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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用品之争: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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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19: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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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衣,生活中再平淡不过的事情。用于衣物洗涤的产品中,洗衣粉一直占着主要的地位。

  洗衣粉是这样一种商品,我们每个人都要用到它,但它和人体健康的关系没那么密切,质量的好坏也没那么容易判断,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媒体和消费者足够的重视。但是,像这样的行业其实更值得好好研究,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问题。

  同为洗衣产品,但洗衣液并非洗衣粉的“孪生姐妹”,而天然皂液与洗衣液之间也各有不同,要弄清它们功能上与成分上的差别,进行有的放矢的选择,首先要明白到以下问题:

  洗衣粉为何大都含磷?

  绝大多数洗衣粉都含有三聚磷酸钠(STPP)成分,它的作用是络合水中的钙镁离子,使硬水软化,提高洗衣粉的去污能力,这在钙镁离子含量较高、水质较硬的北方地区就显得分外重要,而且三聚磷酸钠具有一定的助洗功能,方便洗涤后的漂洗。

  然而近几年,含磷洗衣粉所带来的水质富营养问题日益被人们所关注,很多人将目光投向无磷洗衣粉。然而,无磷洗衣粉的去污力,一直是产品得到更广泛认同的瓶颈。换言之,没有了三聚磷酸钠,我们怎么解决硬水软化兼助洗的问题呢?

  一段时间里,大量的无磷洗衣粉依靠加入4A沸石来吸附水中的钙镁离子,虽然这种添加方式在成本上较为经济,但去污力却大大下降,更为严重的是,4A沸石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当洗衣用水排放到天然水域中,又会造成另一种形式的白色污染,因此,在荷兰、比利时,在洗衣粉中添加4A沸石已被禁止。为了达到名副其实的“无磷——无污染”,人们开始在洗衣粉中添加聚丙烯酸盐等助洗剂,虽然效果不错,但成本甚高。怎样才能取得环保与经济结合的功效?追求以钾皂及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去污成分的洗衣方式,逐成洗衣剂中的热门,后者,就是现在各个超市门店热卖的洗衣液。

  洗衣液的主要成分是什么?为什么90%以上的洗衣液标明“无磷”?

  三聚磷酸钠在水中的溶解度不高,试想如果将多至足够去污的20%三聚磷酸钠,加入到洗衣液中,产品中肯定会飘满粉状颗粒,因此绝大多数洗衣液厂家,都摈弃了这一软化硬水的成分。以近年卖的比较火的“菁洁士”洗衣液为例,主要成分包括钾皂(负责去污)、阴离子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络合钙镁离子及助洗功能)、助剂、着色保护剂、香精等。如果该款洗衣液还标明“柔顺功效”,其中就可能含有昂贵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这样洗衣液的成本会进一步上升,但洗出的衣物光泽防静电、伏帖柔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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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姑娘张子婷曾经在德国生活了9年,4年前因为工作关系回到北京定居。爱干净的她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衣服总也洗不干净,和在德国时的情况相比差距非常明显。“我感觉问题就出在国产洗衣粉上,质量比德国的差多了。”张子婷对本刊记者说,“德国不但有专门针对白色和彩色衣服的洗衣粉,还有专门用来除去酒渍、咖啡渍和血渍的洗衣粉,甚至还有在不同水质下使用的洗衣粉,种类特别多。国内洗衣粉好像特别喜欢添加消毒水,除此之外其他功能很少,即使有的话效果也明显比不上德国的洗衣粉,肉眼就能看出差别。”

  当然,张子婷的看法纯属个人感觉,并不足信。那么,中国洗衣粉的质量到底如何?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是否真有那么大差距?只有科学试验才能告诉我们答案。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主管的《日用化学品科学》杂志今年8月份刊登了一篇论文,证实了张子婷的看法。这篇论文是由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Novozymes)的工程师王燕飞和徐清合作撰写的,题目叫作《利用全规模洗涤方法对比评价几种国内外洗涤剂的去污性能》。文章比较了23种产自美国、欧洲、拉美地区和中国的洗衣粉和洗衣液(以下统称“洗涤剂”)在实际生活中的洗涤效果,发现在相同洗涤温度和洗涤剂浓度等条件下,来自欧美地区的洗涤剂显示出了比国内同类样品更为优异的洗涤性能。

