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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主旨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出对新形势下更好发扬五项原则的六点看法。习近平宣布,为表彰和鼓励更多人士和团体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政府决定设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综合新华社
□历史地位
体现国际法治精神
习近平在讲话中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所以在亚洲诞生,是因为它传承了亚洲人民崇尚和平的思想传统。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和为贵”、“和而不同”、“协和万邦”、“兼爱非攻”等理念。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生动反映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赋予这些宗旨和原则以可见、可行、可依循的内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包含4个“互”字、1个“共”字,既代表了亚洲国家对国际关系的新期待,也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
6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在中印缅生根发芽、深入人心,而且走向亚洲、走向世界。中方认为,总结国际关系实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印方认为,如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所有国家相互关系中获得认可,那么世界就几乎不会有任何冲突和战争。缅方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一切国家都是适当的指导原则。
□要义精髓
国家主权一律平等
习近平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所有国家主权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国家垄断国际事务。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在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大背景下,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带来了矛盾、激化了局势。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
□中国态度
不认同国强必霸论
习近平说,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载入了中国宪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中国人民崇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不认同“国强必霸论”,中国人的血脉中没有称王称霸、穷兵黩武的基因。
中国坚定维护自身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也支持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国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即使再强大也永远不称霸。
为表彰和鼓励更多人士和团体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愿宣布,中国政府决定设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
□六点看法
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绝对安全
习近平说,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同时,国际关系中的不公正不平等现象仍很突出,全球性挑战层出不穷,各种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此起彼伏,不少国家的民众特别是儿童依然生活在战火硝烟之中,不少发展中国家人民依然承受着饥寒的煎熬。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和美好世界,习近平提出6点看法。
坚持主权平等
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各国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我们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反对出于一己之利和一己之见,采取非法手段颠覆别国合法政权。
坚持共同安全
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各国都有平等参与国际和地区安全事务的权利,也都有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的责任。我们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对待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不能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热衷于使用武力,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道义贫乏、理念苍白的表现。只有基于道义、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
坚持共同发展
天空足够大,地球足够大,世界足够大,容得下各国共同发展繁荣。一些国家越来越富裕,另一些国家长期贫穷落后,这样的局面是不可持续的。水涨船高,小河有水大河满,大家发展才能发展大家。各国在谋求自身发展时,应该积极促进其他国家共同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我们要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开放的区域合作,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反对任何以邻为壑、转嫁危机的意图和做法。
坚持合作共赢
“合则强,孤则弱。”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合作共赢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其他领域。
我们应该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各方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不能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要相互补台、好戏连台。要积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摒弃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坚持包容互鉴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今世界有70多亿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5000多种语言。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多彩多姿、各有千秋,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企图建立单一文明的一统天下,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要倡导交流互鉴,注重汲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共同绘就人类文明美好画卷。
坚持公平正义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公平正义还远远没有实现。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也肯定是不能成功的。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
□专家解读
>>主席讲话
体现崛起中的大国形象
中国南亚学会会长孙士海介绍,虽然过去60年,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仍然存在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单边主义,以及大量诉诸暴力、武力解决冲突的现象,当今世界也仍然存在不公正的经济政治秩序。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含的意义是非常多的,过去的60年,整个国际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这个原则的核心内涵仍然有生命力,仍然可以说是主导国家和国家关系的主要原则。”孙士海说,这些年我国的实力也不断上升,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在周边国家也引起了一些猜疑,习主席的讲话,“表明我们的立场没有变,我们还是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崛起中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的体现,也有利于周边其他国家增强对中国的信念。”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研究所所长胡仕胜介绍,最早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要强调不干涉内政、互不侵犯、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等,属于防御性的措施,防止这些国家土地被殖民,属于抱团取暖。
>>六点看法
公平正义就是反对霸权
习近平主席提到的六个“坚持”,被认为在新时代下赋予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的内涵。
胡仕胜表示,主权国家不论贫富,不论大小,不论强弱,一律平等,这也是我国外交法多次强调的,“这次习主席提出要坚持主权平等,可以说是对原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基本原则的继承,重申了我国的立场,也表明这是我们未来还要坚持的立场。”
针对习主席提到的“坚持公平正义”,胡仕胜说,公平正义的本身就是要反对霸权,就是提出国际社会要公平、民主化,大小国家一律平等,“这次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60周年,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中国仍然坚持和平共处、坚持和平发展,即便崛起成为全球大国,也是不谋霸不称霸的。”
胡仕胜认为,“坚持共同安全”,就是习主席此前提出的新亚洲安全观的一个反映。
孙士海介绍,这几十年来,一直在讲共同安全观,其实这也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来的,“比如说打击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一个世界的现象,而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事情,只有各国共同合作起来,才能真正减少恐怖主义的威胁。”
>>五项原则
还须用法律机制来保障
孙士海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光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还有一个相互信任的关系,比如像我国倡导的利益共同体、取得共赢、共同发展等,“这是我们一直倡导的,这也是我们的外交理念,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不过,孙士海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究竟只是一项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原则,没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样的原则是一种理念,要想实现这种理念,必须用一系列的机制来保证它。”
他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早已提出,但60年来因为边界等问题产生的争端仍然是有的,“我们既坚持原则,同时也要总结、吸取教训,怎么样更好地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孙士海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是国际法,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更多地利用各种国际机制来实现这种理念,甚至需要以法律关系、国家之间正式法律依据的形式,来保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保障和实施。
>>两个奖项
官、民、组织或都可获奖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还提到,中国政府决定设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
胡仕胜说,这两个奖项应该说是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落到实处的一个体现,“设立这个奖是为了宣扬某种精神、继承某种精神,我想,凡是倡导主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官、民、组织应该都有机会获得这个奖项吧。”
他表示,通过每年颁发这个奖,中国也可向国际社会反复阐述这样一种道理,“那就是和平共处应该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交往的一个最基本的道义和准则。”
□背景链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国家间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得到印方的赞同。
1954年4月29日,中国与印度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以此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来总理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访问中,周恩来总理分别于28日和29日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并共同倡议将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引申和发展,并被吸纳进会议通过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之中。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问世以来不仅在中国同世界各国签署的条约、公报、宣言、声明等双边关系文件中得到确认,也在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和一系列国际文件中不断被引用或重申。实际上已成为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
□国际评价
五项原则还能发挥更大作用
60年过去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中国不断开拓对外关系新局面,它的内容也被纳入联合国通过的很多宣言中,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基本准则。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苏亚雷斯认为,五项原则集中体现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化解国际难题的良方。苏亚雷斯说,通过更多地运用五项原则,清楚理解何时来运用,尽我们所能将五项原则运用到日常的实践之中。
俄罗斯国际事务委员会局长安德鲁科特诺夫说,中国的经验表明,不管双方价值观有多大差异,两国还是可以合作,建立相互的政治信任。如果我们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求同存异,我们可以做得更多。
中国前驻英国大使,外交部美大司前司长马振岗表示,现在我们讲的新型大国关系,其中三个核心内容,一是互不对抗,不冲突;二是相互尊重;三是合作共赢。这基本上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是一致的。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表示,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这并不意味着万隆会议提出的“五项原则”就没有意义,实际上,在新的形势下,它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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