村和田家英一起做调查工作的梅行说:农业问题恐需“在政策上要活些,要以退为进”。[300]
一九六二年上半年,安徽在全省范围内纠正“责任田”。四月初,宿县符离区委书记给邓子恢写信反映群众的意见,认为“责任田”坚持“五统一”,就是坚持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原则,方向是正确的。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重视,他让中央农村工作部派工作组去安徽一些县做调查。六月中旬和七月十八日,工作组先后给他发来《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宿县王楼公社王楼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宿县城关区刘合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田的情况调查》。这些材料都是肯定“责任田”的,认为是“在集体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上找到了一条出路”,群众说:“越干越有奔头,最好一辈子不要再变。”
在一九六二年五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赞成在有些地区适合搞包产到户的就让农民搞。五月九日,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子恢在谈农村工作问题的发言中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自留地、饲料地、借冬闲田、自由市场等也可以适当放开或扩大。他说:“我认为,当前在一定范围之内,扩大小自由没有危险。过去我们对自发资本主义的危险,我看也有点太夸大了。因此,可以适当扩大小自由。”“我认为,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借地、借冬闲田等,总不要超过总耕地的百分之二十。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加上百分之二十的小自由,就变资本主义呀?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就发展资本主义呀?把资本主义看得太厉害了。” [301]
五月二十四日,他给党中央、毛泽东写了《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主张给农民多一点“小自由、小私有”,强调建立生产责任制是“今后搞好集体生产、巩固集体所有制的根本环节”。五月底至七月中旬,邓子恢还先后应邀在军委总后勤部、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央高级党校等单位作过多次长篇报告。这些报告分析了在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产量连续下降,农村元气大伤的原因是:所有制变动太大、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瞎指挥、经营管理没有上轨道、干部中存在特殊化作风、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等。他详细比较了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优缺点,结论是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但是因为经营管理没做好,优越性没有发挥出来。因而,他主张除固定所有制、做好经济工作以外,主要是搞好经营管理,也就是“必须要有严格的责任制”。他主张搞联产计酬的包产到户。他说:“农活生产责任制不和产量结合是很难办的。因此,有的地方包产到户,搞得很好,全家起早摸黑都下地了。”他认为,不能把“包产到户”说成是单干,因为“土地、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体经济”。七月二日,安徽宿县符离区党委全体同志又给邓子恢并党中央寄来《关于“责任田”问题的汇报》,列举了七条理由证明“责任田”方向是对的,列举了十个变化说明它确实好。
在这种情况下,邓子恢坚信“责任田”的办法是正确的,决心把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调查材料和安徽来信都送给毛泽东看。[302]
从上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邓子恢关于三年困难时期农村粮食产量下降原因的分析,关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但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的分析,确有合理之处。邓子恢认为由于土地和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因而在农村搞包产到户不是搞单干的认识则是有局限性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土地为集体所有,但是由于当时的农业仍然是手工生产,这样生产工具就基本上归农民个人所有,这又何谈归集体所有呢?
我们知道,农业生产有计划安排和集体劳动,是农业合作社经济的重要特点。而实行包产到户后,实际上就使这两个特点荡然无存,这就给农业合作社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蒙上了严重的阴影。
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基本核算单位在生产队,实际上这是以生产队作为组织农业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基本组织形式。生产队的规模虽然相当于初级社,但是又与初级社有着重大区别。因为在初级社,农民的生产资料要参与分红,还是半社会主义;而生产队却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全部按劳分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
实行包产到户后,就将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基本核算权又进一步下放到了农户,由家庭取代了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这样不论在生产组织形式,还是在分配方式上,就改变了生产队在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中的基本核算地位,实质上又恢复了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的恢复,不仅使得过去行之有效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良土壤,适度规模经营,科学种田,在推行起来会遇到严重障碍,同时也使得依靠生产队提供积累的社有经济的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因为社有经济特别是社有工业一开始就是依靠生产队从农业方面提供的积累发展起来的,发展起来后也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在小农经济下,就会使社有经济特别是社有工业的发展不论是从资金上还是从市场需求上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一旦实行了包产到户,那么作为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就发生了变化,这将会动摇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人民公社迟早也会解体。在人民公社瓦解的情况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难以建立起来的。这样不仅会带来农村的两极分化,而且也难以通过社有工业的状大,来逐渐提高农村的工业化水平,这样就造成了农村发展的严重困境。同时,随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瓦解,就不仅会使我党失去在农村执政的根基,还会使社会主义文化和思想观念失去在农村弘扬与发展的经济基础,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因而我们说,包产到户实际上是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从形式上又恢复了过去小农经济的发展方式。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克服困难的权宜之计,农业生产好转了,就还可以恢复到原来的方式上啊。既然是权宜之计,那么为什么不依靠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来克服困难,还要进一步费尽周折,进行包产到户呢?在缩小社、队规模,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后,到底能不能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呢?下面我们的研究将会进一步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看到,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的推行,人民公社被解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包括后来的乡镇企业)趋于瓦解,造成了积重难返的三农问题就是明证。
(2)田家英主张分田到户。
田家英原来是反对包产到户的,那么他又是怎样转变态度,主张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呢?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找来田家英,要他组织一个调查组,主要了解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他指定了四个调查地点,都在湖南。一个是毛泽东的家乡湘潭韶山,一个是刘少奇的家乡炭子冲,还有湘乡唐家坨(毛泽东的外祖家)和长沙天华大队(一九六一年刘少奇蹲点的地方)。他嘱咐田家英,要向刘少奇报告一下,问他有什么指示,他那里有什么人参加调查。田家英回到北京,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表示同意,并且很关心调查组,说湖南三月份天气还很冷,可以向湖南省委借些棉大衣给大家穿。
很快,田家英组织了一个十七人的调查组。三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在武汉东湖招待所接见了调查组全体成员。他兴致很好,谈笑风生,并向调查组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要同当地干部,省、地、县、社各级干部相结合;第二,不要乱指挥;第三,头脑不要带东西下去,只带一件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第四,要做历史的调查,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观点;第五,看到坏人坏事不要乱说,好的可以说;第六,参加点轻微的劳动。
三月底,田家英带领调查组分别去了韶山、炭子冲和唐家坨。天华大队一直没有去。[303]
田家英在调查中遇到一个突出而又出乎他意料的情况,就是一些地方的农民普遍要求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因而他逐渐萌生了用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渡过暂时困难的想法。
田家英在调查期间,农民强烈要求工作组“帮个全忙,把田分到户”,中央“只应当大家,莫当小家”,“小家让农民自己去当”。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田家英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开始赞成农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304] 田家英到上海去向陈云汇报,陈云称赞他“观点鲜明”。[305]陈云的鼓励更进一步坚定了田家英的信心。
田家英于一九六二年六月底回到北京,由于毛泽东还在外地,他将分田到户的意见先向刘少奇作了汇报。七月六日,毛泽东回到北京,田家英又向毛泽东汇报了分田到户的意见。他说:现在全国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百分之三十,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达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是集体和半集体。(有的文献资料上说,田家英主张百分之六十的农民搞分田到户,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搞集体经济。—引者注)等到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306]
据邓力群回忆:“七千人大会以后,事实上毛主席对农村的情况还是不放心,要田家英带一个调查组去了解农村整风整社的情况。田家英首先来到毛主席的家乡韶山。因为韶山是毛主席的故乡,韶山的老百姓讲话,也就毫无掩饰,没有什么顾忌。调查中,田家英问他们,经过‘六十条’这套办法行了没有?多数农民讲退得还不够。少数农民讲行了。他们又到湖北、安徽去调查,都是同样的意见,认为退得还不够。怎么办呢?这些农民讲:‘分田到户’。当然,他们没有讲解散人民公社。
田家英带着这些意见回到北京。当时毛主席在外地巡视还没有回来,田家英就向少奇同志讲了。少奇认为解决人民当前的严重困难,采取这样的办法是可以的。”[307]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田家英是在调查过程中,在基层农民的要求下,才逐渐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
分田到户与包产到户还不一样。包产到户虽然在生产上又恢复到了过去的小农经济形式,是对集体生产和统一管理的否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但是还没有否定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从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上来说还是在肯定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的行动。
分田到户则是将土地分给农民,这样不论在经营方式上,还是在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上,就由集体所有制又退回到了农民个体所有制,退回到了农业合作化前。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
实行分田到户,就说明农业合作化后依靠集体所有制是难以克服困难的,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克服当前的困难。这也就宣告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失败,客观上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并没有什么优越性。
有人可能会说,这仅是权宜之计,等以后农业生产恢复了,再将农民引向集体化道路嘛!田家英当时就是这种观点。
我们认为这种设想是不错的,可惜是难以行得通的。当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采取措施来克服困难,却实行分田到户,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想依靠这种方式来克服困难,恢复生产。这就客观上说明当时中国应当走新民主主义道路,而不是社会主义道路。
党内外有不少人认为当时中国应当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又刚刚进行了尝试,是因为遇到了困难才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这样在已经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情况下,即使农业生产恢复了,仍然会在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上遇到强大的阻力。试想,由其如此,为什么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面临的困难呢?这又何必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呢?因而我们说这种设想虽好,却是走不通的。
我们可以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即使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当三农问题出现的时候,包产到户这种经营形式积重难变的现实中得到答案。
(3)中央政治局常委多数人同意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通过我们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子恢主张包产到户,田家英主张分田到户,他们的意见反映到中央后,在一线主持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这个问题首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的调查中反映出来。
陈云在一九六0年秋冬赴冀、鲁、豫、皖、苏、沪考察农业问题时,就多次提出调整农业政策,以调动农民积极性,解决农业困难。
一九六一年三月广州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有些负责干部不赞成安徽搞包产到户的做法,陈云不以为然,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当允许人家实验嘛!”这年六、七月间,陈云到家乡上海青浦县做农村调查,亲自开座谈会,亲自到农家走访,亲自到地头察看庄稼的长势,看农民养猪、养鸡,了解农民的副业、自留地等情况,围绕着调查农村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解决农业困难这个中心展开。他蹲在这个调查点上,用了半个月的时间。[308]
七千人大会后,陈云又提出并组织人力研究农业恢复的速度和办法,以便在这个基础上作出怎样进行工业和基本建设调整的决策。[309]
一九六二年五、六月间,陈云找姚依林、陈国栋等谈恢复农业生产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彻底,与其包产到户不如提分田到户。”因为他认为:用重新分田的办法,可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便恢复农业的产量。为此,他要姚依林帮助他算一笔帐,分田到户以后,农业生产每年能增产多少,国家能掌握多少粮食。姚依林担心地说:“这个问题,毛主席怕不会接受。”陈云说:“毛主席是实事求是的,我去讲!—先搞分田到户,这更彻底一点。集体化以后再搞!”[310]
薄一波回忆道:“1962年春夏之交,陈云同志在上海、杭州。他看了安徽‘责任田’的材料,认为是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办法。他打算向毛主席进言。”[311]
据邓力群回忆说:“陈云在上海效区也作了一些调查,结果他和田家英的意见不谋而合。陈云同志说,现在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我们把田分给农民,有利于动员农民保卫自己的土地。”[312]
由此我们看到,陈云是明确主张分田到户的。这是他在农村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他将分田到户作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乃至于抵抗蒋介石反攻大陆的手段。
陈云六月二十四日回到北京后,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陈云后来回忆说:“当时主席未回北京,先与刘少奇谈,刘同意。又与林彪谈,林彪也同意。找邓小平谈,邓答分田到户是一种方式,可以用各种各样方式。再与总理谈,总理第一天听后说要考虑一下,到第三天总理说耕牛农具等已经合了,不应再散。”[313]
七月六日,陈云致信毛泽东,说:“对于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次,估计一个小时够了。我可以走路了,可以到你处来。”
当天下午,毛泽东约见了他。陈云申述了主张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他还说,分田到户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314]
我们看到,陈云先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在中央一线工作的常委之间进行酝酿,交换意见。这几位常委与他的看法大体一致或没有表示不同意见。于是陈云才向毛泽东申述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说分田到户后,农业生产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这话在党内被誉为经济管理行家的陈云口里说出来,是非同凡响的。下面我们根据业已公开的文献资料进一步考证其他常委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
首先处于一线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上又是什么态度呢?
一九六二年六月底,田家英结束了湖南调查,回到北京。田家英回到北京时,毛泽东还在外地,他立即向刘少奇汇报。汇报刚开了个头,刘少奇就接过去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接着他提出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对当时国内形势的估计比较严峻。他说:这样下去,无产阶级专政要垮台,我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田家英问刘少奇,他关于分田到户的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少奇说,可以。[315]
我们看到,田家英向刘少奇汇报时,提出了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当即接受,并且同意田家英将这个意见报告毛泽东。还说他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担心政权会垮台。刘少奇在判断形势,分析问题的时候,从最坏的结局出发,做好各种准备,当然是必要的。从当时及后来形势的发展来看,刘少奇的对形势的判断显然是过于严重了。
当时和田家英一起参加调查工作的逄先知,后来在谈到这次汇报时也回忆道:“汇报刚开了个头,就被刘打断了。刘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就提出关于包产到户(应为分田到户—引者注)的主张,并且详细讲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田问:‘少奇同志这些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说:‘可以。’刘少奇又吩咐田家英把他的意见在‘秀才’中间酝酿一下,听听反应。他为慎重起见,并且希望能够真正听到‘秀才’们的真实意见,嘱咐田不要说是他的意见。”[316]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刘少奇不仅赞同分田到户,还让田家英就这个问题在“秀才”们中间征求意见,也同意田家英将他的意见向毛泽东报告。这里令我们感到有疑问的是,为什么刘少奇对在毛泽东主导下进行的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以及这种调整对农业生产恢复的作用无动于衷,他自己也不从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出发,去探索农业生产恢复的机制和办法,反而却热衷于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呢?这不是对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失去了信心吗?
