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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述评:用制度延续好作风
新华社记者 周芙蓉 刘刚 张云龙
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的新作风正在中国各地积极推进。好作风,是民之所愿;延续好作风,更是民之所盼。
江西省委日前发出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上警卫,不得封路和清场闭馆;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领导干部到市县(区)调研不得接受宴请;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相互走访拜年。
广东省中山市开展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赢民心为主要内容的密切干群关系专项活动;河南省新密市一举减掉60多个年度表彰先进项目,濮阳市砍掉了60%的各类简报;湖南新化县精简会议简化接待,开会不管饭;山东省淄博市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贵州省组织3万名干部驻村,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新气象令人振奋,但作风转变非朝夕之功。要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沉疴顽疾,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决不能虎头蛇尾”,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主持召开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中共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部署和任务的分解落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措施办法。
抓部署,重落实,才能交出十分让民众满意的答卷。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健全教育机制,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教育,让官员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完善干部的管理机制,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同时,还要根据新形势不断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纪国法和全方位监督的“聚光灯”之下。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还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把对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的评议权力交给广大群众,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等。
“山冈上有我们的脚步,小河边有我们的理想。天地间有泥土的芳香,我心中有淳朴的老乡……”这是贵州一驻村干部写的《我把他乡当故乡》歌词,朴实的语言让人看到基层干部对群众的真情实感。各级干部都能“和人民在一起”,就不愁干部不清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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