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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东欧政府交往频繁、政治互信逐渐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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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0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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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8日至9日,由中国政府举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博览会主场活动之一——首届“一带一路”国家商会联盟国际高峰论坛暨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商会商务合作大会将在宁波举行。

  “中国—中东欧国家商会商务合作大会已经成功举办四届,搭建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和地区贸易促进机构、商协会的重要合作平台。在国家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宁波与中东欧16国深情相拥,共同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在此基础上,本届大会将盛邀50多个中东欧国家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商界的450多名代表与会,交流‘中国故事’,探讨合作经验,共享中国改革开放新机遇,共筑‘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新平台。”大会的承办方、宁波市贸促会会长柴利达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专访时说。

  2017年11月,作为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一项重要成果,“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被列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意味着宁波构筑中国与中东欧交流合作大平台再次按下“快进键”。

  在柴利达看来,这对宁波开展与中东欧合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宁波市贸促会将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实现怎样的作为?”柴利达认为,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商会商务合作大会的平台,构建更加全面更加紧密的“16+1”商协会合作网络和机制将是一个发力点。双方商协会可以共谋发展之道,就互相组展参展、团组互访、信息交流、合作调研、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实质性互动达成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动双方企业在贸易和投资等诸多领域实现互利双赢。

  实践也证明,历届大会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前三届大会双方共签订双边经贸合作协议50个,双方商协会互设联络处15个,成立了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商务合作宁波联络处,发表了《宁波共同声明》。去年召开的第四届大会通过了“推进商协会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倡议书,举行了互设联络处授牌仪式。宁波市贸促会与保加利亚—中国工业发展商会、波兰国际琥珀行业协会、罗马尼亚布拉索夫工商会、中东欧经贸联合会、中罗双边工商会等互设联络处。参加会议的中外商协会及企业现场对接洽谈,达成270余项合作成果。

  “通过商协会之间的交流,建立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也是宁波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开拓发展新空间的题中之义。”柴利达介绍,浙江省政府去年批复同意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而全力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便是宁波创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的一项最新举措。为了落实在宁波建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大决策,巩固“一带一路”建设成果,在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商会商务合作大会的基础上,今年将同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国家商会联盟国际高峰论坛。

  柴利达表示,宁波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活化石”和“一带一路”建设支点城市,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额已超200亿美元。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东欧16国就占了1/4。宁波市贸促会将紧抓重大历史机遇,主动作为,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推动落实《“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宁波成为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

  数据显示,2017年,宁波市对中东欧16个国家进口总额为25.4亿元,比上年增长78.4%,出口总额为17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的比重为4.3%。近年来,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不断扩大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如今已有13个国家17个馆入驻经营。宁波市正在为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更多宁波经验。

  三大机遇

  一是“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新机遇。

  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深度和广度均有较大提升。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961.5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蝉联全球第二,同比增长34.7%,在全球占比达到13.5%。截至2016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存量)达13573.9亿美元,在全球占比提升至5.2%,位居第六。未来15年,预计中国将进口24万亿美元商品,吸收2万亿美元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投资总额将达到2万亿美元,出境旅游将超过20亿人次。其中,“一带一路”连接欧亚非三大洲超过65个国家,覆盖全球一半人口以及全球GDP的三分之一,更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区域。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示支持。“一带一路”目标是推动亚洲区域经济融合、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两条沿线各国的经济合作和投资力度,以此促进沿线欧亚国家间的贸易和资本流动。“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东边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西边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是发展潜力巨大的腹地国家,覆盖全球65个国家、44亿人口以及40%的经济产出。“一带一路”沿线涉及了11个东南亚国家、16个中东国家、7个南亚国家、9个亚洲中部国家、19个中东欧地区的国家以及中国、俄罗斯和蒙古。因此,无论是对于正在寻求新增长点和新市场机会的全球发达经济体,还是对于正在寻找跳跃式发展和开拓性发展的新兴市场;无论是推动基本的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活水平,还是化解金融危机和加速工业化进程,“一带一路”沿线的所有国家都将从这一倡议中获益。“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新时期下全球治理实践的新探索,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中国与中东欧各国进一步深化合作、谋求共赢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是中东欧经济发展的新机遇。