既然刘少奇同意分田到户,那么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邓小平又是什么态度呢?
七月二日,邓小平说:“恢复农业,相当多的群众提出分田。陈云同志作了调查,讲了些道理。意见提出是好的。”还说:“不管是黄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就用哪一种方法。我赞成认真研究一下。分田或者包产到户,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你说不好,总要有答复。对于分田到户要认真研究一下,群众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不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去搞。过渡时期要多种多样。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进。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这几年就是千篇一律。”[317]
七月七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与会者时,也谈到了包产到户问题。他说:“有些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方,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百分之二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怎么解答这个问题,中央准备在八月会议上研究一下。现在‘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
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么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使他合法起来。这都是些初步意见,还没有作最后决定,以后可能不算数。”[318]
邓小平提出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要认真对待,进行研究,作出答复,这种态度是慎重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提出“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的观点则令人深思。作为党的高级领导人,在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关健问题上,就应该分清是非观念,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作群众的向导,而不能仅仅着眼于群众的眼前利益,盲目顺应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背后,甘当群众的尾巴。他没有注意到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这对形势的好转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他提出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意见,还没有最后作出决定,但是从他谈话的内容看,显然他是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意见的。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猫论”以及后来关于“姓资和姓社论”的观点已经开始在这里出现。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小平是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那么,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来和林彪在这个问题上又是什么态度呢?
前文我们从陈云的回忆中已经看到了周恩来和林彪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现在我们依据其他的文献资料再进一步作出考证。
据邓力群回忆说:“田家英在7千人大会以后,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再到农村作调查,从湖南韶山、湖北带回了新的情况,1962年7月,提出了新的意见,这是事先没想到的。这时,陈云同志在上海,他到小蒸公社亲自做了调查。田家英向陈云同志汇报,百分之六十的农民认为退得不够,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解决问题,陈云同志同意他的意见。田家英回到北京跟少奇同志汇报,少奇同志也同意他的意见,让他向其他的同志征求意见。小平、林彪同意,总理没表态,6个常委里有4个常委同意分田到户。那时的人民公社,办了才几年,遇到那么大的困难。陈云、田家英亲自作调查,少奇同志在湖南农村住了四十几天,对农民的苦处、思想感情,感受最痛切。”[319]
同时,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还可以看到,陈云六月二十四日回到北京后,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 [320]
由此我们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林彪是持赞成态度的。而周恩来则没有表示态度,也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
从以上对文献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中的四位赞成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其中一位没有表态。也就是说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中的五位领导同志没有表示不同意见。这也就表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政治局常委内的多数同志已经取得了一致意见。
由此看来,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恢复发展农业生产问题上,出现了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毛泽东主导下,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探索一条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在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以此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这种方法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赞成和支持。这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直接决定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中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新民主主义道路(也就是资本主义道路)。
7、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的认识上出现的分歧及其原因分析。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经济出现困难的时候,我们党内产生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这两种方法产生的根源是由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不同认识造成的。
(1)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
这种分歧突出地表现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是否已经过去了。毛泽东认为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判断曾经在中央领导层内基本上取得了共识,写入了刘少奇代表中央在七千人大会上所作的书面报告。但是会后却发现,一九六二年的预算中存在着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随后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这样在经济形势的认识上产生了严重分歧。
① 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
一九六0年十月以后,针对当时出现的严重经济困难,中央制定了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来在全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纠正了“五风”,取消了食堂和供给制,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人民公社六十条》、《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商业一百条》等一系列规定。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毛泽东认为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开始,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的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经济形势时认为,问题暴露出来了,将走向反面,现在是退到谷底了,形势到了今年,是一天天向上升了。达于极点,天下大乱,要转向治了。困难是暂时的,会逐步好转的。我们碰了钉子,有了经验,这是最宝贵的,现在向好的方面转化了。他说:“这次会议搞了几个好文件,如‘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等,证明我们的经验比较多了。”
毛泽东认为,经济形势一九六一年到了谷底,从此一天一天向上。这是他对经济形势的基本估计,并且一直坚持这个估计。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党内发生过分歧。[321]
这是毛泽东关于当时经济形势的一个基本判断,那么,这个判断有什么事实依据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毛泽东听取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等工作汇报。江渭清汇报说:今年农村粮食计划分配比去年少,但加上自留地、十边田,估计百分之七十的地方比去年好,百分之十五差不多,百分之十五有困难。江苏征购任务已完成百分之九十四,棉花超产,原定征购一百五十万担到二百万担,实际完成二百二十万担。猪、家禽、外贸、财政情况都比较好。
毛泽东听完后,当天写信给主持财贸工作的李先念和姚依林,要他们也来听一听江苏省委的经验汇报:“江苏有一些好经验,工业、农业和财贸几方面的,很值得听一听。”
在谈到形势时,毛泽东说:对形势要从积极方面去看,有困难要想办法去战胜它。缺点可以有几千条,但这是可以克服的。不可理不直、气不壮,不要灰溜溜。潜力是很大的,有困难,有办法,有希望。久卧思起,现在是起床的时候了。
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下放问题,毛泽东说:贯彻要快一点,一传达下去可以调动积极性。有人认为这是倒退。这不是倒退,是前进。不是讲底子薄吗?主要是生产队底子薄,要使生产队由薄变厚,就要发展生产力,就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要肥料就要养猪,要把猪养好,把牛养好,也是生产队来管。要明确大队干什么,生产队干什么,不弄清楚,生产队的积极性起不来。他特别指出一点:“包产到户这事,不可干。”
讲到一九六二年的工作时,他说:明年工、农、商、学、兵、政、党要全面走上轨道。党是领导一切的。要搞个几十条,大家遵守。明年要开会,开个大动员的会议。明年一月开中央工作会议,无论如何要抓好工作,争取主动。要识大体,顾大局,要加强纪律性。[322]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毛泽东路过天津,又听了河北省委负责人刘子厚、阎达开和天津市委负责人万晓塘等人的汇报。毛泽东着重谈了对形势的估计问题。他说:今年比去年好,形势已经在向好的方面转。农村在向好的转。工业有了七十条,也在向好的转。商业也搞出了一百条。困难不要好久就可以克服,再有一年就过去了,还是大有希望。要弄清总的形势,开会时要讲讲形势,恐怕需要。[323]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上,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局第一书记开会。周恩来谈到他对形势估计的四句话“形势好,成绩大,困难多,任务重”的时候,毛泽东说:“形势是好的,错误都在改正,比去年好,在向好的方面走。农业有了六十条,工业有七十条,教育有六十条,商业也将要有几十条或者一百条,这就有办法。”“这十二年,恐怕还是做对了的是主要的,占第一位,错误占第二位。我们十二年,已经有了两方面的经验,这就更强了,而不是更弱了。”[324]
一九六二年的夏收进一步验证了毛泽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毛泽东一九六二年六月三十日离开武汉。在返回北京途中,向几个省的负责人着重了解他十分关心的夏收情况。在郑州,从刘建勋那里得知麦收不那么坏,预计秋收还要好一点。在济南,从山东省委的汇报里,了解到“情况大变”,除了德州、惠民等地遭灾外,农村形势不坏。麦收四十二亿斤,比原来估计的二十九亿斤增加了十三亿斤。而河南、山东是几年来农业减产最严重、经济最困难的两个省份。此前,六月十八日,在长沙同湘潭地委书记华国锋谈话时,了解到湘潭地区夏粮增产了十亿斤。这些情况,对毛泽东作形势估计都是很有影响的。他七月五日到了天津,听刘子厚汇报时他说:“今年河南麦收秩序空前好。湖南也很好。麦收秩序空前好,出乎干部群众的意料。” [325]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当时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这不仅是基于中央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且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执行,同时农业生产恢复与发展的事实也在对此作出进一步的印证。这就成为毛泽东判断形势的基本依据。
② 陈云、刘少奇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
在对经济形势的认识上,虽然陈云、刘少奇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但是在七千人大会期间他们对形势的认识还是有区别的。
在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曾经接受了毛泽东关于形势的判断,一度认为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并将这个判断写入了他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326]而陈云则对此持有不同看法,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这表现在七千人大会期间,毛泽东要陈云在大会上讲话时,陈云却以“没有调查完,现在还没有把握来讲”为由,拒绝了毛泽东的要求。毛泽东问他那一年可以讲,他说过半年以后。可是才过半个月,陈云就在西楼会议上就经济形势和克服困难问题发表了长篇讲话。用后来陈云自己的话说:“1962年七千人大会,毛主席要我讲话,我不讲话,主要是和稀泥这不是我陈云的性格,同时又不能给毛主席难堪。”[327]这就表明陈云当时是不同意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做出的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的。
只是后来发现了一九六二年的预算存在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后,刘少奇的认识才又发生了变化,转而同意陈云的观点,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这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随后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显地表现出来。
这两次会议是为了贯彻七千人大会精神,具体制定经济调整政策措施的会议。这两次会议也是在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还未过去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因而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了“伤筋动骨”式的调整。
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后称西楼会议)。应刘少奇的要求,陈云在二十三日的会议上就目前的财政形势和克服困难的办法发表了讲话。
陈云分析了目前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同时提出六条克服困难的意见:(一)把十年经济规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恢复阶段,后一阶段是发展阶段。(二)减少城市人口,精兵减政。(三)采取一切办法制止通货膨胀。(四)尽力保证城市人民的最低生活需要。(五)把一切可能的力量用于农业增产。(六)计划机关的主要注意力,应该从工业、交通方面,转移到农业增产和制止通货膨胀方面来。陈云这个讲话,成为西楼会议和随后出台的进行大幅度调整的一系列政策的基础。
刘少奇非常赞同陈云的意见。他在插话和会议的结论里指出: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对困难情况透底不够,有问题不愿揭,怕说漆黑一团!还它个本来面目,怕什么?说漆黑一团,可以让人悲观,也可以激发人们向困难作斗争的勇气!现在处于恢复时期,但与一九四九年后的三年情况不一样,是个不正常时期,带有非常时期的性质,不能用平常的办法,要用非常的办法,把调整经济的措施贯彻下去。
会议作出三项决定:第一,现在在经济上是处在非常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恢复农业,稳定市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第二,“今后十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调整阶段,主要是恢复,部分有发展;后一个阶段,是发展阶段,主要是发展,也还有部分的恢复。”第三,由陈云、李富春和李先念向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成员传达这次会议的精神和中央的方针。[328]
在三月七日的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陈云再次就如何恢复生产、克服困难问题讲话。他强调,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是恢复阶段。对一九六二年计划要进行相当大的调整,把重点放在农业和市场上。计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生产和稳定市场方面。对重工业和基本建设的指标,要“伤筋动骨”。关于综合平衡,他认为,过去几年,基本上是按长线搞平衡,结果不能平衡;按短线搞平衡,才能有真正的综合平衡。
一九六二年三月八日,周恩来讲话。他说:总的形势,包括政治、经济,包括方针、政策、干部经验等等,从这些方面看,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同时他又指出:目前财政经济的困难是相当严重的,而且有些困难我们可能还没有看到,没有预计到。今年计划还需要大调整。原来还想慢慢转弯,现在看来不行,要有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说,过去是改良的办法,那么现在就要采取革命的办法。当然,步子一定要踩稳。关于“恢复时期”的提法问题,他说:在今后十年中要有个恢复时期,这是讲它的主要性质,而一般地仍可称它为“调整时期”。[329]
从以上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西楼会议从根本上改变了七千人大会上关于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会议就是以此来制定调整的方针政策,将重点放在农业上,今后十年划分为恢复和发展两个阶段。在对形势的认识上,刘少奇和陈云都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而周恩来对形势的估计却比较谨慎,在承认现在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同时,仍然坚持七千人大会上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认识。
四月二十三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他在会上谈了一些意见:(一)国民经济有全面失调的问题,要全面调整。(二)要有秩序地撤退。不然,搞乱了,党会失掉威信。(三)现在要讲清形势。看来,对形势还估计不足,不是过分。在经济上没有大好形势。所谓大好形势,是政治上,表现在党的团结,人民的团结。如果对形势认识不一致,就会发生不团结。但是,在讲形势时,不要讲得人心惶惶。[330]
我们看到,刘少奇认为现在不是估计过分的问题,而是对形势估计不足,因为最困难的形势仍然没有过去。当然,他也强调讲形势时要讲究策略,避免讲得人心惶惶。
为了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进一步调整一九六二年国民经济计划,五月七日至十一日,由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
周恩来在讲话中,对形势的估计,仍然重申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所作的分析,即从全国来说,最困难的时期已经基本渡过了,但是目前还是处在一个严重困难的时期。他估计,调整的时期要相当长,一般地说,第三个五年计划恐怕就是个调整时期。[331]
周恩来对形势的判断仍然坚持在七千人大会上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同时又认为目前还处于一个严重困难的时期。而刘少奇则仍然坚持他在西楼会议上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的观点。
五月十一日,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目前的经济形势怎么样?我看,应该说是一个很困难的形势。从经济上来看,总的讲,不是大好形势,没有大好形势,而是一种困难的形势。一部分地区的经济形势比较好,但那是部分的。总的来讲,是一种困难的形势。这一点,我看要跟干部讲清楚。讲了这么多年的大好形势,现在讲没有大好形势,而是一种困难形势,这个话很难讲。我们这回切实这样讲一讲,你们回去跟省委书记讲一讲,然后大家才好讲。我们这里不开口,人家是不好讲的。
我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了这样一句话: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一句话,现在大家都抓到了。最困难的时期是不是已经过去了?恐怕应该说,有些地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但在城市里面,在工业中间,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332]
“对于当前的困难是不是估计够了?现在我看是估计够了。但是对某些具体困难,也还可能估计不够,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要有准备。对困难的估计,无非是这三种:估计够了,或者估计过了头,或者估计不够。我看,对困难估计过分危险性不大。我们估计有那么多困难,后来发现好一点,困难没有那么多,这好,这危险不大。但是,对困难估计不够就危险了。我们多少年都是因为估计不够而陷于被动。是估计过头了危险,还是估计不够危险?比较起来,还是估计不够危险。现在还没有那种因为把困难夸大,而使工作受损失的危险。将来可能有那种危险,但是现在的主要危险还是对困难估计不够。” [333]
从刘少奇讲话看来,他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这和中南海西楼会议他对形势的判断是一致的。
由此看来,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均认为在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当时的方针政策就是在这个判断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到,对形势判断的不同,就会造成制定的方针政策的差异。
当然,在估计形势时,要从最困难处着眼,把出现最坏局面作为我们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这也是毛泽东一贯倡导的作法,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在制定了以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为核心的政策措施,并且已经付诸实施的情况下,形势到底有没有好转呢?刘少奇的估计到底符合不符合当时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呢?如何才能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万众一心来克服困难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后来出现的对当时经济调整是否煞车太急了的议论[334],实际上就是对当时刘少奇等人对形势判断是否符合实际提出来的疑问。
当时中央和地方的一些领导人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在七月二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到几个中央局主要负责人对这一段时间老是讲错误,讲困难,有意见。还谈到据陶铸、柯庆施讲,毛泽东表示恐怕讲错误差不多了,讲困难是否也差不多了,以后要讲克服困难。对此,彭真提出:“讲困难缺点到此为止,转为积极方面。”邓小平说:“我倾向这样。”[335]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事例。罗瑞卿在八月十三日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的发言中谈到,军队一些高级干部,对于把形势讲得很坏有意见。八月十五日,谭震林在发言时批评对困难估计多了。[336]
由此看来,在对形势的判断上,党内也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就构成了后来反对黑暗风的重要基础。
那么,毛泽东对于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当时经济形势的判断又是什么态度呢?
