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其「港独」目的证据确凿
香港保安局拟引用《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并要求该党召集人陈浩天於8月7日前提交书面申述。《大公报》前日踢爆陈浩天大玩「拖字诀」,要求当局延长有关申述期限。保安局昨日回覆《大公报》时称,已收到对方代表律师要求延长限期的信件,当局正处理。对於「民族党」声称不受《社团条例》监管,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直指「民族党」「港独」目的证据确凿,更拆穿其谎言,表明该条例适用於所有注册及未注册,且在运作的团体,相信即使「民族党」日後针对「取缔」决定提出司法覆核,亦难起作用。
陈浩天昨日向传媒承认使出「拖字诀」,已於7月25日去信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要求延长申诉期至两个月,又声称警方过去花两年时间调查「民族党」,并搜罗数百页证据,但只有21日申述期是不公平云云。他称,难以预料当局会否应允要求,但就再三表明,现时不会解散「民族党」。
保安局正处理是否延伸诉
对於「民族党」一直以非注册社团为由,声称他们不应受《社团条例》监管。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昨日於电台节目表明,若一个团体建立的目标,违反了法律所定下的界线,而该团体并非从来都不会运作,不管有没有注册,《社团条例》便适用。
汤家骅续指,如社团事务主任觉得有证据显示,一些社团正进行可能违反法律要求的活动,社团事务主任在法例下,有责任报告至保安局局长,局长是否采取行动则不是主任决定,认为不应针对社团事务主任。
他又强调,《社团条例》针对的是社团活动,并非言论自由,《社团条例》并不是规范个人言行,故绝不影响对方的言论自由。
另外,汤家骅认为,「民族党」「港独」的目的可谓证据确凿,要申辩相当困难,「我绝对同情佢个律师」,认为保安局做法是符合程序公义,《社团条例》亦符合宪法要求,即使「民族党」提出司法覆核,亦难以起到作用。
倡议「独立式自决」有问题
对於另一组织「香港众志」主张自决,汤家骅认为其纲领模糊,但他强调,只要是倡议「独立式的自决」便有问题,更引述欧洲人权委员会的决定指,如该组织的目的,是要推翻现有政治制度,而行动又会影响他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由法律来取缔是合适,亦符合人权原则。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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