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62|回复: 0

百视通微软各被罚款20万 均因违反反垄断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1 01: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视通微软各被罚款20万 均因违反反垄断法

百视通微软各被罚款20万 均因违反反垄断法


       商务部日前对4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涉事的百视通和微软等6家公司均因违反《反垄断法》,在收购行为已实施或合营企业已设立的情况下未向商务部申报,分别处以15万至20万元罚款。

  2013年9月17日,百视通与微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营企业百家合。商务部查明,此举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未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决定对百视通和微软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去年12月,上海复星医药计划收购二叶制药65%股权,其中35%通过其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向二叶制药中方股东收购。商谈期间,复星医药产业未经批准完成了35%的股权转让,涉嫌未依法申报,此次被罚20万元。

  此外,南车浦镇和庞巴迪瑞典因设立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而均被处以15万元罚款;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35%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进行立案调查,被处以罚款15万元。上述4起案件,6家公司总计被罚105万元。

  商务部对上述4起经营者集中案件进行评估,认为上述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

  罚款虽少但对品牌杀伤力大

  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丽勇向记者表示,根据我国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任何有义务向商务部事先申报而未申报且已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均构成未依法申报,商务部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姜丽勇认为,上述4起经营者集中案件经商务部评估认为均“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因此不涉嫌垄断,但却由于没有按照中国经营公司该走的行政流程走,因此被处以行政处罚。

  “20万元的罚款对于上述几家公司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一纸行政处罚却会对品牌造成很大的杀伤力,特别是对于微软这样的大型外企。”姜丽勇说。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1 07: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