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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应有“母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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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8: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场所应有“母爱空间”

公共场所应有“母爱空间”


  近日,一幅地铁里妈妈哺乳的照片引发公共讨论。当众哺乳,究竟是毫不可取的“原生态放肆举止”还是毫无争议的“母爱表达”?

  母亲有哺乳的权利,乘客有乘坐的权利。抛开照片上传者的新闻伦理,哺乳权与乘坐权如何相安无事,并非不可探讨的禁区。将心比心,孩子饿了啼哭不止,哪个母亲不焦急?违反“公序良俗”并不成立。但批评者也不是绝对的蛮不讲理。人贴人、肉贴肉的北京地铁,转头都难,“非礼勿视”也没有回旋余地,乘客的那点乘坐权利怎么保证?权利时代,流动社会,公共空间的权利交锋此起彼伏,一时没有最优解,也属正常。但上纲上线的指责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据报道,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在发起“母爱10平方”的活动,推动所有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为哺乳期的妈妈提供整洁、安全、私密的空间。然而目前加入“母爱10平方”的,还只有1580间母乳喂养室,而公共交通类只占了22家。我们乐见类似的探讨能够导向对哺乳期妈妈权益的关注,这也是文明、理性的公共对话孕育的过程。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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