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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柏林10月10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在10日结束的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中,中德双方决定将本着对等互惠原则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便利人员往来创造条件,并将签证便利化举措作为具体成果纳入《中德合作行动纲要》。
双方在纲要中确认,以将短期签证审发时间缩短为48小时为目标,通过简化签证申请程序,加快签证审发时间,实施便利申请人的签证审发程序;为商务人员申请签证提供便利,增加多年有效和多次入境签证的发放,延长签证的停留期;尽可能将长期性工作签证的审发时间缩短至2个月内。德方考虑按现行模式在中国其他城市增设签证申请中心,以此扩大面向中国公民的签证服务。
这是继英国、意大利、法国等国之后,又一欧洲国家推出的面向中国公民的签证便利化举措,将有力地促进中德和中欧之间的人员往来,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德在商贸、投资和旅游等领域合作与交流。
此外,双方在《纲要》中确认将深化中德在交通领域的创新合作,包括智能交通、车辆法规、道路交通安全、内河航运、环保型交通体系建设、铁路和国际航运等。
作为这方面的具体举措,双方表示将大力挖掘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潜力,支持拓展中欧国际贸易走廊,共同倡议并致力于建立高效供应链,实现商品无障碍运输。双方还将推动开通上海港与汉堡港之间的集装箱绿色航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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