中南海西楼会议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月十六日到达武汉,向毛泽东汇报十二日、十三日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情况。后来周恩来谈到这次汇报情况时说:“今年七千人的干部会议后,在西楼开会,陈云同志讲了话,少奇同志作了结论,主席也同意,就是说,调整时期要成为一个阶段。今后十年要划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调整,主要的内容就是恢复。不仅是农业的恢复,工业也要恢复。”又说:“七千人的干部会议之后,陈云同志讲了话,少奇同志讲了话,后头到武昌向主席汇报,成立了财经小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周恩来讲毛泽东同意西楼会议,只是说“调整时期要成为一个阶段”,而没有说对形势的估计问题。刘、周、邓向毛汇报时,并于形势的估计问题,毛泽东没有表态,实际上是有保留的。而到一九六二年八月北戴河会议上,在形势估计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就十分清楚了。[337]
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这本来是落实七千人大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毛泽东对此并没有异议。但是在对形势的判断上以及调整的幅度上,毛泽东显然是有不同看法的。不过,毛泽东对此还是慎重的,他还需要思考,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因而没有表态。
毛泽东的不满还表现在另一件事上。
四月十六日,刘少奇致信毛泽东,说:“最近,我要邓力群找陈云同志几年来有关经济工作的一些意见来看,他找来了,并搞了一个摘要。我只看了这个摘要。现特送上,请主席看看。此外,陈云同志在今年三月七日财经小组会议上的讲话,也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意见,很值得一看。”同时提出:“以上几个文件,已要办公厅发给中央常委、书记处和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是否还要发给其他同志?请主席阅后酌定。再征求陈云同志意见。”毛泽东看了陈云三月七日的讲话,重要之处还画了杠杠。但对刘少奇的信没有表态。[338]
刘少奇主张将陈云的文章和讲话在党内印发,是因为在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调整的幅度上,他和陈云的意见是一致的。毛泽东没有表态,实际上表明他对此持有异议。
这种关于经济形势判断上的分歧,我们还可以从中南海西楼会议上陈云的讲话中看到。
二月二十三日,陈云在西楼会议上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及克服困难的办法所作的讲话中说:“目前的处境是困难的。对于存在着困难这一点,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困难的程度,克服困难的快慢,在高级干部中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他认为:“不要掩盖这种不一致。这几年处于大变动中,大家对形势自然会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取得认识的一致,需要时间,需要事实的证明。”“把各种不同的看法说出来,进行讨论,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有利于使我们的认识趋于统一。高级干部的看法统一,非常重要。”[339]
这实际上就已经挑明了在中央领导层中对当时经济的形势及克服困难等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毛泽东认为在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判断写入了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在党内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而陈云则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七千人大会后,由于发现了一九六二年预算中有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刘少奇改变了看法,与陈云的认识趋于一致,认为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通过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对国民经济进行了“伤筋动骨”式的调整。周恩来与毛泽东一样,始终保持在七千人大会上关于经济形势的判断,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在出现分歧的情况下,毛泽东采取慎重的态度,没有轻率表明自己的意见,他还要通过调查研究来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判断。由于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落实七千人大会的精神,这样在形势判断和一些具体措施上,虽然毛泽东对此有不同看法,但是从大局出发,他还是批准了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的经济调整的政策和措施。这对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在经济恢复时间问题上产生的分歧。
在经济恢复时间问题上产生了什么样的分歧呢?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正是由于毛泽东与刘少奇、陈云等人在对经济形势判断上的分歧,才产生了他们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分歧。也就是说在经济恢复时间上产生的分歧是由于他们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决定的。毛泽东判断经济上最困难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就会认为经济恢复的时间比较短。刘少奇、陈云等人判断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就会认为经济恢复的时间比较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经济的恢复实际上就是农业的恢复问题。这样他们在经济恢复上的分歧就集中体现在农业恢复的时间问题上。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陈云在中南海西楼会议上说:“把十年经济规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恢复阶段,后一阶段是发展阶段。”[340]
陈云估计农业的恢复大约要三至五年;在恢复阶段,工业只能是放慢速度,进行调整。[341]
七月六日下午,陈云对毛泽东谈到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时说,实行分田到户,农业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 [342]
我们看到,在一九六二年二月的西楼会议上,陈云将经济恢复作为一个发展阶段,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大约三至五年的时间。到了七月份,他又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分田到户的话,四年时间就够了。
前面我们看到陈云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意见,那么毛泽东在经济恢复时间上又是什么样的主张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343]
从谈话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农业恢复的时间没有那么长,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的观点。那么,毛泽东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八月十五日,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农业恢复时间时说:“瞎指挥我们不干了,高征购改正了,农业恢复的时间会快一些,恐怕再有两年差不多了,主要是今明两年,六四年扫尾。” [344]
九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发言时说:“一九六一年比较一九六0年好一些,今年又比较去年好一些,今年大概可以比去年增产二百亿斤左右的粮食。再有两年,明年、后年,整个国民经济可能走上轨道。”[345]
由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国民经济再有两年就会得到全面恢复,走上正轨。这个估计,跟后来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到一九六四年底,中国的国民经济就全面好转了。
由此我们看到,在经济恢复的时间问题上,毛泽东和陈云是存在分歧的。陈云认为如果实行分田到户的话,农业生产可以四年得到恢复,否则需要八年时间。而毛泽东认为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再有两年时间农业生产就能够得到恢复,国民经济就可以实现好转。后来的实践表明,毛泽东的估计更符合经济恢复的实际情况。
(3)从历史文献资料中来分析毛泽东和刘少奇、陈云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上出现分歧的原因。
前面通过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周恩来与刘少奇、陈云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的时间上存在着重要分歧。经济恢复时间上出现的分歧,说到底还是由于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决定的,因而弄清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后,他们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分歧也就一目了然了。
那么,他们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从现在公开的文献资料看,他们的分歧产生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到一九六二年八月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之间。在七千人大会期间,刘少奇在经济形势上的认识一度与毛泽东趋于一致,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而陈云则持不同看法。在发现了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后,刘少奇与陈云的看法才又趋于一致,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这种分歧表现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而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达到了高潮。
从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一九六0年十月后,中央发现了农业上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政策措施,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缩小社、队规模,取消供给制和食堂制度,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调整和完善人民公社体制,随后制定了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农村六十条》、《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商业一百条》,又下放城市职工两千万人,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初见成效。这种成效我们可以从一九六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份,毛泽东在南方巡视期间听取江苏、安微、山东、河北等地省委负责同志关于农业生产恢复情况的汇报中看到。[346]这就初步验证了毛泽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在制定了大量适宜的政策措施,并且业已初见成效的情况下,才最终做出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这种对形势的判断在一九
六二年夏收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347]
这样看来,毛泽东做出形势的判断是建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是正确的基础之上的。他从当时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样对形势的判断,就不仅肯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同时也对制定的政策措施,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作出了肯定性的回答。正是这种肯定性的回答,才使毛泽东做出了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的判断。因而后来毛泽东八月十一日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在谈到对经济形势和恢复时间的估计时说:“有人估计,恢复需要五年到八年。讲农业恢复,不要说需要那么多年,什么五年、八年,要有点希望。讲得那样长,就没有希望了。不要把困难不适当地夸大。如果那样讲,就是说我们的政策如‘六十条’、‘七十条’、减人两千万、改变高征购等都不灵,或者说我们的政策要长期才能见效,那就需要另搞一套。事实上已经起了作用。”[348]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正是由于毛泽东坚信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经过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是适宜的,并且业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因而才做出了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的判断。
刘少奇和陈云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我们知道,从一九六0年十月开始,中央不仅要求继续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而且又进一步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些措施已经初见成效。可是我们看到刘少奇、陈云却置这些成效于不顾,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未过去,这说明他们对这些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发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就成为他们寻找新的克服困难的方法的动因。
那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上他们又是什么态度呢?
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显示,当时他们并没有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否定性意见。但是没有提出否定性意见,并不表明他们从思想上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突出地表现在出现困难的原因上。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刘少奇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说:“这里提出一个问题:这几年发生的问题,到底主要是由于天灾呢,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呢?湖南农民有一句话,他们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我也问了几个省委干部。我问过陶鲁笳同志:在你们山西,到底天灾是主要的,还是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主要的?他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造成目前困难的主要原因。河北、山东、河南的同志也是这样说的。其他一些省我没有问。总起来,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从全国范围来讲,有些地方,天灾是主要原因,但这恐怕不是大多数;在大多数地方,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349]
刘少奇在这里引用湖南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也引用山西、山东、河北、河南等省领导同志的话,旨在说明从全国范围来讲,出现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说:“这种困难是怎样出现的呢?为什么没有增产,吃、穿、用没有增加,而且减少了呢?原因在哪里?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条是天灾。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使我们的农业和工业减产了。还有一条,就是从一九五八年以来,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这两个原因,哪一个是主要的呢?到底天灾是主要原因呢?还是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呢?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应该根据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向群众加以说明。有些地方的农业和工业减产,主要的原因是天灾。有些地方,减产的主要原因不是天灾,而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去年我回到湖南一个地方去,那里也发生了很大的困难。我问农民:你们的困难是由于什么原因?有没有天灾?他们说:天灾有,但是小,产生困难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后来我调查了一下。那地方有几个水塘,我问他们:一九六0年这个水塘干了没有?他们说:没有干,塘里的水没有干。塘里有水,可见那里天灾的确不是那么严重。就全国总的情况来说,我在书面报告中是这样讲的:我们所以发生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工作上和作风上的缺点和错误所引起的。至于某一个省、某一个地区、县究竟怎么样,你们可以根据情况,讨论一下,实事求是地作出判断。”[350]
这里刘少奇在讲话中指出了出现困难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自然灾害,二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这两个原因到底那个是主要的呢?他说有的地方天灾是主要的,有的地方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从讲话的语气看,他显然认为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原因。他引用湖南农民的话和水塘里的水是否干来说明湖南的天灾是次要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他要求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出现经济困难的原因做出判断。
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又说道:“过去我们经常把缺点、错误和成绩,比之于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现在恐怕不能到处这样套。有一部分地区还可以这样讲。在那些地方虽然也有缺点和错误,可能只是一个指头,而成绩是九个指头。可是,全国总起来讲,缺点和成绩的关系,就不能说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恐怕是三个指头和七个指头的关系。还有些地区,缺点和错误不止是三个指头。如果说这些地方的缺点和错误只是三个指头,成绩还有七个指头,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是不能说服人的。我到湖南的一个地方,农民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你不承认,人家就不服。全国有一部分地区可以说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成绩不是主要的。这个问题,可以由各省委、各地委、各县委,实事求是地讨论一下,作一个初步地判断。第二年还可以再讨论一下,又作出一个判断。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还可以再讨论、再判断。”[351]
在谈到成绩和错误的时候,刘少奇突破了过去讲成绩和错误时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定势,用三七开的方式来讲成绩和错误,甚至还说有些地区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用了“人祸”这样的词,其实这也并非刘少奇的发明,因为早在一九六0年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就讲过这样的话。
在这次会议上,当有人说,整风过后,还要讲讲大办的成绩,还是要从“一个指头”出发。毛泽东却说:先讲“一个指头”好不好?事实上有的地方的缺点、错误不是一个指头的问题,有的是两个指头,有的是三个指头。总之,把问题查清楚了,有多少,讲多少。
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问题,多年来已经成为估计形势的一种思维定式,一种既定的思想框框。这次毛泽东突破了这个框框。
听完汇报,毛泽东专门讲了一下总结经验的问题。他说:这几年说人家思想混乱,首先是我们自己思想混乱。一方面纠正“共产风”,纠正瞎指挥风;另一方面,又来了几个大办,助长了“共产风”,不是矛盾吗?庐山会议时以为,“共产风”已经压下去了,右倾压下去了,加上几个大办就解决问题了。原来估计一九六0年会好一些,但没有估计对。一九六0年天灾更大了,人祸也来了。这人祸不是敌人造成的,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今年一平二调比一九五八年还厉害,突出的是大办水利,大办工业,从农业上调劳动力过多。
在这里,毛泽东把工作中的错误称为人祸,这可能是第一次。[352]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和刘少奇都主张用三七开的方式来评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成绩和错误,也都讲到了人祸,尽管他们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不同规模的会议上讲的(毛泽东是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听取汇报时的谈话,刘少奇是在七千人大会上),但是这并非他们出现分歧的主要原因。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上。
毛泽东明确说明了人祸是指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就是“五风”和大办造成的,这种认识是建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前提之上的。而刘少奇引用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则是说明困难主要是人祸造成的,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了动摇。
这里的问题是,刘少奇在报告中谈到造成困难的原因时,是针对全国的形势来讲的,他把湖南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直接搬到大会上讲,到底符合不符合全国的形势呢?
