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宋某与同学KTV合影。图片来自网络。
原标题:镇江“不雅照”检察官已被免职
金陵晚报讯(记者胡睿)日前,多家媒体及网站关注了关于“江苏省镇江市反贪局副局长”宋某被举报并被曝光不雅照一事。1月9日23:50,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的官方微博上公布出了对宋某的调查处理结果,据悉,宋某系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目前已被免职,而不雅照中出现的女子系其57岁的同学。
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对新浪微博一网名为‘月下独舞云裳’的网友举报我院干警宋克非初步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网友“月下独舞云裳”之前所举报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回复。
1月8日晚,网友“月下独舞云裳”微博中反映“宋克非以副局长身份保蒋秀华吸毒的女儿未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等情况,“通报”表示:经查,2014年2月至7月蒋某某(女,56岁,系宋克非同学)之女因吸毒被公安京口分局社区戒毒,8月被公安润州分局强制戒毒2年,现正在镇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
对于“月下独舞云裳”此前微博中反映的“已造成我母亲双耳耳膜穿孔及脑震荡,有病历为证”的情况,“通报”表示:经向陈某(男,55岁,系宋克非同学,举报人之父)核实,陈某表示,其妻子耳膜受伤一事,系其与妻子矛盾激化动手所致。
尽管如此,据“通报”反映的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对宋某与照片中女子“搂抱亲密照”情况的调查,系“宋克非参加同学聚会后其同学所拍。”此外,对于网友“月下独舞云裳”所提及的,“宋克非唆使茅玉华、宋小芳找我父亲向合作单位报销其个人花销”,“此人并放出豪言若我家举报他他就找社会上的混混来卸我母女四肢!手段之残忍闻所未闻!”等问题,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在官方微博的通报中予以了否定。
鉴于宋克非酒后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行为规范(试行)》,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通报”表示,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决定,免去宋克非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职务,并将根据党纪政纪的规定,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