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京华时报
前天和昨天,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中方首席代表、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与日方首席代表、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审议官下川真树太分别率团与会。
中国代表团由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总参谋部等部门派人组成。日方代表团由日本内阁官房、外务省、文部科学省、水产厅、资源能源厅、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环境省、防卫省等部门派人参加。
双方就东海有关问题及海上合作交换了意见,原则同意重启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磋商。原则同意于今年底或明年初举行下一轮磋商。
据了解,2012年1月,中日确定建立磋商机制,并于5月举行首次会议。当年9月,日本非法宣布“购岛”,磋商机制中断至今。
>>专家分析
可充分估计不宜期望过高
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表示,2012年是中日关系非常特殊的一年,那一年是两国政府原定的中日友好交流年。但是从2012年初起,日本方面就不断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直至在同年9月发生了日方悍然非法宣布“收购”中国钓鱼岛事件。
高洪分析,中日关系是以大局为重的两国关系,钓鱼岛主权争端及其他海洋权益涉及重大原则立场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但不等同于两国关系全部。中日的海洋问题相对复杂,有海洋安全、海洋合作、岛屿领土争端、海洋划界等。
中国政府一直主张以对话方式来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只是日本一直坚持错误立场,没能实现高级别的海洋对话。高洪说,现在日本方面回应了中方积极主张的高级别对话磋商,这是两国关系打破僵局的积极步骤,当然也要看接下来两国磋商机制的具体内容是否能够取得实质性效果,“复杂的海洋事务也不是通过一次两次对话磋商就能解决的,这种对话可以充分估计但不宜期望值过高。”
>>背景资料
日本“购岛”当年磋商中断
2011年12月,中日两国就建立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达成共识。
2012年1月,中日双方建立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同年5月15日至16日,中日双方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有关海洋安全保障的首轮磋商,中方就钓鱼岛问题阐明了立场。双方一致同意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加强中日间各方面海上问题的对话与交流,增进了解与互信,推动务实合作,管控矛盾,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但在钓鱼岛问题上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对话中,双方就中日海上各方面问题与海上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就钓鱼岛问题阐明了立场。双方商定,第二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将于当年下半年在日本举行。
但同年9月,日本非法宣布“购买”中国钓鱼岛,此后,原定于同年下半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二轮对话取消,两国海洋事务磋商机制就此中断。记者潘珊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