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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特区报
昨日上午,海南省政法委、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海口举行为100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活动。救助金的发放根据家庭困难程度、伤残等级的不同发给适量救助金,最高为1万元。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就此次救助金发放仪式作出重要批示:关爱见义勇为者家庭困难的工作很有意义。英雄们以鲜血、生命捍卫了社会良知和正义。英雄事迹感人,英雄境界可嘉。扬善才能惩恶,扶正方能压邪。善待厚恤宣传英雄,就是匡扶正义。
罗保铭在批示中希望省政法委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把工作做实,统筹考虑就业、就医、社保等综合保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解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让琼州大地正气彰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等领导现场为20位2014年受救助见义勇为者困难家庭代表发放救助金。
据了解,此次活动中的100名受资助对象,是1988年以来,受到全国、省、市、县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英勇牺牲、致伤、致残及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经过公示,确定2014年见义勇为者困难家庭人选名单。
本次救助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这是海南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也是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金额最多、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共安排资金102万元。救助方式有三种,一是发放救助金,二是赠送康复器材,三是组织志愿者对见义勇为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社会服务。救助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廖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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