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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诉“今日头条”侵权 索赔1100万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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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1: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在新闻发布会上声讨今日头条侵权。
  来源:新京报
  昨天,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
  据搜狐公司介绍,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
  第二种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一度声称自己是类似百度的搜索引擎,用罗伯特协议保护自己。但表现形式上跟搜索引擎完全不同。“在苹果商店里,今日头条自己注明的类别是‘新闻’,它的技术原理是向用户主动推荐,只有一种行为:读新闻!”
  吴晨光强调,“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内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内容搬进了自家超市。”他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
  据了解,搜狐公司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个月的准备,取证中还发现,在搜狐明确表示不希望被转载后,今日头条仍持续抓取搜狐网内容。有些甚至以其他网站名目发布出来。
  昨日,中瑞律师事务所李静传律师表示,搜狐公司已经对五六月间今日头条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共涉及630余篇稿件。
  今日头条:搜狐主动要求导流量
  今日头条昨日发表官方声明称,“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对此,我们有大量的证据。”
  声明中还称,在此之前,没有收到来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门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声称我方侵权的函件。
  在搜狐昨天宣布提起诉讼后,今日头条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
  今日头条副总裁夏勇回应称,“搜狐公司和今日头条有长时期的合作,搜狐四五个部门的合作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沟通记录我们都有。”他透露,这些记录涉及搜狐焦点、财经、视频、畅游;最多的是手机搜狐网。
  同时,今日头条还在声明中表示,此前搜狐两次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并称“搜狐发难”是“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
  据了解,今日头条并没有与搜狐签署过有关版权的正式书面框架合作协议。
  今日头条自2012年8月份上线以来,已经累计用户9000万以上。其公司创始人张一鸣6月公布“今日头条”第三轮融资成果,市值约5亿美元。 (记者刘夏)
  ■ 相关新闻
  国家版权局对“今日头条”立案调查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 刘夏)6月23日,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已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对于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一事,今日头条副总裁夏勇回应称,今日头条非常尊重版权上的规定,一直在配合版权局工作,愿意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改进工作弥补不足。
  自今年6月起,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在6月前,国家版权局就已收到有关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未经许可便转载他们新闻作品的投诉。
  据“今日头条”方面介绍,已与此前发生纠纷的《广州日报》达成和解。对此,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不会影响调查,我们是对前段时间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
  “今日头条”案将由哪一级负责调查?上述国家版权局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由国家版权局直接查办,至于何时能够公布调查结果,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
  此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要规范引导,支持传统媒体提高自身维权能力,在行动到一定阶段后,要推动传统媒体和网站签订合作协议,这才是一条正规。”
  于慈珂称,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并支持权利人采取实施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对于那些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国家版权局要直接查办。”于慈珂说。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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