  中东欧是“一带一路”投资中要特别关注的新兴市场,是欧洲经济发展的潜在增长点。相比俄罗斯、中亚地区,中东欧受益于欧洲产业升级和资本转移,经济转型早、进展快,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生产要素配置体系,市场发育更成熟,产品竞争力更强;相比西欧市场,中东欧具有经济活力强、劳动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在过去10年里,中东欧地区取代了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等南欧地区,成为欧洲廉价劳动力的源头。而且,大多数外国公司都认为,中东欧员工的整体素质相对较好,劳动力性价比很高。此外,随着中国和其他一些新兴市场的工资水平继续上升,技能配套、地理距离、“文化亲密度”和语言技能都增加了中东欧地区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开始对中东欧地区投资或外包部分业务,资本开始从东向西“回流”。

  近些年,受益于相对较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宽松的税收环境和税收激励,大多数中东欧国家经济增长平稳向好,增速高于西欧国家,更成了欧洲经济增长新的动力引擎。2016年,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等国的GDP增速均高于3%。2017年第二季度罗马尼亚的经济增长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7%,捷克4.7%,波兰4.4%。相比之下,同期的欧盟平均增长率为2.4%。受此影响,IMF目前预测欧洲的“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今年将增长4.5%,成为全球范围内除亚太地区外最快的。中东欧国家经济的增长,必将带动消费、进出口和投资等领域的增长,加之中东欧经济转型发展对基础设施配套、新兴产业投资等方面有着较大的资金需求。

  在能源和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中东欧国家严重依赖俄罗斯油气产品,9成以上油气进口来自俄罗斯。减少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确保能源供给安全,成为中东欧各国能源政策的重要目标。在新建液化天然气接收设施和管网建设,传统电网升级和改建、核电、风能、太阳能等新兴能源建设,电信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巨大合作空间。目前,在巴尔干区域,各国电力结构差异较大,阿尔巴尼亚以水电为主,波黑、克罗地亚、黑山等国家为燃料发电和水力发电混合结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已经有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巴尔干区域国家未来期望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领域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据统计,巴尔干半岛平均光照资源为每平方米1300千瓦时-1600千瓦时,等同于中国三类地区日照标准,光照资源良好,太阳能潜在开发装机为120GW。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已经接近市场上网价,马其顿、黑山、阿尔巴尼亚等巴尔干半岛国家对此很有兴趣,为我国光伏产能走出去创造了市场机会。

  在部分制造业领域,中东欧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一带被称为“欧洲工业的走廊”,制造业工厂尤其是中小企业密布。许多著名跨国企业的制造业基地设在此。该地区工业制造业历史悠久、基础良好、实力雄厚。一些中东欧本土企业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捷克、匈牙利的汽车制造业,匈牙利、斯洛伐克的电子产业,均是所在国的支柱产业。机器人产业、先进机床产业等也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竞争力。

  在农业领域,中东欧农业也比较薄弱,农业增加值占GDP的百分比大多在10%以内。历史上,波兰、保加利亚等中东欧国家曾被称为欧洲的“果园”、“菜篮子”,尤其盛产食品农产品,品种丰富多样,不同国家由于气候和地理环境的不同,各具特色。但从欧洲范围看,西班牙、法国、荷兰、英国、德国的农业,发展技术水平高、处于产业链的高端环节。中东欧大部分国家的家庭农场规模较小,农业生产效率偏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近些年来,中东欧中阿尔巴尼亚等一些国家设想对中小型农业进行一些整合,欢迎中国企业介入。东欧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年均增长率在17%上下,双方合作空间较大。随着物流设施的建设和丰富,采购模式的转变,农业投资的增加,消费水平的上升,双方农业贸易将会实现更快的增长。

