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背景资料:东盟首脑会议及其主要成果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已举行了21届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以下是近年来首脑会议取得的主要成果。
2009年2月,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及东盟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与文化蓝图等多项对东盟今后发展及共同体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
2009年10月,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并发表了加强东盟教育合作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2010年4月,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会议期间,东盟各国还签署了《东盟宪章框架内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确定将在《东盟宪章》框架内以规则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争端。
2010年10月,第17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旨在加强保障东盟地区妇女儿童福利的《河内宣言》以及《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等文件。
2011年5月,第18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会议发表主席声明,表示东盟领导人将继续致力于建设一个以人为本、以规则为基础的东盟。
2011年11月,第19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巴厘第三协约宣言》,强调东盟在加快共同体建设的同时,将加强与外部世界互动与融合,提升东盟作为地区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
2012年4月,第20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金边宣言》《主席声明》《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取得进展制定了具体行动计划。
2012年11月,第21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与会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历史性的《东盟人权宣言》,启动了旨在维护东盟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和平与和解机构”,决定在柬埔寨建立东盟地区排雷行动中心,并将2015年12月31日设为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最后期限。(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