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继6月底欧盟委员会宣布对谷歌开出24.2亿欧元天价罚单之后,欧盟反垄断机构正在考虑对谷歌的安卓手机操作系统进行另一项创纪录的罚款,金额之高恐怕超过上一张罚单。耐人寻味的是,包括新闻集团、甲骨文等在内的7家美国科技企业致信欧盟表示支持,而且此前这7家企业就曾积极游说欧盟委员会开展对谷歌的调查。
欧盟的处罚有其道理,大型互联网企业早已是网络力量的垄断者。据统计,谷歌占据了88%的搜索广告份额,脸书拥有77%的移动社交流量,亚马逊则占据74%的电子书市场份额。欧盟经调查发现,谷歌滥用其在搜索领域近乎垄断的地位,对自身购物服务“给予非法优势”。依靠这种优势,谷歌在欧洲的平均市场占有率超过80%,在部分欧盟国家甚至达到九成以上的行业份额。在谷歌压倒性的态势下,不少竞争企业被迫离场。
声援欧盟的美国企业也有原因,谷歌的“大”破坏了其商业利益。他们表示:“谷歌业务遍及全球,横跨整个在线生态系统,破坏了工作、阻碍了创新。”谷歌以不公平的方式损害竞争和小型科技企业,给其他竞争对手设置了难以逾越的市场壁垒。这一点恰恰切中了欧盟反垄断部门的痛点——垄断行为只要限制到竞争对手即为非法。
截至目前,美国政府尚未对此表态,美国的反垄断机构也未视谷歌为垄断者。因为美国对反垄断的界定焦点有别于欧洲,它关注的是消费者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尤其是垄断是否抬高了价格,然而谷歌是免费的。美国监管机构的这一思路,在2012年传统图书出版商和亚马逊的“对决”上已有所显现。当时,部分图书出版商想与苹果合作,以打破亚马逊对电子书市场的垄断,美国司法部门却起诉了出版商,因为亚马逊垄断电子书市场是致力于降低价格。在美国监管机构看来,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是“指尖”竞争,而传统的垄断是控制某种实体资产使得竞争无法实现。表面上看,谷歌没有通过并购竞争对手获得市场份额,也没有人为阻止他人使用竞争对手的搜索服务。
应该看到,互联网巨头已经拥有越来越强的政治游说能力,力求避免监管机构出台对其不利的政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家智库的数据显示,2016年,电子行业用于游说美国联邦政府的资金为1.785亿美元,谷歌母公司“字母表”在企业游说资金排行榜上位列第二。谷歌在欧美遭遇的“冰火两重天”待遇,很难撇清二者的瓜葛。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接连对谷歌开出巨额罚单一旦坐实,将成为反垄断方面的“标志性”判例,为未来类似案例的裁处提供法律依据,势必对美国互联网企业在欧洲的发展布局和前景产生重大的影响。
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