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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网
新版《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一年内完成了修改和发布。
10月22日,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在国新办详解9月刚刚发布的新版《办法》: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引入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核准范围,把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国别地区和领域列入清单,对清单外的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一律实行备案制。
张向晨说,2013年商务部一共核准了对外投资6608项。按照新版《办法》,一些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需要政府核准,有100项左右,“也就是说,约98%的内容已经不需要再审批,只需要备案。”
商务部还同时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4版)》,作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基础性投资指导。
三个工作日即可备案
中国对外投资逐渐实行“负面清单”制,与中企海外投资数量和金额越来越大的现实相符。
2002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为27亿美元,2013年这一数字已增至1078亿美元,12年间增长近40倍。据张向晨介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连续两年列世界第3位,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超过6600亿美元,列世界第11位。
这个趋势还在延续。今年前9月,中企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749.6亿美元,同比增长21.6%。“中国未来5年对外投资增速会保持在10%以上。如果按这个增速来算的话,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金额将达到1200亿美元左右。”张向晨表示。
在这种背景下,境外投资项目都要核准审批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其实也无需如此。对此,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今年9月,商务部颁布了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并于10月6日开始实施。对于对外投资企业而言,最关心的是审批时间。
中国海外投资审批主管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外汇局。以前走审批程序,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有的则时间更长。
由于审批时间较长,部分海外被投资相关方也会担心是否会影响交割。一些竞标项目,有时尽管中企报价高,但由于审批时间长导致无法按时交割而未能成功中标。
张向晨说,新版《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根据《核准目录》,需要由商务部审批的只有涉及敏感国别(地区)和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这也是海外投资“负面清单”最初雏形。
除需要商务部核准的项目外,其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按照简易程序报商务部和省级商务部门备案。
继续推行简政放权
原本将于2015年再修订的2013版《核准目录》,修订时间提前了。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核准目录》。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2013年减少40%。
“《核准目录》对各相关部门都提出了简政放权的要求。”张向晨说。
据张向晨介绍,商务部将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这部行政法规以及配套政策,将使中国的对外投资合作有更多的法律保障,促进境外投资的法治化建设。
此外,商务部目前已经启动制定对外投资合作五年规划以及重点国别(地区)和重点行业的规划。这两部规划与《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一道,将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2013版《核准目录》,涉及境外投资的,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此外,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输油和输气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电网工程等,仍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
对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和商务部一样“简政放权”,张向晨说:“我们是各有侧重、分工合作。对其他部委的工作,商务部也愿意积极配合、协调步骤,共同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开展。”
“中国现在排在世界对外投资的第3名,这只是从数量上而言。”张向晨说,从质量上看,以联合国贸发会议衡量一个国家的对外投资质量和水平指标TNI为例,TNI超过20%,说明跨国性比较强。目前我国TNI超过20%的企业寥寥无几,说明我国的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
目前,境外中资企业超过2.5万家,中国企业的境外资产大概有3万亿美元,100万员工在海外工作。(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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