  文章作者使用白度仪测量洗涤干燥后的污布在460nm波长光线下的反射值,以此来衡量洗涤剂的去污效力。结果发现,欧美洗涤剂样品在去污力上比国产样品高75~125个反射值单位,这是一个肉眼可以分辨的显著差异。更有意思的是,作者同时比较了国产洗衣粉和洗衣液在同等情况下的去污效果,发现除了一种洗衣液之外,其余7种国产洗衣液的去污力都要比洗衣粉低,双方差距同样非常明显。

  既然如此,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因为国家标准定得太低了?

  是什么决定了洗涤剂的去污力呢?答案是表面活性剂的数量和性质。

  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最主要的成分,这是一种既含有亲水基又含有亲油基的分子,脏衣服上不溶于水的污渍与表面活性剂的亲油基相结合,然后在亲水基的帮助下溶解到水里,最终被冲进下水道,衣服就洗干净了。

  通常情况下,表面活性剂含量越高,洗涤效果就越好,于是早期的行业标准都是根据表面活性剂的含量来制定的。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一直用15作为标准,即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不得低于15%。这是一个简单易测的化学指标,达标与否一清二楚,很难造假,非常适合作为行业标准来使用。

  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联想到牛奶的检测标准。牛奶合不合格与蛋白质含量直接相关,而测量蛋白质含量用的是氮原子,于是一些造假者使用含氮的三聚氰胺充数,导致了一场食品安全危机。表面活性剂不存在造假问题,类似情况不大可能出现,但是有些表面活性剂会污染环境,这就需要国家出面进行监管。

  “衣用洗涤剂目前主要有两个产品标准,即洗衣粉国家标准GB/T13171-2009和洗衣液行业标准QB/T1224-2012。”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华涛对本刊记者说,“这两个标准既界定了产品质量,也兼顾了环保,比如规定不得采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或者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原料,并规定所用原料必须符合《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6396)的规定。”

  那么,有了这两个标准,把产品质量和环境影响都管住了,是不是就没问题了呢?答案不是这样简单,因为洗涤剂的质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仅用一个标准来衡量远远不够。

  “表面活性剂是一类化学物质的总称,一共有几千种之多,它们的去污力都不一样,对于不同的污垢也有不同的洗涤效果。”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张蕾对本刊记者说,“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企业认为,如果只用表面活性剂浓度指标来管理的话,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产品质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会把企业管死了,阻碍了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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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维信就是其中之一。这家总部设在丹麦的跨国公司生产多种洗涤剂专用的酶制剂,通过酶解污渍的方法减少表面活性剂的使用量。该公司政府事务和公共关系总监何育萍告诉本刊记者,绝大部分表面活性剂都是从石油产品中提炼出来的,不但消耗了宝贵的化石能源,而且对环境也不太友好。

  何育萍为本刊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中国市场上一款比较畅销的洗衣粉每洗一次衣服大约需要使用68克,其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含量为12克,添加了该公司生产的复合酶制剂后,表面活性剂使用量减少到了9克,洗涤效果不降反升。中国每年的洗涤剂消耗量约为300万吨,如果全都改用这项技术,关键稀释体积(CDV,水毒性测定指标)将减少12%,亦即减少了2×1012次方立方米,相当于保护了676个鄱阳湖免受污染。如果再使用浓缩产品,将带来两倍的效果。

  即使我们不考虑环保问题,仅从洗涤效果衡量,表面活性剂含量也不是唯一有用的指标。“洗涤剂里面除了有表面活性剂之外,还要添加多种功能助剂,提高对特殊污渍的洗涤能力以及改善对衣物的护理能力。”张蕾对本刊记者解释说,“比如使织物保持柔顺、不易掉色、不易串色,以及提高衣物的易去污性等等。但是加入功能助剂往往会提高成本,如果国家标准中只有表面活性剂含量这一项指标,功能助剂加得越多往往就越不好卖,这就降低了企业推动技术革新的热情。”

