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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他们,作为基层干部,本应严格执法,以身作则,然而却在利益面前以身试法:对收了违建工头好处、打了招呼的违建房,他们刻意回避不查处或者通过改变巡查路线规避巡查;为了不让手下人说闲话,他们开始给手下人一些好处,甚至默认和允许手下人与违建工头勾结受贿。
从城管队员到城管队长,从村主任、社区书记到副镇长,从拆迁户到行贿人……2013年4月起,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起发生在拆迁、拆违领域的腐败窝案的“盖子”,相继查办13人。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一拆迁拆违腐败窝案的详情。
举报信牵出腐败案
2013年4月,一封反映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防违办城管执法队员与违建工头勾结、收受贿赂,对辖区内违法建筑采取选择性执法的举报信,被相关部门转交到京口区检察院。
办案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展开调查。
“我们这些私自搭建的房子没有手续,要是让城管知道,他们会来拆掉的。不过,只要你找对人,疏通好关系,意思一下,这房子就能建起来,建起来就没人管了。”办案人员从当地村民那里了解到,象山街道凌家湾和朱家湾片区不仅违建猖獗,而且当地城管队员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经过初步实地摸底,京口区检察院认为,举报信背后涉嫌违法犯罪者绝不止一人。为此,京口区检察院决定成立专案组彻查此案。经过分析,专案组将目光首先锁定在有受贿嫌疑的象山街道城管办副主任丁某和城管执法队员李某身上。
为了突破案件,专案组并没有着急“动手”,而是寻找村民口中那个“对的人”。很快,专案组将在象山一带开展违建业务的包工头张某纳入视线并进行调查。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为建违规建筑挣钱而向象山街道城管办副主任丁某、城管执法人员李某行贿的事实。随即,张某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侦查。
2013年4月27日,在京口区检察院接到举报信9天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丁某、李某进行立案侦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二人很快交代了自己利用城管防违拆违工作之便收受贿赂的违法事实。
城管办主任失足落马
丁某被抓后,最惴惴不安的,当属象山街道村镇建设和管理所副所长兼城管办主任孙某。2013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孙某的父亲忧心忡忡地从家里走出来,一向节俭的他这天叫了辆出租车。来到市内某小区门口,孙某的父亲徘徊了许久,最终与一个男人交谈起来。说着,孙某的父亲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黑包交给对方,谁知这个男人不肯收下,转头就走。
原来,自丁某被立案侦查后,孙某一直担心辖区内的拆迁户钱某通过丁某向她行贿5万元的事情败露。于是,她委托自己的父亲将5万元现金退还。孙某天真地以为,只要钱退了,钱某不举报,她就没事,但她万万没想到钱某根本不肯收下这笔钱。
同年5月20日下午,京口区检察院联合区纪委在象山街道城管办就丁某、李某涉嫌受贿案进行通报,并希望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然而,孙某并没有抓住最后的机会。当检察机关通知她接受调查时,她瞬间瘫坐在地上。
面对检方的讯问和证据,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钱某等人贿赂10万余元的事实。随后,行贿人钱某也因行贿被京口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至此,象山街道负责防违治违工作的原村镇建设和管理所副所长兼城管办主任孙某、城管办副主任丁某、城管执法人员李某、行贿人张某、钱某以及七一园艺场场长凌某等6人归案。
村主任受贿“开绿灯”
防违治违领域专案虽告一段落,但象山片区以骗取拆迁款为目的的违建现象不止一二,京口区检察院认为幕后一定还有隐情。经周密部署,专案组调取了凌家湾345户、朱家湾222户拆迁档案,从中发现大量离婚、住院、工商注册证明资料,而这些与专案组在当地的实际调查情况不符。
专案组随即调取京口区档案馆、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多家出院记录,发现上述两地块的被拆迁户存在虚假分户、出具假离婚证明、假住院证明的情况,涉及的拆迁户竟然高达432户。这些拆迁户都因为这些虚假证明材料而多获得了补偿。
这些假证明材料是如何通过审核的?拆迁经办人是否存在收受贿赂、违法办事的行为?经过分析,专案组从众多拆迁经办人入手,发现作为经办人之一的时任左湖村村委会主任侯某经办的拆迁户中,存在大量虚假证明材料。
专案组调查发现,按照规定,侯某所在拆迁小组的重要职责是收集、审核拆迁的有关资料,遇到明显造假、将违建面积认定为合法面积的,须将材料退回或上报指挥部,其他部门对拆迁小组递交上来的材料只是以书面形式审查。因此,该拆迁小组实际上是审核拆迁面积、计算拆迁补偿款最关键的一环。
