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25|回复: 0

北京:一年青母亲杀害幼子一审获刑11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 18: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新华网

1115475232_14331516423211n.jpg
宣读案情细节时,被告人贾某用手捂住自己的耳朵。(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熊琳)1日,暂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的26岁河北籍女子贾某,因涉嫌杀害二周岁的儿子,孩子父亲王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包庇贾某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法院通报,2014年10月11日7时许,贾某在北京市大兴区其暂住地内,因被其子王小某发出声音吵醒而生气,将孩子摔在地上致其颅骨骨折。为制止孩子的哭声,贾某用手猛掐其颈部,后又将塑料袋套在孩子头上并用棉被压盖,致其死亡。当晚,其丈夫王某伙同贾某驾车将尸体埋至河北省某地。王某在侦查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还故意作假证明包庇贾某。当月15日,贾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王某于当月16日被查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贾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具有认罪、悔罪情节,故依法从轻处罚。王某帮助其毁灭证据,且明知贾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5-19 01: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