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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依法扣押一艘外籍货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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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2: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福州7月15日电(记者郑良)厦门海事法院15日发布消息说,一艘载有2.2万吨铁矿石的阿尔巴尼亚船东所属、船旗国为塞拉利昂的货轮,抛锚在离福建省莆田港10多海里处达九个多月之久,17名外籍船员因与船东工资纠纷拒绝靠岸卸货。近日,厦门海事法院根据货主方申请,依法扣押该“LEDOR”货轮。

厦门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轮是2011年10月从印度陈奈港驶往中国江苏省扬子江港途中,于10月4日在福建省莆田港非开放水域搁浅。船东安排好阿尔巴尼亚籍船长和16名叙利亚籍船员留守后,因缺乏资金修理弃船而去。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30日止,船东累计拖欠17名船员工资达43.5万美元。

该负责人说,船东拖欠船员工资连累了中方货主,货主多次要求“LEDOR”轮靠岸卸货,均遭到船员以没拿到工资为由拒绝。在莆田市相关涉海行政部门多次出面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货主遂向厦门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并强制卸货的申请。

该负责人说,此案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曾引起船东和船员所在国驻华使馆的关注。又因外籍船东不知去向,外籍船员工资无人支付,给案件办理带来一定难度。法院表示,一定会坚持以人为本,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尽快圆满结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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