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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剩男剩女都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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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梅藏以格 于 2014-11-11 19:26 编辑


      古代“剩男剩女”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按照现代的标准,中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

      但各朝代也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就算至清朝,小说《红楼梦》中,林黛玉初见宝玉之时,也不过13岁,两人就互有情意了。这搁当代肯定是早恋,人人喊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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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古代人早婚,也不难理解:古代地广人稀,生产以较原始的农耕为主,劳动力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国家实力。但是,偏偏古代人寿命普遍比较短:有人指出,中国古代人口的平均寿命不过三十五岁。除去极高的出生儿死亡率,人口学推算,中国古代人口的平均寿命也只有五十七岁。

      但是,就算平均古代人都能活到57岁,要是像咱们现代人一样到了将近三十,不然四十岁才结婚,那么,要么活不到57岁的很多人不就孤老而终,一辈子“剩”了,要么也只能算是年近中年才结婚了,生个孩子都叫“老来得子”了。



      这样似乎比较能够理解古代人为什么“早婚”了,那么接下来,我们也好来谈论“剩”的问题了。


       古代人怎么解决剩男剩女问题?

      “剩”这事,要是放现在,结婚、恋爱毕竟还是您自己的事,别人再着急也只能干着急,你若真不想结婚,你的父母逼你还结婚还是非常不近人情的。但是,在古代,剩男剩女真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不仅父母着急,皇帝也着急,政府也有责任。你不成婚,不仅你要受罚,父母也要牵连受罚,一同坐牢。那时候国家为了解决剩男剩女问题,也真是蛮拼的,这些政策包括:

       1.强制女子出嫁:剩男剩女坑爹坑妈,不坐牢也要被罚钱

       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上南北朝时,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孩15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国语》记载了勾践的政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也就是说,男子二十、女子十七还没有成家的,就算“剩”下来了,父母亲因为监管不力,是要受到相应惩罚的。因此,可以这样讲:你若剩男剩女、迟早坑爹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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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干预:政府做媒婆,强行解决剩男剩女问题

       旧时,媒人有官媒和私媒之分。官媒是政府组织的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私媒就是民间私人做媒。官媒权力很大,由政府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3.相亲、派对一个不少

       实际上,在古代中国早期,男女交往还是相当自由的。先秦时期做得最好,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至今许多地方有“三月三”踏青习俗,许多少数民族还有男女对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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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鼓励再婚: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很多时候,许多历史证据都证明唐代男女地位是非常平等的。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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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控制男女比例:严格限制富人娶妾“庶人一夫一妇”

      在古代,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蔡邕著《独断》中,记述汉代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代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元代,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老百姓(庶人)不得娶小老婆。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候想纳就什么时候纳的。如在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好了,尽管社会环境和舆论压力过于严苛,但仍涌现出“我剩故我在”的人物典型。他们是——

       姜子牙因辅佐文王、武王而闻名,不想,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剩男。

      商朝末年,姜子牙,时年72岁,仍尚未婚配。好在幼年时结交一好友,名宋异人,异人也真够朋友,收留子牙白吃白住,还给介绍女朋友,这女朋友姓马,也是一剩女,68岁尚未出嫁,异人一撮合,二人彼此怜惜,婚了。稀寿加二老处男与稀寿减二黄花女,从此后,你帮助我,我帮助你,你主内我主外,并肩走在人生道路上。

       再说一个著名的形容模范夫妻的成语:“举眉齐案”。其女主人公孟光,则应是史上明确记载的第一个剩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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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语来自《后汉书》。话说东汉时期,孟光,一位三十岁的老剩女,体肥而黑,力可举臼,非贤如梁鸿者不嫁。而梁鸿的父亲是城门校尉,封为修远伯,早亡,太学毕业后在上林苑养猪,不小心着火烧毁邻家的财物,因家贫不能赔偿只好给邻看门。世人闻其贤德愿与之婚姻而不得。别说,梁鸿听说孟光的事情后,还真就迎娶了她。从此,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倒也成了一段佳话。


       另据冯至先生考证,杜甫也是一个剩男,他在三十岁后才娶了老婆与孟光不同的是,剩男时期杜甫的肉体与灵魂都盛着大唐磅礴气韵与家族贵族底蕴,没有一丝汉人以孝、隐的形式搏取名誉的功利色彩。



参考文献:

[1]谷正中.瞧瞧大禹杜甫这些剩男剩女们.新周刊
[2]宗承灏.古代剩女是怎样炼成的.人民论坛.2010年21期
[3]朱英.宋朝为什么盛产剩男剩女.东西南北.2008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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