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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哈比人》「荒谷魔龙」剧照
英国着名文学专家兼魔幻小说家鲁益思(C S Lewis)有一位名叫托尔金(J.R.R Tolkien,一八九二至一九七三年)的挚友,而此君对鲁益思影响殊深。我们甚至可以大胆推论,没有托尔金,恐怕就没有後半生执笔写魔幻小说的鲁益思。
鲁益思在牛津大学的岁月,有缘结识托尔金,由於志趣相投,彼此顿成莫逆。不过,必须明白,两者虽然同攻文学,但专业范畴明显有别。鲁益思专攻中世纪文学,而日常所处理的大都是与拉丁语系有关的欧陆文学作品,以及英国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作品;托尔金则以古代文学为专,每日主要接触的是以欧陆古语特别是与古代英语有关连的欧陆古语所写成的古代文学作品,以及英国古代文学作品。尽管如此,由於双方醉心希腊及北欧神话和魔幻传说,因此十分投契,并经常在校内一个叫做Inklings而算不上很正式的会社叙话。要不是托尔金努力鼓励推动,鲁益思不一定埋首创作科幻小说以至随後的魔幻小说。
另一方面,鲁益思自少年时代宣称脱离信仰而以无神论者自居十几二十年後,要不是受到托尔金的劝告启迪,他恐怕不会有所醒觉,重归宗教,而如果他仍然远离宗教,相信断不会写就十多本讲述自身信仰经历以及护教的专论。不过,有趣的是,他虽然重走主路,但既不重投爱尔兰基督教会,亦非如托尔金所冀望转投爱尔兰天主教会,反而选择跟从英国圣公会。对於鲁益思这个抉择,托尔金当然不以为然,甚至十分失望。
角色众多 情节离奇
两位虽然同属教学与写作并行的学者,但平情而论,鲁益思的学术成就,特别是见诸学术论着的成就,比托尔金犹胜一两筹。在学术界,托尔金在古代文学圈子的地位,确实逊於鲁益思在中世纪文学圈子的地位。不过,我辈学子,修读古代文学时,也曾读过他的学术文章,包括论述Beowulf的文章,而Beowulf是古代英国文学里一首叙述骁勇善战的英雄Beowulf如何斩妖屠龙但暮年时至终与敌同死的古老长诗,而诗名就是取自该位英雄的名字。
除了写文章,托尔金更以现代英文翻译这首古代长诗。不过,他的Beowulf译作,是一个散文译本,并非以诗译诗,而且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完成,但一直没有付梓。及至近年才由他儿子将遗稿稍予整理,然後刊行。或许有人觉得,以散文翻译长诗,由於诗韵尽失,根本师老无功。这个说法,当然大有道理。须知但凡诗作,一经译成散文,原诗的格律韵味,根本荡然无存。由古代英文(Old English)写成的Beowulf,特色不在於句末的用韵,因为此诗不押韵,而特色在於句中的双声字(alliteration)。托尔金的散文译本,当然保留不到诗体的双声字。不过,我们是否因此认定散文译本了无建树?其实,散文译本由於文体自由,可将原诗的意思尽包而毫无遗漏,所以好处在於失真程度极低;而韵文译本的最大难处是每当迁就格律用韵时,原意或内容便难以兼顾,而被迫有所舍弃。所以说,散文译本也有其生存价值。何况,译本越多,原文的推广面就更宽大,文学姿采就更多。
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应该感谢托尔金在Beowulf方面的贡献。再者,他在自己的译本之後,附载一个有用的评注(commentary)。据悉,托尔金当年就是以这套评注作为底稿,在大学开设Beowulf讲座。更重要者,他以此作为他开始写魔幻小说特别是The Hobbit的蓝本。