  这个道理很简单,管理部门也不傻,于是在含量指标之外又加上了一个性能指标。顾名思义,性能指标测的是洗涤剂的实际去污效果,除了和表面活性剂含量有关外,同时也能体现其他功能助剂对去污效果的影响。从理论上讲,性能指标显然要比含量指标更能准确地反映出洗涤剂的真实去污力,也更能促进厂家提高技术水平,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但是,性能指标说起来简单,实行起来却很困难,原因就在于测试过程较难标准化,测试结果波动比较大,而且性能指标也不可能涵盖生活中的所有污垢,被测污垢对象对产品好坏评判影响很大。

  据张蕾回忆,国家有关部门曾经使用多年的性能检测方法非常简单,只用一块标准污布作为样品,与待测的洗涤剂一起放入一种专门的去污机中进行漂洗,然后和标准洗涤剂做对比。标准洗涤剂含有15%的表面活性剂,是业内公认的底线,如果一款洗涤剂的去污效果等于或者好于标准洗涤剂,就被认为是合格产品,反之就是不合格的。

  问题在于,这块污布过去一直是手工染制的,均匀度无法保证,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很差,同一批产品有时能过有时又不能过,企业怨声载道。

  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早期的那一块污布上涂的是炭黑,用来模拟日常灰尘,但实际生活中的污渍显然不止灰尘这一种,还有领口袖口的油渍和各种食物残渣造成的蛋白污渍。于是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新政策,增加了皮脂污布和蛋白质污布,把性能检测的污布数量从1块增加到了3块。此后又对污布的制作工艺做了改进,用机器染布取代了手工染布,增加了稳定性。

  为了与新的性能指标相配套,新法规同时对浓度指标进行了修改,把表面活性剂浓度的最低标准从15%降到了13%,给企业进行技术革新留下了空间。“曾经有人认为,洗涤剂的含量标准从15降到13,说明我们的国家标准降低了,导致国产洗涤剂质量下降,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曾经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张蕾对本刊记者说,“因为在降低含量标准的同时性能测试从1块污布增加到了3块污布,标准应该说是提高了,所以我认为国家标准反而是比过去更严格了。”

  可是,不少企业对这个新标准仍有意见。比如宝洁公司就曾在一次性能指标测试抽查中被查出去污力达不到国家标准,但宝洁认为,3块污布的测试结果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他们公司的产品对于实际生活中的污渍的去污效果是好的,消费者可以接受。

  “发达国家的老百姓生活条件好了,衣服没过去那么脏了,所以一些外资企业认为,洗涤剂的去污力不必像过去那么高,应该在其他一些性能上做文章。”张蕾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他们一直在抱怨中国目前的3块污布测试方法太过理想化,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应该增加污布的种类,尽量和日常生活接轨。”

  前文提到的那篇发表在《日用化学品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所用的污布种类就非常多,除了标准的3块污布外,还使用了包括茶、血、咖啡、红酒、墨水、口红、橙汁、酱油和火锅底料等32种污布,涵盖了实际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污渍。另外,试验所用的洗衣机也不是重复性较高的工业用“立式去污机”,而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普通民用洗衣机。

  那么,用这个方法来做性能检测,是不是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这个方法只适合在同批次试验中做相对比较,如果更换了试验人员和实验室,其结果则不具备重现性,很难作为标准检测方法。而且,选用什么污布也因人群和生活习惯而异,很难标准化。国家标准采用3块标准污布和立式洗衣机来做性能测试,其目的就是要减少试验的不确定性,尽量做到准确公正。如果增加污布种类,试验的可重复性一定会降低,生产厂家就更吃不消了。于是,不少企业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修改现行的国家标准,只管环保就行了,产品质量不再设限,依靠企业自律和市场机制来管理。

