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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加强管控、查处 进一步预防和打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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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0: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记者陈菲 邹伟)记者15日从公安部获悉,针对个别地区传销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密切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把“拉人头”式、聚集型的传销活动以及网络传销活动作为重点,从基础、管控、查处、宣传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   

日前,广西来宾传销活动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安部立即要求广西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公安部将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导。

虽然经过公安机关的持续严厉打击,但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北部湾大开发”等为名进行的“拉人头”式、聚集型的传销活动依然严重,依托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发展迅猛,一些重点地区的传销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制,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做好有关工作:一方面,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的蔓延发展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再一方面,继续配合加强宣传工作力度,着力增强群众防范传销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消除传销的生存基础。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此外,由于来宾市采取的清查和打击措施使许多参与传销人员外流,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清查、教育、打击和整治工作,防止这些人员外流到其他地区后重操旧业或者形成新的聚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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