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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云南巍山古城拱辰楼火灾前后对比图。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摄
扑救及时仍难避损毁命运
一年内多地古城火灾频发
1月3日凌晨,拥有600多年历史的云南巍山古城拱辰楼,在一场燃烧了2个小时的大火中成为废墟。拱辰楼位于巍山县城南诏镇,始建于明洪武年间(1390年)。1993年,被确立为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巍山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修建至今的600多年间,拱辰楼一直没有遭受过战乱、火灾等人为和自然的侵害,只有几次大的正常维护修缮。
据巍山县政府通报,1月3日2时49分,拱辰楼发生火灾,经迅速全力组织扑救,明火于4时48分扑灭,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与拱辰楼隔路相望的巍山古城四方街民居未受波及。
记者在现场看到,经历大火后的拱辰楼二楼仅仅剩下几根已成焦炭的木柱子,与烧毁前的辉煌壮观形成鲜明对比。通向二楼的楼梯上堆满了瓦砾和炭灰,二楼的地上横七竖八堆放着烧断的木梁和砖头、瓦砾,旁边几间厢房只剩下断壁残垣。
参与扑救的巍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杨再庆说,“3日2时49分接到报警,到2时55分消防车已停稳,消防战士迅速布设水枪,消防用水供应正常。同时,拱辰楼外有环形通道,消防车在到达现场过程中通行顺畅,可直接开到楼下。”
杨再庆认为,这次火灾扑救总体较有效率,控制住火势没有蔓延。相关专家表示,拱辰楼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被烧毁,一方面是因为木质结构建筑、天气干燥;另一方面,建筑内部的跨度较大、没有区隔,加之拱辰楼处于古城的最高点,空气充足且流通较快,很有可能发生了轰燃。
不到一年时间,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云南丽江束河古镇、湖南凤凰古城、贵州黔东南多处古老苗寨侗寨接连发生火灾。扼腕叹息的同时,不得不发问:作为防火重中之重的古城古寨,缘何火灾频发?
延
木构古楼成演出经营场所
可以喝茶听古乐吃烤牛肉
由公安消防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正全力调查巍山古城火灾原因,目前尚无定论。但据古城多位群众反映,火灾前拱辰楼屋檐四周用灯泡串成了灯带,二楼的内部是用于表演洞经古乐的演出场所,并设有茶座。每人交2元钱的门票后,就可以上拱辰楼喝茶、吃点心、听音乐,“喝茶与听古乐实际上是一体化的,还另外收费”。
记者在拱辰楼一楼的楼梯口看到,写着“古乐欣赏、艺术传承、歌舞休闲、茶饮餐点”的公告牌仍然矗立。走上二楼,废墟中可以看到一些烧化的电线、插线板。
在火灾发生前不久,记者也曾到过巍山古城拱辰楼。主楼里设置了吧台、长桌和椅子,正对面是古乐演出的场所,现场用布幔做了吊顶,还安装了射灯和几个较大的仿古灯笼,地板上还有插座和电线,灯火通明。在这里,除了能听古乐,还能喝茶、嗑瓜子,老板还来问要不要烤牛肉。
拱辰楼为木构建筑,火险等级较高,安全隐患较大。为何在这样的地方还要进行演出、经营活动?
巍山县县长王利伟表示,2010年4月,拱辰楼正式作为南诏古乐展示场所,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拱辰楼的日常管理由南诏古乐团负责,经常性的监管、巡查由县文物管理所负责。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巍山县文化体育局要求将拱辰楼交付给巍山县南诏古乐团进行管理和使用,作为业务部门的县文物管理所对于这种做法持否定意见。
记者获取了一份写于2010年4月24日的《关于对改变拱辰楼管理使用权的意见》。其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因此,将拱辰楼交予巍山县南诏古乐团作为洞经演奏场所(大量人员聚集)进行管理和使用有悖上述规定。
析
事故元凶多为用电用火不当
古城应建立自己的消防规范
国家文物局曾表示,古城、古村、古镇和文物建筑群防火成为重点、难点,原因之一包括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不规范,以及电气电路敷设不规范、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严重,造成电气火灾事故频发。2014年1月,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曾“火烧连城”,损失极为惨重,其直接原因是一客栈经营者使用电暖炉所致。而2014年4月的丽江束河古镇火灾,则是因为一家菜馆的蜂窝煤炉使用不当造成。
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吴白雨认为,我国古建筑多是木结构,防火尤为重要,尤其在天气干燥和风力较大时,火灾隐患很大。
“除了客观原因,不少人对文物遗迹保护的重视不够,缺乏敬畏心。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用电、用火不规范的情况。另外,古城火灾频发与当地政府保护和监管机制的落实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吴白雨说,“现代翻修的城楼、城门与古城楼的历史文化价值不可同日而语,遗憾的是,云南现存的古城楼已越来越少。”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翟辉认为,火灾频发,并不是单纯的规划和管理问题。古城楼是古城里面的公共建筑,不宜用作商业。开发利用后,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就应遵守使用过程中的一些规矩,尤其是冬季使用明火要谨慎。“现在的许多古城,古代结构和现代使用功能‘拧’在一起,造成安全隐患。”
在防范中,“不要拿城市的消防规范来套用古城的消防规范,而是要适合古城的具体情况。例如,有的古城不一定需要大的消防车。而应该在重要的建筑附近设置小型消防站和小型消防车。” 翟辉说。
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表示,古城火灾频发和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如果不够警醒,不依法管理,古城火患将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综合本报记者朱家顺及新华社记者吉哲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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