就说“三分天灾”吧,从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是连续三年的大规模自然灾害,不论从受灾的面积、波及的范围,还是灾害持续的时间在二十世纪都是罕见的,就连周恩来也说他这个年纪的人没有见到过这样严重的干旱。在研究的时候,我们必须从当时而不能从今天农业的抗旱能力来分析这个问题。必须看到,当时全国大部分耕地还是旱地,而大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尚未完成,大规模的机井作业也未实现,多数地区的农民还是“靠天吃饭”,农业的抗旱能力极为薄弱。一遇到大范围的持续时间较长的干旱,就会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三分天灾”的判断显然是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也难以获得文献资料上的印证。
至于说“七分人祸”,从前面刘少奇的讲话来看,这“人祸”显然是指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就是说主要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才造成了三年的严重经济困难,但令人惋惜的是他没有就此继续分析下去就戛然而止了。
这些缺点和错误产生的原因,或者是由于缺乏经验造成的,或者是干部的浮夸造成的。在缺乏经验方面,有些是中央指导上的失误,有些又是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在分析困难产生的原因,纠正缺点和错误的时候,就是要分清造成困难的原因,对干部的浮夸要坚决打击,对实践已经证明是错误的指导和作法要坚决纠正,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在探索中找到一条适合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道路。
可是刘少奇在报告中,却没有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分析,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正确道路,而是一言以蔽之,套用农民的语言,简单地用“七分人祸”来代替了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分析。这样的话,既然困难主要是由人祸带来的,刘少奇在报告中又没有对人祸作出明晰的分析,这样即使刘少奇没有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也会使人们将出现的严重困难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自然地联系起来,形成正是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才导致了当前严重困难局面的认识。这样会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发生质疑,这种质疑由于现实存在的困难,更显得有理有据,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时,“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就是在逻辑上也是与对成绩和缺点三七开的评价相矛盾的。
由此我们看到,不管刘少奇主观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态度如何,他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评论在客观上则会导致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质疑,进而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否定。
那么,刘少奇这个时候在主观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说:“三面红旗,我们现在都不取消,都继续保持,继续为三面红旗而奋斗。现在,有些问题还看得不那么清楚,但是再经过五年、十年以后,我们再来总结经验,那时候就可以更进一步作出结论。”[353]
从刘少奇的这段话中我们看到,他还是认为三面红旗是正确的,表示要为三面红旗而奋斗。但从他说的现在还看得不那么清楚,过去若干年以后,再来总结经验,可以进一步作出结论来看,显然他对三面红旗缺乏信心,对三面红旗的正确性发生了怀疑。因而我们认为这个时期的刘少奇从主观上对三面红旗产生了动摇。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不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刘少奇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上已经产生了动摇,失去了信心。
我们的这个判断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获得验证。
据邓力群回忆说:“后来我参加修改他(指刘少奇—引者注)的口头讲话时,在把大家的意见向他汇报中间,他不断插话。我的突出印象是,他感情很激动。他说:总结一次还不行,以后每年都要回过头来总结一次,总结一次,修改一次,一直搞他十年,最后做到这个总结符合实际,真正接受经验教训,不再犯‘大跃进’的错误为止。其中还讲了这样的话:历史上人相食,是要上书的。我当主席时,出了这种事情!”[354]
鉴于当时严重的困难状况,刘少奇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这种激动的心情,我们是理解的,也是感同深受的。但是遇到了严重的困难,仅仅痛惜是无济于事的,关健是要找到克服困难的方法。当时克服困难的方法只能有两种:一是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来纠正出现的错误;二是寻找别的方法来克服困难。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如果承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是经验不足或具体执行中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通过调查研究,纠正具体错误,探索进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具体途径。可是我们看到,刘少奇虽然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有切齿之痛,但是在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特别是在探索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具体方式方面,从公开的文献资料看,刘少奇并没有提出有重大意义的观点来。
由此我们认为,既然刘少奇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损失和困难痛心不已,如果他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就应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探索大跃进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方式,总结经验教训,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能够继续向前发展。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这就恰恰说明他认为从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是克服不了困难的。要想真正克服困难,就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改变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这个新的突破口是什么呢?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这就是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可是这居然得到了在一线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的同意和支持,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虽然当时存在经济困难的背景,但是我们从这里仍然可以鲜明地看到,刘少奇、陈云等人不仅对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时也对农业合作化作出了否定性的回答。
由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在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业已初见成效,因而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而刘少奇、陈云等人却无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基础上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及其取得的初步成效,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只有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才能比较迅速地克服困难。这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成果。
由此看来,他们之间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上。正是由于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认识的不同才导致了他们在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上的分歧。
8、以反对“三风”为标志,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拨正了发展的方向。
在党内出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风浪的时候,特别是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支持和认可的情况下,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在党内出现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情况下,毛泽东又是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对待三风的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1)毛泽东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面对在困难时期党内出现的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声浪,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我们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包产到户在安徽省的发展最为迅速,实行的范围也最广,毛泽东对安徽省的包产到户是什么态度呢?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倡导过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他们也向毛泽东反映过,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
① 毛泽东在安徽省实行包产到户问题上态度淡漠,没有支持安徽省搞包产到户。
在安徽省实行包产到户问题上,毛泽东的态度是淡漠的。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积极实行包产到户,在他就这个问题向毛泽东请示的时候,毛泽东始终没有表示过支持态度。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据薄一波回忆:“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同志向华东局柯庆施同志汇报,柯的态度暧昧,说这个办法不要推广,可以试验。1961年2月,柯庆施同志去安徽,途经全椒县古河镇,几位老农当面提出要求实行‘责任田’,并问:‘为什么不相信我们?’3月10日,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会议上,曾希圣同志介绍了这种办法,大家一般地表示‘试验可以,推广值得考虑’。
曾希圣同志于3月15、16日向毛主席汇报这个问题时,毛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曾立即打电话告诉省委:‘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广州会议尚未结束,毛主席又通过柯庆施同志转告曾希圣同志说: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3月20日,曾希圣同志又给毛主席并少奇、恩来、小平、彭真、庆施同志写信,如实分析了实行‘责任田’的好处和坏处,认为好处明显大于坏处。毛主席未表态。1961年7月,曾又赶到蚌埠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勉强说了一句:‘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到了这年12月份,毛主席思想上起了变化,认为农村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这是最后的政策界限,不能再退了。他在无锡,把曾希圣同志找去,用商量的口气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这个办法变过来。曾希圣同志提出: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355]
从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薄一波说在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后,这是政策的最后界限,不能再退了,倒也确是实情。因为真理再往前走一小步就是谬误。这不仅维护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也坚持了人民公社化的发展方向。人民公社内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与初级社相比,虽然在规模上相似,但是却有着重大不同。也就是初级社从性质上来说是半社会主义,而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则是完全社会主义。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前进中的后退。
尽管毛泽东对农村集体化抱有坚定信心,但由于当时处于困难时期,曾希圣又热心搞包产到户,因而毛泽东同意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当时毛泽东的想法是,处于困难时期,既然曾希圣等人认为包产到户能够提高农业产量,不妨让他试一试:如果有了成效,可以帮助农民早一点恢复生产;如果没有成效,就可以说明包产到户无济于事,也能从反面证明集体化的优越性。这种小范围的试验,不会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造成大的冲击,动摇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后来毛泽东也讲过类似的话。[356] 这并不表明毛泽东支持包产到户。
正是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找到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在经济形势好转,生产开始恢复,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已经显示出来的情况下,毛泽东才要求不要再搞包产到户了。
② 毛泽东批评邓子恢主张的包产到户。
通过前文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子恢在总结了安徽包产到户的经验后,未经中央同意,就应邀到多个部门作报告,大力宣传包产到户。七月十七日,邓子恢当面向毛泽东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他说,从安徽的当涂和宿县的情况来看,“责任田”能做到五统一(即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上缴任务统一于集体),不是单干。“责任田”实际是一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有强大的生命力,广大农民不愿改变。关于这次谈话的情况,据后来毛泽东说:他(指邓子恢。—引者注)向我谈了,他也向别的同志谈了。他要保荐,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管理方法。那个时候,我给他提出几个问题。我一提出一个问题,他就不答复,他讲他的。我又提出,他又不答复我的问题。所以,我跟他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因为我给他提出的问题,他不答复嘛。[357]
后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对邓子恢,批评得非常尖锐。说邓的意见,实际上是搞单干,所谓经营管理的创造,是骗人的。”[358]
那么,毛泽东是不是一概反对在农业生产上实行责任制呢?