魔幻小说《哈比人》(The Hobbit,亦称There and Back Again)是托尔金在一九三七年出版亦即第一本的儿童文学作品。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他首度执笔的作品,盖因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後,他就开始写这类小说。不过,由於《哈比人》是第一本出版作品,我们就由这本小说讲起。《哈比人》甫经初刊,就广受称许,并随即为他赢得纽约先驱论坛报「最佳青少年小说奖」。此书嗣後更续印不绝。
这本小说以「神仙时代」与「人类时代」交替的黎明时代作为背景,叙述远方一班由Thorin领导的侏儒,寻探一批由巨龙Smaug把守的黄金,而过程中透过四处历练的法师Gandalf介绍,认识了Bilbo。他是个Hobbit(哈比人,专指类似人类的矮小族人),起初是只管多吃少做、多拖累少帮忙而常常思家的无用鬼。不过,及至他找得魔法指环而戴上後,居然脱胎换骨,成为团队的英雄。透过叠浪而来的挑战和考验,Bilbo日趋成熟,甚至发觉自己居然拥有不少连自己当初也不知晓的本领。经过连番惊险,Bilbo的一方与敌方大战一场後,终於获胜。他就带着些许财宝高兴回家。
这本虽不算太长但绝不算短的小说,所涉及的人物当然不止於上述几个。穿插於这个惊险重重、周折多多的故事里的,还有居於Middle-earth(「地中」)的精灵、居於洞穴的小妖、居於森林而懂得讲话的巨型蜘蛛、同样懂得讲话的神鹰、飞砸大石的巨人、邪恶的狼群、吃人的怪物等等。小说里有如此种类众多的角色以及曲折离奇的情节,大体可以归结於托尔金身上特有的两个元素。
想像丰富 学养殊深
其一,当然是他拥有丰富的想像力。整个Middle-earth的概念都是由他构想出来。据说,此书首章首句In a hole in the ground,是他担任某年中学会考改卷员时因灵感突至而写在某考生的空白考卷上。此外,他很热衷把自己的想像成果拿出来与好友分享,而事实上,《哈比人》未获得出版商应允刊印前,书稿已交予鲁益思等好友传阅。
其二,是他的学养。他把多年来学得的欧洲古老文字,特别是东欧和北欧文字,以及各地的古老文学,包括北欧的传说(saga)、前述的英国Beowulf及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加上北欧神话,全然灵活运用在他的小说里。单以小说内的人物名称为例,Thorin、Gloin、Gandalf等名字,看起来很有北欧色彩。反观鲁益思所用的字,比如Narnia(纳尼亚),拉丁色彩很浓。这也多少反映他俩所专攻的范畴不同。又例如,他在书里加上一些楔形字母及以楔形字母做标记的地图,以及一些明显有别於常用英文的特殊文字。比方说,英文里dwarf(侏儒)是名词,而dwarfs是名词的复数,形容词是dwarfish;但他记叙Thorin的祖先时,把这个字的复数写成dwarves,而把形容词写成dwarvish。此举显然是标奇立异。另一方面,书里的巨龙与Beowulf里的巨龙,实在有太多相同之处。再者,他喜爱在小说内按照情节所需,加插自作的诗歌,而且头头是道。这亦说明,他文学底子深厚;反观其他小说家,根本难胜此任。大家会否联想到,他在小说里加诗歌,与我国章回小说里加诗词的做法,不是有些相似吗?