  这个提议遭到了张华涛的反对:“现行标准是对产品的一个基本的理化和性能的要求,企业按照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来生产,就能够保证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使用和安全性需求。如果连现行标准都达不到,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就无从保证了。”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提出,为了鼓励创新,应该取消表面活性剂含量标准,只采用性能指标。针对这个提议,张华涛也表达了不同意见。“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产品的基本成分,如果连这个指标都达不到,那不管是去污力,还是其他产品性能都无从保证。”张华涛对本刊记者说,“创新当然要鼓励,但也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才称得上是创新。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小企业就连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都达不到,还谈何创新?即使要创新,也应该是百变不离其宗,目前全世界表面活性剂有4000多种,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更加高效的表面活性剂进行复配等方法,来达到创新。因此国家标准并没有限制创新。”

  相比之下,张蕾的态度较为温和。“如果从促进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我认为应该以性能指标为主,鼓励洗涤剂成分的多元化,比如用复合酶来代替一部分表面活性剂。”她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但无论怎样,中国目前还没办法取消国家标准,因为国土面积太大,各地发展不均衡,不少地区的消费者没有那么强的辨别能力,仅依靠市场机制来监督是不够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只有餐具洗涤剂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不达标不准上市。洗衣服用的洗涤剂和人体健康的关系不那么直接,国家没有强制标准,只有推荐标准,不达标的产品只会被公布出来而已,并不会被直接勒令下架。但是,如果一家企业被爆不达标,对于该企业产品的销量影响很大,任何一家正经企业都会竭力避免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个名单上,所以这个推荐标准实际上仍然具有非常强的约束力。

  换句话说,中国洗涤剂行业虽然设有国家标准,但实际上也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监督执行的,与欧美国家没有太大差别。双方的差距并不在这里,而是存在于更深的层面。

  “中国的国家标准相当于为产品设定一个底线,不达标不准入市,但底线之上就不管了,全凭企业自觉。”张蕾对本刊记者说,“我刚加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大家水平参差不齐,远高于底线的产品还是有很多的,但是现在洗涤剂行业竞争激烈,大家都在打价格战,降低成本的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市面上的洗涤剂产品越来越集中到这条底线附近,大家质量都差不多,最后只能去拼广告,或者看谁给的折扣多。”

  张蕾是1986年入行的,那时中国刚刚开始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阶段。如今市场经济的格局已经成型,对利润的追逐成为企业的首要目标。在一个健康的商品社会,产品质量越高,价钱卖得就越贵,钱也应该赚得越多才对。但是对于像洗涤剂这样的产品,使用者对质量的好坏感觉不明显,问题就来了。

  “业内人士都知道多加点助剂洗涤效果就会更好,但是这样做需要增加成本,国内消费者贪便宜,一听说涨价就不买了。慢慢地企业也学聪明了,在包装上吹得天花乱坠,反正消费者一时半会也感觉不出来。”张蕾对本刊记者说,“事实上中国很多商品都有类似情况,其结果就是同质化现象相当严重。”

  “中国和欧美国家都有一根尺子,但是我们的尺子是横着放的,尺子上面合格下面不合格,于是大家都集中到尺子上面一点点,只要合格了能卖了就行。”诺维信工程师刘洋对本刊记者解释道,“欧美国家的那根尺子是竖着放的,越往上质量越好,消费者根据某件产品在这根尺子上的位置,以及相应的价格来决定是否购买,这就给生产厂家发出了正确的信号,引导他们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生产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如果把横放的标尺称为底线原则,那么竖放的标尺可以称之为顶线原则,两者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思路。前者把生产厂家当作潜在的敌人,千方百计严防死守,消费者则被看成是一群毫无自卫能力的绵羊,任人宰割。后者则把企业和消费者都看作同一条因果链上的一环,双方关系不是相互欺骗,而是互利互惠,相互促进。

  顶线原则听上去更加完美,但只有在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里才能实现。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一群聪明的消费者,通过自己的理性选择给商家发出正确的引导信号。其次要有一个公正的质量评价体系,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选择。否则,一群贪小便宜的消费者遇到一群唯利是图的商家,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