  在服务业领域,这是中东欧国家的支柱,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百分比达到60%以上,部分国家达到80%以上。其中,旅游业作为很多国家的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就业带动作用明显。在旅游合作方面,中东欧国家的企盼最多。中国每年有超过一亿多人次出境,中东欧旅游持续升温。据统计,2016年中国赴中东欧出境游人次同比2015年上涨229%,波兰、捷克、匈牙利、塞尔维亚、斯洛伐克位列中国游客人次增长最快的五大目的地。布拉格、布达佩斯、华沙条线,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黑海等环海区域,都是我国游客旅游的热点和目的地。

  三是中国-中东欧合作的新机遇。

  “16+1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创建的合作平台,是中欧友好合作的创举。在政府和企业界共同努力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不断完善,领域逐渐拓宽,成果日益丰富。中国企业对16国累计投资从2010年的近30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90多亿美元,双方贸易从439亿美元增加到587亿美元,中国从中东欧国家进口农产品增长超过300%,中欧班列累计开通超过6000列。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在市场、资源、产业、技术、资金等方面互有优势。目前双方贸易额只占中欧贸易总额的11%,投资存量占比仅为2%左右,还有很大潜力可挖。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16+1合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被称为历史性的机会,被视为整个21世纪的项目。

  三大挑战

  但是与欧盟等西方国家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走”进中东欧过程中,尚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中东欧国家与欧盟在经济上高度关联,面对结构性依赖的经济格局,作为后来者,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和投资合作,更多需要寻找新的投资增长点来扩大合作。

  中东欧经济发展对欧盟资金依赖较大。欧盟资金主要通过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RDF)等5大结构性基金发挥作用,目标在于推动欧洲“统一化”进程并更具竞争力、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根据2002年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达成的协议,中东欧国家入盟以后,在2004-2006年间即可获得农业补贴和扶贫等援助基金共约400亿欧元。新成员国入盟初期获得农业直接补贴的25%,到2006年比率增到35%,2013年时可获得100%的农业补贴。此外,在道路、环保、污水处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新入盟国还可得到相当数量的入盟基金。据统计,在2007-2013年的欧盟预算年度内,中东欧的欧盟成员国接收的欧盟结构性资金占年均GDP比例在11%-25%之间,为其经济转型和发展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欧盟结构性资金的80%拨付给“欠发达”地区(人均GDP在欧盟平均水平75%以下的地区)或者“转型地区”(人均GDP在欧盟平均水平75%-90%之间的地区),中东欧国家大都符合条件。2007-2013年,中东欧的维谢格拉德四国获得1390亿欧元的欧盟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环境、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等领域,成为欧盟资金援助的主要受益国。在新一期预算期(2014-2020年)内,欧盟结构性资金的投资总额为3518亿欧元,其中“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近2000亿欧元,维谢格拉德四国将获得1503亿欧元的自助。

  中东欧与欧盟经贸往来高度一体化。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中东欧国家对欧盟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中东欧国家的出口导向型、开放型经济特征明显,欧盟是其主要的出口市场。如果按照出口欧盟占 GDP 的比重衡量中东欧 16 国对欧盟市场的依赖性,斯洛伐克、捷克、匈牙利以及斯洛文尼亚对欧盟的依存度最高,分别达到73.84%、69.67%、65.9%、55.44%;上述国家出口欧盟占本国总出口额的比重分别为85.45%、83.69%、81.40%、75.34%。欧盟也是中东欧国家的主要进口来源地,多数国家超过60%的进口来自欧盟市场,其中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的依赖度最高,进口欧盟占进口总额的比重都超过了80%。据统计,欧元区经济每增长1%时,中东欧地区就会额外增长1.3%。