撇除一切奇特角色和怪异情节,这本属於儿童文学的魔幻小说始终有其明确的寓意:人的成长过程中,在小孩时代尽管碍於童蒙而容易犯错失准,但只要多加历练、多受启导,便可茁壮成长,大器可期。事实上,托尔金写此书是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希望凭书寄意,孩子可以掌握书中要旨,在成长路上,勇对考验,处逆谋顺。
《哈比人》自一九三七年初刊後,虽然数度加印,但内容并无修订。到了五一年,托尔金由於正在埋首创作《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或译作《魔戒之王》),为使两者在情节上较为脗合,於是把《哈比人》修订。到了六十年代中,他先後把此书的美国版和英国版再度修订。
根据专家考证,在《哈比人》初刊的同一年,即一九三七年,托尔金在年底开始动笔写《魔戒》,而在此之前,他当然常常为新作构想。不过,要不是出版商鼓励催促,他可能不太急於动笔。构想虽然有,但总得花费大量时间心神撰写。一如常人,他要教学维生,照顾家庭。如果写作只是为了自娱,当作消闲遣兴,实在不必急就。不过,由於出版商催他要书卖钱,而他本人可以从中获得笔金,为了增加收入,帮补一家六口的开销,例如子女学费医疗,於是决定运用课余所有时间,埋首写作。
《魔戒》初刊 毁誉参半
然而,托尔金在构想新书内容时反而犹豫不决。究竟是沿着旧书的人物和情节,开个新篇,续写下去,抑或另开新题,把读者带去一个完全有别於前书的世界?对於前者,他竟然自愧「江郎才尽」,枯肠搜索後,觉得再无新材料续写下去;对於後者,他其实很想把过去二三十年来不断自我创设而称为Silmarillion的神话体系,公诸於世,但担心读者是否乐意接纳。他把自己的矛盾告诉出版商,并把Silmarillion的部分故事传给对方参阅。
托尔金或许未必想到,出版商居然回应:Silmarillion固然可以出版成书,但里面的材料,其实足以撰写一系列类似《哈比人》的小说。托尔金几经思量,终於答应对方,准备写一个与《哈比人》有关连的系列,并且运笔如飞,写了头几章。为了呼应《哈比人》第一章的标题An Unexpected Party,他把新书第一章的标题定为A Long-Expected Party。可惜,他所开启的道路,起初走起来绝不顺畅。他每次写了几章,都觉得不妥而无法接续下去,结果数易其稿。几经周折,才改为今天所见的版本,由旧书的主角Bilbo出场。托尔金用短短一页纸,交代了场面,叙述一百一十一岁的年老Bilbo,把财产甚至指环交予三十三岁的表弟Frodo之後,就飘然而去。新故事《魔戒》,就由此展开。
托尔金就这个《魔戒》系列写了三册小说,依次为:The Fellowship of the King;The Two Towers;The Return of the King。这套长达一千三百多页另加百五页附录的小说,初次面世後,毁誉参半。有人认为是古代及中世纪传说和文学的大杂烩;有人讪笑,书内的人物进侵了中世纪史诗《尼布龙根》(Nibelungenlied)的国度。有人甚至具体指出,书中情节失衡,为何几乎所有正派人物都连成一线,与恶魔Sauron为敌,而他们对敌时竟然了无法宝,只单凭战士的勇毅?此外,有人质疑,作者为何从没有解释什麽才算是「美善」;有人甚至推敲,书内的寓意是享有民主体系的西方与共产主义的东方对垒。不过,忝为挚友的鲁益思和誉满文坛的诗人欧登(Auden)却推崇备至。当然,随着日子递增,喜爱他作品的人越来越多。
及至七十年代亦即我辈研习西洋文学时,他的文名,早已如雷贯耳,师生之间经常讨论他的小说,并探索他究竟是否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不光是儿童文学作家,而是跨越年龄的小说家?如果我们套用二十世纪着名英国文学家C M Bowra在其着作The Romantic Imagination所言,浪漫主义的真髓在於想像,在於人类透过想像而开拓无垠空间,那麽托尔金带有寓意的小说,就应该是浪漫文学的延伸。依此看来,托尔金的确是位了不起的现代小说家。
另一方面,记得当时大家常替他可惜,那个时代的电影,碍於技术有限,根本没能力把他的小说拍出来。虽说在七十年代末有人将之搬上大银幕,但不算成功。及至近十几年,随着动画科技发展迅速,他的小说,终於可以拍成规模宏大的电影系列,先在二○○一至二○○三年连续推出《魔戒》三部曲,後在二○一二至一四年以《魔戒》三部曲的前传名堂,推出《哈比人历险记》三部,而公演的结果,当然是风行全球。他的作品最终可以凭藉另一种媒体,广传四方。
他与鲁益思恐怕当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凭空构想的画面,居然可以见诸肉眼,为自己的文学作品增添另一种感官享受。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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