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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亿:中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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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17: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张晓松)审计署30日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这也是中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此外,全国各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这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今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万多名审计人员,对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33091个乡(镇、苏木)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涉及73万多个项目、245万多笔债务。

    审计发现,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

    “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说。

    但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据陈尘肇介绍,这次审计发现并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有51件,涉案人员69人,有关处理结果将适时公告。

    此前,审计署曾对中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过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上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3369.7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695.66亿元。(完)

中国审计署:如实公开债务底数彰显国家治理新思路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中国审计署30日发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接受采访时表示,全面摸清债务底数,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体现了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表明了中国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更加科学,彰显了中国国家治理的新思路。

      陈尘肇表示,此次审计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中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财税体制不够完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地方普遍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

      二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投资冲动,盲目举债发展,加之对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缺乏债务管理约束,致使部分地方的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

      三是国家从法律层面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加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法制意识不强,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在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管理仍显薄弱,制度执行也不到位。

      陈尘肇介绍说,对当前中国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审计机关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现阳光、规范融资;二是把政府负债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三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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