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不久前,我在江夏购买一套近50万元的新房,签订认购协议后,开发商却要求我向一家中介公司交纳5000元“居间服务费”,否则购房优惠不能享受,甚至连购房合同也不让签。对于这种开发商和中介商勾结起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十分气恼,希望媒体能调查这样的行业潜规则,管理部门能进行规范。(江夏市民邹女士) 优惠购房得先交中介费 邹女士称,去年12月15日,她看中一套江夏某楼盘的房子,现场与售楼部签订了一份认购书,并交了定金,认购书中约定了房屋价格及签署购房合同时间。 第二天,邹女士接到售楼员的电话,要她向武汉易居臣信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房屋中介交纳5000元居间服务费(中介费),邹女士很纳闷,看房、签认购书等过程都没有通过易居臣信公司,而之前售楼员也没有提过居间费,为什么忽然要交这笔钱? 邹女士来到售楼部,一位自称新浪乐居的工作人员解释,邹女士享受的购房价格有2万元优惠,是通过乐居网站团购获得,因此她必须向新浪乐居交纳5000元居间费。但因新浪乐居不具备房屋中介资质,不能收取这笔费用,就委托中介公司易居臣信来收钱,购房者需要与易居臣信签署居间服务合同。售楼员还表示,如果邹女士不交这5000元,就享受不到2万元优惠,甚至可能买不了房。 经过沟通,开发商坚持要邹女士交居间服务费,否则不签购房合同。 除了邹女士,市民杨女士、李先生也表示,均遭遇过与邹女士一样的情况。他们认为,交纳这笔居间费不合理也不合法,开发商有合同欺诈嫌疑。
开发商自称这是行业规则 新浪乐居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他们与该楼盘联合组织了优惠购房活动,但不清楚收费之事。 楼盘售楼部荣经理表示,确实要求邹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5000元居间服务费,开盘时已在现场通过海报等方式公布了相关信息,邹女士应该了解该情况。如果邹女士要享受购房优惠,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他表示,楼盘通过与电商合作,可以提前锁定部分购房者,购房者通过电商团购方式享受购房优惠,并向电商支付居间服务费是行业规则。如果邹女士不愿意购买,愿意退还购房定金。 江夏区物价局将展开调查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有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或自愿选择原则,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向购房者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用或其他预付费。 江夏区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楼盘并未办理登记手续,已收到并受理了邹女士的投诉,将于下周到楼盘调查此事。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的余军律师认为,购房者如果没有得到房产中介相关服务,且事先没有被告知,完全可以不支付这笔费用。(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张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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