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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虽已成功修改议事规则,使反对派拉布空间收窄,但反对派议员却以无视任何规矩来代替拉布,他们肆意在座位上呼叫,站起身叫嚣、掷物,甚至冲击主席台。总之,他们就是要捣乱议会,不让官员发言、不让主席主持会议,用尽一切胡搅蛮缠的手段把进行中的会议打断,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
尽管议员捣乱被逐,却不用承担实质後果。若缺乏制衡与惩处,议员捣乱议会就被合理化,後果难以预料。因此立法会仍需进一步收紧议规,包括订立禁开会、罚款及扣薪等惩罚机制,以杜绝反对派以「搞政治骚」方式拉布捣乱议会。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就议员失当行为是否需要订立新处分,向全体议员发信。信件谘询提及「停赛」及罚款的处分,包括可藉通过议案,或由立法会主席按所订机制,禁止被命令立刻退席的议员不能再出席下次或其後若干次会议,及扣起该议员被禁止出席会议时段的薪酬。
上次修规主要针对拉布,未有特别针对非拉布的捣乱行为,结果反对派议员在审议高铁一地两检时,极尽捣乱之能事,甚至动辄使用武力及肢体作冲击。捣乱最多是被罚不准许出席当日的会议,若然更严重的,便成立委员会调查。然而,不准参与一天会议的惩罚太轻,而成立调查委员会成本过高,两者间并未有任何中间落墨的方法。
修改「议事规则」,对捣乱者予相应的惩罚可具阻吓作用。不可让反对派议员捣乱零成本,这是合情合理中间落墨的办法。
【作者:立法会议员 葛佩帆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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