不是这样。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期间与华北地区负责人在谈到田间管理时说: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方法,不能说不好。[359]由此看来,毛泽东反对的是包产到户,而不是一概反对生产责任制。对于先进的管理责任制,毛泽东是赞成的。
由于邓子恢不但观点是错误的,而且未经中央批准,就在各处作报告,宣传包产到户,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错误的。因而在北戴河会议上被毛泽东点名批评,在会议上作检查。据时任经委副主任的袁宝华后来回忆说:“毛主席点名那天,我看见邓老脸色煞白呀。”[360]
③ 毛泽东批评田家英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田家英在调研中发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是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好办法,因而就向毛泽东建议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一九六二年五月初,田家英到上海向毛泽东汇报时,曾反映过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情况。毛泽东反映冷漠,对田家英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毛泽东七月六日清晨回到北京,当天就在中南海游泳池召见田家英。田家英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的意见。他的意见是:现在全国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百分之三十,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是集体和半集体。等到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
毛泽东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等到田家英讲完了,毛泽东突然提出一个问题:“你的主张是以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一下把田家英问住了。
毛泽东接着又问:“这是你个人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家英回答:“是我个人的意见。”毛泽东再没有说什么。谈话就这样结束了。[361]
在七月八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表示了他对包产到户的反对态度,批评田家英回到北京不修改“六十条”,却热心搞什么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他指定陈伯达为中央起草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362]
后来毛泽东在八月十一日的北戴河中心小组会上说:“大家谈到要修改‘六十条’,田家英不想修改。他主张百分之四十搞集体,百分之六十有领导地下放搞包产到户(当时田家英的主张是:百分之四十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百分之六十为集体和半集体。—引者注),否则生产就要破坏。”这一次毛泽东点名批评了田家英。[363]
虽然田家英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他向毛泽东反映问题,是符合组织程序原则的。鉴于田家英对农业集体化的态度,毛泽东把他排除在起草巩固集体经济的决定之外也是正常的。从田家英的汇报及毛泽东后来的态度看,毛泽东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是持坚决反对态度的。
④ 毛泽东批评陈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陈云在调研中认为,应该在农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他就这个问题与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七月六日,陈云向毛泽东申述了主张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据陈云后来回忆说:“谈话以后,毛泽东同志很生气。”[364]
陈云的秘书周太和后来在回忆毛泽东与陈云这次谈话时说:“当时,毛泽东同志未表示意见。第二天早晨,毛泽东同志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农村集体经济,解散人民公社,是中国式的修正主义,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问题提得如此之高,使闻者十分震惊。此消息很快传给了陈云同志,他听后态度深沉,久久沉默不语。”[365]
由此看来,毛泽东对陈云向他建议搞分田到户是坚决反对的。陈云作为具体主管经济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党的副主席,向毛泽东建议要实行分田到户。这表明他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后取得的初步成效,同时也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信心。这样做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
毛泽东把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实际上是作为当时党内主张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三个代表人物。由于他们的身份不同,他们对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主张的表达方式也不同,因而毛泽东对他们采取了不同的对待方法。陈云,是党的副主席,他只是当面向毛泽东提出个人建议,而没有到其他场合去讲。因此,不论是大会还是中心小组会,毛泽东都没有指名批评他,只是在一些小范围的会议上,不指名地批评过。田家英,是他的秘书,也是当面向他提建议的,所以对他仅仅在中心小组会上点名批评,语气也不那么严厉。而对待邓子恢则不同。因为他在中央党校和军队系统多次作报告阐述和传播包产到户的主张。在毛泽东看来,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并且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不仅在中心小组会议上,而且在大会上,指名批评。在各小组的讨论会上,对邓子恢也开展了批判,有的人的批判还相当猛烈。[366]
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曾经一度获得了包括刘少奇在内的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同意,毛泽东七月六日回到北京后,同刘少奇谈话,对他在前一阶段在京主持工作表示不满,批评他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为什么没有顶住。据邓力群回忆说:“毛主席把少奇同志找去,责备他没有顶住。还说,要是我不在世了,‘你怎么办?’”[367]
后来邓力群对中央文献研究室的研究人员说:“你们说: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具体同毛主席怎么谈的,现在没有文字记录,但你们看过安徽太湖县宣传部副部长钱让能给毛主席的信,觉得对实行包产到户很有说服力,可是毛主席没有被说服。由此认为,毛主席对包产到户是断然拒绝的,根本不予理会。我想毛主席把这个问题看得很严重,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所以毛主席在会上讲形势、阶级、矛盾,说有三股风: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越到上面越厉害。于是,重提阶级斗争,重提两条路线斗争。北戴河会议原本是讨论农业、粮食、商业等方面的工作,结果改为抓阶级斗争了。”[368]
鉴于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形成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在党的高级领导层内出现的几乎一边倒的情况,毛泽东开始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七月八日,毛泽东在他的住处召开由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伯达、田家英等人参加的会议。会上,毛泽东介绍了河南、山东两省的夏收情况,说形势不那么坏,建议刘少奇等找河南、山东、江西的同志谈谈,了解一下农村的形势。会上指定陈伯达起草一个巩固集体经济的决定。会后的第二天、第三天(九日和十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先后同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谈话了解情况。
这时,中央常委的同志都已经清楚毛泽东对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明确态度。七月十八日,刘少奇在对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下放干部的讲话中,讲了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问题,他说:现在相当多的集体经济发生动摇,如果搞不好有散的危险。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正在讨论,即将规定若干政策措施。你们到农村去,要抓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
同一天(七月十八日),中央紧急下发展《关于不要在报纸上宣传“包产到户”等问题的通知》。[369]
七月十八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游泳池约杨尚昆谈话。这次谈话的内容,据杨尚昆日记记载,毛泽东提出:“(1)是走集体经济道路呢?还是走个人经济道路?(2)对计委、商业部不满意,要反分散主义。”这次谈话使杨尚昆感觉到强烈的震撼,他在日记里写道:“我觉得事态很严重!!十分不安!”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会上把前一天同杨尚昆谈的那两个问题,重复了一遍,但没有点名。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看了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和第二书记王任重在广西桂林专区龙胜县主持召开的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的记录,当即批示印发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这个文件提出,要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限,并提出目前巩固集体经济的方针和必须做好的工作。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重视,毛泽东写了一段批语:“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并且可以发给省、地两级去讨论。”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审阅了《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并决定作为中央工作会议文件之一印发讨论。[370]
由以上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针对党内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出现的严峻态势,为了引起党内高层领导人的注意,毛泽东将其提到是走集体经济道路还是走个人经济道路的高度来认识,要求党内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高层领导人,与河南、山东、江西省委的负责同志谈话,了解这些省的农业恢复情况,以期通过事实说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是能够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从而坚定他们走集体经济道路的信心。通过召开会议,批转巩固集体经济的材料,制定巩固集体经济的文件等方式,来扭转党内出现的这种倾向。
后来邓力群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回忆说:“在这种情况下,少奇同志在会上不能不做自我批评。他说:原以为在这样的困难底下,农村有30﹪的生产队会散掉,实际上真正散掉的也不过10﹪,比实际情况多估计了20﹪。承认自己对形势的估计是错误的。”[371]
刘少奇在毛泽东的批评下检讨了自己的错误,那么,刘少奇从思想上是否真正接受了毛泽东的主张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据时任经委副主任的袁宝华回忆说:“合作社问题,少奇同志有不同意见,一直到1965年,在他的家里开一次会,我去参加了,他还讲,首先得机械化,然后才能集体化。没有机械化,集体化不能实现。他抱了一大摞马恩列斯的书,他说,一直到现在我还坚持我的意见。”[372]
从这个回忆中我们看到,直到一九六五年,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观点也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联系到一九五一年刘少奇在山西试办合作社上的态度以及在这个问题上党内产生的争论,一九六二年出现的右倾并不是偶然的。这种状况令毛泽东十分忧虑。
这样看来,刘少奇是从组织上服从了毛泽东的意见,而没有从思想上接受毛泽东的主张。这种思想上的分歧,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对他们两人乃至党内斗争的影响是深远的,成为后来他们之间出现矛盾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2)反对三风,拨正航向。
面对当时存在的严重困难,党内出现了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三风的出现,说明党内在对形势和克服困难的方法上的分歧趋于激化,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的态度到底如何呢?他又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处理三风的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① 毛泽东反对黑暗风。
通过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在如何看待形势问题上,党内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在判断形势的时候,我们不能单纯地就形势论形势,必须要从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是不是有利于鼓舞人们的士气,是不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否则的话,孤立地看待形势和困难,是不利于我们事业发展的。
如果对形势的判断不符合实际情况,就不能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如果在判断形势的时候,不是从有利于鼓舞士气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一味强调困难,不仅难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来克服困难,反而更不利于走出困境。在中央北戴河会议上,已经有人对一味强调困难表示不满了。[373]当然实事求是地讲,我们不能说这是护短,不要人讲话。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些困难都是在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发生的,出现的错误也是可以纠正的。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后,我们是能够找到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在这种情况下,过份地强调困难,无疑会使人们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这对于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新中国来说,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毛泽东正是从这里出发,去判断当时面临的严峻形势的。他坚信,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经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后,经济是可以得到迅速恢复的,困难的形势是会很快过去的。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目前的经济形势究竟是一片黑暗,还是有点光明?”[374]
毛泽东向参加北戴河会议的高级干部提出了对形势的判断问题,希望他们经过思索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九六二年夏,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1960年下半年,1961年、1962年上半年,都讲黑暗,越讲越没有前途了,这不是压我?压我两年了,难道讲一点光明都不行?”[375]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对两年来老是讲黑暗表示了不满。黑暗不是不可以讲,但是讲黑暗不是目的,是为了认清形势,克服困难。一味地讲黑暗,就会使人们丧失信心,反而不利于克服困难。特别是在形势开始好转的时候,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仍然大讲困难,这自然就引起毛泽东的不满了。
八月二日晚,毛泽东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毛泽东说:从全国看,今年的收成比去年好,去年比前年好,错误在纠正嘛。有少数人把形势看得很黑暗,也有少数人说一片光明。从整个形势看,前途一片光明,也有些问题。[376]
八月六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在谈到形势问题时说:国内形势,就是谈一谈究竟这两年我们的工作怎么样。过去几年,我们有许多工作搞得不好。有些工作还是搞好了,比如我们的建设工作,还是有成绩的。这主要是讲工业方面的建设,农业方面的水利。现在有些人说,去年比前年好一些,今年又比去年好一些。这个看法对不对?这是讲农村。工业,因为主观客观的原因,今年上半年是不那么好的,那么下半年怎么样?也可以谈一谈。大体上说,有些人把过去几年看成就是一片光明,看不到黑暗。现在有一部分人,一部分同志,又似乎看成是一片黑暗了,没有什么好多光明了。这两种看法,究竟是哪一种对?或者都有不对?如果都不对,就要提出第三种看法。第三种看法是怎么样的?一片光明也不是,一片黑暗也不是,而是基本上是光明的,但是问题不少,前途光明。我倾向于不那么悲观,不那样一片黑暗。一点光明都没有,我不赞成那种看法。[377]
这里毛泽东指出了当时对形势存在三种看法,他肯定了工作中的成绩,认为农业生产在恢复,错误在纠正,表明自己不赞成前两种看法,同意前途光明,也有一些问题的看法。
八月九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在谈到对形势的看法时,毛泽东说:应当有分析,有比较,不能是一片黑暗。过去讲一片光明,现在又说是一片黑暗。一片光明,现在没人讲了。从一九六0年下半年以来,大家只说黑暗,不讲光明,已经有两年了。现在有两种人,一种是只讲黑暗,一种是讲大部黑暗,略有光明。任务是从分析形势提出来的。既然是一片黑暗,就证明社会主义不行,因而就要全部单干。认为大部是黑暗,略有光明,采取的办法就是大部单干,小部集体。然后又必然反映到方针、措施和世界观上。
毛泽东还提出,关于矛盾问题,要再加上一条,即正确与错误的矛盾。他说:搞社会主义革命,从一九五三年算起,不过才十年。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中间犯过错误,如“共产风”、瞎指挥、“大办”、高征购等,本来想搞得快些,结果反而慢了。引黄灌溉是瞎指挥,没有经验,不知道还会盐碱化。这些都属于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说要加上一条正确与错误的矛盾。[378]
毛泽东认为对形势的认识,不仅关系到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也关系到到底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重大问题。如果将形势看成一片黑暗,那就说明社会主义不行,只有实行单干,这就会脱离社会主义道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同时,社会主义刚刚建立,还没有经验,处在探索阶段,因而在发展中出现错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在犯了错误,造成了损失以后,就应该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放弃社会主义。
这里关健的问题是,毛泽东反对将形势说得一片黑暗,是单纯从政治上考虑的呢,还是有现实依据的呢?
我们从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在此基础上,一九六二年河南、山东、江西农业生产恢复的事实,就可以说明毛泽东对形势的判断是有着现实依据的。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毛泽东八月十一日才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说:“有人估计,恢复需要五年到八年。讲农业恢复,不要说需要那么多年,什么五年、八年,要有点希望。讲得那样长,就没有希望了。不要把困难不适当地夸大。如果那样讲,就是说我们的政策如‘六十条’、‘七十条’、减人两千万、改变高征购等都不灵,或者说我们的政策要长期才能见效,那就需要另搞一套。事实上已经起了作用。单干风越到上面越大,下面就好一些,尤其是灾区越好。”[379]
这里毛泽东明确说明了自己对形势作出判断的政策依据,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在农业恢复上的悲观态度。
八月十三日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罗瑞卿在发言时谈到,军队一些高级干部,对于把形势讲得很坏有意见。毛泽东说:“军人能看到光明,地方干部讲的是一片黑暗。华东局在上海开会,有的省委书记,如山东的周兴,都是讲一片黑暗。但同一个周兴,只过了两个月,我到了山东找他和裴孟飞谈话,他就眉飞色舞,说形势很好,估计今年山东小麦可增产八亿到十亿斤。”[380]
我们看到,周兴对形势的估计,由悲观转为乐观,毛泽东用这个例子旨在说明,山东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全国的形势也在好转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反对黑暗风,并不是没有认识到经济上出现的困难。他认为当前存在的困难是严重的,但是一味地强调困难,无益于克服困难,不仅会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丧失战胜困难的斗志和勇气,同时也会使他们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失去信心。当前存在的困难,是我们在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出现的,他坚信在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后,这些困难在克服中,形势已经在好转。这种好转也是有现实依据的。这就是毛泽东反对黑暗风的由来。
② 毛泽东反对单干风。
毛泽东反对的单干风,就是指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不但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认可,这是一种严重的动向。因而后来毛泽东多次说单干风越到上面风越大,不是没有来由的。既然中央政治局的多数常委竟然同意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高度警觉。因而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将反对单干风提上会议的议程,就是想通过对单干风的批判,使广大高级干部对此有一个清醒地认识,坚定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以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批评了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意见。他说:“你们赞成社会主义,还是赞成资本主义?当然不会主张搞资本主义,但有人搞包产到户。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共产党来分田?对农民,要让他自愿,如果有的人非包产到户不可,也不要采取粗暴态度。问题是要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领导。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381]
毛泽东将包产到户提高到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来认识,这是在提醒全党如果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会脱离社会主义道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对于要搞包括到户的农民,毛泽东认为不要采取粗暴态度,要说服教育,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共产党就是要做这样的工作。毛泽东在这里还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的观点。
八月五日,毛泽东找来华东的柯庆施、李葆华和中南的陶铸、王任重谈话,有邓子恢、陈伯达、陈正人、廖鲁言、王观澜参加。他说:我“周游”了全国一遍,找各大区的同志都谈了一下。昨天下午,西南区云南、贵州、四川各省的同志谈到这样的问题: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他们说,贫困户、中间户、富裕户各占三分之一。你们有没有这种调查?
