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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个多月,孩子就要出生,成都的准妈妈王梅(化名)却再不能回自己熟悉的办公室上班了。王梅接到公司通知,上班地点被调至37公里外,她不愿意,结果其办公室和宿舍钥匙被收走,公司打卡机里的指纹记录也被删……两天里,她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只能坐在公司前台会客处的沙发上“上班”,用照片、微信打卡。目前,该案已申请劳动仲裁。(7月26日《华西都市报》)
为逼孕妇辞职,这家公司真拼了,各种低劣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吃相难看。换办公地、收走钥匙、打卡失灵、拒不承认自己的员工……狗血剧情秒杀琼瑶剧。这还不算,记者前往采访,被推搡倒地,手机相机也被抢夺。罔顾良知,无视法律,肆意践踏妇女的生育权,这样的企业必须付出代价。
员工怀孕后被歧视被刁难的事,媒体没少报道,但这种极端情况实属罕见。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和企业明着暗着处心积虑限制妇女的生育,有的已到了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程度。那么,根源何在?
保障妇女权益不缺法律法规,只是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起来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在计生法、民法、刑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侵犯女性生育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和惩罚条款,即使女性权利被非法剥夺,也难以索赔和追责。假如女性可以提出巨额索赔,乃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责,谁敢以身试法?执法上,个别部门“睁一眼闭一只眼”也是事实。
本案中,经协商,王梅无奈和公司达成了协议: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社保费用自缴、产假休完离职。她为何决定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丈夫的说法显得很无奈也很真实:“我害怕爱人和孩子受到伤害,不得不在争取自己应有利益和家人的安全之间做出选择。”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要亮出“牙齿”,相关部门要拿出作为,为女性挺起腰杆。
其实,面对这种肆意践踏妇女权益和尊严的企业,辞职也不是坏事,但在辞职之前要让企业管理者知道“肉疼”,使其不敢再犯。我们相信,看了逼人辞职的一幕幕,公司的其他员工也会心寒。
来源: 长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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