  中东欧国家来自欧盟的外商投资占比高。1990-2016年,中东欧国家FDI流入7832.6亿美元,2016年底外商直接投资余额6738.6亿美元,占GDP的比例为48.66%,高于欧盟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其中,来自欧盟成员国的外商投资占比在80%左右。自中东欧大部分国家入盟以来,由于地缘以及文化上的接近,加上劳动力成本差距,欧洲主要国家如德国、法国、荷兰和奥地利等纷纷将一些工业生产现转移至中东欧国家,成为该地区外资的主要来源。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金融业、贸易等领域的外商投资占比较高。以波兰为例,截止2015年底,波兰的外商投资主要来自欧盟成员国,投资占比高达92%,其中来自挪威、德国的投资存量占比最高,金额分别为333亿美元和299亿美元,占比分别为18.15%和16.29%;依次为卢森堡(211亿美元)、法国(200亿美元)、西班牙(111亿美元),前五名投资总额占比62.89%。伴随着私有化过程的推进和欧盟等外商投资的进入,中东欧国家很多重点产业或大型企业被西方国家资本控制或主导。根据法国科法斯咨询公司发布的《2015年中东欧地区500强企业分析报告》,按营业收入排名的中东欧地区500强企业中,外资持股比例普遍偏高,其中波兰为57%,捷克为63%,罗马尼亚为79%。

  二是中东欧国家受欧盟制度规则的影响日益广泛,作为外来者,中国在走进中东欧地区过程中有时会受到欧盟政策的羁绊和当地政策的不确定性因素等影响。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逐步深入,经过多次基本条约的修订,欧盟的权能不断扩大,已经从最初的共同体市场领域扩展到政治、社会、共同外交、安全、司法和内务等领域。欧盟在一些特定领域的独享权能一定程度影响到中东欧国家与第三方之间的投资和贸易合作,其发挥影响的政策工具主要是内部市场运作的竞争规则和共同的商业政策。在基础设施领域,中东欧国家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不仅受到欧盟独享权能的约束,还受到欧盟环境、地区融合等领域内相关指令的约束,在项目设施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欧盟的环境和劳工标准。在外商投资领域,2017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有关外国投资者对欧盟直接投资的法规草案》,确立了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是欧盟权能向外商投资领域延展的新动向。根据该框架,欧盟成员国可选择基于安全或公共秩序等各种原因对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审查,主要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安全以及获取敏感信息的渠道或控制敏感信息的能力。根据《法规草案》,对于“关乎欧盟利益”的投资,欧盟委员会都有权审查并发表意见。2017年11月13日,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德国经济委员会向德国参议院作出提议。针对外国在欧盟成员国的直接投资,依据国家法律设立审查措施框架这一提议,德国联邦参议院原则上持支持态度,但也提出应考虑到外国投资者参与(并购)德国公司的积极影响,认为审查中“涉及欧盟利益”、“安全与公共秩序”等概念的标准还比较模糊,对外商投资的审查不应以妨碍自由资本市场的方式和形式进行,不能造成管控文化和官僚主义的壁垒,否则会削弱欧盟国家的竞争力。尽管该《法规草案》还将进一步完善并须获得各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方能实施,但当前欧盟部分成员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担忧已经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

  在世界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撬动国家经济的杠杆,对提升人民消费和生活水平尤为重要。但是不少中东欧国家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都面临老化、改造更新问题。根据2017 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东欧在基础设施指标方面明显比西欧发达地区国家的排名低很多。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需求量大,但世界上通用的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和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等成熟模式在中东欧地区推广并不顺利,商业性资本介入较少。基础设施回报率较低、期限长,如果没有政府立法支持和保障,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制度创新,就较难吸引更加多元的商业化资金进入。欧盟对成员国主权债务设有上限,一些国家为基础设施提供担保存在困难。比如,新能源电站电力购买协议(PPA)不保电价和上网电量,采取竞标上网,导致项目可融资性(投资或商业银行贷款等)较差。

  我们对欧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企业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欧盟大型基建资金需求较大,但对于欧洲开发性基金介入的大型基建项目,非欧盟企业不能参与招标,给中国企业直接介入设置了障碍。一些中国企业曲线进入,通过在当地并购或新设建设公司等形式进入招标,但囿于资本实力、承建历史、技术人才、品牌案例等因素,并不占优势,招标成功率低。对于完全私有化运作的项目,理论上中国企业可以介入,但需符合欧盟环境、地区融合等领域内相关指令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循欧盟的环境和劳工标准,中标后的具体操作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中国企业在波兰A2公路的挫折,背后的原因与欧洲从劳动力到移民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立法都有关系。