讲到分田到户,毛泽东说:有的人主张百分之六十分田到户,有的人主张全部分田到户。这就是说,基本上单干或者全部单干。也就是说,把五亿多农民都变成小资产阶级,让小资产阶级当权,让小资产阶级专政。可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他说:看来允许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闹单干是可以的,还有百分之九十是集体的嘛!如果全部闹单干,或大部分闹单干,我是不赞成的。如果那样搞,党内势必分裂。
最后,他提出几个问题,要大家议一议:是搞无产阶级专政,搞资产阶级专政,还是小资产阶级专政?我们到底走什么道路?[382]
如果在全国有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的农民进行单干还是可以的,因为这无碍大局。通过对比,到底单干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是集体化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实践会证明这一点。但是如果要是全部或大部闹单干,毛泽东是不赞成的。他将这个问题提到党内是否分裂的高度来认识,表明了他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坚定态度。
虽然毛泽东在谈话中说的实行包产到户必然出现两极分化的观点,是转述云南、贵州、四川省委负责人的意见,其实这也是毛泽东的观点。他认为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后,就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导致集体经济瓦解,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因而他要求对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问题进行讨论。
八月六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他在讲到单干问题时说:现在有一部分农民闹单干,究竟有多少?从全国来说,你们估计一下,是百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十几,还是百分之二十?不是从个别地方来说。个别地方,比如安徽,那就多了。现在这个时期,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搞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化?农业合作化还要不要?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现在暂时不要动,不要去强迫纠正,但是要注意做工作。我们的中心,这一次文件(指《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引者注。)上表现了。为什么要搞这么一个文件,讲巩固集体经济呢?就是因为现在这股闹单干的风,越到上层风越大。
其次是阶层问题。他说:资产阶级分阶层,农民、小资产阶级也分阶层。比如现在闹单干的,是那个劳动力强的、比较富裕的阶层。有比较贫的阶层,有比较富的阶层,还有中间阶层。地主富农的残余还存在着。资产阶级跟地主富农争夺小资产阶级,他们就是要搞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做工作,集体化就不能巩固。[383]
毛泽东又一次提出这种闹单干的风越到上层风越大,这实际上是他对几位赞成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常委的批评。他要求与会的高级干部估计一下,全国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到底有多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是要瓦解集体经济,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这是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问题。他还说对于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农民,不要强迫纠正,但是要做工作,要大力巩固集体经济。他指出了在农民中闹单干的是比较富裕的阶层,这样就把单干风与阶级斗争联系到一起来了。
在八月九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李井泉发言说,单干以后,两极分化很厉害,只要两年就很明显。这时毛泽东插话说:两年都不要,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的还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其中有四属户、五保户,这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基础,是我们的依靠。我们要代表贫下中农,也代表一部分富裕农民,所以要按劳分配,平均分配的不能太多。他还说:集体化的巩固,必须经过几个回合。我们的集体化已经经过了考验,将来还会继续经受考验的。[384]
共产党在农村中的阶级基础主要是贫下中农。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会在农村迅速出现两极分化,这种分化会造成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下中农的破产,这将会动摇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从今天的现实来看,这种认识尤为深刻。同时,他也意识到集体化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要经过几个回合的斗争。从集体化发展的历史来看,已经经过了考验,这一次在发展的道路上又遇到了挑战,以后也还会遇到这种挑战,他相信集体化是能够经受住考验的。
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罗瑞卿在发言时谈到,钱让能在信中说,不按他的办法搞包产到户,农业就不能恢复。毛泽东接着说:“为什么江西没有按他的办法,就搞得好呢?山东破坏得厉害,为什么恢复得很快呢?河南也有起色嘛。搞得好的,每个省都有。北京十个县今年就可以恢复到一九五七年。有的地方就没有恢复的问题。”[385]
钱让能是安徽省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此前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实行包产到户可以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的信,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批示印发会议参考。这里毛泽东用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措施的调整,不少地区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的事实,来驳斥钱让能不实行包产到户农业生产就不能快速恢复的观点。
这里我们谈一下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对邓子恢的批判。从前文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九五0年,邓子恢就倡导“四大自由”。农业合作化期间,一九五五年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速度问题,他与毛泽东之间发生了尖锐的争论。在浙江合作社整顿问题上,邓子恢又解散了不少不应解散的合作社,引起毛泽东的强烈不满。这次在包产到户问题上,邓子恢又未经中央同意,就到处做报告,大力宣传鼓动。将这些事情联系起来分析,尤为发人深思,因而毛泽东批评邓子恢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精神准备,说他站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上,不是没有来由的。在会议上,毛泽东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搞资本主义,邓子恢是“资本主义农业专家”。随后,中央撤销了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调他任国家计委副主任。[386]
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毛泽东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二日在中央的一个批示中写道:“此件(指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编印的《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材料—引者注)是一九六一年夏季庐山会议时印发的文件之一,现在重印给各同志。中央农村工作部在那时还是正确执行中央路线的(第二部分的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如何对待单干问题),对形势的看法(第一部分的十条分析)也很正确。过了一年(其实只有十个月,即一九六一年八月到一九六二年五月底为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同志就动摇了,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黑暗,对包产到户大力提倡。这是与他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会议以前一贯不愿搞合作社;对于搞起来了的合作社,下令砍掉几十万个,毫无爱惜之心;而在这以前则竭力提倡四大自由,所谓‘好行小惠,言不及义’,是相联系的。我们欢迎子恢同志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一日核心小组会议上所作的声明。他说,他在最近几天,已经觉得自己的单干主张是不正确的了,这是值得欢迎的。但他没有联系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五年他自己还是站在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立场上,因而犯了反对建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错误(他那时,在城市,则主张依靠资产阶级,而不是依靠无产阶级),则是不够的,所以我在那会议上给他指出了这一点。”[387]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个批示中既对邓子恢的错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又肯定了他工作中正确的方面,这个批评虽然严厉,却是属实的,也是令人信服的。如果离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来谈农村发展和共同富裕,就是“好行小惠,言不及义”,从今天的角度看,又是多么的英明和富有远见!
在毛泽东严厉的批评下,邓子恢多次在会议上作检讨。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邓子恢再次作检讨。当他谈到,看了一些反映困难的材料,又听到黑龙江、四川等粮食基地垮了的时候,毛泽东说:“你记得不记得,红军长征由原来的三十万人只留下二万八千人,当时中央是怎样估计的?当时中央估计,我们不是弱了,而是强了。因为过去不巩固,方针、战略、战术不对头。后来一总结就清楚了,有了经验了。”[388]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的时候,毛泽东对干部战士讲,虽然我们严重消弱了,但是却比过去更强了,当时别说一般的干部战士,就是不少高级干部听了,也不以为然,认为是吹牛皮,但后来的实践证明毛泽东的判断是正确的。毛泽东用这个例子来提醒邓子恢,就是要他从历史中来透射未来,在困难的时候,要坚定信心,要看到光明,在总结了经验,汲取了教训以后,方针政策对头了,会发展的更快。
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邓子恢再次作检讨。当他谈到,他这一次的问题,不仅表现在思想上,而且表现在行动上,讲了四次话,赞成包产到户。毛泽东接过来说:“这与你主张贫农团不是自相矛盾吗?贫农是搞集体的嘛,难道贫农团要搞单干?田家英在湖南韶山作调查,只调查了一个公社的一个队,在湘乡、宁乡也只调查了一个队,连一个公社也没有调查。大概这气候适宜于你,你敢讲了。你六月讲了,只有两个月嘛。你也多看一看嘛,看一两年再说也好嘛。”[389]
搞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主要依靠贫农团,这是有利于维护贫下中农利益的。而包产到户,会导致两极分化,从根本上损害贫下中农的利益,这就与以前的土改和农业合作化产生了矛盾。因而毛泽东批评邓子恢现在提倡包产到户是与他以前的作为自相矛盾的。
田家英倡导分田到户,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他连一个公社都没有调查完,又怎么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呢?这里毛泽东指出了田家英调查的局限性。到底是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好,还是集体化经济好,毛泽东说还是看一两年让实践来说明吧。
八月二十日,毛泽东在最后一次中心小组会议上说:“问题讲清楚,不伤人。如邓老(邓子恢),你看我,我看你,究竟是单干好,还是集体好,要由历史作结论。苏联搞了四十多年,合作化也没有搞好,粮食也没有过关。”又说:“我们要和风细雨地把问题讲清楚,分清是非,广泛地联系实际,主要是解决思想问题。要说理,要讲道理,像这次会议一样。”[390]
对于党内在集体化道路上出现的分歧,毛泽东主张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和风细雨的方式,在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在讨论中来解决这些问题。到底是集体经济好,还是单干好,毛泽东表示要由历史来作结论。
从建国后邓子恢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贯表现上来看,这次他倡导包产到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必然性的。因而会议对邓子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且责令他作检讨,以期使全党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清醒地认识,继续沿着农村集体化的道路前进。
由此看来,反对单干风,就是要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就不仅肯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而且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通过调整政策措施,来恢复发展农业生产。
③ 毛泽东反对翻案风。
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批判了翻案风。在翻案风中,主要有两个事件:
一个是一九六二年六月中旬,彭德怀写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一封长达八万字的信,对庐山会议问题、高饶联盟问题、“里通外国”问题、军事路线问题以及历史上的一些问题,提出申诉,要求组织专案小组对这些问题逐一审查。[391]
另一个是利用小说反党问题,认为小说《刘志丹》(上册送审样书)有严重政治问题,是在为高岗翻案。由于这个事件与我们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因而此处从略。
关于庐山会议上出现的彭德怀问题,前文我们已经作了分析。在出现严重困难以后,又产生了如何看待彭德怀问题的疑问。刘少奇在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的七千人大会上,就首先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从那封信表面来看,信中所说到的一些具体事情不少还是符合事实的,一个政治局委员向中央的主席写一封信,即使信中有些意见是不对的,也并不算犯错误。彭德怀的问题是由于长期以来在党内有一个小集团,同某些外国人在中国搞颠覆活动有关。[392]
我们看到,刘少奇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彭德怀的“里通外国”问题,而对于彭德怀信的内容及其写信方式,并没有提出什么不同意见。
八月五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与华东的柯庆施、李葆华和中南的陶铸、王任重谈话,有邓子恢、陈伯达、陈正人、廖鲁言、王观澜参加。毛泽东说:“一九五九的反右倾斗争,大多数是搞错了。彭德怀要翻案,要求平反。我看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不能一风吹。准备把彭德怀的信印发给大家看一看。” [393]
从毛泽东的话中可以看到,他认为反右倾运动大多数搞错了,既然搞错了当然就要平反。但是他不赞成反右倾运动一风吹,指出了彭德怀要翻案。这实际上是说对彭德怀问题的处理没有错。这个判断与此前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后谈到这个问题时的说法是一致的。[394]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这里说的是“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不能一风吹”,他强调的是彭德怀的右倾错误,也就是彭德怀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错误认识,他认为这是翻不了案的。
从已经公开的文献资料上看,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彭德怀问题上强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毛泽东强调的是彭德怀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而刘少奇强调的是彭德怀“有一个小集团”,要“里通外国”问题。
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是能够迅速克服困难的。而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的作为是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因而这种右倾错误是无反可平的。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刘少奇实际上已经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失去信心,发生了动摇,这鲜明地体制在他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态度上。他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是难以迅速摆脱困境的,因而要另辟新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样刘少奇在谈到彭德怀问题时,就避开了他的右倾问题,而是侧重于谈彭德怀的“小集团”和“里通外国”问题。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彭德怀问题上强调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反映了他们对经济形势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认识上的差异。
其实,彭德怀正是因为看了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才给毛泽东和中央写信的。也正是彭德怀对自己申诉的信,才引发了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对翻案风的批判的。这种批判又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也看到,会议在批判三风的同时,也对在大跃进中犯了严重错误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
我们知道,早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就在讲话中批评了曾希圣老虎屁股摸不得。[395]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又严厉批评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比如舒同、张仲良、吴芝圃等。对信阳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在会议期间多次被点名批评。毛泽东一点吴芝圃的名,吴芝圃就站起来说:“毛主席:我要检讨一辈之。”[396]
我们看到,在会议上既没有因为要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讳言这方面的错误,庇护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也没有因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出现了错误,就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是将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与对这个期间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的严肃批评结合起来,其目的是要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沿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前进。
这样看来,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对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批判,并不是孤立的。这三风不仅互相影响,又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黑暗风是指对一九六0年以来形势的估计一片黑暗,看不到光明。特别是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困难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在坚持这个方向的基础上也是能够解决的。如果一味地强调困难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挫伤人们的精神和锐气,同时还会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失去信心。针对当时出现的困难形势,已经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适宜地方针政策,并已初见成效。可是有人却无视已经取得的成效,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这样无疑是说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是难以解决目前困难的,从而引发人们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怀疑。因而黑暗风的出现,不仅仅是对形势的判断问题,而是通过对形势的判断,反映出对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失去信心。
单干风,就是公开主张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成果。这就表明对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生了动摇。令人惊异的是,这居然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和支持。因而毛泽东说的单干风越到上层风就越大,不是没有来由的。如果没有对单干风的批判,如果没有毛泽东对单干风错误作法的果断纠正,中国在一九六二年就可能会退回到农业合作化前,离开社会主义道路。因而批判单干风,不仅是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也是维护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必然选择。
翻案风,实际上就是在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是否存在右倾问题。如果不存在右倾,那么对彭德怀等人的定性就是一个冤案,当然应该平反;如果存在右倾,那就是闹翻案,不应该平反。这就涉及到他们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问题。当时彭德怀等人是否存在右倾思想呢,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这是没有疑义的。因为如果当时不采取措施,党内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不仅难以统一思想,还可能导致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在于,庐山会议期间出现的右倾思想,本来是想通过和缓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彭德怀等人却最终被打为反党集团,随后在全党又开展了反右倾运动,其原因又是复杂的。因而,彭德怀要求平反的问题,实质上涉及到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定性问题,也就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会议上对三风的批判,实际上就是是否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如果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就必然会坚持三风,因为三风的实行从实质上就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将会使农村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而要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必然要批判三风,只有这样才能坚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使农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这样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以批判三风为标志,坚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集中体现在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这两个文件中。我们看到,在这两次会议上,经过比较和缓的党内斗争,终于拨正了航向,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9、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的事实证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困难的方法是正确的,毛泽东关于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的判断是英明的。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出现严重经济困难的时候,产生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一种是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把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曾经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认可,后来在毛泽东的干预下,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经过高层整风,进行思想斗争,在批判三风后,最终被否定。会议决定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地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促进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鉴于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后,将反右倾的决议传达到了基层,导致不少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又继续掀起了新的跃进高潮,结果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了严重经济困难的教训,那么,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八届十中全会后,在传达会议决议时,究竟如何处理调整工作与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呢?
