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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教育网
发文单位:中国 巴基斯坦
发布日期:2014-2-19
生效日期:2014-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深化中巴战略与经济合作的联合声明
(2014年2月19日,北京)
一、应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邀请,巴基斯坦总统马姆努恩·侯赛因于2014年2月18日至21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主席与侯赛因总统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
二、巴方表示,对华友好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的基石,巴政府、各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全力拥护独一无二的中巴友谊。
巴方重申将毫不动摇地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破坏中国主权的图谋。巴方认为“东伊运”恐怖组织对中巴两国和平与稳定构成共同威胁,将继续支持中方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三股势力”的努力。
巴方感谢中方坚定支持巴反恐战略和努力,珍视中国政府和人民长期以来为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无私帮助。
三、中方赞赏侯赛因总统将中国作为就任后首个国事访问的国家,重申中方高度重视中巴关系,致力于深化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方感谢巴方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一贯给予的坚定支持,将继续坚定支持巴基斯坦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努力。中方赞赏巴方为全球反恐事业作出的贡献。
四、双方对中巴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一致认为中巴关系已超出双边范畴,具有地区和全球意义。双方同意,作为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中巴两国将努力实现政治关系更加牢固、经济纽带更加紧密、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通畅,致力于打造“中巴命运共同体”。
五、双方同意,根据2005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合作,探索务实合作的新途径。双方同意充分利用两国外长互访、战略对话及其他磋商机制,加强双边、多边和全球事务上的协调与合作。
六、双方决心将两国高度政治互信转化为造福两国人民的务实合作成果。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取得的进展,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联合合作委员会已经启动,综合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联合工作组已成功举行首轮会议。双方都在积极推进喀喇昆仑公路、加达尼和塔尔能源项目、瓜达尔港口运营、卡拉奇-拉合尔高速公路等项目。此访期间,双方成功举行了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联合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双方认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契合两国发展战略,有助于两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及促进本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繁荣。两国领导人敦促双方有关部门加速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巴经济走廊尽快成型,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七、双方同意将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补充协议》和《中巴自由贸易协定》,共同推动实施《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有关项目。
八、中方表示,将全力支持巴方解决严重制约其社会经济发展的能源短缺问题。中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中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寻找巴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机会。
九、双方同意加强在农业、卫生、教育和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合作,加快落实建立中巴农业示范园。
十、巴方感谢中国有关企业和人员为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所作的贡献。中方赞赏巴基斯坦政府承诺确保在巴中国公民和投资安全。
十一、双方重申将致力于落实《中巴海洋合作协定》。双方强调实施中国国家航天局与巴基斯坦空间和外大气层研究委员会签订的《2012-2020年航天合作大纲》的重要性,以便提升双方在空间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合作。
十二、双方认为,防务合作是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的组成部分,同意进一步加强在防务技术方面的务实合作。
十三、双方认为,确保中巴传统友谊代代相传至关重要。为此,双方同意共同庆祝2015年“中巴友好交流年”,扩大青年团互访项目规模,增进议员、学者、媒体人士和艺术家间的交流。双方认识到语言在促进人文交流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意推动在巴基斯坦开设更多孔子学院。中国国家汉办今年将向巴派遣60名汉语教师并邀请140名巴汉语教师来华接受培训。
十四、双方相关部门将就便利双方人员往来加强磋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安排。双方就早日签订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达成共识。
十五、双方同意在应对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及全球事务中密切合作,并在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等机制内加强协调与配合。双方重申致力于多边军控和防扩散努力。
十六、双方同意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阿富汗政治和解进程,继续与国际社会密切合作,共同促进阿富汗的和平与稳定。
十七、双方欢迎两国相关部门和企业在此访期间签署的经贸、互联互通、能源、人文等领域的一系列合作文件。
十八、侯赛因总统感谢中方对他本人及其代表团的热情接待和周到安排,邀请习近平主席尽早访问巴基斯坦。习近平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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