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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看中国古代是怎样“反腐”的
中国古代国家政权明确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原则,总结各时期的廉政规定和事例,中国古代王朝在廉政文化建设措施方面大致归结为以下五种。
1.清洗运动
这是古代国家政权在廉政文化建设措施方面最为暴力、血腥的一种,通常具有涉及人数众多、株连广泛的特点。主要是为惩罚违反廉政规定官吏。
2.设立专门人员、机构管理
历代王朝政权,为保证官吏的清正廉洁,在政治体制上还专门设置了察廉之官和常设机构。秦汉时期作为朝廷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察百官,同时设立巡视地方的刺史监察地方。
3.惩贪奖廉
历代王朝统治阶层充分认识到了官员腐败必然导致人民苦难,从而引发社会混乱,国家败亡。因此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以及国家必有文武,官治必有赏罚。根据法律规定,官职用以任贤,爵位用以赏功,并把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作为任贤的原则。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对贪赃枉法官吏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
4.高薪养廉
以高薪保证官员生活使其达到廉洁自律的思想出自于北宋改革家、政治家王安石提出的廉政方略“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即是为了达到廉政的目的,改革俸禄制度,以纪律加强对官员的约束,并用法律手段惩治贪官污吏。清代时,进一步发展为养廉银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鼓励官员廉洁,并避免贪污的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养廉银的来源主要来自地方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5.完善考核制度
在中国历代廉政文化建设实施的措施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在于完善相关官吏考核制度。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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