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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成立暨“一带一路”认证服务平台上线开通仪式在上海举行。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陶永华出席活动,共同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成立揭牌并讲话。
薄昱民指出,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更需要坚持全球化的思维,通过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消除贸易壁垒,发挥认证作为质量基础性制度的功能,与国际市场规则紧密对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长三角作为经贸合作与产业发展的前沿阵地,认证联盟和服务平台也是认证体系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开拓共赢新局面的进一步实践的探索,不仅是政府倡导下认证机构间协调合作、一致向外的工作模式,更是在资源整合、互信互任的基础上打造的“中国认证”品牌,为中国出口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质量服务。希望联盟和平台能够成为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陶永华指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成立和“一带一路”认证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开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更是开启了聚长三角区域优势来进一步提升质量认证服务能级、更好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阶段。要在市场监管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紧扣“高质量”,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篇布局,紧扣“一体化”,握指成拳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练好内功”,锻长板、补短板,在促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助力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提供更多创新性、示范性解决方案,努力为高质量开创质量认证工作新局面、推进市场监管改革新进程、进一步增强长三角联通国际的枢纽功能,注入新动能、增添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重要指示,三个定位和七方面部署。
1 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
近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长三角区域具有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和市场潜力大等诸多优势,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新形势下意义重大。
2 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个别国家鼓吹科技脱钩,对我国科创企业打压步步升级,加快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紧迫性更为凸显。
3 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长三角始终站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遭遇倒流逆风下,长三角有条件成为联通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重要桥梁,对我国维护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挥积极作用。
在对长三角区域的地位和作用深刻阐述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作出七方面部署: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增强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一体化和高质量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词。
一体化是长三角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高质量发展是长三角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的根本要求,二者相互促进。
关键是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深入融入“一带一路”
长三角地区外贸总量在全国外贸总量中占比较高,一直处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长三角地区本身就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点。
如何实现高质量和一体化发展,同“一带一路”建设相互配合,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是这些城市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
2020年,江苏“一带一路”工作要点明确了4方面30条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一带一路”交汇点各方面工作走深走实。将完成组建省级国际货运班列公司、打造柬埔寨西港特区2.0升级版、推动特区建设提质增效、提升连云港两基地建设水平……
浙江则谋划长三角共推“一带一路”机制,健全“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务实推进中印尼产业园合作,深化“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等。
安徽出台了《安徽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提出了将安徽建设成“一带一路”重要腹地和枢纽的目标定位。外贸方面,安徽省与“一带一路”沿线进出口过亿美元国家从无到有,2018年达到23个,其中与印度、越南、马来西亚三国进出口超过10亿美元,与菲律宾、埃及、乌克兰、文莱等国进出口超过1亿美元且增速超过30%。利用外资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最早来安徽省投资的地区之一,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农业、房地产、机电等行业。
上海制定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持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金融开放合作、增强互联互通功能、科技创新合作、人文合作交流和智库建设等行动。在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下,上海营造了全球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发展的基础环境。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和互联互通,积极推动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吸引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纽带”关系,努力成为“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和全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
而对于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长三角更是有话说。就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而言,其与“一带一路”建设结合紧密,要以更高水平的协同开放来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引领“一带一路”产业链构建,助推“一带一路”规则体系创新。
以科技创新引领“一带一路”产业链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对外开放主要是加入由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主导的全球价值链,进行加工制造和出口,在此过程中,中国经济得以飞速发展,取得巨大成功。当今,伴随着世界发展潮流和趋势的变化、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及新发展格局的形成,“一带一路”建设不仅强调构建具有更多自主性的全球价值链,给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新动能,而且要致力于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
面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现实,通过科技创新在价值链顶端发力至关重要。一直以来,科技创新都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支撑。“十四五”规划的首要一条就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发展阶段科技创新被提升到更高的位置。为此,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使命。
长三角地区有着创新驱动的传统,是全国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凝聚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实力的总部、企业、院校、人才。这既是长三角地区的优势,又是催生进一步创新的条件。长三角地区的创新集群有两类,其一是中心城市,其二是创新园区。具体来说,第一要依托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中心城市,推进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吸引国际组织及其总部落户。第二要依托长三角中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高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引导国内和国际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入驻。
要引领“一带一路”产业链构建,长三角地区必须顺应新一轮产业变革趋势,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力量投入到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研发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分工还未形成的情况下,努力抢占未来科技发展的先机。同时,长三角地区要将承载这些产业的创新集群嵌入“一带一路”产业链构建,发挥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将长三角地区新兴产业、创新产业和产品中简单制造环节逐步地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转移,深入参与价值链产业布局调整,发挥比较优势,让长三角地区的“高”、“新”、“尖”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新元素和引领力量。
以制度创新助推“一带一路”合作新导向
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中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一直以来,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在产业基础、创新能力、营商环境、市场准入、规则标准等方面与国际市场还存在一定差距,制度型开放由此成为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汇合点,成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便利化程度的新任务、新要求。
长三角地区一直是中国改革和开放的先行者之一。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等,长三角地区全面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为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迎来了一系列重大机遇,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要素、承接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的国际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等方式,不断增强经济竞争能力,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成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中心,以及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开放、创新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新发展格局要求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合作。在开放制度创新方面,长三角地区应该比国内其他地区步子更大,走在探索深化开放制度创新的最前沿。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先行者,发展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先行者。要以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除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结构性、机制性、技术性障碍。作为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开放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贡献了“上海经验”,包括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自由贸易账户等。201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过三年的改革探索,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2019年8月和2020年9月,国务院又先后批准设立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接下来,长三角地区要在负面清单制度上着力实现更大突破,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缩短负面清单,成为自贸试验区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探索者,加大自主创新与探索的力度。
不仅如此,长三角地区的开放制度创新,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奠定了基础。当前,中国与巴基斯坦、东盟、智利、新加坡的自贸协定实现了升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已经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正有序推进。随着世界关税水平的降低,以规制为代表的“边界后措施”和放宽外资准入成为贸易和投资谈判的主要议题。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引领下,加强自身国内改革和制度型开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近年来设立的各个自贸试验区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其中,长三角地区必须以先行者姿态挑起“元创新”这个重担,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重点扩大金融、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形成一系列“长三角经验”,创新改革和制度型开放的探索,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的水平、开放度和透明度,助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朝着以规则为导向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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