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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幼儿园不能建在3楼以上,但并没有文件说明,3楼的楼顶平台,算不算3楼以上。”
近日,郑州一所民办幼儿园在三楼楼顶圈起栅栏,建空中操场,供孩子玩乐。据了解,这所幼儿园没有办学许可证,但因学费远低于附近的公办幼儿园,目前已招收了130名学生。幼儿园要取得许可证,必须有相应的活动区。可用空间不足,法规又无明确禁令,于是就有了这钻空而生的空中操场。不过,空中操场的安全性也颇受质疑。而执法部门的回应是,该园三楼确实没有新增违法建筑,仅关闭了通往楼顶的铁梯。操场形同虚设,孩子只好到附近小区活动。据了解,郑州有部分幼儿园都配有类似的空中操场。
纵横点评:3楼的楼顶平台,算不算3楼以上?这话乍一听好像很严谨。但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话不值得一驳。因为,无论是最高法关于刑法、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都说了,“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当然,郑州幼儿园的问题还不仅仅是一个空中操场的问题。是无证经营就应当取缔。因为它开辟空中操场的目的,看似是为了孩子,根本目的是为了补一纸许可证。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草率,拿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来做赌注。而“空中操场”频频出现的背后,则是教育资源紧张的大问题。当民办教育,当市场不能满足民生需求的时候,公办教育就应该承担起来,多建几所学校还是个难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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