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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那些经不起考验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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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19: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社呼和浩特12月20日电 (李爱平 张玮)在过去的五天内,内蒙古“呼格案”在媒体的持续关注下,相关消息得以最大限度的传播,然而在网络上却充斥着另一番经不起考验的“谣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起嫌疑人被执行死刑后又宣布无罪的案件”、“‘呼格案’家属不满意104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赔偿”、“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自杀”……,上述这些说法经记者核实,发现均为谣言。

  12月15日8时30分,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迅即有社交媒体为该案贴上“新中国成立以来首起嫌疑人被执行死刑后又宣布无罪的案件”的标签。

  当天,中新社记者向内蒙古多名司法界人士求证得知,该说法不成立,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多的几起嫌疑人被执行死刑后又宣布无罪的案件之一”。

  12月18日,关于呼格吉勒图父母不满意104万元赔偿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当记者就此求证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时,李表示惊愕。

  “会依照律师的意见,充分协商沟通,最终提出申请的具体时间和赔偿金额。”李三仁坦言,目前还未最终敲定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的具体日期,不存在外界所说的“不满意”言论。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此后关于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的追责一时成为焦点。

  中国官媒新华社12月18日发布消息称,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但在19日一早冯志明却被社交媒体描写为“已夺枪自杀”。

  该消息描述说,“冯被带走时,乘人不备,夺得法警配枪,果断对自己一枪爆头”,“在他内裤口袋中发现遗书:我对不起小呼……”

  中新社记者当晚向内蒙古政法委、内蒙古检察院等单位核实后,确定这一说法为“谣言”。

  事实上,从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之日起,在追责问题上,冯志明已处于风口浪尖。呼格案代理律师王振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冯志明在造成冤案的过程中到底起多大作用,是需要侦查的。“理性对待每一个人才是法治,这包括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调查”。

  北京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龙认为,在呼格案中,希望每一位民众能以依法治国的角度来关注此事件,而不需要不客观、不理性的声音充斥在各类载体上,混淆视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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