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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我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还交了10多万元的购房款,手上还有盖章的收据收条和合同。我准备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时,竟被人阻挠。”昨日,海口市民谢先生气愤地说。与谢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他楼上的陈先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 苏钟 文/图
户主展示合同和收据
市民:花钱买的房屋想要装修却遭到阻挠
昨日,谢先生介绍,他住在海口市流水坡片区,由于面临改造,最近他打算把自己于2007年买下的一套位于海口市文明东路197号301的一套住房进行装修。“大概是10月份时,我准备开始装修。”谢先生说,他请好工人进场后,结果来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说这里的房子是他们的,不让装修。“我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购房款,手上有盖章的收据收条和合同。”谢先生说,他越想越气愤,于是和对方发生了争执,混乱中他的手被门夹伤。
购买谢先生楼上401房的陈先生称,他于2009年付了一半的购房款10多万元,买下了这套房。结果,昨天他和妻子打算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也遭到了阻挠。无奈之下,他只好报警,随后双方一同到海口市公安局和平南派出所处理此事。
阻挠方:房子是我们公司的,购房合同可能是假的
闻讯后,谢先生和妻子也赶到了和平南派出所。谢先生说,之前和他发生争执闹到派出所并导致他受伤的人,与阻挠陈先生装修的是同一人。在和平南派出所,阻挠他人装修的男子自称马某,是海南某公司派到现场的管理人员。马某说,之所以因房子装修问题发生争执,是因为这些房子应该是属于他们公司的。对于谢先生和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他认为可能是假的。
而该项目的施工方负责人王女士表示,该项目的情况十分复杂,他们垫了很多资金修建该房产,结果后来开发商找不到了。为了追回欠款,他们只能联系一些买了房子还未完全付款的人员,并且向政府部门反映后协调进行处理。但目前,有人却说这些房子都是他们公司的,并且在11月3日贴了一张公告。该公告称,根据海口仲裁委员会(2010)海仲字第314号裁决书,海口市文明东路197号内的综合楼项目产权归海南某公司。
海南仲裁委员会:阻挠方所称的裁决书无法律效力
为了搞清楚情况,谢先生昨日专程来到了海南仲裁委员会。“海口仲裁委员会是海南仲裁委员会的前身。”海南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共定,原则上是不可以公开的。但是该起案件,最近几年闹得满城风雨,所以可以针对一些情况进行说明。“我们一年做出的仲裁案件大概上千件,也有个别案件被法院不予执行。”工作人员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1)海中法执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对海口仲裁委员会(2010)海仲字第314号裁决,不予执行。这也就是说,海口仲裁委员会(2010)海仲字第314号裁决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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