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母不愿养二孩竟下毒手
不愿抚养二孩,女子万红宇在家中厕所产下男婴后竟下毒手,后将气息尚存的孩子放入垃圾袋,丢到楼下垃圾桶内。昨天上午,这起广受关注的杀婴案在市二中院宣判,因得到家人的谅解等因素,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万红宇有期徒刑4年。
母亲剪刀扎孩子
万红宇夫妇和公婆同住在大兴区黄村镇新安里小区,案发前在家照看一岁多的儿子。2014年7月1日,她在家中自然分娩一男婴。因不愿抚养,万红宇遂手掐婴儿脖子,用剪刀等扎刺其身体,甚至往地上摔,后又将婴儿放入装有生活垃圾的垃圾袋中,丢弃于该小区垃圾桶内,致婴儿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据万红宇供述,2013年12月初,她得知自己怀孕。因不想要这个孩子,她一直未和家人说。眼看肚子越来越大,她想去做人流但没有钱。事发当天早上,万红宇在厕所内生下孩子。在将婴儿抱回卧室的途中,万红宇被地上的羊水滑了一下,孩子摔出去,后脑撞在卧室的马扎上,后下决心将孩子弄死。随后万红宇把奄奄一息的婴儿装进垃圾袋并系上扣,扔到楼下垃圾桶内。往里扔时,她还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回家后,万红宇如平常一样生活,也未和家人提及此事。
当天下午,有居民听到垃圾桶里发出类似小猫叫的声音,后保洁员在垃圾袋里发现婴儿。婴儿被民警送到医院抢救,但未能挽回生命。去年7月20日,万红宇回娘家照顾母亲,7月29日被抓获归案。
律师辩护称过失所致
庭审中,万红宇表示,她和她妈妈都不希望生二孩,“没精力,也没钱”,丈夫和婆婆一起做生意,小两口经济上不独立,家里由婆婆做主,她觉得没有经济实力抚养第二个孩子。
万红宇的辩护律师表示,造成婴儿死亡的严重后果不能排除过失所致。万红宇系弱势群体,家里又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希望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万红宇的丈夫则出具谅解书,请求对妻子适用缓刑。
不适用缓刑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万红宇对男婴的死亡结果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并非属于过失。虽万红宇犯罪情节较轻,但其犯罪行为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主观恶性仍然较大,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鉴于万红宇如实供述,当庭认罪、悔罪,且并非预谋,系初犯、偶犯,其与被害人具有特殊的亲情关系,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到案后已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犯罪,法院依法对万红宇从轻处罚。
判决书还指出,万红宇对于生育子女问题未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且一直以来与家人缺乏沟通交流,亦不能主动寻求理解,最终导致了本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