  洗衣液的热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所有洗涤剂中洗衣粉属于相对成熟的产品,各种助剂种类齐全,价格低廉,添加起来也很容易,而洗衣液的相关技术尚未成熟,所以基本上以表面活性剂为主,助剂加得少,同等条件下的洗涤效果往往不如洗衣粉。但是因为洗衣液包装做得很漂亮,有一种高科技的时髦感觉,再加上厂家为了促销洗衣液拼命打广告,在商场里大搞优惠促销,结果老百姓都以为洗衣液比洗衣粉效果好,销量直线上升。

  “洗衣液也不是什么方面都差,双方各有千秋。”张蕾对本刊记者说,“洗衣液易溶解,残留少,在柔顺性和护理性等方面要比洗衣粉好。城里人衣服洗得越来越勤,对洗涤剂去污力的要求没过去那么高了,所以洗衣液也是有市场的。但是消费者应该清楚两种产品各自的优缺点,只有这样才能买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否则肯定吃亏。”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数情况下,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等,消费者肯定是弱势一方,需要有人站出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关键问题在于,到底应该由谁出面来做这件事呢?中国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出来,思维方式往往还停留在那个阶段,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政府才是最靠得住的。但是,无数事实证明,政府受自身的角色定位所限,最擅长做的就是根据底线原则来制定行业标准,很难期望政府会把那根尺子竖起来。

  行业协会也有其局限性。顾名思义,行业协会是行业内部人士的联合会,肯定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比如中国洗涤剂行业协会是由各家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望他们推广顶线原则也是不现实的。

  媒体怎么样呢?很多消费者把维护自身权益的期望寄托在媒体身上。但是,在一个商业社会里,媒体本身也是商业机构,于是我们最常看到的情况是,媒体要么和商家合作,充当软广告的发布者,要么走民粹路线,成为一个打假者。

  归根结底,消费者需要找到这样一个人或者组织,完全站在消费者自身的立场上,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终极目的。换句话说,消费者需要成立自己的协会。这件事貌似很难做到,但其实在国外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我在德国的时候挑选洗涤剂产品很简单,只要去查一下‘商品测试基金会’的报告就行了。”张子婷对本刊记者说,“这家机构会给市面上几乎所有的商品打分,我只要根据这个榜单,选择一件最适合自己需求和购买力的产品就行了。比如我个人很看重环保,就会挑选在这方面成绩最优秀的品牌。”

  这个“商品测试基金会”的德文全称是Stiftung Warentest,简称STIWA。这是在德国政府推动下,于1962年成立的一家消费者保护组织。该组织自1966年起定期出版一本名为《测试》(Test)的杂志,为消费者提供来自第三方的商品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如今STIWA已成为德国家喻户晓的消费者保护的代名词,2000年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96%的德国人知道STIWA这个名字,其中约有30%的采访对象将该机构的检测结果作为购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就拿洗涤剂来说,本刊记者拿到了一份最新出版的德国洗涤剂调查报告,发现测试内容非常多,不但有普通洗涤效果、冷水条件下的洗涤效果、衣物柔顺度和色彩保持能力等常见指标,还包括血污渍去污效果和草污渍去污效果等德国消费者比较关心的特殊项目。榜单后面还附上了每次洗涤的价格,方便消费者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STIWA不是个案。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欧美国家,以及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都有类似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所有这些组织公认的鼻祖就是成立于1936年的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s Union)。这家组织对美国市场上出售的几乎所有商品都定期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刊登在《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s)月刊上。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公正性,该组织严守中立原则,所有测试商品均由该组织成员匿名购买,测试过程也均由该组织独立完成。他们不接受任何厂家的捐赠,也不允许任何厂家引用该组织的测试报告来为自己的品牌打广告,他们甚至不和各个行业协会及相关政府机构的专家们接触,以免受到影响。

  做这种商品性能测试是要花钱的,美国消费者联盟平均每年花在测试上的经费高达2100万美元,这笔钱几乎全部来自《消费者报告》的销售收入。目前该杂志的订户总数高达730万,他们的网站也要付费才能阅读,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即由消费者自己花钱购买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为自己服务,消费者联盟从消费者那里收取一点点费用,然后为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