侯某被立案侦查后,交代了自己在收集资料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利用审核资料的职务便利,给拆迁户大开方便之门,先后收受十余户拆迁户行贿款10万余元的违法事实。经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认定:侯某受贿、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2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拆迁户拉下两名主任
侯某落网后,京口区检察院经过研判,决定从拆迁款去向入手,再次展开调查。在查询陈家门社区一拆迁户何某领取的拆迁款去向时,专案组发现其中部分拆迁款流向了华某和尹某。
经过核查,专案组发现华某的身份竟然是象山社区党支部书记,是被临时抽调负责陈家门社区拆迁项目的工作人员,尹某则是象山街道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主任(副科级),也就是在拆违案件中落马的孙某和丁某的上级领导。
专案组先找到了何某。面对大量书证和侦查人员的接连追问,何某承认自己为违建房在拆迁中获得补偿,找了他的好友兼同学尹某,让他跟负责拆迁的华某打招呼,并承诺拿到拆迁补偿款后,一定不会亏待二人。华某、尹某随即到案。
至此,拆迁领域原村镇建设和管理所副所长兼城管办主任尹某、左湖村村委会原主任侯某、象山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华某、拆迁户何某以及负责凌家湾地块拆迁的陈家门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原主任尹某某5人全部落网。
副镇长滥用职权被查
专案组在象山街道查办拆迁、拆违人员涉嫌受贿犯罪的同时,没有放松对拆迁、拆违背后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随着京口区检察院对象山街道七一园艺场内违建房被拆迁补偿的深入调查,时任该镇分管防违治违工作的副镇长(原街道副主任)苏某的渎职、受贿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2009年7月间,苏某在一次组织、指挥拆违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七一园艺场的违建房进行拆除时,获悉要拆除的违建房系好友刘某与他人合建,且刘某在七一园艺场内还有其他违建房后,苏某故意不过问该户违建的拆除情况,当执法人员“读懂”苏某的“心意”后,便只对该违建房进行部分拆除。
2010年春节和端午节,为表示感谢和希望得到苏某的关照,刘某分两次送给苏某价值5000元和2000元的购物卡。2012年,刘某的违建房因当地政府建造安置房被拆迁。由于苏某的渎职行为,刘某的违建房竟实际获得补偿款达400万元。
此外,苏某于2009年至2012年间,还利用担任该镇副镇长及街道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分管防治违法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多人的贿赂款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56000元。
2013年6月4日,已经调任京口区某局担任副书记的苏某被京口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象山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吴某也因涉嫌滥用职权被立案侦查。
至此,京口区检察院在象山镇(街道)防违拆违、征地拆迁领域共查办涉嫌受贿、渎职及行贿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村镇干部6人、城管干部(队员)4人、行贿人3人。据悉,此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
此案经审理后,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分别判处丁某、孙某、李某10年6个月、10年、10年3个月有期徒刑;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该镇原副镇长(原街道副主任)苏某、社区工作人员侯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余公职人员、行贿人分别被判处11年3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
■沉思录
江苏镇江拆迁拆违领域腐败案件,集中反映了腐败窝案的特点。其实,梳理中纪委今年查办的多起腐败案件不难发现,窝案串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案件的一大突出特点。有反腐专家认为,腐败窝案常发生在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监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腐败窝案暴露出某些管理机制的漏洞、用人制度的缺陷和日常监督制度的失灵。
□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韩伟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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