八月二十日,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主持召开最后一次中心小组会议。刘少奇就会议传达问题讲了话。他说:这次会议讨论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究竟怎样传达?是传达广一些好,还是传达窄一些好?传达广一些,对干部教育有好处,但是容易联系到反右。这是个复杂的问题,闹不好在实际上可能发生反右,容易划分不清,什么都联系到阶级来分析。应该规定个传达范围。毛泽东当即表示:我赞成,要写一个决定。[397]
九月二十四日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在谈到调整工作和阶级斗争问题时,毛泽东特别提醒大家:“要分开一个工作问题,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我们决不要因为对付阶级斗争问题而妨碍了我们的工作。请各部门、各地方的各位同志注意。
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反党集团扰乱了我们,我们那个时候不觉悟。本来是搞工作的,后头来了一个风暴,就把工作丢了。这一回,可不要这样。各部门、各地方的同志们传达也要注意,要把工作放到第一位,阶级斗争跟它平行,不要放在很严重的地位。现在组织了两个审查委员会,交给他们去审查。要有确实证据,要说服人。不要让阶级斗争干扰了我们的工作,大量的时间要做工作,但是要有专人对付这个阶级斗争。” [398]
我们看到,在确定会议传达范围问题上,是刘少奇首先提出了建议,而后毛泽东当即接受的。那么,应该如何评价他们两人在确定传达范围问题上的作用呢?
我们认为刘少奇能够及时提出这样的建议,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的建议之所以能够迅速被毛泽东接受,还是因为此前毛泽东已经认识到了庐山会议后,在反右倾决议传达问题上的失误。[399]正是鉴于这种教训,毛泽东才当即接受了刘少奇的建议。我们从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因而我们说,正是由于毛泽东汲取了庐山会议后在反右倾决议传达上的教训,才提出了要正确处理调整工作和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少奇的提议才当即被毛泽东接受,付诸于实施。因而刘少奇的提议不过是一个导火线而已,并非决定性因素。这是我们在分析问题的时候应该注意到的。
我们的这个判断还可以从毛泽东下面的一段插话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也就是在这一天,当陈伯达在发言中谈到一九五八年下半年起纠正错误的过程时,毛泽东说:“从一九五八年第一次郑州会议、一九五九年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北戴河会议就抓了,但是一九五九年来了一个庐山会议,扰乱了我们。阶级斗争扰乱了我们的经济建设、社会改造。庐山会议以后,又有国外修正主义的干扰,以至于一九五九的下半年、一九六0年差不多整个一年,我们的精力就是对付那方面去了。这一次,不管国内修正主义,国际修正主义,国际帝国主义,国际反动的民族主义,一切都不受它干扰,什么金门打炮也好,沿海进攻也好,U–2飞机也好,中印边界也好,新疆事件也好,东北黑龙江的事情也好,准备今年下半年要闹风潮的,我们要‘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国内也好,国际也好,只有那么大的事,没有什么好大的事。‘一个游鱼三个浪,引得懒汉去上当’,那个懒人就得意了,以为很可以捉一批鱼了,结果只有那么几条鱼。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或者现在已经站在我们这方面,或者将来要站在我们这方面,这是一个坚定的观点,应该相信。”[400]
在这段插话中,毛泽东谈到了由于庐山会议出现的右倾和国外修正主义的干扰,结果扰乱了经济建设,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一次,一定要汲取教训,不要犯以前的错误,要坚定信心,把工作搞好。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站在我们一边,前途是光明的。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毛泽东之所以要搞农业合作化,就是因为在现有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下,可以利用合作社内部的合理分工,较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集体化后也便于进行科学种田,机械化耕作,这将会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力。这是避免农村两极分化,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选择。因而毛泽东即使在困难时期,也没有动摇农业合作化的信念,坚决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主张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来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就是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在批判三风的同时,毛泽东也念念不忘进行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我们看下面的资料。
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在九月二十四日的发言时谈到,要逐步实现水利化和农业的技术改革,逐步用机械化、电气化的劳动来代替手工劳动的时候,毛泽东又插话说:“我刚才讲的两年到三年时间,是讲恢复生产,粮食增长。至于要过关,苏联四十三年了还没有过关,我们是不是四十三年还不能过关?就是要有化学肥料、拖拉机、各种农业机械、农药、种子,要搞农村运输,还有水利等各个方面。要按照科学办事。过去不重视农业科学家。……什么种子站、牲畜配种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拖拉机站、农业试验场,这次精简农业部门把这些东西都减掉了。这些东西不应该精简呀,这些东西要保留呀,现在要恢复。商业部门也搞弱了,把供销社取消了,骨干分子调出去了,这些也要恢复。”[401]
毛泽东认为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只有通过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才能够迅速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对困难时期精简掉为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服务的机构,表示了强烈不满,并且要求现在就恢复这些机构。这样我们也就能够理解即使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通过了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文件,光是关于农村工作的就有十五个之多,可他最看重的,还是《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402]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以反对三风为标志,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恢复农业生产,克服当前遇到的困难,拨正了发展的方向。在农业恢复的时间上毛泽东表示“恐怕再有两年差不多了,主要是今明两年,六四年扫尾”。
那么,毛泽东对农业恢复采取的措施、经济形势及农业生产恢复的时间判断,到底对不对呢?
我们看到,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八届十中全会后,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六年,粮食生产以平均每年增加二百六十亿斤的速度、棉花以平均每年增加六百万担的速度增长着。虽然这是恢复性的增产,但增产的幅度是相当大的,而且是连年增产。农业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实施,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403]
1965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已基本上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农业增长8﹒3﹪、工业增长26﹒4﹪。人民生活有所改善,1966年粮食人均消费量接近1958年的水平,猪肉消费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这说明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404]
这就足以说明,毛泽东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克服困难的方法及农业恢复时间上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的决策是英明的。
10、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问题上两种方法的斗争,引发了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思考。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三年严重困难的时候,有人提出将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这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使中国农村又退回到了一九五三年农业合作化前的状况。虽然这种作法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可和支持,但在毛泽东的干预下,这个事件最终平息下去了。即使这样,也令毛泽东极为忧虑和不安,引发了他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深思,他担心一旦自己不在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不是还能够继续走下去呢?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分析的是,为什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同意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情况下,还要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呢?他为什么对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保持着高度警觉,将这个问题看得那么严重呢?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他的这种认识到底有没有合理性的内涵呢?
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先从毛泽东的一个谈话说起。
一九六五年五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他对张平化说:“你是没有忘记专列上我的许诺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405]
从毛泽东这段谈话中我们看到,一旦实行包产到户,就会瓦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如果一变,那么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迟早有一天也会变。如果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那么资本主义必然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崛起,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对中国虎视眈眈,现在在各个领域又占着优势,如果内外夹击,共产党又如何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中国就不安稳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还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吗?
这里毛泽东实际上揭示了这样一条线索:实行包产到户,必然会瓦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一旦瓦解,就必然导致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基础动摇。这样公有制的统治地位就会失去。随着公有制统治地位的失去,必然会出现中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崛起,产生严重的两极分化。这样在内外夹击之下,中国可能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历史的悲剧就会重演。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认识毛泽东的这一预见呢?毛泽东的这一预见有没有科学性的内涵呢?中国社会的发展又是否证明了毛泽东的预见呢?
首先,包产到户会导致农业生产合作社趋于瓦解。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初级社时,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高级社后,就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了。后来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时候,基本核算单位即使退回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但从性质上来说仍然保持着完全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这时候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突破了过去家庭经营的方式,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进行统一经营,生产工具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合作组织。
实行包产到户后,从经营方式上就由过去的集体经营变为家庭经营,又退回到了小农户个体经营的时代。同时,鉴于当时在农业生产上还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这样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业生产工具也就由生产队集体公有转变为农民家庭私有。在基本核算方式上,也就由以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又退回到了家庭,按劳分配名存实亡了。这样不论从经营方式,还是生产工具以及基本核算方式和分配方式上,就由集体转变为家庭了。随着这种变化,农民也就从着力于集体经济转变为谋求家庭致富。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实际上也就趋于瓦解了。
这样我们看到,实行包产到户后,不论在经营方式上,还是在生产工具的归属及分配方式上,都由以前的生产队又退回到以家庭为单位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在这种变化中趋于瓦解的。
其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瓦解是其他农村集体经济解体的先声。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里面,既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包括社办工业、供销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鉴于农业生产合作经济在农业合作化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在农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一般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其他经济组织是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兴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验,做出示范,而且还会产生较强的影响力,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就会对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提供的资金和商品建立起来的。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那么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商品的来源就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这将会严重影响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我们还要看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瓦解后,随着农业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会在农村其他行业产生个体经济,这样就是其他行业存在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在农业和其他行业个体经济的双重包围中,其发展的道路也是坎坷的,甚至是举步维艰的,不仅难以得到发展壮大,就连其生存下来都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实行包产到户后,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农村其他类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是难以生存下来的。这样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瓦解,农村其他行业的集体经济也就必然会走向解体。
再次,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必然会导致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动摇,直至解体,两极分化应运而生。
前面我们在分析农业合作化的时候,就已经分析了毛泽东制定的工农业协调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毛泽东在这次谈话中侧重阐释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之间的辩证关系。实行包产到户后,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在个体经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电气化、机械化也难以推行,这样工业品销售的市场就必然会萎缩。随着市场的萎缩,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发展就会出现缓慢、停滞,甚至倒退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性质终究也会发生变化,而中国的资本主义则会迅速崛起。随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变化,公有制的支配地位迟早会失去。公有制的支配地位一旦失去,就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出现,是社会动荡的温床。没有强大的工业,那有巩固的国防。这个时候,在帝国主义的干涉和威胁下,中国的生存与发展就会面临严峻的局面,甚至还有可能退回到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去。
令我们惊讶地看到,毛泽东的这个预见,在三十年后,终于不幸地逐渐变为现实。
一九七八年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趋于瓦解,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走向解体。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本来在八十年代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即原先的社队企业),进入九十年代后,出现了严重困难,乡镇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濒于瓦解。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出现全面亏损,陷入困境。最后打着抓大放小,破产改制,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旗号,开启了国企的私有化进程,公有制在国家经济中的支配地位业已失去,广大工人沦为雇佣劳动者。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又以改革攻坚,反垄断为名,挥刀指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国企,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国企进一步股份化(也就是私有化)。随着公有制统治地位的丧失,中国的资本主义在迅速崛起,中国的资产阶级业已形成,又重新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对政治的侵蚀成为腐败出现的重要原因。全民所有制工业的破产与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三农问题的出现联系在一起,中国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基尼系数直逼国际警戒线。随着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截止到二○○五年,中国已开放的二十八个产业中,已有二十一个产业被外资控股,中国经济的殖民化程度日益严重。
我们痛心地看到,毛泽东忧虑的问题在三十年以后终于出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严峻现实证明了毛泽东当年的忧虑决非杞人忧天,他当时竭力避免的问题正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一步一步地变为现实。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思。
(四)斗争意味着什么?