  中东欧国家尽管效仿西方建立起了西方式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多党执政”等政治体制。然而,制度的成熟并非一朝一夕,欧盟也无法左右中东欧的国内政治,无法改变成员国家政治力量的平衡。中东欧各国的政治生态仍处于多党政治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党发展不够成熟,尚缺乏长期执政或参政的经验,政府更迭和公共政策变动频繁,还出现议而不决和决而不行的局面。另外,一些中东欧国家仍存在灰色经济、腐败等现象,法律法规有时难以落实到位,一些政府部门不“会”作为,这些因素都给中国投资带来影响甚至风险。

  尽管中国已同中东欧16个国家建立了协调机制,但中东欧国家国情复杂多样。目前,中东欧国家在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长期逆差,很多产业和产品并不占优势,往往容易产生利益分歧。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投资和贸易企业,国有、大型企业较多,而当地的本土企业往往以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居多,合作中容易形成规模、实力的不对等,容易引起中东欧国家民众的担忧。一些国家对外政策转向了平衡与务实,但过去对华政策的“历史遗留”依然存在于右翼媒体、非政府组织,甚至政党政客的观念中,形成不利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积极发展的舆论“杂音”。

  三是当地投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长期以来,中东欧国家习惯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资金支持,期限长、利率低,但难以满足中东欧国家的总量需要。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为例,2007-2013年欧盟结构基金对中东欧地区的投资超过800亿欧元,并配套当地政府及其他资金共同投资。而与此同时,2007-2016年中东欧地区面向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私募投资仅13亿元,占全部私募投资额的10%左右。欧盟资金对中东欧地区基础设施投资中的商业化投资具有较强的挤出效应。

  私募基金在中东欧地区发展较晚,总体呈现两大特点。第一,融资、投资规模波动较大。从融资规模看,2007年高达40亿欧元,2008年后大幅回落,2014年获得金融危机以来的最高增幅14.5%, 2016年仅6.2亿欧元;从投资规模看,2008年高达25亿欧元,之后持续下降,2013年触底后逐年上升,2016年投资额约16亿欧元。第二,融资来源地也不稳定。2007~2013年资金主要来自欧洲其他地区;2014年来自中国公共部门的投资大举进入,成为非欧洲地区私募基金的主要来源;2015年中东欧以本地区的投资者为主;2016年来自欧洲其他地区的投资者成为主导。

  从投资区域来看,2016年最为吸引私募基金投资的中东欧国家是波兰,总投资额高达7.25亿欧元,占其GDP比重达0.17%;其次为捷克和立陶宛。私募基金在波兰和匈牙利投资的企业数量均超过80家。从区域来看,维谢格拉德4国集团吸引的投资额最多,近10亿欧元,共207家企业,平均每个企业获得了483万欧元的投资。

  从投资类型看,2016年私募基金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以杠杆收购为主,占比75%,其次为成长投资,占比近20%。这一结构比例与私募基金在欧洲总体的投资类似。波兰的杠杆收购额高达5.8亿欧元,捷克、立陶宛和罗马尼亚的杠杆收购额也都在1亿欧元以上;风险投资主要发生在波兰和匈牙利;成长投资以波兰为主,匈牙利和爱沙尼亚次之;私募基金仅对波兰和克罗地亚进行重置资本的投资。从区域来看,维谢格拉德4国在杠杆收购、风险投资和成长投资三个领域都占有绝对比重。

  从投资行业看,2016年中东欧地区的消费品行业和信息通讯技术(ICT)行业最受私募基金青睐,均获得超过3亿欧元以上的投资;而对农业和房地产业几乎没有投资。

  从投资项目估价上看,尽管基金数量有限,但优质项目的竞争依旧非常激烈,在2016年锁定交易的萨博米勒中东欧资产(约78亿欧元)、Allegro(约30亿欧元)、Zabka(约16亿欧元)收购项目中,签署NDA的潜在卖方平均在10-15家左右,第一轮竞标的实际投资人在5到7家,竞争十分激烈,最终的成交估值也很高,平均EBITDA倍数在15倍左右。

