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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以往口号似的依法治国具体化,在总结以往依法治国遇到的各种困难上,提出具体针对措施,势必落实到真正的依法治国。我们看到四中全会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对于这项任务,个人认为最需要办到的第一步是实施三权分立,公、检、法彼此监督,相互合作,相互制约,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对人民合法权利的保障,也是对人民的负责。诚如现今的公检法之间,是不平衡的,检察院应该和法院一样,各级之间该是监督关系,而不该是领导关系,检察院的监督功能应该用的更加合理,这样,对于作为最后救济的法院会更加有效率,司法公信力才会提高。虽说四中全会在此没有明确提出,但是,要做到依法治国,这步是必须的。四中全会、三中全会一直在强调的一点的是提高执政水平,这是项长期的工程。让每个执法者了解法律,才能让他们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同时也能减少人民的程序负担,现今国内有很多法律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什么复议前置,仲裁前置,其中,很多是必须的,很多又是没必要的,这不仅浪费民众的时间,同时还会让民众混乱。所以,提高执法者的执政水平对于构建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非常关键的。
此外,此次四中全会指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这些措施明显是总结以往依法治国中经验提出的,相信各地的法学学者、律师再不需要为立法问题与掌权者争得面红耳赤,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为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使得立法更加合理。同时,四中全会指出的立改废释并举,这一点,真正正面应对我国多年来立法所带来的问题,虽说提出的措施确实非常有针对性,但是,要做到这一点真的很难,如果真要下狠招面对这个问题,中央势必在立法程序及人员编制上会有大的调动。虽说困难大,但相信中央既然能提出这点,应该是已经准备好了策略,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不仅需要立法者公正全面立法,执法者正确公平执法,还要我们公民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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