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23|回复: 0

数据打架? 官方解答部委数据为何不一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6 02: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网


  16日上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正式发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一帆就普查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在回答记者关于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和普查的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时,徐一帆表示,之所以数据有所不同,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首先,统计标准或者口径。经济普查的单位标准是单位存在,而且正在经营。工商部门的单位标准是有照即单位。实际上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普查的时候正常存在且经营的才作为单位。但是清查以后到入户这段时间,可能企业拆迁了,可能停产停业了,可能再普查的时候停产了,但是它还属于有照的。所以就造成普查的时候找不到,仍然持有证照;第二种情形,普查的时候是一个单位,但是这个单位是合伙的,有多照;第三种情况,一些社团法人,也领了工商执照,但是统计的时候它是作为社团法人,这样下属单位就不作为我们统计的单位数。以上三种情形就是统计口径和标准不一样。

  其次,还有时点。第三次经济普查是2013年12月31日作为普查时点数,统计的单位数是这个时点的数据。而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是2014年2月7日发布实施的,“井喷式”注册增长是2014年3月份以后。所以时点不同,当然结果就不同。

  马建堂也表示,工商总局和经济普查“两个数据都准确、不打架,因为标准不一样、时点不一样”。 (刘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8 13: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