  六点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中东欧16国具有鲜明的区域特征和发展需求,而且内部差异性和多样性明显。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为了更好地搭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的新桥梁,2016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宣布成立中国-中东欧金融公司及中国-中东欧基金。基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通过全球资本嫁接和中国动力注入,以及领先的“投资+投行+商行”综合解决方案,实现跨区域市场开发和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基金的目标市场定位是中东欧国家,并延伸至与中东欧有业务关联的欧洲及其他相关地区,未来规模将达100亿欧元,计划撬动配套资金500亿欧元,首期已募集金额为30多亿欧元。基金重点投资具备商业开发价值、体现产业合作与升级、带动区域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项目。中国-中东欧基金不仅为中东欧地区带来资本,而且带来中国合作伙伴,帮助中东欧国家的优势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支持中东欧地区的企业做大做强。

  展望未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需要创新模式,加强整合联动“走出去”、嫁接中国元素“引进来”,经贸、投资、文化交流合作多管齐下,兼顾欧盟主要成员国在当地的利益格局和中东欧国家新的利益诉求,通过增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推动中国-中东欧经贸往来和投资合作。具体来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突破。针对中东欧基础设施现状和有关规则要求,深度参与次区域组织合作,加强跨区域联动整合,探索中国-中东欧共同合作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电网建设、清洁能源开发等领域,选定若干重点标志性项目,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产能输出和大宗设备出口,尽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是完善资金合作模式。探索商业资金介入模式,加强同欧盟当地的政策性资金和商业资金沟通合作,整合我国各类资金和平台,开展联合投资,同时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价和分层设计,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诸多正面、成功的实际案例,进一步增强互信、树立形象。

  三是增强产业深度合作。针对中东欧国家产业差异化特点,选择互补性高、带动效应强、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领域,开展产业链的深度整合与合作,加强与中国市场对接“引进来”,进一步整合渠道、扩大市场、做大做强,助推中东欧经济提升,实现跨区域市场开发和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鼓励我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加强经贸往来和产业对接,提升产业合作覆盖面和渗透率。同时,建议立足全球产业链整合,扩大投资区域、延伸投资触角,通过并购全球范围内、重点产业链中具有较强控制力的跨国公司,进而扩大在中东欧当地的绿地或并购投资,将全球资本、中国因素与中东欧投资结合起来,提升中资在当地经济实质影响力的目的,为国际产能合作和企业走出去提供平台和更多机遇。

  四是加快商贸往来布局。商贸往来是增进了解、促进投资、深化合作的重要途径。中东欧等国的农业自然条件优越,食品加工业历史悠久,农产品价廉物美、品种丰富,但规模较小、产地分散。同时,中东欧国家的中国商品比例不高,特别是价廉物美的电子产品、轻纺产品和一些轻工业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因此,抓住一带一路机遇,依托中欧铁路等交通便利,加大物流园区、销售网络、贸易中心、电商平台等建设力度,适当增加中东欧农产品进口规模,扩大中国商品的出口规模和市场渗透率。

  五是打造旅游产业链。中东欧的旅游业,近些年发展很快,对经济增长、就业带动作用明显,是当地国家期盼最多的行业。要加强跨区域整合,围绕热门旅游线路和项目,深入开展旅游业价值链开发与整合,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服务,投资轻资产的酒店管理等行业,打造长效、完整的旅游产业链,藉此带动当地消费升级、推广中国商品、增强民间互信。

  六是加强人文交流。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政府交往频繁、政治互信逐渐建立,但在民间层面,无论是经贸往来和投资合作,还是文化交流与价值认同,还需要加快推进。在前期调研考察时,感到双方相互了解还远远不够,信息不对称现象还较为严重,甚至存有偏见,这也成为中资企业走进中东欧面临的主要障碍。要加强双方民间交流.包括文化、艺术、教育、学术、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有助于双方增进了解、消除误解、营造有利于投资合作的社会舆论环境。

  根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网、中国政府网、经济日报等採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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