我们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运动历程的回顾中可以看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先后经过了三次比较大的斗争。这说明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产生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三次斗争不过是这些矛盾激化后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
在第一次斗争中,围绕着一九五0年东北互助合作、一九五一年山西试办合作社和一九五五年农业合作化速度又具体进行了三个回合的斗争。在这三个回合的斗争中,都是在毛泽东的干预下,才得以顺利实行的。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没有出现牲畜被大量宰杀的严重事件,粮食产量能够稳步增长,这就在实践中证明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
第二次斗争的焦点是在农业合作化后要不要办人民公社。尽管当时在中央会议上还没有人明确提出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但是庐山会议前,当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候,彭德怀等人仍然认为反思不够,对此表示不满,要从指导思想上找原因,发展下去就必然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因而我们认为庐山会议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从实质上说就是双方围绕要不要继续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进行的斗争。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只有在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如果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就有可能向后退却。而要避免向后退却,就必须在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这样建立人民公社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论是初级社还是高级社,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而人民公社,不仅要搞农林牧副渔,发展大农业,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还要工农商学兵并举,发展工业,兴办教育,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人民武装。这不仅坚持了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而且也会迅速提高农村社会生产力,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因而是否创办人民公社不仅是关系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关系到国家工业化乃至社会综合发展的根本大计。
第三次斗争,表现为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次斗争虽然有三年严重困难这一特殊的背景,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斗争的出现还是有其必然性的。
在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到底是在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从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是关系到中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事。如果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那么这显然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同时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成果。这就不仅在客观上说明社会主义没有什么优越性,而且还会使中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又返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重走新民主主义道路。走新民主主义道路,就必然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不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都会造成严重侵蚀,这样在国内国外诸多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会蛀空社会主义大厦,使中国走上附庸式的资本主义道路。
从这三次斗争中我们看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重重的阻挠。从其发展的历程来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既存在向前发展的可能性,也存在向后退却的可能性。如果向前发展,就不仅会使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得到巩固,而且还会为进一步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创造条件,推动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前进。如果向后退却,就会不仅瓦解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而且还会动摇全民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进而背离社会主义道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复辟是随时可能出现的。
从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历程中可以看到,不论是农业合作化的开展及其迅速发展,还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动和推广,毛泽东是这两个运动的发起者和坚定推动者。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坚定态度,不仅这两个运动难以实行,就是发展起来也会中途夭折。从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党内有相当大的力量对这两个运动并不热心,抱着迟疑和观望态度,不过是碍于毛泽东在历史上形成的权威和声望,才不得不接受了毛泽东的主张。但是一旦有了风吹草动,遇到困难,就想走回头路,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在一九六二年,当着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已经取得实效的情况下,党内有些领导人居然无视这些成就,还要大力推广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会导致中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令人痛心的是这种主张居然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党内出现的争论和斗争,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仅仅是一种认识的分歧,还是带有阶级斗争的色彩呢?
我们要从对历史文献资料的解读中,来正视党内存在的这种斗争,同时还要看到这种斗争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其产生原因的分析与揭示,来准确界定这种斗争的性质。
一般来说,党内出现的分歧,还是一种认识上的分歧,可以通过正常的党内斗争,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得以解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短时间内谁是谁非的争论,往往一时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也难以通过社会实践予以充分地检验。在这种情况下,争论的双方会趋于激烈,关系会趋于紧张,引发严重的党内斗争。
我们应该看到,党内出现的这些争论和斗争,首先是基于认识的分歧。没有认识的分歧就不会出现这些争论和斗争。但是认识的分歧,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争论双方自己的头脑里固有的吗?当然不是。这两种不同的认识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在社会实践中两种不同性质经济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反映到社会发展形态上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是认识分歧产生的根源。由此看来,党内出现的这些争论和斗争,是基于认识的分歧,而认识的分歧又是由于客观存在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及其发展形态反映到人们头脑中所出现的必然结果。
那么,这种认识的分歧到底有没有阶级斗争的色彩呢?
当时中国的农村,或者走社会主义道路,或者走资本主义道路,二者必居其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基础,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发展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因而是不是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关系到农村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计。如果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这样不仅集体所有制经济不会得到发展壮大,甚至还会逐步趋于瓦解,而资本主义经济则会不断发展,并进一步壮大。
由于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会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而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又是由于认识的分歧所致。认识的分歧又是由于社会上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在人们头脑中反映的必然结果。这样由于认识的分歧产生了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而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又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认识的分歧又怎么会没有阶级性呢?
由此我们认为,由于认识分歧产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进而对两种性质的经济造成的不同影响,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中国社会的走向。这种认识的分歧具有阶级性的内涵。当然,由于产生这种分歧的矛盾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处于非对抗性状态,可以通过党内斗争予以解决。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
这种斗争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虽然在国家经济中占居绝对支配地位,即使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也仍然是不巩固的。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经济一旦瓦解,那么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是难以存在下去的。这样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统治地位最终也会失去。而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统治地位的失去,反映到上层建筑上,就必然是政权的变质,资本主义制度的复辟。为避免这种状况的出现,就必须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要从上层建筑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以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正确方向。而其决定点,就必须保证党的高级领导层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如果单纯就一件事来说,或许也说明不了什么,但是如果把一九五0年以来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的争论进行综合分析以后,我们就不能不说这些争论不是偶然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存在着必然性。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性质的经济,进而两条道路的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毛泽东洞悉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争论的来龙去脉,党内产生的这种斗争,以及在斗争中出现的右的倾向,使他极为忧虑,他担心如果以后自己不在了,那么社会主义道路是否还能够在中国继续走下去呢?
怎样才能够保证党的高级领导层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呢?怎样才能够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而不致于出现资本主义复辟呢?
毛泽东认为单有一个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也是不巩固的,同时还必须有一个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406]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仅能够巩固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而且也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那么,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第一卷《文革溯源》上册完,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文献索引
前言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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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泽东传(1949—1976)》(下),逄先知、金冲及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三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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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中共党史出版社,二○一二年一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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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忧患百姓忧患党—毛泽东关于党不变质思想探寻》(修订本·大字本),李慎明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一二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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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第一节、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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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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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七七年四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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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一九九九年六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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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一九九九年六月第一版。
[102],第81页;[143],第75页至81页;[145],第76页至77页;[146],第81页;[216],第163页至164页;[222],第273页至274页;[223],第275页至277页;[230],第261页至262页;[240],第270页至271页;[249],第221页;[253],第227页至228页;[254],第228页;[255],第228页;[256],第228页;[257],第229页;[258],第229页至230页;[259],第230页;[260],第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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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二年八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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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一月第一版。
[73],第65页;[78],第197页;[87],第148页;[88],第180页;[91],第69页;[92],第71页;[93],第76页至77页;[95],第91页;[96],第98页至100页;[97],第111页至112页;[98],第123页;[99],第139页;[100],第141页;[103],第67页;[104],第68页至69页;[105],第80页;[111],第103页至104页;[113],第71页;[114],第73页;[115],第73页;[116],第76页至77页;[118],第171页至173页;[124],第191页;[125],第237页至238页;[131],第65页;[135],第343页;[137],第387页;[140],第342页;[141],第366页;[142],第367页;[157],第358页;[158],第355页;[159],第356页;[199],第390页;[200],第391页;[210],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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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344至346页;[21],第346页至347页;[22],第142页至143页;[24],第362页;[25],第370页至371页;[26],第371页至372页;[31],第370页;[32],第373页至374页;[33],第374页;[34],第375页至376页;[35],第376页至377页;[36],第379页至384页;[48],第356页;[55],第347页;[62],第363页至364页;[63],第408页至410页;[64],第397页;[67],第415页。
15、《毛泽东传(1949—1976)》(下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逄先知、金冲及主编,二00三年十二月第一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68],第826页至831页;[69],第835页;[70],第836页至837页;[72],第839页至840页;[75],第885页至899页;[76],第900页至909页;[77],第910页至923页;[79],第932页至952页;[82],第890页至891页;[83],第891页至892页;[84],第892页至893页;[85],第894页至895页;[86],第901页;[89],第913页;[90],第917页;[94],第918页至919页;[101],第935页;[106],第889页;[107],第892页至893页;[108],第893至894页;[109],第897页至898页;[110],第922页;[112],第913页;[117],第935页至936页;[119],第889页;[120],第893页;[121],第886页;[122],第894页;[123],第904页;[127],第953页至954页;[128],第946页;[129],第948页至949页;[130],第908页;[133],第971页,984页;[144],第966页;[147],第971页至975页;[148],第966页;[149],第977页;[150],第977页至979页;[156],第982页;[160],第971页;[161],第981页;[162],第982页至983页;[163],第983页;[165],第983页;[166],第983页至984页;[167],第985页至986页;[169],第986页;[170],第986页;[172],第984页至985页;[173],第987页至988页;[174],第988页;[177],第922页;[178],第941页;[180],第953页;[181],第954页;[182],第982页;[185],第996页至997页;[186],第1006页至1007页;[187],第1163页至1164页;[191],第981页;[197],第1134页至1135页;[198],第1163页至1164页;[204],第967页;[205],第889页;[206],第893页;[214],第1050页;[215],第1061页至1064页;[217],第1080页至1081页;[218],第1087页;[219],第1009页;[220],第1110页;[226],第1107页至1109页;[227],第1110页;[228],第1116页至1117页;[232],第1188页至1189页;[233],第1199页;[236],第1203页;[238],第1116页至1117页;[239],第1118页至1119页;[241],第1120页至1183页;[242],第1080页至1084页;[244],第1086页至1091页;[245],第1099页至1110页;[246],第1098页至1099页;[247],第1100页;[248],第1101页;[250],第1102页;[262],第1109页;[263],第1122页;[264],第1126页;[265],第1127页至1129页;[266],第1135页至1137页;[267],第1142页;[269],第1122页至1123页;[270],第1127页至1129页;[271],第1132页至1134页;[273],第1135页至1137页;[275],第1139页至1141页;[276],第1142页至1143页;[277],第1145页至1146页;[278],第1175页至1178页;[280],第1180页至1181页;[281],第1143页;[282],第1151页至1155页;[283],第1159页;[284],第1161页;[285],第1161页至1162页;[286],第1123页;[287],第1126页至1127页;[288],第1130页至1131页;[289],第1137页;[290],第1141页至1142页;[291],第1143页;[292],第1151页至1155页;[293],第1157页至1158页;[294],第1159页;[295],第1159页至1160页;[296],第1161页;[297],第1161页至1162页;[303],第1211页至1212页;[306],第1229页至1230页;[314],第1230页;[315],第1229页至1230页;[317],第1231页;[320],第1230页;[321],第1169页至1170页;[322],第1185页至1186页;[323],第1187页;[324],第1188页至1189页;[325],第1207页;[326],第1207页;[328],第1207页至1208页;[329],第1209页;[330],第1216页;[331],第1217页;[335],第1230页至1231页;[336],第1246页至1247页;[337],第1212页至1213页;[338],第1215页至1216页;[340],第1207页;[342],第1230页;[343],第1234页;[344],第1247页;[345],第1256页;[346],第1185页至1186页;[347],第1207页;[348],第1244页;[352],第1110页至1111页;[356],第1238页;[357],第1233页;[359],第1237页;[361],第1229页至1230页;[362],第1232页;[363],第1245页;[364],第1230页;[366],第1257页至1258页;[369],第1232页至1233页;[370],第1233页至1235页;[374],第1234页;[376],第1237页;[377],第1240页;[378],第1242页至1243页;[379],第1244页;[380],第1246页;[381],第1234页;[382],第1238页至1239页;[383],第1241页;[384],第1242页;[385],第1246页;[388],第1246页;[389],第1246页至1247页;[390],第1249页;[391],第1238页;[393],第1238页;[394],第1134页,1163页至1164页;[397],第1249页;[398],第1254页;[399],第1134页,1163页至1164页;[400],第1255页;[401],第1256页;[402],第1235页;[403],第1182页。
16、《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薄一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二00八年一月第一版。
[5],第41页至43页;[7],第44页;[8],第163页至167页;[12],第35页;[13],第138页至141页;[14],第141页;[17],第134页;[19],第145页;[23],第145页;[27],第234页至235页;[28],第238页至239页;[30],第239页;[38],第246页至247页;[39],第283页;[46],第257页;[50],第135页;[51],第242页;[52],第283页。
17、《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薄一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二00八年一月第一版。
[80],第524页;[81],第526页;[164],第605页;[176],第607页至608页;[183],第614页至616页;[184],第607页至608页;[202],第511页至512页;[203],第520页;[207],第545页;[268],第646页至647页;[299],第757页;[300],第758页至759页;[302],第760页至761页;[304],第761页;[305],第761页;[311],第762页;[339],第736页;[341],第737页;[355],第758页至759页;[373],第756页;[386],第765页;[404],第852页。
18、《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张素华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二00七年八月北京第二版。
[231],第190页;[261],第371页至372页;[272],第371页至372页;[307],第376页;[308],第256页;[312],第376页;[327],第254页至261页;[334],第347页;[354],第373页;[358],第377页;[360],第346页;[367],第376页;[368],第377页;[371],第377页;[372],第347页;[375],第320页;[392],第157页;[395],第266页;[396],第346页。
19、《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百名亲历者口述实录》,马社香著,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二0一二年一月第一版。
[9],第133页;[15],第1至19页;[16],第25页至32页;[20],第46页。
20、《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马社香著,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二00六年十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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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四年十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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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十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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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五年十二月第一版。
[332],第444页至445页;[333],第445页至446页;[349],第337页;[350],第419页至420页;[351],第421页;[353],第426页。
24、《走近刘少奇》,张文和、李义凡著,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九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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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刘少奇传》(下),金冲及主编,黄峥副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十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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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恩来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金冲击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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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陈云传》(下),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金冲击、陈群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五年六月版。
[309],第1320页至1321页;[310],第1321页至1322页;[313],第1322页;[365],第1322页至1323页。
28、《庐山会议实录》(增订第三版),李锐著,河南人民出版社。
[132],第45页;[134],第44页;[136],第41页至42页;[138],第43页;[139],第43页;[155],第121页;[190],第112页;[192],第120页;[194],第144页;[195],第178页至180页。
29、《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出版,二00四年十二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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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一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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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邓力群,《国史讲谈录》,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与阶级斗争问题的讲话(四)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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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领袖身边十三年—毛泽东卫士李家骥访谈录》,李家骥回忆,杨庆旺执笔。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00七年一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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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胡绳文集(1979—199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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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回忆领袖与战友》,吴冷西著,新华出版社出版,二00六年八月第一版。
[74],第87页至88页;[153],第255页;[154],第257页;[179],第113页至114页。
35、《十年论战》,吴冷西著,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九年五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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