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京报
专 栏
无论少林寺还是当地政府都难独善其身。地方经济希望借助少林寺发展,并非非分之想。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需避免涸泽而渔,要创新发展模式。
去年年底,大乘佛教禅宗祖庭少林寺将河南登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告上法庭,称后者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共拖欠寺方将近5000万元的门票款。郑州中院对此进行了调解,为此还将原定于今年4月份的开庭延后,至今未定日期。
“少林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少林寺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钱?他们接受那么多布施,什么时候被审计过?”嵩管委一位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辞“掷地有声”,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门票经济成为标准生存模式
坦白地说,少林寺的一些做法,让人生疑也在情理之中。今年4月,我在初访少林寺将近20年之后再访少林寺。前后对照,主要的差别就是多了一个由门前广场、牌坊、树林以及长长的通道组成的少林景区。包含其中的少林寺与20年前倒没啥变化,感觉仅塔林多了围栏而已。
然而,让我有点诧异的是:少林寺有好几个大殿的楹联竟然是写在红纸上贴到门柱上的,几乎就是乡村小庙的水平与作派呀。这与少林寺众所周知的成功商业化形象形成了鲜明反差。钱都去哪儿了呢?寺庙也不是法外之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嵩管委官员关于应该审计少林寺的“潜台词”也并非全无道理。
当然,这无法成为“少林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少林寺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钱?”这个问题的具有说服力的答案。
全世界绝大多数作为宗教场所使用着的寺庙,无论是基督教堂还是清真寺,乃至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佛教寺庙,都是主要面对自己的信众,对游客也鲜有收取门票的。寺庙修缮、扩建、弘法、布道、慈善、僧侣日常生活等都来源于信众的功德布施。
但伴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兴起,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名山古刹不仅香火鼎盛,还成为了旅游胜地,中外游客络绎不绝。旅游业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成了支柱产业,名山古寺往往都被直接作为景区或纳入景区管理,收取门票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寺庙方除了收取信众香客的布施,一般也能按照一定比例分到门票收入。这成为了中国当代寺庙生存的标准模式。
这其实是场低水平的利益冲突
2009年12月,大型央企港中旅与登封市政府旗下的嵩山少林文化旅游公司共同成立了新公司,名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港中旅以现金出资,占51%股份,登封市政府则以经营性资产和部分现金合作,占股49%。少林寺被纳入这家新的景区,就是当年舆论哗然的“被上市”风波。
由于少林寺因此变成了少林景区的一部分,寺庙不再直接卖票,少林寺方面对于门票收入的控制权几近丧失。“少林寺在诉状中强调,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少林寺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嵩管委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因此,很显然,少林寺方面包括商业经营、门票在内的钱去哪里了、是不是用到了刀刃上、要不要审计暂且不说,少林寺的运营与保护肯定是需要大笔资金的。毫无疑问,履行协议,履行对少林寺的承诺,肯定是政府应尽的义务,不能因生疑而废除自己的义务。
是非自有公断,法院尚未开庭审理,结论只得留待日后揭晓。撇开少林寺与登封市政府的官司,少林旅游的开发其实是值得反思的前车之鉴。
在笔者看来,无论少林寺还是当地政府都难独善其身。佛家讲究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地方经济希望借助少林寺发展,并非非分之想,独立于地方之外甚至凌驾于地方之上的宗教发展很难行之久远,积极寻求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乃题中应有之义。
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要避免涸泽而渔,要创新发展模式。少林景区的构建包括后来与港中旅的合资,其实都是照搬旅游开发的旧模式,才在低水平上引发了利益冲突。
真正理想的旅游开发模式是,以少林寺为中心,挖掘千年少林寺文化,结合登封文脉、地脉,打造一种以佛教文化为主题、以登封地域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小镇,形成一个少林文化与地域文化薪火传承的旅游目的地。
这样的遗憾,登封市政府有勇气、有魄力“亡羊补牢”吗?
□刘思敏(学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