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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骗低保,应一律开除
同样是骗低保,即使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一致,公职人员与收入高于低保线的穷人骗保危害就不一样,他们若涉及,开除应是“保底处罚”。
审计署昨日公布了“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2014年至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884名“吃财政饭的”冒领低保资金1076万元。尽管此前也有公职人员骗保之类的事件见诸媒体零星报道,但这次审计公告披露的“大数据”,仍因其“涉案人数”之多而颇具舆情冲击力。
财政供养人员,无非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内蒙古查出这么多财政供养人员吃低保,可见涉事地方低保管理之混乱。可就在去年7月,当地号称要重拳整顿低保乱象,在全区内重新认定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如今查出这么多骗保者,或许表明,有些拳头是砸在了棉花上。
对于这些被查出来的财政供养人员,当地没有公布处理办法。不过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这些财政供养人员吃低保,绝不是退出就完事了。按照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律解释,骗社保可按诈骗论处,且骗保三千元就可达到立案标准。884名财政供养人骗取低保金1076万元,人均涉案金额超过一万元,其中有多少人该抓,不难想象。
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骗低保,说起来,已是屡遭曝光。此前媒体就曝出,河南洛阳市某民政所所长张景华有267本存折仍冒领低保金,蚂蚁搬家式的贪腐让舆论哗然。但应看到,即便在法律明确骗低保可按诈骗论处之后,一些财政供养人员的贪婪并未因此收敛。
这些人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跟眼下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低保信息联网核对机制尚不健全固然有关,这也亟待在全国范围内加速完善。但说到底,还是太多时候追责的“锤子”落不到实处——查出来大不了退了,当事人乌纱帽不受任何影响,哪怕媒体追问,也是不了了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个恶劣示范,令后来者以及隐藏骗保者有恃无恐。
实质上,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骗低保不仅要追刑责,哪怕没有到立案标准,也应开除公职。要知道,骗低保和一般徇私舞弊不同,因为其侵占的是穷人的救命钱,已触及社会公正底线。作为公职人员,却贪到“蚊子腹内刳脂油”的境地,其履职品格显然存疑。
在一个正常社会里,公务员等应是社会道德标杆,在法律、道德层面也该有更高的自我要求。这些人中如果查出一个骗低保者,就该公开曝光之,将其从公职人员中剔除。毕竟,同样是骗低保,即使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一致,公职人员和那些开豪车者骗保,与收入高于低保线的穷人骗保,其危害就不一样,也理应在追责时作为“从重”的依据,公职人员若涉及,开除应是“保底处罚”。考虑到骗保行为通常还连着“把关不严”,甚至是利益勾连,还有必要对链条上每一环都“深挖”,法纪结合,严厉惩治。
对“吃财政饭者”骗保,必须将“零容忍”态度落实到具体量罚上。如今内蒙古当地已被曝出规模不小的公职人员骗低保乱象,有关方面不妨将这作为全国范围内的典型案例,将严格执法落实到每一例,以儆效尤。眼下先不说别的,这884人“上榜”的骗保名单,是不是应尽早公开呢?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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