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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户“漂白”是公民权利的回归
应该彻底清理地方政府那些不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土政策”,避免以计生为名搞出来的利益捆绑,还“黑户”以阳光下的公民权利。
近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会议一个主要议题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大约有1300万黑户人口。据相关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
其实,我国的法律从来没有类似禁止性规定。相反,1958年施行的《户口登记条例》早已明确,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1988年,公安部、计生委也发出通知,明确“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
然而,在具体的操作中,这一合法权利却遭到某些地方政府的无情漠视。“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相捆绑一直是一些地方奉行的“土政策”。直至2014年,全国仍有20个省(市、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据报道,去年,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边向县公安局支付“赞助”,一边要求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
即便在此前历次全国性人口普查中,国务院明令不允许给公民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但现实中仍有很多人没能获得户籍权。这其中,计生指标的“硬杠杠”约束固然是一个因素,但根本上还在于这一“土政策”隐含的部门利益。
1300万黑户游离于社会管理体系之外,没有社会保障,失去正常就业、生活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多人甚至连出行都成为横亘在面前的一大难题。这显然是对公民正当权利的漠视,不合理,不公平。况且,一个国家有这么多人没有户籍,不利于正常的人口管理,甚至可能影响公共政策的精准到位。
现实地看,为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无户籍人口问题的解决,也有必要明确具体时间表。此外,也应该彻底清理地方政府那些不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土政策”,避免以计生为名搞出来的利益捆绑,还“黑户”以阳光下的公民权利。另外,尽快规范计生相关的收费和罚款。随着“全面二孩”的解冻,以往为了推动计生政策执行而制定的“一票否决”等处分规定,也应有所调整。
计生政策更要立足于普遍的公共服务。那些与计生政策捆绑在一起的诸如落户、上学、购房、工商登记、评先等等公民权利,都有必要重新厘清。每一个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天然享有公民的合法权益。孩子是国家的孩子,任何部门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漠视其存在。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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