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现场图据警方
四川新闻网德阳10月14日讯 “我遭抢劫了10万元。”9月25日下午,一名吴姓男子向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刑警大队泰山路责任区中队民警报警称被抢劫了。而抢劫者是他10年前的“情人”胡某,另外还有一名男子杨某。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胡某和杨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据了解,今年60岁的吴某于10年前认识胡某,随后发展为情人关系,不过几年之后两人就没有了联系。但在今年9月初,胡某突然给吴某打来了电话。9月6日,两人见了面并一起吃饭、洗脚后,于当晚8点左右,两人在德阳城区一宾馆开房发生关系。胡某刷了一会手机朋友圈,不一会儿一名姓杨男子拿着匕首敲开了他们的房间。
开门的胡某看到杨某便开始哭诉,称是吴某欺骗了她,强迫与她发生关系。杨某将匕首抵在吴某胸前,要求其赔偿胡某“青春损失费15万元”。吴某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随即遭到杨某殴打。在恐吓和殴打下,吴某妥协,最后双方达成10万元的协议,然后吴某将卡里的钱转给了对方。
吴某被骗后,并没有报案。“一方面可能考虑到自己有家室,怕把事情闹大了,家里人处不好。一方面他也胆小,还怕被杨某找人报复。”邹华刚说,中途吴某给胡某发短信让对方退钱,但遭到拒绝。
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9月25日,吴某才走进派出所报警。根据吴某提供的信息,胡某很快就被抓捕归案。10月10日杨某在南充一家宾馆也被警方抓获。
“胡某和杨某在案发时都没有工作,他们是通过朋友开的门店处闲聊认识的,杨某说起自己帮别人收账的事让胡某很感兴趣。”办案民警邹华刚说,胡某向杨某说她10年前曾经被一个老板包养了四五年后被踢开,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于是两人商量要找到这个老板,并要求补偿。而这个老板就是吴某。
得手之后,胡某给杨某分了1.9万元,杨某拿着钱回到老家南充,并很快挥霍一空。目前,除被杨某挥霍掉的1.9万元外,其余涉案资金已被追回。德阳市旌阳警方透露,10日,胡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12日,杨某同样因涉嫌抢劫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