  形成这样一个良性循环需要花很长时间,美国消费者联盟花了几十年才终于取得了今天的成绩,这显然要归功于美国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众多的人口。德国人口总数少,STIWA每年的订户总数只有46万左右,无法和美国比,这就是为什么德国政府每年会拿出一部分钱来资助STIWA的原因,而且STIWA的广告政策也比《美国消费者报告》要宽松一些,比如允许厂家拿STIWA报告去打广告,甚至把STIWA的测试结果直接印在商品外包装上。但是无论怎样,这些消费者保护组织的独立性都保持得很好,因为这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根基,一旦消费者怀疑测试报告的公正性,这些组织便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了。

  中国人口众多,完全有条件模仿美国模式。但是中国毕竟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走出来,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要想达到欧美国家的水平恐怕还要等上很多年。值得欣慰的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飞速发展,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从而催生出了好几家模仿国外相关机构的国产消费者保护组织。本刊记者采访了其中两家,发现它们都尚处于摸索阶段,并且都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相应的改变。

  一家是由广东时代传媒集团和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消费者报道》,这本杂志于今年4月出版了创刊号,目前已经出到了第5期,每期64页,零售价15元。杂志内没有任何广告,内容以揭露性报道为主,产品性能测试并不多,总体感觉更像是一本报道消费领域热点事件的新闻类杂志。另一家是今年初刚创刊的《鉴客》。这是由“夸克侠科技公司”负责出版的线上杂志,专门负责刊登独立的第三方评测结果,并以某种指标和权重对商品进行排名和推荐。

  “我们团队中的很多人都在海外生活过,知道美国的《消费者报告》,澳大利亚和香港的《选择》(Choice),以及英国的《谁家》(Which)等消费者杂志,对这个行业十分了解。”该品牌联合创始人苑大为对本刊记者介绍说,“每年‘3·15’晚会曝光的种种损害消费者的案例,以及去年的那个‘8点20准时发’的乌龙事件让我们义愤填膺,大家都对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感到非常不满,所以一致决定要做一个中国版的《消费者报告》,只是因为版权的原因改名为《鉴客》。”

  该公司的很多技术骨干来自清华大学,有浓厚的技术背景,所以他们提供的基本上就是一份产品性能评测排名表,不涉及打假或新闻报道。换句话说,《鉴客》完全摒弃了底线原则,直接采用顶线原则,与欧美国家全面接轨。

  但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这家公司在创业初期很难完全达到国外水平。比如,他们做的第一份评测报告是关于空气净化器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购买机器,甚至没有做评测,只是根据各家公司提供的性能数据,为消费者做了一个解读,最后的结果更像是一篇深度科普文章,虽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也是十分有用的信息。

  “我们假定厂家在技术参数上是不会造假的,这属于国家质监部门要管的事情。”苑大为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但是这些参数可以有多种解读,厂家往往会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解读,从而夸大产品的性能。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帮助消费者正确解读这些参数,从而选出最适合他们的产品。”

  和《消费者报道》一样,《鉴客》目前还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实验室,只能委托第三方来做检测。因为没有实体杂志,只有线上内容,而且目前全部免费,所以该公司的盈利模式比较模糊。苑大为告诉本刊记者,他们目前依靠独立投资人注入的资金在维持,未来可能通过为电子商城提供导购服务获得佣金提成,以及出售数据库和在线报告来获得收入。

  “我们也想像美国那样依靠消费者订阅杂志来赚钱,但中国的国情还不允许。”苑大为对本刊记者说,“也许我们可以借鉴刚刚在互联网上流行起来的‘众筹模式’,即由我们发起一个项目,比如空气净化器评测,然后向有此需要的网民筹资。”

  虽然这个方法听起来似乎还很遥远,但苑大为相信中国的市场会借鉴欧美国家的一些优秀经验,同时保留自己的某些特色。“美国的《消费者报告》刚开始办的时候也很艰难,直到50年代至60年代才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是和当时美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兴起是分不开的。”苑大为说,“我们根据一些国外专家的研究结果判断,中国的消费者维权运动很可能会来得更早一些,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打好基础,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和商机。”

  根据知乎网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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