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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强奸15岁少女获刑 父贿买受害人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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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9: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京华时报曹士春和其侄子正在受审。京华时报通讯员李秀文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读中专的儿子在派出所巡防队打工,因涉嫌强奸被羁押。事发后,其父曹士春指使15岁的被害人书写“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材料交给检方,欲为儿子脱罪,还偷偷捎信教儿子翻供。昨天,曹士春和其侄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曹士春的儿子此前已被法院判刑。
  ◇儿子

  强奸15岁少女获刑
  曹士春现年47岁。2012年8月,他的儿子曹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在看守所。据悉,曹某案发时在大兴区一家技工学校读中专,未成年,其暑假在派出所当巡防队员,协助民警工作。被害人是一名15岁的少女,强奸是在女孩被灌醉的情况下实施的。
  据曹士春讲,儿子的强奸地点就在派出所的巡防队宿舍内。当他听到儿子涉嫌强奸被羁押的消息后,整个人都蒙了,他的老母亲也因经受不住打击进了医院。
  “我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了?我从看守所领回儿子的手机,翻看后发现里面有信息,我以为是两个孩子交朋友呢。”曹士春说,他找到侄子曹满营商量解决办法。因曹满营认识被害人小丽(化名),便开车拉着他去小丽家,打算和对方和解。
  ◇父亲

  贿买受害人写材料
  小丽在证言中称,曹士春去过她家后,曹满营就总是给她打电话,让她写一份材料,就说自己是自愿的,这样曹某就能减轻处罚。小丽说,她曾经拒绝过,但曹满营说因为她,曹某被送进了监狱,还说曹某在里面已经待了好几个月,家里很着急,“他说得我很内疚。”
  曹士春说,他还答应小丽父亲,事成之后给对方5万元钱。据小丽讲,曹士春和她父亲曾一起去找她,让她去和看守所讲自己是自愿的。“我去了,民警问我自愿为何还报警?还跳楼?我无言以对,就回来了。”
  后来,在曹士春和曹满营的指使下,小丽书写了内容为“她与曹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发生关系是出于自愿”的文字材料,并将该材料交给了检察院,要求减轻对曹某的处罚。案发后,小丽亲口表示,这份书面材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
  ◇检方

  已构成妨害作证罪
  此外,曹士春为了帮助儿子逃避法律处罚,还曾让人在布条上书写了教唆儿子如何翻供、逃避法律的内容,并利用到看守所为儿子存放衣物的机会,先后两次将包含有上述内容的布条放到为儿子存放的袜子中。曹某看到父亲传进来的布条后,推翻了此前的口供。后来,因藏在袜子里的布条被看守所民警发现,曹父妨害作证案发。
  据悉,曹某已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一年多。在其强奸案中,他主动投案,之前供述一直比较稳定,本来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但因受其父亲影响,曹某翻供,最终失去了被认定自首的机会。
  对于曹士春、曹满营,检方认为,他们采取多次打电话博取同情的方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指使他人作伪证,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与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作证罪。
  庭审时,曹士春表达了悔意,称当时救儿子心切,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此案未当庭宣判。
(原标题:中专生强奸少女获刑父贿买受害人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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