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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商报
李克强总理2月9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共资金是纳税人的“辛苦钱”,一分一厘都不能浪费。今后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收回,对国有资产和企业一律从严监管。
多年以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在内的非税收入一直属于预算外收入,脱离预算控制。预算外收支,是过去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对于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地进行经济建设,发展各项事业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也不能保证防范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要求。尽管各级财政和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但其规范程度和管理效率显然不能与预算内资金相提并论。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从2001年的1296亿元,到2013年首次超过4万亿元,13年间增长了超30倍,总额累计达19.4万多亿元。但这笔庞大收入长期放在预算外管理,处于“封闭运行”的状态,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任意支配的“自留地”、“小金库”。同时,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一些本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也被转移到预算外。比如,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将全部上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审计署针对9省45县2009-2012年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结果显示,几乎每一个县都存在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实际征缴费用未缴入国库,基层政府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等问题。
实践证明,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缺少有力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政府财力,扰乱了政府分配秩序,助长了不正之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到极大的影响。不仅相关资金去向不明,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政府每一项改革进步的公信力也受到挑战。去年6月,审计署公布报告称,38个中央部门及其389个所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3%,但很快就有专家质疑,财政拨款的三公预算减少,一些部门也完全可以“堤内损失堤外补”,从预算外收入中捞取油水。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首次态度鲜明地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如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诚如斯言,政府“钱袋子”里装的是纳税人的钱,政府花的每一分钱必须对纳税人负责,让百姓看的明明白白。只有政府收支公开透明,完全置于阳光之下,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制度土壤,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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